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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用看白痴的眼神,狠狠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孩儿。
突然的,变故丛生!
“啪!”
清脆的耳光声,便在这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中,乍然地响彻四野。
沈二连忙抬头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心,瞬间变绷紧了。
“boss”
他望向屋檐下被打偏着脸的男人,男人低垂着头,这一巴掌,显然打的不轻,微有些长的额发,低垂着的脑袋,便在眼下遮成了一片阴影。
沈二心都竖起来了,“boss”
他想要上前去,刚刚抬起脚步,就被屋檐下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挥了挥手,让他不要上前去。
沈二只能够焦急地等在大堂里,紧张地望着那对男女,祈祷着老大啊,你这时候可不能够犯浑啊,千万千万不要暴脾气啊。
男人缓缓抬起头,躺椅上的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手里死死捉住了那张盖在她身上的薄毯,紧张地望着自己瞧,他清楚地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心口针扎一般痛了一下。
他想上前抱住她,刚刚有着走向她的趋势,那女人便变了脸:“别过来!”
“小童”
“我叫你别过来!”她尖叫,眼中浮现出可怖,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怕”。
“别怕。”
别怕?
他叫她“别怕”?
他是以什么样的心里,来要求她的“不怕”?
“小童,别怕”别怕我
他想要说“别怕我”,可是喉咙里堵得慌,荒谬到让他无法开口。
曾几何时,却对自己爱的女人,说“别怕我”。
女人只是站着那里,满脸戒备地望着他,就像他是穷凶极恶的混蛋。
为什么见到他的那一刻,心口久违的疼痛又蔓延上来?
丝丝扣扣地沉闷得难以呼吸。
“沈修瑾!你回去吧!”她朝着他,绝望地说:“为什么,还要找上来?”
“小童,我来,接你回家,跟我回去。”
他又往前走一步。
但她却像是惊慌之鸟一样,又往后退去,退到了台阶边缘,惊恐地叫了一声,身子不受控制地往下倒去。
男人脸色乍变,几步上前,飞快地拉住了她。
“有没有事?我看看,我看看哪里受伤了?”他有些笨手笨脚,就要给她检查。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巴掌声!
他望着被她甩开的手,手背上,通红的一片。
“走开!你走开!”
她心里乱成了一锅粥“你走开啊!”
“小童,你冷静一点,冷静”
冷静?
他叫她冷静?
对,对!
她应该要冷静,深呼吸,深呼吸,要冷静,冷静地应对他!
不能怕。
“沈先生,”好半晌,她才控制着心底深处的害怕,她想要极力让自己正常一点:
“住店的话,本店没有空房。”
“我不住店,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我不会走。”她说,尽管怕极了眼前的人,也逼着自己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
“沈先生,我不会跟你走,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这一辈子都会呆在这里。
沈先生不住店的话,那就请你离开这里。”
她还是怕啊终究,直视他眼睛的目光,有些虚晃起来,躲躲奄奄。
“小童,不要闹了好不好?我们回家。有一句迟来的话,我”爱你
“闹?
到底是谁在闹?
沈先生,您是日进斗金的大老总,我是洱海边上开着民宿的平凡人。
回家?
家,是什么?”
她其实,可以更加理智更加冷静的,她知道,她应该更加理智更加冷静,也更加冷漠,就像对待陆明初一样不爱,便不给机会,心冷到底。
她到底是怎么了!!!
脑海里百转千回,无数个想法冒出来,又一个没有抓住。
却被自己那个念头刺痛了!
自己被自己刺痛便像是她这一生仿佛是个笑话!
几步踱步,抄起来茶几上的茶具,便往他身上扔过去:“滚!沈修瑾!你给我听好了!我不会跟你走!
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会离开这里一步!
你给我滚!
滚出忆居!
最不配呆在这个地方的就是你!”
茶杯,水壶,托盘,一样一样砸了过去。
滚烫的茶水,溅了出来!
她眨了一下眼睛,把眼底的泪意眨回去如果人的一生,仅仅是因为某个人而活着,那便是最大的笑话。
这便是她恨极了自己的地方。
为了阿鹿,为了还欠给阿鹿的梦想,她的躯壳活着。
她是一个本该死去的人啊!
可是,三年了,凭什么他一出现,便让她已经死寂的心,再次的疼痛起来?
难道,她简童的一生,仅仅是因为沈修瑾这个人,她的灵魂才活着?
多么讽刺!
“滚!滚滚滚!滚啊!”
男人站在那里,任由她砸,默默地望着她看,又看了一眼满地狼藉,沉沉的开口:“砸完了水杯,砸完了托盘,砸完了水壶砸开心了吗?”
女人心里一急:“没有!砸你,我怎么都砸不够!”说完就想要拿起东西继续砸,望一眼四周狼藉,再看看手边空荡荡,一怔下一秒霍然顿了下去,“呜呜呜”连老天爷都帮他,手边空荡荡的,想砸都没有东西砸!
男人站着,默默地望着蹲在地上呜咽的女人,半晌,低沉地开口:“你想要砸什么,我替你拿。”
第两百三十四章 我们定情于洱海()
有一双眼睛,从愤怒,到无奈,到嫉妒那是陆明初。
楼梯口,他就站在那里。
在看到沈修瑾的那一刻,他急了地跑下来,他想去阻止的那一切,从那个女人的眼中,有了活人的灵动开始,他就怎么也跨不出去那只腿。
在此之前,无论他怎么表现,暧昧也好,关怀也罢,甚至是亲吻,那个女人都没有反应。
他是亲眼看到了那枯如死水的女人,在沈修瑾到来的那一刻,“活”了过来。
不甘心!
不甘心地当一个旁观者!
但那女人发了疯一样激动地把东西,狂砸在姓沈的身上的上时候,他却觉得,此刻如果自己跑过去,那不是帮她,反而是打扰了这个女人堆积三年的情绪的发泄。
她的激动,看似疯狂可这何尝不是证实“她还活着”的证据。
“还想砸什么,我替你拿来。”
沈修瑾说道。
陆明初俊美的脸上,刹那的狰狞,冷哼一声,抬脚走了上去,顺手拿起一旁的扫帚,“不劳烦沈总来拿,正好我顺手,帮沈总一个小忙。”陆明初走上去,沈二要去拦。
陆明初身旁的助理同样大块头地挡住沈二。
沈修瑾循声看过来,猛然眯起眼:“陆明初。”
“沈总想要做什么?好端端地将人家民宿老板逼成这样?果然威风的很。”
一手插在裤袋中,一手抄起了那把扫帚,就在情绪激动蹲在地上呜咽的女人一米前停住了脚,手中的扫帚往她面前一送:“老板,给。”
女人盯着面前的扫帚,有些不明所以:“扫帚?”给她扫帚干嘛?
一时之间,她的脑子没有转过弯来。
她的视线,从扫帚上,移到了面前的陆明初脸上,眼底写着不解。
后者微微勾起唇角:“老板,扫帚给你,”他又冲着一旁的沈修瑾努努嘴:“喏,扫地出门。”
女人微微张嘴,一脸的恍然大悟,又望向了陆明初,这人啊一边想着,一边缓缓地站起来,当真伸过手去接陆明初手中的扫帚。
沈修瑾那张俊美的脸上,顿时黑成了锅盔。
扫帚,扫地出门把他当垃圾?
“不许接!”他冷脸喝道。
女人抬眼看他,挑衅一般,伸手握住了陆明初递过来的扫帚,“沈先生,请。”
小童还当真伸手接过去了扫帚?
这一下,沈修瑾不淡定了。
心里把陆明初给恨死了,“小童,你和姓陆的怎么会认识?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模样,这口吻,妥妥的就是一个抓奸在床的妒夫。
女人刚要说不认识,只是住客,但是有一道声音却抢在她之前。
“怎么认识的,沈大总裁管的着吗?”正说着,向前跨出一大步,站在了女人身旁,伸出手臂,就勾住了女人的肩膀:“我和小童相识于缘分,相知于大理古都,定情于这洱海湖畔。
怎么,沈大总裁嫉妒了?”
女人被勾住了脖子,刚想挣扎开,一旁勾住她的男人微微侧首,用只有两个人能够听到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说道:“别乱动,如果你不想被他继续纠缠下去的话,就和我把这出戏唱完。”
果然,怀中女人不挣扎了,陆明初眼底映射出一丝浅浅的笑意,继而一挑下巴,挑衅着沈修瑾。
对面的沈修瑾牙根紧咬,用尽了力气才压制住冲过去给陆明初一拳的冲动,那双狭长的眼睛里,似乎蓄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和痛。
“真的吗?”
他明明手指捏的关节作响,却只是无比认真地望着对面被另一个男人搂在怀中的女人问:“小童,他说的,是真的吗?”
“是不是真的,重要吗?”女人说上一句话,把头扭向一旁她不想再看到那双眼,那么深沉的眼睛里,藏着深情和痛楚骗谁呢?
沈修瑾的深情和痛楚,从来不是给她的!
突然,沈修瑾笑了,眼底却一片冰冷:“陆明初!你找死!”
第两百三十五章 攻心为上()
陆明初的眼神,冷了下来,“我找死?为什么我就是‘找死’?
因为我动了你想要的东西?
哈哈哈哈你果然,还是没有变化,多少年过去了,固执的还是固执,偏执的还是偏执,自私的还是自私!”
他每一个字,都透着无尽的寒,明明,有着一张与对面的人,几分相似的脸,明明,相似的眼轮廓,狭长且冷,飞眉入鬓,墨浓似深夜,明明就是那么似曾相识的轮廓!
但,陆明初却视对面那人为首恶,若言语能够伤人,恨不得将对面的沈修瑾,千刀万剐,作为人彘!
出乎意料之外的,沈修瑾并没有被激怒,淡眸望了过去:“固执,是。偏执,是。自私,是。”菲薄唇瓣蛮横地往下一压,蔑视地反问回去:“但,与你何干!”
字落,霸道,如他这个人!
不认输,不低头,从来,都是帝王,藐视众人,
即便,对面的人,与他,有一张轮廓相似的面容!
陆明初垂在身侧的手,狠狠地一握!
眼中似要喷火,他怒,他恼,他道:
“你那么的对待她,对待这个女人,她爱你时,你不珍惜,你视若敝帚,你不问青红皂白,你送她进监狱!
你当真不知道吗?
你当真不知道,在那个地方,会把一个人的人性给磨灭掉?
她出狱,她不想见你,她放下尊严,她做着从前一个大小姐从来都不会去做的清洁工!
你莫非真的不清楚,她只是想要和和过去,和从前,和那个像个白痴一样爱着你的简童,划清界限?
你不顾她的意愿,你羞辱于她,当着清洁工的她,还有着紧守住的那一点点的尊严不!你不愿意啊,你是谁?
你是说一不二的沈修瑾啊!
你是那个轻易一个决定,一句话,就能够彻底改变一个人生命轨道的沈氏集团的当家人啊!
从来没有人可以违背你,她怎么行?
她一个劳改犯,一个你从前看不上眼的女人,一个在你的眼中,早早就被判了死刑的女人!
她——简童!
怎么可以违背你?!
哈~!
你不愿意她不肯彻彻底底的向你低头。
你用尽了办法,也要逼迫她彻底的顺服。
最后呢?
最后你成功的泯灭了她最后那一点点的尊严。
老天爷开恩啊!
它老人家都看不过眼了!
终于啊,她总算是逃出来了。”
陆明初的语速越说越快,他眼底的讽刺,也越发的嘲弄:“沈修瑾,恭喜你啊,成功逼走了这个世界上,曾经最爱你的那个女人!恭喜恭喜~改天,我一定要给你送上一份大贺礼。”
言语之中的嘲弄之意,想藏都是藏不住。
郗辰原本是不准备插足其中,一直安静的隐在打听的暗角里,斜倚在墙壁壁角,静静看一切——这是沈修瑾自己的事情,他所能够帮到的忙,就是帮沈修瑾找到他心中的那个人,其余的,便是他最好不要插手的事情了。
但,此刻,郗辰从放松的状态,全身的筋肉瞬间都紧绷了起来,一向吊儿郎当的桃花眼中,少见的冷意弥漫,一个健步冲了上去,他的动作太快太快,昭昭刚看到一个人影冲了过去,再一眨眼,那个身影,已经站在了那位沈先生的身后。
郗辰一个箭步冲过去,不着痕迹的伸手扶了身前的好友一把。
猛然一抬头,桃花眼利刃一般,射向陆明初:
“都道陆总玩儿的一手好阳谋。今日,郗某人算是领教了。”
攻心不备,利刃穿心!
陆明初!你果然不是省油的灯!
换做往常的时候,阿修心性之坚韧,一定不会就被陆明初这明显故意拨动他心性的几句措辞,给败了。
但郗辰小心地瞥了一眼身前的男人,眼底一闪即逝的担忧阿修,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过了,这三年里,俨然化身工作狂,几乎是把一个星期的工作压到三天里完成,偶然几次也就罢了,可阿修这三年里,却是一直这样子只为了,一周里腾挪出的那四天的时间,跑遍各个地方,去寻找一个毫无音讯的影子。
来大理古都之后,更是连着好几天没有睡。
如今,更是经历了终于的查那个所愿见到那个心心念念三年的人,而自己心心念念了三年的女人,却和别的男人,就在自己的面前眉来眼去,恩爱有加这个人还是陆明初!
就是铁打的人,也经受不住啊!
郗辰眯眼望向对面的陆明初这个男人,有勇有谋,心思极其复杂,可别说,这不是他早就猜到的!
郗辰扶住了沈修瑾,身前的男人转过头,看向他,冲他摇摇头。
但那张失血的唇瓣,怎么也无法说服郗辰——这个男人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有事”。
低头看了一眼沈修瑾的脚,两只脚,前后错开了半步要不是刚刚自己那及时的一扶,阿修此刻还能够在这儿逞强吗?
心里虽然不信,但是还是松开了扶着前面人手臂的手,只是站在沈修瑾的身后,冷冷的目光,锁紧了对面的陆明初。
“郗大少想多了什么阳谋阴谋,我陆明初可不会那些玩意儿。
以前听别人说,心里充满善,看谁都是善。
心里充满恶,看谁都是恶。”
郗辰脸色一变,这指桑骂槐,也太明显,正要冷笑反驳,一道声音抢在前:
“这么说,你是自诩为善?”沈修瑾轻轻看了过去,他虽没有面露嘲讽,那句话里,却藏着讽:“善的人,会做出鸡鸣狗盗的事情来?”
他说:“陆明初,你若是善,那也是伪善。”
陆明初猛然一个杀气腾腾的眼神,射向沈修瑾:
“沈修瑾,许多年过去,你什么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