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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隐藏的那个小盒子里的钞票也日渐厚了起来。再努力些,过了这两三日想毕也能够凑够她的学费了。我美滋滋地想着。
一股很呛鼻的酒气随着风飘进了我的鼻子。
我皱眉。
随着那股酒气日渐浓烈,身带酒气的主人已经扶着三轮车摸索着爬了上来。我有些嫌恶,等着他先开口,又不想听到他说话,他一开口那股酒臭更呛鼻。
完全受不了。
“喂,送我去芙蓉大厦。”
我在心里很是疑惑:咱们这城没有芙蓉大厦这样的楼,只有小天鹅大厦,莲花大厦,国际大厦等,这个人是不是醉糊涂了?
“喂,走是不走啊?”
“走了走了,老板已经在路上了。”我敷衍的应着,其实根本没踩离合。
“哼,好。”他鼻子里哼着,找了个他觉得舒适的姿势斜躺着,躺着也就算了,还摇头晃脑地哼着小曲,哼的什么呀。
听着好生别扭。
“喂,到了吧!”
“到了到了,早就到了,不好意思打扰您休息。”我在心里祈祷千万别吐车上啊,我都快被这酒臭给熏晕过去了。
可能是我的祈祷生效了他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摸索着要拿钱给我:“多少钱?”
我也没送他去芙蓉大厦,哪还能收他的钱啊,于是我大手一挥,豪气地说道:“不用给了。”“那,那哪成呢?”他倒客气起来了,硬要塞钱给我。
而且塞的数目还不小。
面值一百的,五张。
我有些傻眼了。
这分明是土豪啊,又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他所说的芙蓉大厦会不会在另一个城市,难道他误以为我已经将他从这个城拉到另一个城的芙蓉大厦。这种难度,我这种小破三轮是完全办不到的,所以,虽然震惊他的大手笔,我还是没收他的钱。
接过时,趁他不注意又塞回了他的口袋。
我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个临时小插曲,却没想到因此给我惹来了麻烦,到了傍晚我将一个客人送到目的地之后又折了回来停在原来那个地方,那个酒鬼,是已然清醒的酒鬼回来了,身后还跟了两个大汉。
三个人怒气冲冲的恨不能一脚将我踩死在脚底下:“喂,你这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被三个大男人面带怒火的叫骂,换成以前的我只怕早就羞愧死了,可我现在是有着三十一岁灵魂的人,这个三十一岁灵魂的人还曾在人世间历练。什么样的人没有碰到过,怎会怕他们?
“我没拿过这位大哥的钱。”
他们三人面面相觑。
“还说没有,你的两个同行他们说亲眼看见的。”那个酒鬼厉声喝道。
他说我的两个同行亲眼看见?按道理说,那个时间段,我这小三轮在这个位置一直就没挪动过,但是当时我的左右两边并没有停留的三轮车或是两轮。酒鬼掏钱给我时就在小三轮上,他这个位置除非是在小三轮的左右和正前方,可正前方是一堵墙啊。
“他们在哪看见的,多少数额?”
酒鬼有些气恼:“呵,现在我们来问你,轮到你审我们了?”
我云淡风轻地回应道:“法律总是讲证据的。”
酒鬼一甩头,他后边的一个人一转身找人去了,不多时,还真带了两个三轮车司机过来,那两个三轮车司机我有印象,因为担心抢了别人的饭碗让师傅们回去无法交差,有时我还特意让些客户给他们。现在才觉得,自己三十一岁的灵魂依旧幼稚了。
钱,谁会嫌多的。
也不等两个三轮司机开口,我抬手一指酒鬼:“你的钱都在钱包里对吧?”
酒鬼很困惑,摸不准我要耍什么花样,没点头也没摇头。接着我又指他的口袋:“你的钱都在你的口袋里,但是假如中途你还接触过其它人,那你中途接触过的人一样有嫌疑。又因为你给的都是大面额的钞票,摸走钱的人不会轻易让他们露面,我们只要将警察叫来调查我们这一下午去过的地方接触的人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其实我这是故意使诈,这种推理漏洞百出,他们要是口供一致咬死看到我接过酒鬼的钱了,别说这个年代的警察不是福尔摩斯,即使逃到2016,面对技术手段跳级的警队,他们依然有可能先将我给拘留起来。宁可胡搅一锅汤也不要冤死啊。
那俩司机你看我,我看你。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酒鬼一看这情形,大概怀疑起他们来了,转向他们二人:“还给我,我便不追究了。”
俩司机犹豫着,酒鬼带来的人陪同酒鬼威胁起俩司机起来:“喂,你们老实说钱是不是你们拿了,是的话趁早给我。要不然我们可叫警察了,让警察带你们到牢里尝点苦头。”
毕竟五百块在这个年代也不是小数目,说直白一点,这能够买下一头两百多斤的肥猪,也够交一个孩子的学费。即使两个人平分,也够买下半头猪。谁不心动,酒鬼他们吼也吼了,骂也骂了,同伴跟他商量报警的事情。
我一瞧风向已经倒向我这边了,也劝他们:“两位大哥好好想想吧,待会警察来了,是对你们不利还是对我不利,别是拿了人家五百块,名声坏了,再想再城里待下去可就难喽。”
左一句劝,右一句哄。连蒙带诈的,把他们给绕晕进去,最终他们还是将钱还给了那个酒鬼。
而我呢,收工之后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依旧是数钱。数完钱之后,我翻着日历,我咬着唇暗想:距离开学还有两天,而明天是七夕情人节了,去街上卖一天的玫瑰花赚到的应该比载客要多些。
第七章七夕卖花()
再者,虽然这两们大哥将钱还给了酒鬼,谁能保证人家第二日起来不会反悔,他们再怎么反悔钱是拿不回来了,拿不回来的他们自然会把账算到我头上,假如他们也像我一样使诈,找个人来冒充要搭车的客人,走到僻静一点的地方,几个人合起伙来揍我一顿,我即使被打死也有冤无处诉吧!再或者途中发现我是女的,后果更不堪设想,士可杀不可辱。
不敢再想下去。
我偷偷地将钥匙还给了爸爸,依旧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将钥匙串了回来,塞进那件挂在角落的上衣口袋里。又是一个神不知鬼不觉。
第二日依旧是早起,哈,我差点给忘记了。
2000年时,花市还没有成立,搜遍全城,只找到一家花店,这家花店的店主也没有2016年那些花店店主那般热情洋溢。
总觉得他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来。
“老板,您这的玫瑰批发价是多少?”
他没给个准确数字,倒是反问我:“你要多少?”
“有多少要多少。”怕他误解我有其它用途,直接明了地告诉他:“我是批来卖的。”他很震惊地看着我,长着一张娃娃脸,稚气未脱的我口气倒是不小。
“五毛批吗?”
他更加不可思议的打量着我,可能压根没想到我比那些在农贸市场买衣服的大妈大婶砍价还厉害,直着脖子也不知作何想法。最后,他挠了挠头:“我只能分你两百朵,没有多的了,每朵进价至少一块五,你也知道都这个时候了,你去花卉市场调货已经来不及了,城里边只有我这一家花店。”
冲他没有坐地起价的坦诚,我回应道:“一块二。”
“一块三。”
“好,成交!”
我在心里又开始盘算起来,两百朵,成本是两百六十元,按2000年的消费水准不太可能将每朵玫瑰卖成十元。最好的情况是五元一朵,最差的情况是两元一朵,在扣除损耗还有有可能会剩下一二十朵的情况下,最多也就能赚两百块。
想到这些我的眼睛又瞄向了他的店里。
有很多包装好的花束,我貌似不经意地问他:“老板,你这些花束怎么卖啊?”
“每种花束的价格都不一样。”
“你看这样行不?”我跟他打着商量,“我的客户从你这里拿花束,你给我这些花束成本价四成的提成。”他几乎吓得跳起来,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这得亏死。”
“哪里亏了?”我从他的桌子上拽过计算器,一五一十的给他算着花的成本,人工成本,店铺租金成本,完了再用他刚才给我的花束报价减去成本。
“四成,不多。”
他几乎怀疑我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个行走多年的老奸巨滑的大奸商,明面上当然不会这样说我,商人的本质就是即使面相不佳也一定不忘说好话留余地。
“小妹妹,你记性还真好,算数能力一流。”
我在内心里得瑟,那是当然啦,因为站在你面前的压根不是什么小妹妹,照你这年纪得喊我一声老姐姐。他的年纪约莫二十五、六,再不可能高于这个数字。
“这样吧,你给我算一下这道题,假如你给我算对了,我就按成本价四成的提成给你。”
他说着推出一个本子。
我看过之后直接在上面写了一个190,他的嘴张成一个o型。连问我:“为什么是190,很多人给出的答案是130啊!”
他将题目推出来之后我就意识到了,这道题在2016年某天我曾看到过,大概意思是说有个人进了些鞋子,45元进的货,以30元的价格清货,有个客人买了两双,给了他100元,他没有零钱找,找邻居换了100元零钱。谁知邻居告诉他,那一百元是假钞,要求他赔。最后问题出来了,请问他亏了多少钱?
多数人给的答案是130。45*2+100…60=130
我一个做生意很多年的人,我关注的,首先我收到假钞,意味着我亏了100元,不仅亏了100元还亏了货物,因为我的货让人拿走了,它们的进价是45*2=90,所以是190。
老板听完我的解释恍然大悟,冲我竖起了大拇指:“厉害。”他也因此同意了我的那套想法,之所以我会用这个套路,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想大批量的压货,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虽然是三十一岁的灵魂,却始终学不会扎这些东西,包括折纸鹤。
用三轮车拖着一车的玫瑰花奔向广场——人流量最盛的地段。
没打算将他们搬下来,从旁边的小摊迁了个小灯站在三轮车旁边叫卖起来,可能我这架势有点与众不同,我这的生意竟比别家好上许多,川流不息的人群来一拨走一拨,忙得我歇气的工夫都没有,不大会儿,连我预算的有可能置留一二十朵的玫瑰只剩下不过五朵。
花少了,停留在我的三轮车旁边的人渐渐少了,这时,走过来一个戴眼镜的姑娘,我一看她忍不住乐了,这位,不正是我后来的同事——那位局长夫人。
“嗨,美女姐姐,你好!”我将一朵玫瑰花双手递向她面前。
她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忙害羞地摇手:“不,我不买玫瑰。”
“送你的。”我嘻嘻笑着,可能她想破头也想不到会有天降玫瑰花这一说吧,我跟她要在2013年才能相继,可冥冥中我又觉得人的缘分也许早已注定,并不是五百年的相遇才换来回眸一笑,有些相遇很早以前就已回眸。
算上三个花束和一百九十五朵玫瑰,七夕节这天我已将妹妹的学费给挣回来了。
我满心欢喜的赶回了家。
回到家中,依旧是空荡荡的找不到一个鬼影,我想着妹妹有可能被爸妈叫去工厂里干活了,而弟弟呢,则有可能窝在爷爷奶奶家看电视。
去找妹妹。
但是不能用这三轮摩托。
骑自行车去。
第八章她()
我哼着歌,觉得满世界都是善意。
妹妹不用辍学了。
哈哈!
爸爸妈妈的工厂在距离家中五公里外的一个林子里,那个林子说起来让人胆寒,里边隐着的密密的都是坟,一桩连着一桩,竟像是活人的庄子别院。某年我曾跟着大人进去过一次,只觉得阴风阵阵寒气侵体,曾一度以为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冥界里的世外桃源了。
我使劲地晃着头,左眼皮一直跳一直跳,我停下自行车按住眼皮却是按也按不住,该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吧,想来想去怎么也想不出来,2000年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啊。
想多了。
进了外边的小村子,再拐个弯就是林子里的工厂了。
我将自行车停靠在一边,走了进去。
“刘婷!”我扯着嗓子大喊着她的全名,她叫刘婷,我叫刘妙,弟弟叫刘阳,都是滥大街的名。妹妹听见我的喊声从一处厂房里钻了出来。跟在她后边的还有一个孩子,留着短发,她的面貌我越看越心惊,这才明白为什么左眼皮一直跳。
那个孩子,她也是我的妹妹。
三岁时曾被爸妈给送了出去,十岁时又被爸妈给接了回来的三妹刘敏。我叹息:倒是把她给忘了,原来这货是这个时候回来的,时间太久我竟然给忘记了。
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我妈才喋喋不休地给说起了刘敏这些年吃的苦,可她说归说,她是不会难过也不会掉眼泪的,我爸呢,更不会,好似家里丢了一件物品,后来又找回来了。曾经在言语间我顶撞我爸说他太重男轻女才导致妹妹在外流浪,这句话生生的招来我爸的一个耳刮子,后来,又因为说不让刘敏跟我和刘婷一个房间又招来他的另一个耳刮子。
现在,情景重现,我选择沉默。
我从来都不想同样的痛去经历两次,默默地吃完饭,又默默地收拾碗筷,很奇怪的,爸妈竟然没有提到让刘敏跟我们一个房间,而是将她安排在靠厨房的一间房,她一个人。
一个人就一个人,反正我和妹妹也不会羡慕她,从她的十岁到她二十六岁,她从不记别人的恩情,对我们针锋相对,凡事都要占尽上峰一点不给人留余地,以至于到后来我对她忍无可忍再也不愿去回想什么姐妹情,也不愿再跟她有瓜葛,全当断了。
“姐姐,你不喜欢她?”心思如刘婷也是敏锐的,尽管她也只有十三岁。
我点点头。
“我也不喜欢她。”
我冲她一笑,问她:“为什么?”
“我刚才看到她在爸爸的口袋里拿了十块钱。”
类似这样的事我有告诉过我妈,我妈当时的态度是一笑而过,假如是我的孩子,我是决不允许的。我带小绵羊逛超市,他偷偷摸摸的抓了一个糖果藏在手心,第一次我要他还回去,第二次再抓我毫不客气地将他的手心打肿了。
“姐姐,我们要告诉爸爸吗?”
我瞅了她半晌,犹豫了,她跟刘敏的过节好似也是由小而来,刘敏喜欢耍小伎俩,经常支使她的二姐替她干活,有时候刘婷不愿意帮她,她便故意激怒二姐,两人一吵闹又招来爸爸的巴掌,但每次挨打的总是刘婷。
“算了,不说了。”
“姐姐,这是我在报刊亭漫画书。”她很相信我,我说不提她便不提,一转身便递给我一本漫画书。
“姐姐,我们去外婆家吧!”小时候的刘婷很活泼,只要不用干活她会想方设法跑去外面玩,但当时的我们还是孩子,能去的地方实在有限。
无奈只能往外婆家跑。
我不知道我妈跟外婆的感情是好还是不好,她嫁得挺近,横过两条公路,再绕个弯就能看见外婆家的房子,外婆家有很多果树,春有桃,夏有李,秋有枣,冬有柿。小时候的我们嘴馋,经常往外婆家跑只因为挂在树上的果子。
“去吧!”
老人家嘴上喜欢念叨,但是心里很疼我们,每次去都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