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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觉得喜爱的女子就连说粗话都如此风姿绰约、仪态万分,妩媚动人,真是太了不起啦。
曲无双:“是啊,男人的手是女人的天敌,真糟糕,又不能斩掉,因为还需要他们用双手赚钱给我花,需要他们用双手来爱抚我,保护我。”
林诗儿:“你的手机马上又要响了。”
曲无双:“我穿哪一件比较好呢?”
林诗儿懒洋洋地:“管你呢,就算穿着比基尼跑出去也没关系。”
曲无双:“衣服太多真是麻烦,都不知道穿什么还好,可是每次进了服装店,总是控制不住购买的冲动。”
第三十五章 神秘莫测的生物()
曲无双终于穿好了衣服,接下来又为拎哪只包出去而陷入思考。
其实她的包只有四只,色泽和样式各不相同。
王子躺在沙发里,斜眼看着这位都市艳女,觉得她仿佛另一个星球来的生物。
有个故事,一头驴面对两堆相同的草,思索吃哪一堆草才好,想了太久,结果把自己饿死了。
现在王子觉得,她有些像那头蠢驴,会因为傻乎乎的思索拎哪一只包而错过与男友的约会。
在紫溪山森林当中的庄园里,狼人女性没有谁像这样,在王子经历过的学校生涯里,那些女同学也没有类似的,所以此时看着她,觉得太怪异了。
林诗儿笑嘻嘻地说:“反正都是水货,随便哪只拿着走就是了。”
曲无双:“改天要让男友买一只真正的lv皮包给我。”
林诗儿:“不如让他给你钱,然后你可以去买许多只水货,然后你就可以每天拎着不同款式的包去外面钓凯子。”
曲无双:“其实我真的看不出高仿水货与真货有什么区别。”
林诗儿:“真货价格老贵,可能就这么点区别。”
曲无双:“最近你用了什么护肤品?怎么化的妆,为何看着皮肤这么好,就像小女孩似的。”
林诗儿:“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这样啦。”
曲无双:“不对,肯定用了某种我不知道的东西,我眼神可没出问题,你的皮肤是什么样我太清楚了,素颜的时候比我可能好一点点但是也不多。”说话同时,伸出手指在林诗儿脸上擦拭了几下,轻轻揪,然后有些惊愕地说,“咦,奇怪,斑点真的没了,长过痘痘然后遗留的痕迹也没了,脸蛋一下子从七十五分变成了九十五分。”
林诗儿:“如果我知道怎么回事,一定告诉你。”
曲无双:“是不是因为受到恐吓的缘故?那两个坏蛋让你精神紧张,然后——就变嫩了,这个好像不符合已知的常识啊?”
林诗儿:“什么时候叫你的大厨男友认真做一桌菜让我好好吃一顿?”
曲无双:“今晚我问问他。”
林诗儿:“别忘了哦。”
曲无双:“你不怕长胖吗?”
林诗儿:“等长胖了再说。”
终于,曲无双在又一次电话催促中决定离开。
现在已经是夜间二十二点一刻了,这就是说,她从沐浴开始到化妆完毕再到穿好衣服、决定拎哪一只包,这一过程花费了约有三个钟头,其中包括她为了丰胸而吃木瓜喝红酒的十多分钟。
王子猜想,接下来她和男友恐怕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参与诸如看电影或者逛商店之类的活动了,只能找个安全有保障的房间,躺在舒适的席梦思上进行运动了,她消耗了几个钟头打扮自己,估计半小时的活动之后面部那些认真细致的化妆就会完蛋,花费了约三十多分钟打理的嘴唇必定一塌糊涂,大部分口红会被那位大厨吃掉或者抹到别的地方去。
女人啊,真是神秘莫测的生物,王子这样想。
第三十六章 带狗上班()
早晨,林诗儿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满脸陶醉地看着自己的形象,喃喃说:“美丽这个形容词,简直就是为我而造的。”
后面王子连连点头,以示同意此看法。
林诗儿:“都不用化妆了,至多描下眉毛,处理一下睫毛就ok,真的省了很多事啊。”
王子得意地笑了笑。
稍后,由于不放心把王子留在曲无双仿佛垃圾场一般的家中,林诗儿决定带着心爱的大狗狗一起去上班。
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而不是露天停放,就不会被太阳暴晒,而她每过两个小时就可以跑下来一趟,带着爱犬在花园里转悠一圈,想来也不会有谁提意见,此前也多次见过其它同事带着小狗或者猫上班,至于带着小孩子进入办公室的更是常见。
从曲无双所在小区开车去上班,居然比较近,堵车也不怎么严重。
驾驶途中,林诗儿不时伸出手摸摸王子的头。
王子一直镇定自若地待在旁边的座位上,一动不动,心里希望她专心开车,别弄出交通事故来。
就在几个月之前,一位狼人表叔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整个车身严重变形,身为拥有超级高强度狼人躯壳的表叔居然休克了,在救护车到来时,以为表叔死掉了,到了医院之后,相关工作人员正准备偷摘几只器官去赚钱,表叔却又醒了,大喊大叫一番,然后拖着一条两处骨折的腿,就这么一路独脚跳到一家狼人开的餐厅里求助。
王子对于表叔的惨状印象深刻,对于机动车本能地有些畏惧,虽然学习过驾驶,买过一本假证,但是却没有单独开车的经历。
身为年青的狼人,所有证件都只能是假的,因为没有谁会相信九岁的人会长成这样子,那不合已知的常识和逻辑。
林诗儿至今已驾驶了三千多公里,爱车经历了十一次轻微的碰擦,她一般总是等车身有三处以上伤痕之后再向保险公司汇报,然后修理一番。
她的问题在于,开车的时候总会有些莫名其妙的亢奋,变得好斗,敏感,焦躁,容易发怒,与平时的淡定和从容大相径庭。
现在比起刚刚拿到驾照时她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多次的轻微碰撞当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技艺有明显提高,所以最近十一天都没有发生事故。
遇到红灯停下之后,她再次伸出手来揪王子的大耳朵。
现在车已经停了,所以王子可以大胆回应,伸过大脑袋,舔了舔她的耳朵。
她:“不要这样,你是狗,我是人,区别很大的,没必要过分的亲热。”
王子沮丧的低下头,心想夜里曾经用自己的舌头许多次亲密接触她的皮肤,只是她睡着了不知道而已。
她有所发现,惊讶地:“你的嘴里怎么有牙膏味?难道你吃过牙膏?”
王子无辜地看着她,心里在想凌晨四点自己起来刷牙这种事要怎么才能够告诉她?难道她认为清新的口气和洁白的牙是天生的?
第三十七章 狼人的基本道德观()
林诗儿驾车到了地下停车场内,找到一个位置摆放好,将四个车窗都打开了一条三厘米见方的小缝隙,以免爱犬窒息,然后严肃地叮嘱:“乖狗狗,在这里好好待着,过一会我来看你。”
王子微笑点头,示意明白。
林诗儿抱着狗头,脸贴着脑门和大耳朵,摩擦了几下,小声呢喃:“我好喜欢你哦。”然后关门,离开。
王子打了个哈欠,目送她消失在电梯里,激动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现在,它自由了,但是却不知道做什么才好,以大狗的形象去哪里都不方便,而变回人形的话,又没有衣服可以穿。
貌似只能乖乖待在车里。
它四下张望,对这里的一切都感觉到好奇。
陆续又有车进来,寻找到空位之后停好,有一些车位显然是预留的,哪怕空着也没有谁会把车停过去。
一辆块头很大的越野车开进来,停到对面,司机打开后厢拿东西,王子凭着出色的眼力看到旁边有几套包装完整的衣服,看上去质地蛮不错的。
二十几分钟之后,王子悄悄下车,保持着大狗的形象,注意行走在黑暗中,从紧挨在一起的车辆之间穿过,绕到越野车后面。
车门锁上了。
别无选择,只好砸玻璃,对于拥有强大力量的狼人而言,做这样的事实在很轻松。
爪子拍上去,立即就碎了,弄出的声音不怎么大,然后衣服拿到了,是新的,装在盒子里,散发出化学品的气味。
王子把三套衣服都拿走了,放回到林诗儿的车子后厢内,然后幻化回人形,开始穿衣服。
有衬衫和外套以及裤子,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内裤,也没有皮带。
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帅哥形象,他有些困惑地说:“我像坏蛋吗?为什么她不接受我?”
镜子里的脸蛋应该完全合乎人类的审美标准,这就是王子的本来面目,没有修饰过,全是天然野生的,也没怎么留意,就长成了这样。
在狼人家族当中,他是异类,其它的成年男性狼人普遍过分的强壮高大,肌肉发达,体表多毛,还有几位在变成人形之后也全身都显得毛发浓密,几乎没办法混在人类社会当中而不引起注意,只有他非常接近于这旮旯的普遍男性,没有过多的体毛,而且拥有出色的好容貌以及身材。
在庄园里生活的日子里,家族成员们都说他将来如果在城里混的话会迷死许多的女人,而他在人类开办的学校里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确实也有许多女生表示对他有强烈的兴趣,她们买零食给他吃,帮他做作业,写信给他表示爱慕,后来当他说要退学的时候,她们当中有几位流下了悲伤的泪水,还有勇敢者抱着他狂吻了一通。
现在他已经记不得那些女同学长什么样了,只是觉得她们和其它同学一样,都非常适合食用,但是他不会这么做,因为伤害同学是很不好的事,违反了狼人的基本道德观。
第三十八章 乱七八糟的梦()
林诗儿到了办公室里,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地把电脑开机,然后去冲咖啡。
每当进入工作地点,她就觉得疲惫和乏味以及无聊,常常冒出这样的念头,如果买彩票中了大奖,一定立即辞职,环游世界去,永生永世再也不进入这幢大楼。
又要开会了,她在保温杯里弄上咖啡,拿上装腔作势专用笔记本,这只笔记本里充满各种乱糟糟的涂鸦,如果她以后改行做漫画家的话,会是非常好的素材。
开会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总会觉得非常想睡觉,一不留神就会睡着,而在家里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过如此之好的睡眠,台上的人讲话声音总是很响亮,内容总是正确得要命,字字珠矶,无懈可击,显得立场坚定,信心满满,扩音器材的质量也非常好,但是她永远无法抑制住睡意,常常到了散会时才会在旁边的人用手指捅和巴掌拍打中迷迷糊糊地醒来。
在会议进行当中,她经常做一些乱七八糟的梦,比如现在,她已经进入梦境了,她梦到自己置身于热闹的体育场内,坐在观众席里,看着一场盛大的足球赛,有点奇妙的是,球场草坪上奔跑的选手全都没有穿衣服,他们露出来的并非肌肉结实、美不可言的年青身体,而是衰弱、苍老、臃肿、灰白色的大肥肉块,二十几个选手全都大腹便便,动作笨拙而缓慢,他们频繁地跌倒,不时发出怪异的嚎叫,在行动的时候浑身的赘肉都在晃荡,他们追逐球的时候仿佛一大群胖猪在争夺一只滚动中的大西瓜。
最后,她在李丽贞的巴掌拍打中醒过来,仍然没弄清楚到底怎么一回事,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处。
“散会了。”李丽贞说。
她:“噢,怎么就结束了,我还没睡够呢。”
李丽贞:“到吃午餐时间了。”
她:“哇,我的狗还在车里关着呢,真糟糕。”
李丽贞:“要不要我帮你打饭?”
她:“不用,我自己能够搞定。”
她很不放心这婆子的帮助,老是疑心送到自己面前的饭菜里会多一些东西,比如鼻涕和唾沫或者口痰什么的,当然毒药不至于,但是安眠药或者泻药什么的可就难说了。
同事们一个个都是豆腐嘴,刀子心的狠角色,必须得时刻提防。
刚才居然睡着了,真是不应该,好在这里人很多,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担心邪恶的同事搞出什么阴谋来,不过还是应该注意一下,别在睡眠当中脸上被画了乌龟或者衣服上被贴了纸条什么的。
李丽贞问:“你的皮肤怎么这样好,又光滑还很细腻,最近用的什么化妆品?还是去哪家美容院做过护理?”
她诚恳地说:“最近我睡觉前用牛奶抹脸上,清早起来洗干净。”
其实没有,就是胡说的,但是她很想知道,这位婆子早晨起来满脸粘糊糊的,牛奶干硬之后结成了硬壳的情形。
至于会不会毁容,她可不负责。
第三十九章又见帅哥
李丽贞凑近了低声问:“用什么品牌的牛奶,本地的还是外地的?鲜奶还是常温纯奶?是不是进口的?”
林诗儿:“进口的液态奶,一公升装的,产地我忘记了,好像是新西兰,也可能是德国。”
李丽贞:“今晚就去买,进口牛奶不贵,十几块钱一公升,有些二十几块一公升,我常喝,只是没往脸上抹。”
林诗儿:“我要去打饭了,再见。”
此时变成帅哥并且穿了西服的王子已经溜进了办公楼,并且转悠到了会议室另一边的入口处,面带笑容看着人群当中的林诗儿,琢磨着如何才能够穿过这些人堆到达心爱女子旁边。
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当时在车里待着觉得太无聊了,稍后决定走动一下,于是进入了电梯,到了办公楼里,然后在各个楼层转悠。
因为他有可爱的笑容和清爽可爱的面孔,还有很体面的衣服,虽然没有结领带,但是并不妨碍他畅通无阻地在大楼里蹓跶。
这里的森严防备主要体现在大门的入口处,一旦进来,其实就基本不设防了。
他凭着狼人不亚于狗狗的神奇嗅觉在大楼里寻找林诗儿的残留的气味,这样实在有些困难,因为这里的人太多,无论男女都普遍使用一些化妆品和护肤品,还有些人用了香水,许多人抽烟,还有人喝酒,这导致他很难锁定心爱女子的味道。
但是最终他仍然成功地找到了林诗儿所在的办公室,进入其中,坐在林诗儿的椅子里,享受她留下的浓郁气味,并且在白纸上画了一枝玫瑰。
由于他绘画的技艺很烂,所以玫瑰画得很像一只西兰花。
稍后,他又在走廊里转悠,他知道许多女人盯着自己看,但是他不在乎,对于这样的目光他早有准备。
现在,他跟着人群一起走,嗅着空气当中时断时续的林诗儿味道,最终来到了食堂里,在这儿他发现林诗儿带回家的红烧肉和丸子还有米饭的味道。
他看到了在排队的她,想了又想,最终还是走过去。
站在队列当中的林诗儿看到了一位帅哥走过来,这家伙长得真是很可爱,一张非常漂亮的面孔,头发有点乱,但是却显得很青春,没有领带的西服和衬衫显得有点怪,等等,不对,这家伙有些面熟,应该见过,因为拥有这样可爱面孔和身材的男生真的很罕见,偶尔在大街上见到几个,好像也全都被中老年富婆给控制和霸占了。
她思忖,难道他也在这里上班?不可能,如果此地有这么出色的帅哥,绝对会知道,尤其是那些女同事,肯定会讨论个不停。
应该是从外面来的,也许是某个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