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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你们会被发现的,被发现的结果就是个死。他醒来后就会没事的,我们走。”
沈银冰沉默片刻后,才摇了摇头,转身上了车。
——
贺明珠现在很后悔,也无比的痛恨自己。
她后悔为什么要忍不住把韩震背叛粉姐的真向说出来,痛恨自己没有能力阻止粉姐在路边小摊上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啊,出尘的就像仙子,高贵的像王妃一般的女子,竟然会在路边小摊上,喝着只有贩夫走卒才肯喝的劣质酒水,吃着水煮的花生。
廖水粉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倒。
往嘴里倒。
她曾经试着劝阻过,粉姐吃吃的笑着,声音里却带着哽咽:“明珠,让我醉一次,好不好?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以后绝不会再让你为我担心。”
喝酒之前,廖水粉能保持她应有的优雅。
可几杯劣质白酒倒下去后,她就抛开了这些优雅:“明珠,你知道吗?别人都称赞我的雍容,大度,端庄,贤惠,几乎所有能用来描写好女子的词汇,都被我戴在了头上,被无数人称赞,羡慕嫉妒恨。可你知道,我其实很累,为了不愧对别人对我的印象,无论我多么累,都得保持着我的出尘气质。”
一个女子被赞为漂亮也好,善良也罢,无论是哪一种善意的描述,都能让女人心情愉悦,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
可一旦某个女子头上被冠盖几乎所有的美好词汇后,她就会感觉累,无比的累——为了维护她在别人心中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承受住这些大帽子的压力。
这些年来,廖水粉就一直被这些帽子压着,从没有解脱过。
包括贺明珠在内的所有人,都羡慕她,但谁也不知道她之所以答应韩震,过了明天的生日后就会给他生个孩子的愿望,其实就是从这些美丽的大帽子下解脱出来。
只要有了孩子,她就可以安心的呆在家里相夫教子,过她最想过的生活了。
可就在这时候,贺明珠却告诉她说,她那个相濡以沫的丈夫,原来在外面早就有了别的女人,还有一对双胞胎孩子!
做了多年的美梦,今天一下崩溃。
廖水粉在跟郑先生通话时,仍能强逼着自己保持着该有的风度。
但一斤劣质白酒下肚后,风度就再也不属于她了,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咯咯,明珠,千万不要用看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我其实也是个普通女人,只是因为家里寄托的厚望才逼着自己好像不一般。咯咯,我也有喜怒哀乐啊,我的淡定都是拿捏出来的,一旦遭遇致命打击,就会露出狐狸尾巴。”
“明珠,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笑?还很让人讨厌?”
廖水粉身子晃着,指着周围桌子上那些人,笑的那么肆无忌惮:“你看呀,看呀,他们都在像看怪物似的看我呢。”
贺明珠没有去看那些人,只是寒声说道:“我可以挖掉他们的眼珠子。”
“别这样,我不希望你为了我去伤人,尽管这些年来我伤了很多想发财,最终却被水粉集团拖成穷光蛋的人。”
廖水粉收起笑容,重重吸了下鼻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明珠,我能不能求你一次?”
贺明珠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廖水粉从没有这样对她说过这样的话,这句话就像是刀子那样,狠狠戳在她的心上,哑声说:“粉姐,你说。”
“给我一个晚上的自由,让我一个人独处。”
廖水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道:“求你了。我答应你,从明天开始后,我还是你所熟悉的廖水粉。”
不等贺明珠说什么,廖水粉就弯腰拿起桌子上的钥匙,强自让自己步伐沉稳的走向了车子。
贺明珠呆呆的坐在那儿,看着她驾车离去,直到一个男人坐在廖水粉刚才坐过的地方,才喃喃的说:“我——无法拒绝粉姐的唯一一次请求。”
廖无肆手里拿着半瓶啤酒,喝了口说道:“这些年来,她太累了,就让她轻松一个晚上吧。”
贺明珠好像早就知道廖无肆就在这儿,也听到了廖水粉说出的那些话,仍旧没看他一眼,只是痛苦的说:“可她喝了那么多酒,还开车,会出事的。”
“你小看我姐了,她八岁时就进了武校,在那儿生活了四年,三五个男人还是凑不到她身边的。”
廖无肆放下酒瓶,淡淡的转变了话题:“刚才我姐说,韩震在国外有女人,还有两个孩子,是真的吗?”
“你要杀了他们?”
贺明珠这才扭头,看向了廖无肆。
廖无肆没有回答,拿起一颗花生剥了起来。
贺明珠摇了摇头:“不许。如果你想粉姐以后还能振作起来,就不要做这种傻事。她是个善良的女子,从来没有因为她自己的利益,去伤害过任何一个人。”
“呵呵,没想到贺明珠会劝人不杀人,这值得大醉一场。”
廖无肆笑笑,眼神明亮的看着她问:“敢不敢跟我品酒?”
贺明珠和他对视着,毫不退缩的说:“喝酒,你不是我对手。”
至于廖水粉和贺明珠品酒,谁是胜者,廖水粉当然不知道了。
在贺明珠越喝眼睛越亮,廖无肆越喝笑的越痴呆时,她已经驾驶着那辆桑塔纳,围着冀南市区转了半圈了。
人在不爽,尤其是酒后驾车,总是觉得车速好像乌龟爬,尤其这车子还是一辆普桑。
中秋晚上的凉风,从落下的车窗内呼啸着刮进来,吹起了廖水粉的发丝,吹干了她脸颊上的泪水,也催动了酒劲,把油门踩到了底。
第1288章 上帝保佑!()
心情不好的人在醉酒后,看什么都会心烦,什么高楼大厦,霓虹闪烁,看到这些后,就会生出一种把世界都砸烂的烦躁。
唯有广阔无垠的大自然,星空下,野外的风,才能让醉酒人找到一丝清爽。
廖水粉也是这样,所以她开着车在东郊野外公路上疾奔,没有目的,就是想用最快的速度在星空下狂奔,让野外的夜风吹散心中的烦闷。
呼啸着吹进车窗内的夜风,冰凉,吹干了廖水粉脸上的泪水,吹乱了她青丝秀发,遮住了她的视线,没有看到前面路上那个坑。
咣!
车子飞驰过那个坑后,剧烈的颠簸了下,发出了一声巨响。
左前面的车胎爆了。
这辆车本来就是廖水粉为了掩藏身份,特意从二手市场上买来的,整体都老化了,自然架不住她这样糟蹋。
廖水粉现在酒意彻底的上涌,甚至都看不清前面的路了,不过在车子飞起,爆胎后,仍旧本能的尖叫一声,狠狠踩下了刹车。
在空中‘飞翔’的车子,在落地后重重弹跳了一下,因为一个车胎爆掉,失去了该有的平衡,尽管四个车轮都不再转了,可强大的惯性还是让车子撞向路边。
廖水粉尖叫声中,忽然发现路边竟然有个人,不等她反应过来,那个人就风筝似的飞了过去。
车子随后撞在了一棵树上,停住了。
廖水粉呆呆的坐在那儿,望着玉米地里,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轰响:廖水粉,你撞人了!
——
女人喝酒后想到伤心事就会哭,男人则不同,有的是去找姑娘寻求心理安慰,有得是去闷头大睡,高飞则喜欢站在星空下,解开裤子对远处的灯火痛快的撒尿。
所有的郁闷,仿佛都被这泡尿冲走,只留下玉米被收割后仍旧存在的草香,痛快的他想大叫,像狼那样嚎叫,嚎叫完事后一切烦恼都过去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中秋季节总是收玉米的季节,东郊田野中的玉米都已经收割,高先生降‘甘露’的这片地是人工收割的,地上还有寸许长的秸秆茬,一个个像刀子似的均匀散在地里。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高飞好像狼嚎那样的对着远处嚎叫时,就看到那边开来了一辆车,速度很快,不过他没有在意,反正现在是晚上,又是郊区荒野中,虽说晚上跑来站在这儿撒尿会被人误以为神经病。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现在心情很爽,当次神经病又咋了?
高飞扫了眼那辆车,毫不顾忌的拿着那啥哆嗦了一下。
男人们都知道,撒尿完毕最后哆嗦的那几下,绝对是世间最快乐的享受之一,只是就在高先生享受这种快乐时,却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高飞本能的霍然扭头,就看到那辆车忽然飞了起来。
飞就飞起来吧,干嘛要冲老子撞过来?
“哎哟,沃曹,不好!”
高飞惨叫一声,抢在身子被汽车狠狠撞上之前,猛地弹身跃起。
酒精对人体最大的影响,除了能让人感觉好像踩在棉花堆里站不稳之外,还会麻痹人的反应神经。
如果高飞今晚没有喝那么多酒,在发觉事情大事不好后,就算车子撞过来的再快,再猛,他也能在千钧一发之际,用电闪般的速度斜刺里扑出去,躲过被撞飞的厄运。
可惜高飞今晚喝的太多了,尽管他在危险降临时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只是酒精大大降低了他大脑和身体的协调能力,动作比起正常时要慢了一半不止。
尽管这只是瞬间的关系,可已经足够车子撞在他腾起的身子了。
幸好,高飞的及时反应起到了作用,能提前起跳躲过了厚重的车头,右脚又在车盖上蹬了一脚。
幸好,开车的那个人在车子飞翔中时,就已经踩下了刹车,车子落地后四轮已经不再转动,撞过来仅仅是因为强大的惯性。
但饶是这样,高飞还是被这股大力撞飞了出去——裤子还没有来得及踢上,他露在外面的兄弟,罕见感受了一下飞翔的感觉,然后就重重砸在满是秸秆茬的地里。
天可怜见,绝对的天可怜见,高飞脸朝下落下时,竟然没有砸在好像刀子那样密密麻麻竖在地上的秸秆茬上,而是落在两趟秸秆茬之间,眼睛没有伤到,飞翔过后的兄弟也安然无恙。
万幸中不幸的是,他额头还是没有躲过——一根好像刀子似的秸秆茬,在他额头上狠狠划了一道,鲜血里面冒了出来。
当然了,这种小伤对于高先生来说就是皮肉伤,根本不值得的一提,但却让他异常的愤怒:“特么的,老子找谁惹谁了,站在这儿撒尿也被车子撞!”
“无论开车的是谁,你都死定了!”
高飞抬手抹了把脸上的血,腾地一声就从地上蹦了起来。
无比的愤怒,让他忘记了裤子还没有提上,在他蹦起来后已经褪到了腿弯处,小鸟在那儿晃啊晃的,极大影响了他走路的速度,和舒适度。
不过他现在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才没想到为什么走一步就晃一下,只知道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那辆车前,拉开车门就冲里面那个人吼道:“曹,你特么的想找死就说一声,老子超度你!吆喝,还坐在里面像大爷似的,给我滚出来!”
——
“完了,完了,我撞死人了,我撞死人了!”
亲眼看到一个人被撞飞出去后,廖水粉就像傻了那样呆愣着看着那个人,脑子里轰轰作响。
其实依着廖水粉的身份,就算酒后开车撞死个把人,只要那个人不天涯集团老板高飞先生那样的,压根就不用去坐牢,只需到时候多花点钱来安抚一下丧主家属就欧克了。
不过廖水粉是善良的,就算她贵为天骄,却不是那种随意草菅人命的,平时连只苍蝇都舍不得拍死——更何况是撞死人呢,自然是相当害怕的了。
“咦,他没死?站起来了!”
就在廖水粉脑子里轰轰作响,不知今日是何年时,竟然看到被撞飞出去的人,又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
“啊,他真的没死,上帝保佑!”
廖水粉狂喜。
当然了,如果上帝也能保佑那个人在站起来后,能提上裤子就更好了,那一坨晃晃悠悠的实在不雅观。
“哟,没死是没死,怎么满脸都是血?老吓人了。”
廖水粉赶紧把目光从那个家伙的裤裆下挪开,看到了他满脸的鲜血,却忽视了他正在‘艰难的’向她走过来。
等她终于明白这个人要来找她问个公道时,车门已经被打开,那人伸手就采住了她衣服,猛地向外拉扯,咆哮着让她滚出去。
廖水粉在喝醉酒后开车时,依然没有忘记系安全带,而愤怒异常的高飞也没注意到这一点,只想把她拉出去,狠狠揍一顿再说。
“啊,别……”
廖水粉今晚穿着白衬衣,黑裙子,哪儿经得起高飞这么猛力拉扯?
在她的尖叫声中,价格不菲穿在身上很舒服的白衬衣,就被愤怒的高先生一把扯裂了——刺啦一声,大半个衬衣,连带着黑色的小罩,都被他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成熟的,闪着圣洁光芒好像两个圆锥形的孩子干粮,就兔子般的蹦进了高飞的视线中,让他一呆:“靠,是个女的?”
廖水粉是啥人啊?
那可是从小就被恭维着长大的天之娇女,从她三岁开始,除了她丈夫韩震之外,就没有哪一个男人见过她的身子。
今晚竟然被一个满脸是血,裤裆里还郎当着一大坨的家伙扯碎了衣服,看到了。
尽管现在是深夜,但她仍旧能看到这个满脸是血的家伙,就直勾勾望着她身子。
登时,怒火上冲,廖水粉想都没想,直接抬手狠狠一耳光抽了过去。
廖无肆曾经跟贺明珠说过,他大姐可不是一般人,从小就练过跆拳道的,绝对是高手一枚,三五个壮小伙子不在话下,身手绝对够敏捷,尤其是在愤怒下,出手的速度更是比平常快了一倍不止。
而高飞正在盯着人家那俩圆锥形发呆,这一巴掌毫无悬念的狠狠抽在了他脸上:“滚开!”
高飞正在发呆呢,没躲开。
不过廖水粉这一巴掌没有抽醒他,反而把他的怒火给抽起来了:“曹,你差点把我撞死,我拉你下车理论时不小心扯坏了你衣服,你就大耳刮子抽我,难道你把你身子的清白,看的比老子的命还要重要?”
“嘎嘎,好,你既然把你清白看的比我老命还重要,那我就毁了你的清白,看你会不会自杀!”
高先生的邪性,彻底被廖水粉这一耳光给扇出来了,当即狞笑一声,也不和她理论什么了,直接伸手拽住她的黑裙子,猛地一扯。
裙子撕开,在廖水粉的尖叫怒骂声中,高飞很麻利的解开了系在她身上的安全带,然后采住几乎全果的女人头发,一把就从车里拽了出来。
廖水粉被采住头发重重落在地上时,高飞已经打开了后车门,右手一抖,就把她扔了出去。
“唷,哥们的腰带呢?”
不等廖水粉挣扎着从后车座上爬起来,高飞及时一脚踩在了她后背上,然后开始解腰带,却没有找到。
纳闷了那么一两秒钟,高先生才醒悟过来,撒尿后到现在还没有来得及提上裤子。
这样也好,方便多了。
高飞邪邪的笑着,看到廖水粉死命挣扎着抬头大叫什么时,反手就一大嘴巴抽了过去。
这一巴掌,彻底把廖水粉抽懵了,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停止了所有反抗,不过潜意识内仍然能感觉到有人掰开了她的腿,抱住了她的腰。
然后,她全身的肌肉就猛地一僵,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