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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抽奖当铺-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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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安真名潘岳,西晋著名文学家,字安仁。史书上直接说潘安长得漂亮的就三个字———“美姿仪”。他自然是外貌又好,气质又好。虽说书上并没有详细记载潘安到底五官如何、身高几尺,他的美貌却是件毋庸置疑的事情,因为在那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一批死忠的“粉丝”了。《世说新语》中记载,潘安每次出去游玩的时候,总有大批少女追着他,那绝对就是个追星的架势。追着潘安的一批批少女又是给他献花,又是给他献果。潘安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能够满载而归,这也就成为了“掷果盈车”这个典故的由来。

    虽说有那么多美女成天追着他,潘安却一点都不为所动。在对待妻子这一点上,潘安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好男儿。潘安的妻子出身名门望族,比潘安家的门第要高,两人算不上门当户对。因为潘安既是美男又是才子,潘安的妻子倒也愿意下嫁给他。潘安对他老婆是痴情得很,非但老婆在世的时候绝不出去拈花惹草,老婆死后,他还念念不忘。在妻子过世了一年之后,他写了三首《悼亡诗》。在中国文学史上,这三首《悼亡诗》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因为当时妇女的地位很低,在潘安的《悼亡诗》之前,几乎没有出现过怀念妻子的作品。潘安的文章也写得很好,喜欢写哀诔之文,可以说是个忧郁的美男作家。

    潘安的长相是没得说,也算得上是个感情专一的好丈夫,但他的人生道路却并不像他的外貌一样令人欣羡,反而带有些悲剧色彩。他的政治道路还是很坎坷的,早年不被重用,后期投靠了贾南风和她的侄子贾谧为首的贾氏集团。那个时候正是贾氏集团呼风唤雨的时候。贾南风想废掉太子,潘安不幸被搅入了这场阴谋之中。一次太子喝醉了酒,潘安就被安排写了一篇祭神的文章,并让太子抄写。太子早已醉得神志不清,依葫芦画瓢地写了一通。潘安拿到太子写的文章以后,再勾勒几笔,把它变成了一篇谋逆的文章,导致太子被废,太子的生母被处死。虽不是策划者,但潘安在这起阴谋中显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虽然这次奸计得逞,潘安终也不得善果。八王之乱后,赵王司马伦夺权成功,他立刻抓了潘安,并判了他一个灭三族。

    纵观潘安这一生,他集才情、美貌、专情和政治上的罪恶于一身,是个复杂矛盾的生命个体。如若后人只记得他的美貌,那无疑是把他简单化了。在灿若星辰的芸芸美男当中,潘安能够在千百年岁月的洗礼之后,仍然作为一个美男子的符号被现代人所熟知,他英俊的外表和横溢的才华都是其流芳百世的原因。美男想不做昙花,内外兼修才是硬道理。

    NO2 宋玉:大才子+“登徒子”+庸死

    宋玉,又名子渊,相传他是屈原的学生,战国后期楚国辞赋作家。古代的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当中,往往以美如宋玉、貌若潘安来形容男子的俊美,潘安和宋玉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知名度最高的两位大帅哥了。宋玉不但漂亮,而且才华卓越,让许多女性心驰神往。

    宋玉貌美之说流传千古,但他到底怎么个美法却已是千古之谜,因为他连一张画像都没有留下。但我们可以从《登徒子好色赋》的记载中,意会一下宋玉是何等的美貌。根据《登徒子好色赋》的记载,登徒子跟楚王汇报说宋玉是个美男子,他能说会道,但是生性好色,所以千万不要让宋玉跑到后宫。听了这话,宋玉自要反击。宋玉首先说,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楚国的美女又莫过于我的家乡,家乡的美女又莫过于我隔壁的一个邻居———东邻之女。我家隔壁这位美女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就是这样一个绝代佳人趴在墙上,看了我三年,我也毫不动心,我难道也算得上是好色之徒吗?相反登徒子不是个好东西。登徒子家有丑妻,他老婆一头乱发,两耳畸形,嘴唇外翻,牙齿凹凸不平,走路一瘸一瘸,再加上驼背,又满身是疥疮。登徒子却很喜欢她,跟她一连生了五个孩子。你看只要是个女人,登徒子就会喜欢,所以他比我更好色。

    其实用现在的观点来评判,登徒子不弃糟糠之妻是件值得称赞的事情。但宋玉口才猴岛,被他这样一忽悠,楚王竟然给说晕了,判定登徒子是个好色之人。这一判竟然使登徒子从此以后就背上了好色的骂名,成了后世色狼的代名词。

    宋玉并非徒有其表,他同样有着卓越的文学才能,在文坛有着宗师级的地位。他的代表作《九辩》在中国文学史上可以和屈原的《离骚》相媲美,堪称楚辞中的双璧。在文学史上,宋玉还创造了好几个第一。他是第一个写悲秋的,也第一个写女性的。他对女性经典性的描述,对后世曹植等人影响非常大。有人认为他还是第一个描写妓女的,并指出他的作品《神女赋》中的“神女”就是妓女。

    关于宋玉身世的记载并不多。只知道他出生于贫寒之家,为了谋求政治上的出路,一度到了楚国的京城,到了楚王的身边做了文学侍从,据说一度也受到楚王的赏识。但宋玉这个人实际上不是做官的料,不合于时,所以最后还是离开了朝廷,重归江湖,带着满腔的遗憾走完了人生。

    NO3 兰陵王:面具后的悲情王子

    兰陵武王高肃,一名孝瓘,字长恭,文襄第四子,累迁并州刺史。北朝时期的兰陵王也是给后世留下无限遐想的美男之一。他有着成为传奇所需要的一切必要条件,比如神秘的出身,比如骁勇善战,比如他那充满血腥和杀戮的家族,又比如盛年时的含冤而死。而这传奇中最绚烂的一笔,无疑是他那摄人心魄的美貌。

    因为封地在徐州附近的兰陵,所以叫他兰陵王。北齐的始祖是高欢,高欢的大儿子就是兰陵王的父亲,兰陵王是他的第四个孩子。兰陵王这样的出身可算显赫,但这里有一个很奇特的情况,兰陵王兄弟六个,其他五个兄弟的母亲是谁都记载得明明白白,唯独兰陵王的母亲是谁,史书上没有记载。当时对女性的社会地位是没有什么避讳的,即使母亲是妓女也没什么关系。他的一个弟弟的母亲就是妓女。兰陵王的母亲的地位难道低得连妓女也不如吗?历史记载没有给出答案,他的身世也因而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兰陵王以骁勇善战而闻名。北齐和北周在芒山这个地方曾经有过一场恶战。北齐名将兰陵王率领500铁骑两次冲入敌阵,杀敌无数。一直打到洛阳西北面的金墉城下,被敌人团团围住。城上北齐守将只见来者戴着面具,不知是敌是友,正在犹豫之际,兰陵王突然脱下了他的面具,露出一美轮美奂的脸来。上面的人就认出了是兰陵王,群情激愤,万箭齐发,射向了北周的军队。下面的500将士在兰陵王的带领下更是越战越勇敢,结果北周的军队在这上下夹击之下溃败而归。兰陵王打仗自不在话下,问题是他打仗的时候为什么总戴着面具呢?这恐怕还是漂亮惹的祸。史书上说他貌柔心壮,白得像个美妇人。他的美貌不是历来崇尚的力量之美,而是非常女性化的美。这样征战沙场,自是怕别人瞧不起他。所以戴上个面目狰狞的面具(或说以铁甲遮面),就能起到不战而胜的目的。可惜的是,历史上并没有他的画像流传下来,这倒也给了我们更多想象的空间。

    兰陵王貌美、勇猛、爱兵如子、私生活严谨,近乎完美。但他也有个缺点:贪财。在他家门口,行贿的人络绎不绝,这点是很遭人非议的。他的部下相愿曾经问他,“你已经地位这么高,这么富有,你干嘛还要去贪财?”兰陵王默不作声。相愿接着说,“大概你是怕自己功高盖主,所以特意想要弄出点污点来吧。但你现在想往自己脸上抹黑,实在是没有用的。皇上要害你的话,这正好是个把柄。”兰陵王流着泪跪下说,“你说得对。”相愿说你应该功成身退。兰陵王听取了他的建议,变得消极起来,打仗也没这么起劲了,生了病也不去治疗了,想把病搞大一点,可以早点退休。但是就这样还动作太慢,不久就招来了杀身之祸。兰陵王是战将又有地位,皇帝是怎么也不能放过他的,于是皇帝就赐了毒酒送到他家。兰陵王拿到毒酒非常悲愤,他说“我一生为国,现在干错了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原本为了自保,他连英雄都不做了,故意给自己身上抹黑,可是到头来还是难逃一死。诚如诗云,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兰陵王死时的年龄没有详细记载,但是估计是正当英年。

    兰陵王英年早逝,北齐失去了军事支柱。四年后,北齐被北周所灭,北齐王室成员几乎全被屠杀。乱世的杀戮之中,人心如火海,兰陵王的美,如血中飘荡的一缕白梅香,令人肠断神伤。

    NO4 卫玠:被“看死”的美男

    卫玠,字叔宝,生于西晋武帝太康七年,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人。他是魏晋之际继何晏、王弼之后的著名的清谈名士和玄理学家,初任太傅西阁祭酒,后任太子洗马。

    记得三国中杀掉邓艾父子的卫瓘吗?卫玠就是他的孙子。楚王司马玮屠杀卫瓘全家时,体弱多病的卫玠住在医院而幸免于难,而自小经历家破人亡的卫玠,特美的外表上多了层冷漠。关于卫玠的美,《晋书》里用词有“明珠”,“玉润”等等,他为人喜怒不表于形,是个面无表情的玉人。

    卫玠自小时在洛阳城出来玩就被人围观,如玉般精雕细琢。时人称之“璧人”。洛阳居民倾城而出,夹道观看小璧人。卫玠别无长处,就是人极美,口才超群,八王之乱把西晋政权闹成一锅糨糊,胡人势力乘机进入中原,天下大乱。卫玠一家子跑到江夏,妻乐氏经不住旅途疲惫死去。征南将军山简赶快来抢卫玠,把爱女嫁给他。后来他投奔东晋都城建业,建业的官员们久闻卫玠艳名,立即答应予以重任。江东人士听说来了个大明星,人山人海地围观,挤得卫玠举步艰难,使他一连几天都无法好好休息,这个体质孱弱的美少年终于累极而病,一病而亡。《世说新语》中有“看杀卫玠”的故事,记载的便是这个传说。这场由美丽导致的悲剧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可怜一个男人由于美貌而被就这么香消玉殒了,不能不令人扼腕……

    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人们一再回味。时光流逝中,那些俊美的脸庞固然被时间冲刷不见,但关于他们的美丽的传说却流传了下来,为后人津津乐道……

    他一连几天都无法好好休息,这个体质孱弱的美少年终于累极而病,一病而亡。《世说新语》中有“看杀卫玠”的故事,记载的便是这个传说。这场由美丽导致的悲剧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可怜一个男人由于美貌而被就这么香消玉殒了,不能不令人扼腕……

    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人们一再回味。时光流逝中,那些俊美的脸庞固然被时间冲刷不见,但关于他们的美丽的传说却流传了下来,为后人津津乐道……

    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人们一再回味。时光流逝中,那些俊美的脸庞固然被时间冲刷不见,但关于他们的美丽的传说却流传了下来,为后人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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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曾纬译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的条文,其中,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两部分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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