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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还记得那位郎君的味道吗?”
老太太:“记得,血的味道比较咸,肉也咸,因为他抽烟,所以肺黑乎乎的,在吃掉了他的心和肝还有一部分肉之后,我当夜喝了许多的水。他之所以那么咸,原因是他家里比较富裕,是盐商,所以吃了太多的盐,现在回想起来,就算我没咬死他,估计他也不大可能活到五十岁,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只大火腿似的,太咸了,除此之外倒是蛮不错的,感觉就像大餐馆里口味过重的菜肴,总体还不错,有美好记忆,只是放了太多盐和味精。”
王子:“当年你在这里吃掉许多人,衙门有追究你吗?”
老太太:“大家都认为是狼或者豹子干的,只是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会跑到树林里,捕快们觉得他这么胖,不可能被狼或者豹子拖走,也有人怀疑是狐狸精或者别的什么妖怪干的,就是没有人怀疑到我身上,当时我在一户豆腐店里打工,大家都称我为豆腐西施。”
林诗儿:“多浪漫的称谓。”
老太太:“谁也想不到,天黑之后我却是个狠角色,吃人并且吐骨头。”
林诗儿感慨地说:“好一个弱女子。”
老太太:“当时我只要看上哪个男子,就往他面前路过时故意掉一块手帕,然后那家伙就会傻乎乎地笑着,把手帕捡起来,追上我,递给我,然后趁机与我搭讪,我会低声告诉他一个相传的地点,并且要求他别吱声,不可以对任何人说,一旦传出去的话,我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就会拿着菜刀和斧头来找他算账,于是,当夜我就有食物了,狼人饱餐一顿,至少可以管十五天,期间我喝些豆浆,奋力吃些人的食物,那样一来,基本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王子:“你吃掉了这个城市多少人?”
老太太:“不算很多,一共几百个而已。顺便提醒一下,这里两百年前可不是城市,当时就一个小镇而已,说是一个大村子也没什么错,没多少人,就一个县衙和几个捕快还有一些衙役,赶集的日子会比较热闹,平时则很冷清,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常常在路边大小便。”
林诗儿:“两百多年内吃掉几百个人,这个不算多。”
老太太:“没那么久,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雅尔塔会议之后,狼人的代表签署了一份秘密协定,从哪以后,大家都改变食谱了,不再把人当作主食,除非指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吸血鬼们的代表也签署了类似的协定,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吃到人肉了。”
大家下车。
林诗儿锁好车门,然后从后厢里拿出一大包工具,还有一只活鸭子。
王子:“什么时候买的鸭?”
林诗儿:“昨天下班途中。”
王子:“令我惊讶的是,它居然到现在还没死,简直就是生命中的奇迹。”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只鸭()
老太太问:“干嘛要带一只鸭,难道你怕我和王子会饿,所以为我俩准备了食物?”
林诗儿:“在我看过的挖坟小说当中,有这样的场面,打开一个地宫之后,先通风一会儿,然后把鹅放进去,过一会拖出来,如果鹅没死,那么就可以进入其中寻宝了。因为鹅太贵,所以我买了一只鸭。”
老太太满脸惊愕:“挖个坟而已,干嘛要弄得这样麻烦?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程序吗?”
林诗儿:“有啊,据说在进入墓室之后,还要在合适的方位点上一盏油灯,若是取宝过程还未结束灯就灭了,那么就必须得赶紧离开,哪怕一无所获也得走。”
老太太想了想之后说:“我认为你准备的这些招都用不上,因为这里压根没什么地宫,就一个坟,里面埋了一只大棺材,棺材里好像有些玉石和钱币,可能还有一副竹子做成的麻将和一些书。”
林诗儿:“哇,好棒哦,我们马上就会得到宝贝了。”
老太太:“许多年过去了,没准里面早就被别的窃贼光顾过不止一次,除了一副烂糟糟的骨头架子什么都没了。”
林诗儿:“最近几十年里你来过吗?”
老太太:“没有,我这么受欢迎,哪有时间来这里,再说了,都两百多年了,我干嘛要记着这事让自己不痛快。”
稍后,到了地方,只见一块歪歪斜斜的墓碑还剩下小半截从树叶当中露出来,上面的字迹已经完全无法分辨,而坟头早已经不存在,是平整的,有几棵松树长在原本是坟的地方。
林诗儿:“好奇怪,看着一点也不像宝藏。”
老太太:“两百多年了,变化真大啊,当年蛮圆整的一个坟包,现在变成这样子了。”
王子:“太太太祖婆婆,你不会记错吧?”
老太太:“当然不会,狼人天生有极好的方位感觉。”
林诗儿:“还以为你能够嗅出当年情郎的味道。”
老太太:“味道肯定是不存在了,当年美味的肉和血,早被蚯蚓和蚂蚁啃光光了。”
林诗儿看看四周,发觉远处有对情侣在相互乱摸,更远一些的路上有两位中年妇人牵着狗在散步,显然不适合开挖。
必须等天黑再来,这事不用明说,谁都知道。
王子:“好像咱们来早了些。”
老太太:“是啊,干嘛这样早。”
林诗儿:“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转悠下,弄清楚哪里有更多值得一挖的坟,做好标记,一个接一个挖下去。”
老太太:“虽然我不怎么迷信,可是挖坟也不是什么很体面并且很吉利的事,你是不是应该慎重些,收敛一点。”
林诗儿:“我会考虑这个,原本计划着挖一百次坟就金盆洗手了。”
老太太愕然:“一百次?”
林诗儿:“很多吗?”
王子中恳地说:“貌似确实挺多。”
林诗儿:“那就减少一点,挖八十次好了,当然如果运气好提前搞到什么顶级宝物的话,也没必要非得继续干下去。”
第一百三十八章 梁山伯与祝英台()
老太太围着昔日情郎的坟转悠了一圈,嘴里低声念叨:“现在你肯定投胎了几次了,当年其实我蛮喜欢你的,可惜那时我青春年少,管不住自己的食欲,所以把你吓晕了,然后又咬死了你,吃掉了你身上的十几斤肉还有脑子和心肝,吃饱了之后,其实我心里是很内疚的,可是你已经变成一副烂糟糟的尸体了,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你九泉之下若是有知,想必也看到了我来上坟的情形,应该看到了我忏悔的泪水。”
气氛有些肃穆,天空中适时飘下一点点雨滴,远处的山巅上空有雷电发生,仿佛天地也被迟来的真情所感动。
林诗儿眼眶有些湿润,低声呢喃:“好伟大的爱情啊,我真被感动了。”
老太太:“别,我就是随便说说而已,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两百多年前的我仍然会吃掉他,就算他哀求也没用。”
林诗儿问:“太太太祖婆婆,假如此时坟墓裂开一条大缝,伸出一只热情邀请的手,你会不会跳进去?就像有个关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里的情节那样,然后你和他变成两只美丽的小蝴蝶,在天地间自由飞翔。”
老太太:“若真是那样,我肯定会尖叫一声,逃之夭夭,哪人多跑哪去,绝对不会考虑什么变虫子和变飞蛾之类的破事。”
王子有些惊愕地问:“为什么啊?”
老太太:“我虽然是狼人,可也同样怕鬼,看恐怖片的时候,我也会被吓得怪叫,小心脏砰砰直跳。”
林诗儿:“还以为狼人是无所畏惧的。”
老太太:“对于未知事物,我们同样也会怕怕。”
王子:“是啊,夜里看有些质量不错的恐怖片我也会觉得胆战心惊。”
林诗儿心想最近三年来,几乎就没发现哪部恐怖片能够吓到自己,难道胆儿肥到超越了狼人?感觉不大可能,嘴里却说:“还好,这个坟肯定不会裂开,也不会伸出一只沾满了烂肉和泥土的手。”
老太太:“别说这么阴森诡异的事,太吓人了。”
王子:“我一直觉得,梁祝的化蝶并不浪漫和美丽,因为蝴蝶的后代是毛虫或者蠕虫,都是比较恶心和丑陋的玩艺儿,而蝴蝶本身也谈不上可爱,并且不适合食用。”
林诗儿:“我现在开始担忧,等到天黑之后,你俩是否会缺乏勇气来挖掘,我是一个没有体力劳动经验的小女子,不能指望我把这座坟墓弄开。”
王子:“我会做这事,你不必担心。”
林诗儿:“如果棺材里蹦出一只骷髅架子,你能承受这样的场面吗?”
王子:“我会抱着你跑掉。”
老太太:“干嘛总是讲些恐怖的事?应该多说吉利话。”
看样子,狼人也会迷信,这一发现让林诗儿颇有几分失望。
据说鸭子没用处,因为这里根本没有需要探测的地宫,所以,可怜的鸭被两位狼人给吃掉了。
老太太拔毛和吃鸭肉的动作仍然很优雅,简直像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培养出来的,非常奇妙。
鸭子的毛被王子简单掩埋在一棵小树的旁边。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一塌糊涂()
太阳懒洋洋地终于下山了,似乎有些不情愿和不乐意。
林诗儿放下手机,把脑袋从王子的腿上抬起来。
老太太一直躺在昔年情郎的坟上方,手臂搭在墓碑上,用手机观看无聊的电视剧。
此时公园里已经很少看到人,也听不到人的声音。
王子说:“方圆两百米内没人,可以开挖了。”
凭着狼人敏锐的听觉和嗅觉,说没有人,那就真的没人。
老太太:“躺这里感觉蛮舒服的,让我再睡一会吧。”
林诗儿心想躺坟上怎么就不害怕了,刚才还说看恐怖片会被吓到的。
有些等不及了,于是她故意说:“躺在坟里的那位如果知道太太太祖婆婆来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我猜测,他很可能会伸出手来,轻轻抚摸你的秀发。”
老太太蹦起来,平静地说:“我怕自己的头发被揪掉。”
林诗儿从工具袋里拿出铲子和挖掘用具,递给王子。
约四分钟之后,腐朽的棺材露出来,然后铲子断了,十字镐的柄也折断了,狼人的力量太强,适合普通人使用的工具现在显得很不结实。
老太太过来帮忙,两位狼人一起发力,将坟上的松树连根拔起,由于树根已经和棺材和骸骨缠绕在一起,结果导致遗骸完全弄散了。
林诗儿拿起一把雨伞,挡住飞起来的污泥和砂石以及木屑。
老太太显示出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力量,不断把树根从泥土和石头当中扯出来。
稍后,王子发出失望的叹息,因为看到了一只打火机和一只烟壳,这说明此墓此前早有人光顾过。
林诗儿放下伞,低声问:“搞定了吗?”
王子:“好像差不多了。”
此时两位狼人停下手,而坟墓确实已经一塌糊涂,烂糟糟的,在沾满泥的骨头和腐朽的棺材以及泥土混合物之间,依稀可见一些烂掉的竹制麻将牌。
在这旮旯潮湿的泥土当中,不可能出现木乃伊,所有会腐烂的东西,在两百多年的漫长时光当中都会烂掉,无可挽回。
老太太乐滋滋地说:“小妞,该你上场了。”
林诗儿咬咬牙,拿起铲子,开始在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当中翻找。
真的发现了一块玉牌,准确地说,是大半块。
然后又找到了两枚严重锈蚀的钱币,这些钱币已经锈到无可挽回,可以肯定,在洗干净之后,至多只会剩下一点点残余的金属渣渣,因为这不是黄金。
林诗儿怀着浓郁的兴致,在骨头与污泥还有砂石和树根以及棺材木屑当中翻找,成功地收获了十几枚锈蚀成废品的钱,还有两本与泥土基本融合为一体的残书。
老太太冷静地说:“我能肯定,此次行动的收获就是那半块玉,估计在公园里有摊贩会出几十元钱收购它。”
王子沮丧地:“难道我们折腾这样大半天,就只弄到了几十元钱?”
老太太:“就是这样。”
林诗儿却显得兴致高昂,乐呵呵地说:“就当度假了,有些人花费大量的钱去千里之外就为看些大石头或者几座破庙什么的,咱们不但没花钱,还有些收获,并且得到了经验。”
第一百四十章 蛋蛋的忧伤()
林诗儿仍用铲子在泥土当中翻找,又收获了几块锈得没有任何价值的钱币,稍后,居然找到了几块白银,虽然有锈蚀,但是还没有彻底完蛋。
接下来,一铲子下去,不经意间把一只骷髅头撬出来。
林诗儿发出一声尖厉的惊叫,扔了手里的铲子,转头就跑,冲出三十几米外才停下来,喘着粗气。
王子:“别紧张,只是一只骨头脑袋而已,又不会飞在天空中追着咬人。”
老太太:“为什么我突然开始流泪?为什么我总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王子:“人被吃掉之后不能复生,太太太祖婆婆,你要节哀顺便。”
老太太突然蹲下,开始嗷嗷大哭,很悲伤的样子。
林诗儿小心翼翼地走回来,低声对自己说:“别怕,一只死人头罢了,又没飞在天空中乱咬人,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神的,我受过整整十六年无神论的教育,再加上幼儿园的三年,就是十九年,我应该对一些人骨头无所畏惧才对,况且旁边还有两位很强大的狼人。可是为什么,我仍然觉得腿发软,四肢像是不听使唤?这不科学。”
然后,她走回到坟坑旁边,试图安慰老太太。
她伸手拍打老太太的肩膀,温柔地说:“都是我和王子的错,我们不该动员你来挖昔日旧情人的坟。”
老太太:“我并不在乎他的坟被挖了,只是我想起当年吃他的时候,我原本应该把他啃得更干净些的,只是还有好多美味的肉食没有能够吃到,那会是夏天,当时可没有冰箱,根本没有保存剩余肉食的条件,而我已经吃得很饱,所以呢,遗憾的要命,浪费了他身上好多优质的肉,想起那事,我就控制不住情绪,觉得自己没有能够物尽其用,好象让他白白死掉一样。”
林诗儿:“可是当年你已经吃掉了他身上最适宜品尝的部分,比如热血,心脏和肝,以及比较好吃的人肉,他也算死得很光荣了,我相信,他的在天之灵也会赞同我的观点。”
老太太停止了哭泣,小声说:“可能真的这样。”
林诗儿认真地询问:“别的公子哥的坟墓你还记得吗?”
老太太:“还挖啊?”
林诗儿:“也许我们在接下来的坟墓里会找到好东西。”
在她想来,这两位狼人太有劲了,挖坟如拾草芥,拔树如同拔草,这样强大,不用来挖坟实在太浪费了。
老太太:“我想起当年一位着名的退休乡绅的葬礼,那家伙的墓真的挺大,跟个地窖似的,入土那天弄的纸马和纸人堆得像小山一样,烧起来的时候就像房子被烧掉一样,有点壮观。”
林诗儿:“在哪?咱们赶紧去。”
老太太:“估计那个墓被盗好多次了,也不知道还能捡到点什么。”
林诗儿:“也许会有所收获,毕竟咱们这个团队更强大些,不是一般的盗墓贼可以相比的。”
王子:“我们貌似算真正的菜鸟。”
老太太:“长夜漫漫,挺无聊的,难得跟你们两个年青人一起做点蠢事,还是去看看那个墓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