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放心,真要我做这事,大不了我去向杀猪的多学两天。
林枫和方宇,彼此都太熟悉也太了解,因而两人闲聊起来也很肆无忌惮。方宇嘴里的李老头,是他在医学院的导师,和旁人难相处却偏和林枫是忘年交。这些日子林枫所用的大剂量的止痛剂,实际是通过他在医学院的关系特批弄来的。李老头是本市有名的癌症专家兼脑神经科专家,而身为癌症集中营的林枫在他眼里,简直就是无价之宝。所以早在三年前,他就将林枫给“预定”了。
“后天你就可以享受到和毛太祖,金太阳,地中海头一样的待遇了!浸在福尔马林里,每年都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年青学生妹妹怀着崇敬的眼神欣赏你赤裸的玉体,这可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份!”
“上解剖课的学生妹妹漂亮吗?”
“这个,她们长得还是比较有个性的”
“嗨,那真是太遗憾了!说实话,我更希望对面那个卖肉包子的来处理我的尸体。
“肉包子?”
“比起做成腊肉放在瓶子里展览,做成肉包子让人吃下去更符合我的遗愿。一想到那些人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时脸上的表情,我就是下了地狱也会笑醒,哈哈哈咳咳!”
方宇无语地看着笑得在咳血的林枫,他总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个性格古怪的李老头会和林枫这个病人会成为忘年交了。两人行事思考的方式竟是如此地相似,同样地愤世忌俗,同样的恃才傲世,相近相容所以臭味相投
一路上,林枫整个人睡着了似的,四肢张开,很不雅观地瘫靠在轮椅背上。方宇稍稍调整了轮椅的靠背,让他能更舒服点。这时方宇发现好友双目紧闭,似乎没了呼吸。
“喂,林子,吭声啊!不会就这么挂了吧?”
见他半天没有动劝,方宇忍不住把手按在他颈部动脉上一探生死,谁知正闭眼做长眠状的林枫却在这时猛地睁开眼。
“死不了,我说后天死就是后天死!打了吗啡后,很困等一下!”
前一刻还是病恹恹状仿佛随时会倒下去的林枫,突然象受了什么刺激一般,猛地睁大眼,原本死鱼一般无神的眼睛也变得凌厉有神,声音连带着大了好几倍。
“方仔,把车转过去!”
“乍了?”
“快点转过去,快,后面,我们后面,好象有东西!”
方宇正疑惑间,却发现马路上迎面走来的行人在这时都停下脚步,抬头呈四十五度状仰望天空,甚至连对面行驶的汽车也有不少停了下来,司机将头探出窗口,同做四十五度状。
就在他们身后原本晴朗无云的天空,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螺旋状的光圈,光圈为蓝白色,呈顺时针盘旋着放大,正不断地向外扩散。
推着轮椅转过身的方宇立刻也发现了这一天文奇观,也加入了四十五度的行列。
“看上去象只大号的蚊香!林子,难道是网上说的,这是星际之门被打开了?外星人要来了?对了,林子,你背对着那里,怎么能看到?”
“嗯,不是看到,是感觉到的!就在刚才,身体突然象被火烧着一样,全身都在发热”
林枫原本惨白的脸,此刻却呈现出一种异样的艳红,方宇惊讶的发现,老友那张那张神经被脑部肿瘤压迫而不正常扭曲的左半边脸,竟已完全恢复了正常。他伸手在他的额头摸了一下,烫得吓人,快有四十度了。
“林子,你发烧了,我马上送你进医院!”
“没必要!让没救的人再去受医生折腾是很惨忍的,我不想去医院!而且我现在的感觉,好象很好,送我回家吧!我要回去查资料!”
“别胡闹了!”
“我没胡闹!我是说正经的!”
轮椅上,原本象被抽了骨头的蛇一样瘫坐着的林枫,竟已坐直了伸身体,甚至双手撑着扶手想要站起来,这动作吓得方宇急忙停下轮椅防止让他摔出去。
这时,他回过头,脸上的表情无比地严肃:“我没骗你,我现在的感觉,很好,非常地好!”
他的眼皮虽然半睁半开的,但从中透出的那一丝犀利,那双霸道的,可以看透一切,将一切虚伪撕得粉碎的眼神,恍惚中方宇仿佛又看到从前身体健康时的老友,
“我现在不想去医院!现在,送我回家!马上!”
果然,从前那个让我很不舒服的家伙又回来了!就是这种眼神,这种语气,和那个讨厌的李老头一样无论男女一眼都能看光光的眼神,这家伙和李老头一样,都是变态!我差点忘记了,他没病之前就是一个变态,一个拥有超能力的变态。
方宇腹诽着,不再坚持已见,改道走向附近的居民区。
天上,引发无数人驻步注目的光圈只维持了不过数十秒就告消失。整个城市因此而停摆一段时间——大家都不做正事停下来看这个天文奇观。奇景消失后,一切很快又照常运行,忙忙碌碌的众生该干啥还干啥,只是晚上网上多了一份新的谈资。
走在路上的林枫和方宇并不知道的是,此时各地无论是处于黑夜还是在白天,这一奇怪的天文现象在全世界数百万个城市上空同时发生。而随之而来发生在的林枫身上的异状,也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就在光圈出现的那一刻,全世界所有的癌症患者都同时出现了身热异常的发热症状。令人惊喜的是,在未来的几小时内,所有的癌患者身上的癌细胞都正在迅速地消失,并且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恢复健康。
奇怪的光圈,所谓的星际之门,不药而愈的癌症患者,一切看上去仿佛是造物主的恩赐。
黑夜开始前的黄昏,往往都是非常美丽的
(大概在第六章的时候开启危机剧情,)举五肢求各种票票中!
第三章 自我切割
林枫的住处位于枫城市一处有名的贵族小区,在病倒之前,林枫凭着他奇特的能力,数年内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业,这只是其中之一,遗憾的是他来不及享用就突然被癌症缠身。
这套被林枫三百多万元盘下的房子,里面的装修装饰完全对不起他的售价。打开大门,就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大客厅,却被整整十排的大书架塞得只剩下走道。边上的客房,除去一间主卧室,一间工作室外,余下的几间也被书架填满。除了一些必须的桌,椅,沙发,床之类的个人生活用品外,这套房子几乎没有别的家具。
“价值三百多万元的房子,你就用来塞书了?”
“房子装修,麻烦!上图书馆查资料,麻烦!现在这样,正好!”
当年第一次到老友家做客的方宇,当场被这房子的布局狠狠地雷翻了。唯一摆在客厅大门左侧充当装饰品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也是林枫在养病期间因个人爱好而亲手雕刻出来的,算是这套“高级图书贮藏室”里唯一象样的装饰品。
架上的书是清一色的医学方面的书,内科外科神经科,旁门别类无所不包,光是看目录就够让方宇这个正牌医科大学毕业的晕倒。这些书一部分是在林枫和李老头认识前买的,而更多的却是他们俩认识后李老头推荐给林枫的。在林枫病倒的这三年,李老头几乎是长住在这里。李老头出去替林枫做“安排后事”的准备工作,所以不在屋内。
开门而入时,瞧着这些巨大的书架,方宇感叹道:
“真想不到,这些书你居然都能看完”
“修车是车有病,医人是人有病。车是机器,人也是机器!在我眼里,人和机器唯一的区别就是,人是比机器更复杂的机器!理论联系实际,要看懂就很容易。”
方宇是医学院毕业,而林枫是正牌的哈工大的毕业生,主修的专业的是机械,毕业后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都在和各种精密机械、仪表打交道,直到他认识了李老头为止。
林枫把右手搭在了方宇推轮椅的左手上,眼睛随即闭上。
“鸡蛋,牛奶,面包,还有一根火腿肠!小丽的厨艺还是这样没长进!咦,原来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你和小丽在床上大战了一场,哦,不,是两场!难怪蛋蛋空得这么厉害!”
“滚,把你的爪子移开,我不想被人误会有特别的性趣爱好!”
不必等林枫收手了,受不了的方宇自己就赶紧把手抽出。差点忘记了,这家伙最妖孽地方的就是他的手了,被他的手碰到就和赤裸在他面前没有两样。
林枫的脸上露出捉弄人成功的微笑,他很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和父亲一样,林枫从小就对机械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灵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灵性越来越强。直到那一天后,它进化成了一种特殊的超能力——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机械,甚至是从未接触过的,他只要用手指稍稍地接触一下,指尖在机器表面轻敲几下,整个机械的结构,运行规律甚至缺陷,不足之处都能在几秒内了然于心。
因为所有损坏的机器他不经拆卸观看,仅凭手指敲两下做闭眼听声音状就能准确地指出毛病所在,所以同行们给他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黄金之手。而且这双手还有另一个用处:别人看美女是用眼睛看,而林枫看美女时却常常用他的手。只要被他的手接触到身体任何部分,倾刻之间就会从里到外被他赤裸裸地“看”个精光!
林枫这种“窥人身体于指间”的能力,实在是非常无耻的一项本事,所以每当方宇带着夫人黄丽看望病重的老友时,从来都是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地防备他们间有“身体接触”的意外发生。
当年凭着这份能力,林枫很快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当。而后随着这份能力的增长,林枫有了更大的目标或者说是野心,再后来他就通过方宇认识了他的指导老师,名为李明的李老头。
“两个疯子一样的家伙,一夜长谈之后,他们就象蜜蜂蜜糖一样地粘在一起了。”
方宇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他将老友介绍给导师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有名的黄金之手不再玩机器了,而是完全沉迷在医学里,确切地说,是对人体奥秘的解析之中。
“人,不过是一台更复杂的机器罢了!”
这是林枫在那天之后常挂在嘴边的话。为了将人这种更复杂的机器解析,林枫在李老头的建议下,开始疯狂阅读起各种医学著作。方宇嘴上虽然不服,心里却很清楚,这位老友如今在医学领域的造诣,绝对不会亚于这个领域的那些所谓专家教授们,更是远在他本人之上。
看着精神越来越好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再次关心地问道:
“怎么样了,你现的精神,气色,好象有点”
“过度亢奋吗?放心,这不是快要死了的回归返照,而是正变得越来越好的过程!我感觉得到,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消失!脑子里的那个瘤子也在快速缩小!现在我的体温偏高,只是因为细胞分裂,新阵代谢的速度在变快引起的!现在的我,感觉很好,非常地好!得病这三年来,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好过!我急着回来,只是想查查,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天空中那个奇怪的光圈,是他引起了我身体的变化!”
林枫双手用力地搓着双腿,两条大腿的骨头有些微痒,原本已侵蚀到大腿骨髓几乎每个角落里的癌细胞,此刻正神奇般地自动转化,还原,改邪归正般地变回正常的细胞。照这个速度下去,过了不多久他大概就可以再站起来了。
回到家后,林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埋身于书海之中,他要找出这一切变化的根源。他正在恢复健康,连带着连从前的那些本性也正在回归。
方宇是世上唯一知道林枫那些见不得光的过去的人,别看林枫现在开朗、幽默,极好相处,可是这只是因为脑部的那个肿瘤而引发的异常——脑子长了恶性肿瘤后,这颗肿瘤歪打正着地让他恢复了正常的人类人格。
林枫身上癌细胞正在恢复为正常细胞,方宇很胆心他的性格会不会也跟着变回去。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有一丝苗头出现。
房间里很快陷入安静,只余下刷刷的翻书声。林枫在查资料,方宇也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翻了翻。几乎每本书上都可以看到林枫从翻阅后加注的一些红线,或者笔记心得之类的,其中也夹杂着少数李老头的涂鸦。
方宇把目标投向客厅一角的墙上,那里挂着林枫父母的遗像。方家和林家从前是相识数十年老邻居,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他对他早逝的父亲也有些印象,那是个能力极强的人,遗憾的是很早就死于癌症,听林枫说这似乎是他们家族的遗传病。
不过,方宇对林父的印象更多的始于父辈们的回忆。
“林天那个人啊!做事,了不起,是个可以拿一百分再加十分的人!认真,刻板,细心!没有人比得上他!但说到做人,他不及格!所以,明明是同一所大学毕业,明明成绩他啥都比我好,可是我当过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他却永远是我手下的兵,千年不变雷打不动的一个技术员!”
“别看那家伙和我吵翻天不给我面子,让我气得吐血!再气他事后我还是会用他,他是属牛的,牛的性格牛的命!拉车很有力,就是不看路!那家伙也是运气好遇上我这个懂他的老板加老同学,否则他早就被人整死了。后来我调走了,他落到别人手里,嗨”
“林叔叔有什么缺点呢?”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知迂回,反应速度太快,无法容忍傻瓜笨蛋!知道吗?工作上的事,有些事情,你明知道别人会犯错,但也绝对不要马上出面去阻止!最好的情况就是等别人掉水里快淹死只余一口气了,你再出手去拉一把!林天那家伙呢?他就是错在反应太快,别人离河岸还有十几米呢,他就看出他们要掉水里了,然后早早地在那儿嚷嚷了,你说他这样的人会不会让人讨厌?”
“啊,这个,防范于未然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救人于水火之中人家会感激不尽!拉人于河堤之上别人烦你一辈子!所以,有人要掉河里,没淹到快死你绝对别伸手拉他!老林就是不明白这点,以在工厂裁员大下岗的时候,你那个最能干的林叔叔却是头一批就回家滚蛋的!”
这些话都是在大学毕业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儿子传授的人生心得体会。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