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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在我沉浸爱河无可自拔时,老天爷狠狠地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
那天暮年没在,我在收拾屋子,边整理还边想,要是爸妈和子杰看到我这幅贤惠模样,会不会瞪圆了眼,要知道在家里时我可是什么家务都不会干的。而且画者的手需要保护,极少会去干粗活,但与他在一起后,觉得为他洗手作羹汤比画画还要来得快乐。
无意中在书房的抽屉最底层,发现了一本书,当时我是被那书的封面吸引的,是一副很有情调的水墨画。研究了半饷后,想把书放回去,却从里面掉落一张照片。我的视线定住,照片上的男女挨得极紧,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大大的笑容。根本无需辨认,就看出男的是暮年,而女的是我不认识的,但觉得有些面熟。
不由纳闷,我可以肯定没有见过照片中的女孩,为何会有熟悉感?从照片上暮年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他年轻时候拍的,那是他的前女友吗?明知道吃这个醋有些自寻烦恼,认识他时他就三十多岁了,哪可能之前没有任何情史的。可小女人的心思就是那样,喜欢了这个人,在见他与前女友的照片时,总要忍不住泛酸。
夹着照片用力弹了下,自言自语道:“好你个苏暮年,藏着以前的照片,回来了再审你!”正待要把照片放回书里,突然瞥见照片背后还有字,只见上面写了两句话。
上面那行字体清秀,一看就知是个女生写的:暮色年华,一生相陪。
下面那行的字体就熟悉了,正是暮年的笔迹:看云卷云舒,恋上你的眼。
恋上你的眼。。。。。。脑中电光闪过,翻过照片仔细看女孩的眉眼,越看心越沉。终于明白为何明明是第一次见这姑娘,却会觉得如此熟悉,因为,我和她长了神似的眼,就是整个轮廓也极其相似。这代表了什么?我不敢深想下去。
枯坐在原位,没动一分,天色逐渐暮沉,屋门声响,很快暮年就推门走了进来。他微微讶异地问:“怎么不开灯坐在这里?”啪嗒一下,灯亮了,他的视线瞥到我搁在桌上的手,手中还抓着那张照片。
从他进门到灯亮,再到这一刻,我的视线没离开过他脸半分。即使他是个深沉如许、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我与他在一起近半年的时间,也能分辨出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叫慌乱。
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到跟前,沉了声斥道:“谁让你动我抽屉的?”
我的脸色刷的一下变白,本以为他会急着向我解释,哪知却是质问。鼻头酸涩,立即垂了视线,不让眼中的晶莹被他瞧见,压着嗓子问:“她是。。。。。。你的前女友吗?”
他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我又问:“你选择我,是因为我长得像她吗?”
这次我听到他似从齿缝中挤出话来:“许阡柔!你就是这么想我的?”
“那我要怎么想?你告诉我啊,为什么我会和她长得这么像?”
手中一空,原本被我捏在掌间的照片,被他已经拿了过去,且见他又插回书页中,居高临下俯视我道:“人有相似,这有什么奇怪的。”他竟是把这“巧合”解释为人有相似?那也巧得太离谱了吧。
蓦然间,紧绷了一下午的情绪爆发了,我一个起身扬手把他手中的书给掀翻在地,照片又飘落了出来,这回是反面朝上,凝着那两行字,特别刺眼,那分明就是在互诉情意。
“既然那么爱她,为何要与她分手,为何还要来招惹我?”有正身在,居然还来找我这个替身?这不是太可笑了吗?
他的视线扫过地面后,眼里染了怒意,声音越加沉:“你一定要和我争辩这件事吗?”
“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失了态地吼,“今天你不把事情讲清楚,我。。。。。。我。。。。。。”与他的相处模式,总是他偏宠我居多,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撩狠话,一时间口吃在那。
没想他怒意浮面,一步上前将我肩膀扣住,也不顾我疼痛,俯视着我咬牙切齿道:“许阡柔,你想知道事情始末?好,你最好不要后悔。是的,照片里的女人是我大学时期的前女友,她叫席云舒,我写的那句话正是她的名字。你问我为何与她分手了还要来找你,因为她死了,她已经死了!你满意了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席云舒!”
我惊呆了,不敢置信自己的耳朵,那满是沉怒的眼里,竟是无尽的悲伤。只听到自己在问:“所以,你想从我身上寻找她的影子吗?”
“你不就是想说你是她的替身?是不是替身,许阡柔你自己心里明白!”
我哪里会明白啊,当时的我第一次谈恋爱,一点经验都没,而他又将所有情绪掩藏,哪里是我这个糊涂蛋辩得清的。只觉得无法接受这样的爱情,试问没有一个女人在深爱时,能够接受爱人将自己当成了别人的替身。尤其是,那个真身还已故去,我就是自负孤傲想与对方一争,都没机会了。
争吵到最后是决裂,我说着分手的气话,他也撩了狠话给我,说如果我坚持分手,那就最好永远不要再来找他,否则别怪他无情。顿时我气疯了,指天誓日永不回头。
年轻气盛,说得就是当时的我,不仅一气之下分手,还与何胥谦一起远走天涯。说起何胥谦,是在那次比赛中认识的,后来知道他是个流浪画者,足迹遍布各个城市,也以画画为生。他走过的路,比我看过的风景要多出许多倍,自然画意也比我更成熟。
那场比赛,虽然败给了他,但无损我们成为朋友。常常会聚首在一起,共同研究画作。原本在与苏暮年决裂之前,他就与我提出告别了,说要出国去走走,领略下国外的风光。灵感不是固守自闭,而是眼界广阔后才会具有的,当时我虽也心动,但到底爱那人胜过画,所以并未考虑。
几乎是逃难一般,卷了铺盖就与何胥谦去了欧洲,期间准备近有一周左右,而这一周内,未收到苏暮年的只言片语。我终究是死了心。
一场恋情,长达半年之久,爱得可算义无反顾,分得也是轰轰烈烈。以为时间可以消磨掉伤痛,伤口总能愈合,可老天爷偏偏爱开玩笑,还给我开了个极大的玩笑,在出国后三个月,就发生了件意料不到的事。。。。。。
而且我也低估了自己对他的感情,时间越久就越思念,可是只要一想到我是那个席云舒的替身,心头就如针扎一般难受,根本无法骗自己说他爱我。人的情感很复杂,念着一个人太久,然后又爱而不得,而且还有无法忽略的一些事发生,那爱念就开始转变,因爱生恨由此而来。
随着年月长久流逝,在我以为心已平静时,家里却出了事。时局在变,人脉也在变,没有人可在原位屹立不倒,就是我们许家也难幸免。身为许家人,安享了三十多年的自由生活,在这种时刻,我又岂能抽身不顾?
当我急赶回国,只见家中愁云惨雾,伯父身陷囹圄,父亲也是岌岌可危,子扬和子杰各处奔波无门。仰望乌云满布的天际,心中的某处在一点点塌陷。
我一步一步走向暮云底下那人,他比十年前更加深沉,阴鹜的眼神,肃穆的神色,令我胆颤,可是脚却不能停。在他身前停住,仰首,从他的眸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孱弱、不安、惶恐,“苏暮年,拜托你,帮帮许家。”
他抿唇而笑,笑意不及眼底,只觉森冷,吐出来的话更是寒彻入骨:“许阡柔,你凭什么?”只一句话,就将我所有的勇气都击溃,身子轻颤了下,搜尽脑中所有念头,就在嘴边的那个理由却迟迟不敢说出来。
下巴处一凉,他的双指扣住那处,带着蛮力。我忍着微疼直视他的双眸,只见他略低了头,凑到近处,气息扑在我脸上,“许阡柔,我说过,不要给我再见到你!”话到此处,他顿住,冷凌的目光刮在我脸上,遂一字一顿地,说:“这一次,我不会再放过你了。”
十年之前,我们爱得太仓促,还没来得及完全袒开心扉,就已结束。而十年之后,我们的故事刚刚开始。
心城之感()
又完结了!感谢一路支持陪伴我从唯一到天荒的朋友,有你们在,我才有信心把故事填满。有的是从唯一开文就跟着我到这里的,也有的是后来看了天荒又去看唯一的,形形色色的你们,铸就了我的两个系列故事。
可能这一次,我写了一个不算走心的故事,但确实是自己想写的一种爱情形态。天荒地老的爱情,在经历过一些波折、生离、死别、沉痛、逆袭后,才会刻骨铭心吧。
整个文,都是围绕小敏与子杰两人的爱情主线在进行,没有阴谋与算计,只有两人在爱情旅程中跌跌撞撞,一点点学会如何去爱对方的过程。文以小敏单纯无忧为开头,到结束时,再又回到她没心没肺,即使记忆这东西从不是困扰,也无损她的真性情流露。历经生活考验后的小敏,其实已经改变,她能够更好的处理自己的问题,以及如何爱对方。
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成为爱情的战将,懂得进退,懂得如何选择。小敏不是,子杰也不是,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不算是做得最好的,各有各的缺点,会迷茫,会冲动,也会走错路,选错方向,但最终他们还是绕回了原处,携手幸福。
稍稍撸了下剧情,对文也不多讲了。还是那句话,身为作者,我不能说因为读者反应不好,不喜欢,就草草把故事给结束了,或者直接太监了另开新坑,如果是这样,才是真正的不负责任。
每写一个故事,都能暴露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及有些知识的欠缺,所以看到读者有提出这方面的错误以及建议,我都很高兴。毕竟我与大家一样,都只是个普通人,所以没法涉及到各个方面,更需要去补充能量。俗语说行千里路,读万卷书,见闻才能渊博,所以有了六月的旅行,在旅途中,看了几座城市的风貌、人情,景点的典故,心情就豁然开朗许多。
不管如何,天荒的完结,只是一个故事的结束,还会有下一个故事再延续。到这里,一定会有一部分人继续跟着我投入下一坑,也会有一部分人就此止步,但,大家能相聚一场,欢乐过、愤怒过、哭过、笑过,也不枉这缘分了。
我写文,你们来读,就如我创造一个虚拟的世界,你们走进我的城堡来。大门永远敞开,喜欢就坐下喝杯茶,听我道来,不喜,咱就微笑而视,另选个城堡迈入。
所以接下来隆重介绍下我的下一个城堡,很应景的就叫《心似小小城》,为这个题目,纠结了很久,觉得太文艺,很想直接就叫心城。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都像是一座城堡,钥匙握在自己手中,遇到合适的人,合适的场景,就会打开城堡的大门,让对方入驻。
这个故事里,我遇上了一个叫盛世尧的男人,从此原本平凡的人生扭转了曲线。层层弥彰遮我眼,最简单与最复杂考验着我,以为是极其复杂的局,其实不过是眼睛一眨间最简单的谜。等剥开外相,才知,原来外婆的紫金匣子是缘份的牵线,那里面藏了秘密。
流云锦霞舞晴空,我重复做一个你永远不知的梦,像彼岸的轮回。
站在孤独的风里,怀揣寂寞,追寻着你的脚步。路上风景越来越少,而我在这执念的旅途中,找不到任何你留下的痕迹,我只是你人生过客中最熟悉的一个。
盛世尧,告诉我,是不是这样?
是我听说,戒指可以锁住爱人的心,那种存在于传说中的缘分白头,我希望把它送给你,你若懂我,该有多好。<图片1>
这不是一个文艺的故事,是以悬疑为主题色彩的文。然而,两人情感的纠葛,比情节更迷人。下面放上开篇章节,供大家赏阅。
有人说:旅行是为了逃离,不是逃离一座城市,而是逃离一段记忆。也有人说:旅行,就是从自己呆腻的地方,到别人呆腻的地方去。我却觉得,人生最好的旅行,是在陌生的地方,发生出人意料的事。
可能我想破脑子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身无分文流浪街头,还靠一个流浪者来接济。不过倒是没觉得理亏,因为毕竟我先救那流浪者在前,当时的情形,若不是我好心喊了一嗓子,可能那人就被一群街头地痞给打残了。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一般独身出门在外,总会遇到窘迫的事情,比如遭窃。当我发现自己挎包被划开一条口子时,已经为时已晚,里面的钱包与手机都不翼而飞。那手机没了倒也算了,反正这次远游就一直是关机的,通讯工具并不是那么重要。
可是钱包没了,不光是几千块现金,还有我所有的银行储蓄卡,包括身份证件,都一起遗失了。等于说,我现在身上除了兜里的几十块毛票,弹尽粮绝。而没了身份证,就是想去银行挂失卡都不能。
捏了捏那几张毛票,苦笑着想,应该不够回程的车票吧。而且现在车站都是实名制购票,没身份证,我要如何回得去?想打电话求助,硬是苦思了好久,没记起一个电话号码来。不是我记性不好,而是近半年在外基本没与任何人联络,哪里还会有电话号码留存在脑中啊。
合计了下,民以食为天,剩下的最后这点钱全买了面包和水,当成干粮。希望能撑到有办法的时候,至于晚上住的问题,我很是惆怅。早知中午那会就不退房了,然后赖在旅馆里,起码能撑过这一晚。
眼见暮色降临,我不得不寻思着找个落脚点。首先想到的是开放式公园,那里有长椅和亭子,能够歇靠一晚。就是这天气到了晚上有些寒凉,幸而我的行李箱内有外套,准备等下落脚后就拿出来盖一下。
心动不如行动,拖着行李箱往那处走,忽听前方传来嘈杂声,仔细听了听好像是从那转弯处传来的。走过几步,就着朦胧夜色,看到路灯底下有一群人围堵在那,从那身形与动作可分辨,是在打架。
这时候,我最明智的选择是调头就走。一来我单身一人,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闲事;二来,谁知道那群人是为什么打在一起呢,可别引火上身了。只是转身之际,听到砰的一声闷响,不自觉地飘去一眼,穿过围堵的脚间空隙,似看到一个人跌倒在地,拳脚如雨般砸在他身上。
一群人打一个人?该死的英雄情结,不合时宜地冒了出来。我咬咬牙,左右看了看,寻了个墙角藏好,然后捏了嗓子喊:“警察来了!”如果这一嗓子吓不走那些人,那就不要怪我了,已是仁至义尽。
一声尖啸划空,随后噪杂的语声和脚步声起,当有两人从我躲避的位置逃窜而过时,心都几乎跳到嗓子眼,若是被他们发现,今晚我也就不用愁睡哪了,直接跟那人一样,躺地上得了。
悄悄从墙后露了头,朝那位置瞄了眼,见人已都散去,只剩黑不隆冬的身影埋在原地。我并没有立即探身而出,视线扫遍各个角落,耳朵仔细聆听,在确定没有人藏在暗处后,才蹑手蹑脚地走过去。
在离了五六米远的地方站定,难怪远看觉得黑不隆冬呢,原来不光是夜色黑沉的原因,是这人本身就穿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又蜷缩着身体,如果不是路灯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几乎就与这夜融在了一起。
只见那人身前的地面上,黑黑的一滩疑似血迹,应是伤得不清。壮了壮胆子,既然已经算是见义勇为了,总不能就到这里止步吧,于是略一迟疑就走上了前。
在确定此人不存在攻击性后,我蹲下来把人给翻了个身,并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