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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
虽说今日的校验不分男子与女子,宴堂却还是将客人分成了男子席和女子席。男子席那边年轻的少年们与父亲忙着互相认识,贵门之间拉关系相互扶持也是自然。况且这些少年终有一日会接替父亲扛起整个家族,多结交朋友也好。
女子没有男子那边频繁,妇人们经常在一起闲话家常,是以小姐们都有固定的好友。三五个平日里相熟的聚在一起闲谈,对今日的菊花宴既是紧张又是期待。偶尔还会抬眼瞧一瞧对面自己心仪的少年郎。
易佩兰拨弄着小几上的鲜花,道:“今日的校验,你们可有把握?”
“我是没有的。”她身边的女子笑道:“这么多人,如我资质平平,实在害怕。只希望等会儿千万莫要抽到我,也不要有人挑我上台。我不求出头,只要不出丑便是了。”
易佩兰撇了撇嘴:“至少也要试一试的好,要知道今日定王殿下也会在此,况且你心仪的李家少爷也不是在此么。李家少爷文辞那般出众,定会上台,你不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那少女推了一把易佩兰,脸上露出些羞怯:“尽胡说。”
江晓萱闻言笑道:“就是,白薇你可莫要害怕,要说比出丑,不是还有沈家老五垫着底儿么。怎么着,你也比她强吧。”
“不错。”易佩兰也笑的花枝乱颤:“每年的校验,沈五不是都负责逗乐么,也难为她每年都有脸子来。一想到今年她又要来表演她的那些活计,我便想发笑。不知道她又会穿什么样的衣裳,如去年那般恐怖的艳红色配紫红金钗?”
几个少女“咯咯咯”的笑起来。
“够了好吧。”却是冯安宁突然开了口:“很好笑么?”
易佩兰一愣,随即道:“冯安宁,你最近似乎很奇怪啊,怎么,与那傻子交好了?”
冯安宁面色一怒,正要说话,便听得另外一边有人道:“哎,沈家夫人来了。”
第二十六章 惊艳()
易佩兰的母亲易夫人平日里和任婉云交好,易老爷和沈贵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偶尔任婉云也带沈清去易府上做客,易佩兰和沈清关系最好,和沈玥也不错。
在场妇人,另一边的男眷席上都朝那边看过去。
沈贵和沈万最近整日都忙于政事,是来不了了的。但众人看向来处的原因,却并非沈贵和沈万二人。
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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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众官老爷中还是颇有地位的。他如今年纪尚轻,如此才华,若是入朝为官,也当是能拿得起一个官位的,官场上的人都是人精,要懂得为日后铺路,裴琅未必就没有发达的一日。
沈妙的目光扫过男眷席上,在裴琅的身上停留一瞬。
她知道,今日的校验,裴琅虽是书数先生,但斗才的时候,有恃才放旷的学子向先生挑战,裴琅的一篇《行律策》文采斐然,有理有据,当日便入了傅修宜的眼,后来傅修宜为了收揽这位人才,做了许多礼贤下士的举动,终于得到了裴琅这员大将。
这辈子,是断然不能让此事发生的了。
裴琅敏感的察觉到那少女的目光似乎是远远的落在了自己身上,带着审视,仿佛在衡量猎物价值的野兽,让他心中腾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他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沈妙却早已转过了头。
身边的大人们都在赞叹:“沈将军的嫡女年纪尚小便有这样的气度,日后实在是不可小觑啊。”
“模样生的也不错。”一名蓝衣少年道:“原先怎么没发现,这沈妙长得也算是个丽色佳人。”少年们看少女,又只是看容貌了。
“可惜是个蠢货。”蔡霖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神,他不满众人都看沈妙反而将沈玥给忽略了,便哼了一声。
“你才是蠢货!”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蔡霖吓了一跳,见一个穿着软缎红衣的团子气鼓鼓的瞪着自己,他个子尚矮,却气势逼人。
“对不住,”闻讯赶来的青衣少年冲蔡霖好脾气的笑了笑:“舍弟无礼,冲撞了。”
蔡霖正想骂人,一见对方却是平南伯世子苏明枫,那团子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便又将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苏明枫可是谢景行的挚友,谁敢惹?
“大哥,”苏明朗拉了拉苏明枫的衣角:“那个姐姐好漂亮,你把她娶回去做嫂子吧。”
苏明枫嘴角一僵,好在苏明朗的声音很小,周围没人听见,他微微俯身,问:“二弟认识沈姑娘?”
“不认识呀。”苏明朗无辜的玩手指。
苏明枫便不说话了。
沈妙跟在任婉云一行人身后,走到了女眷席上。
一般来说,女眷席夫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相熟的好友随意坐的,小姐们也是一样。可沈妙平日里除了广文堂就在沈府,沈玥沈清不必说,广文堂更没有人愿意与她交好,她也不恼不怕,自顾自的寻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她并不惧怕这些少女们的孤立,相反,她倒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感觉。
那些个少女们看着沈妙今日不同的装扮本就有些嫉妒,想瞧她出丑而故意忽略她,却见沈妙自己一个人坐着,并不显得凄惨。桌上有为了让少女们不无聊而准备的棋盘和叶子牌。她想了想,便从棋篓里将棋子拈出来,自顾自的开始对弈。
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以前是因着二房三房的刻意教导心中厌弃,后来嫁给了傅修宜更是没时间学。所以上辈子从秦国归来,面对能歌善舞,长袖玲珑的楣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