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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老板的小心肝-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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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汤得煲一阵,迟绪捋起袖子开始和馄饨馅儿。

    猪肉馅儿是买的现成的,白菜大葱剁碎了,加点姜末调料一搅拌就齐活了,馄饨皮也是现成的,四四方方的像一块小纸巾,迟绪不会太漂亮的包法,就把馅儿搁在中间,卷上两卷,然后两翼向中间折一下,弄成个馄饨样。

    等他包好了馄饨,鸡汤也咕嘟咕嘟的翘盖了,勾人的香味从窄窄的锅盖缝里冒出来,看的,闻的,都让人心里暖呼呼的。

    “小绪啊。”

    听到声音,迟绪回过头,看到他爷爷穿着藏蓝色的羊毛衫,头发染的乌黑,脸上有些岁月风霜留下的痕迹,面色却十分红润,他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手里还盘着两个棕红色的核桃,那是迟绪记忆中,爷爷最体面时的模样,“又做鸡汤啊。”

    “嗯。”迟绪应这一声实在有些干涩,他喝口水,润了润嗓子,才笑着问道,“您是不是馋鸡汤了?”

    “是啊,都多久没喝我大孙子煲的汤了。”

    是很久了,迟绪只记得自己上次给爷爷煲汤喝,是他去世前的一个周末,“快好了,我现在就给您盛点?”

    “哎。”

    迟绪急忙去揭陶瓷盖,刚碰着上面的小把手,指尖就被烫的通红,“嘶——”

    这一下给他烫醒了,再回过头看的时候,椅子上只有两根还挂着泥的大葱。

    迟绪默默的打开水龙头,把手伸到底下冲凉水。

    自爷爷去世后,他时常能看到爷爷的“魂魄”,只要他想念爷爷,爷爷就会随时出现,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仿佛死亡从未发生过。

    迟绪不信佛,也不信上帝,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却能隔三差五看到去世的亲人,毫无疑问的他病了。

    所以在爷爷去世两年后,他整理好心情,去拜访了心理医生。

    接受自己有心理疾病一点都不难,反而很轻松。

    那是一种很复杂的心理,反正就迟绪而言,在得知自己多年的失眠只是生了病,按时吃药就会康复的时候,他真的有种活着还有希望的感觉。

    整夜整夜睡不着的滋味太难熬了。

    迟绪看着自己红了一大片的手指,弯起嘴角笑。

    幸好他馄饨已经包完了,不然要多费不少力气。

    程达回来的时候是九点十五分,他换了拖鞋呼哧带喘的跑进厨房,兴冲冲的问,“什么味啊,这么香!我本来不饿的,现在饿得要死!”

    迟绪把馄饨从锅里捞出来,往上头洒了些葱花,“回来的正好,端走吧。”

    “哇~”看到满满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馄饨,程达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就差原地蹦个高了,“这也太讲究了吧!我必须得拍个照!”

    迟绪手指头一会比一会疼,跟火烧似的,他也没心思和程达说笑,“给我根烟。”

    程达二话不说,直接从自己兜里掏出烟,放在自己嘴里点燃了之后才递给他,又满脸好奇的问,“你装一保温桶馄饨干嘛啊?”

    迟绪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撑着下巴,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送同事的。”

    “住附近那个同事?女同事啊?”

    果然,是个人都要这么想。

    迟绪没法说别的,便点了点头。

    程达立马怪腔怪调的哎呦一声,“你这是追人家呢?”

    “胡说什么……没有的事。”迟绪因为他这句话,让烟给呛了一下,忍着没咳嗽出声,脸涨得通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脸红上了,我告诉你,追女孩你光送早餐是不行的,你得……”

    程达的长篇大论刚开了个头,迟绪就按灭了烟蒂,拧好桌上的保温桶,转身出了厨房。

    他也没法跟程达说,自己根本就不喜欢女孩。

    ……

    “谁他妈让你碰我东西的!”

    “操,你那破盆扔地上碍事怎么不说。”

    迟绪对大学寝室的第一印象,就是暴躁与愤怒。

    他轻手蹑脚的推开门,暂时打断了里面的争执,“你……你们好,我是管理系的迟绪。”

    站在寝室中间的胖子正在气头上,怒火无所顾忌的向他宣泄,“你哪个系的?没吃饭啊,大点声!”

    迟绪已经很久没有和爷爷之外的人交流过了,刚刚那句自我介绍,已经是他在心里反复练习了很久的成果。

    他本想在这个自己努力争取来的新环境中好好生活,最起码不让爷爷像之前那样整天为他没有朋友而担忧,所以在来学校之前,他特地去理了头发,买了一件新的衬衫。

    可这个世界的人,仿佛就是不能容纳他,又或者说,在热闹繁荣中,他与众生背道而驰。

    迟绪没有回答,被骂了一句。

    正在整理床铺的瘦子跳了下来,看上去是为他打抱不平,实则借题发挥,“你他妈装什么逼?”

    “我操/你大爷的,你别给脸不要脸……”

    迟绪坐在椅子上,安静的听着他们互相咒骂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内心十分期望他们赶快打起来,这样辅导员说不定就可以重新分配寝室。

    然而他们骂了很久也没有动手的意思。

    正当迟绪感到惋惜,门再度打开。

    那是迟绪第一次见傅一辰,他留着清爽利落的短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毛衣,站在暖秋的阳光里,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吵什么呢?走廊里全是我们寝的声音,让人听了笑话。”

    “你谁啊?”

    “介绍一下,我是管理系的傅一辰,听说我们寝有个叫迟绪的,也是管理系,哪位啊?”

    迟绪坐在胖子后面,无声无息的举起了手。

    他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可傅一辰的视线却一下子落在了他的身上,并大步的向他走来,“我就觉得会是你,我们一个系的,以后可以一块上课了。”

    虽然迟绪很想要爽快的答应,但当时的他表现的冷淡又疏离,“嗯……”

    幸好傅一辰不在意,他回过头对着那两个室友道,“你们吵完了吗?大老爷们别斤斤计较的,我知道你们刚离开家,心里头都慌着呢,生怕自己往后退一下就让人欺负了,其实大家都是同学,谁能欺负谁啊,往后还要在一起相处四年呢,别闹得那么僵。”

    傅一辰成功的给了他们台阶,让寝室里的暴躁与愤怒瞬间停歇了。

    傅一辰极为善于摆弄人际关系,短短三天时间,就让那两个针锋相对的室友亲如兄弟,整个宿舍楼上上下下,没有他叫不上名字说不上话的,他也试图让迟绪融入其中,可迟绪是个异类,与那些刚刚离开高三离开父母,奔腾野马一般的大学生全然不同,尝试了几次后,迟绪仍然十分抗拒,他只好无奈的放弃了,即便如此,傅一辰还是每天和迟绪一起去上课,一起吃午饭,甚至在知道他生活拮据后帮他找了图书馆管理员的兼职。

    他做事圆滑周道,和任何人关系都很好,饶是迟绪这种在旁人眼里性格孤僻又古怪的书呆子,也会时常跟在他左右,做忠心耿耿的小跟班。

    迟绪心里非常清楚,傅一辰交朋友的目的性很强,比如寝室里那个胖子,虽然人霸道又讨厌,但家里是很有钱,比如隔壁寝室那个有狐臭的同学,虽然身上气味难闻,但他爸是经管系的教授,比如自己,虽然性格孤僻古怪,但成绩很好,可以帮忙完成作业。

    正因为看的清楚,所以迟绪不敢把傅一辰那样的人当成是朋友,他怕如果有一天,他没有了利用价值,会被毫不留情的抛弃。

    得到过又失去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他不想让自己陷入那么难堪的境地。

    可寒冬到来之际,傅一辰送了他一件暖和崭新的羽绒服。

    那件该死的羽绒服。

    “这个,这个我不能要……”

    “穿着吧,天气这么冷,再冻感冒了,就当我借给你的,等你长大,上班赚钱了,再给我也买一件不就好了。”傅一辰说完,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手掌的温度就像父亲一样。

    迟绪就此沦陷。

    那是迟绪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他把这份隐晦的感情藏匿于心,谨之又谨,慎之又慎,日日惶恐,夜夜不安,连视线也不敢有稍许放纵,他深知那些不自觉流露的感情不会令旁人会心一笑,而是能要了他命的穿肠毒/药。

    只是冬天的冰雪早晚会融化,有些事情,无法阻止,也无法改变。

    ……

    昨个下了小半天的鹅毛大雪,今天温度一直都没回升,雪厚厚的堆了一层,这会太阳出来,楼上小孩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出来玩雪了,三两个家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深怕小祖宗跌倒摔伤。

    迟绪拎着保温桶的那只手缩在袖子里,抬头看了一眼老板家的窗户,心里头发愁。

    一顿两顿的,难得老板开口,他费点心思做不是不可以,要天天这样,也是够要命的。

    正愁着,五楼的窗户忽然打开了,赵瑞怀顶着大风露出头来,“上来啊。”

    迟绪呆愣的仰望着他,又听他喊道,“快点!”

    “……来,来了。”

    所以说,老板是怎么看到他的?

    想到赵瑞怀坐在窗户边上眼巴巴等着馄饨的模样,迟绪不由的加快了脚步。

    他可怜老板,老板不可怜他。

    一开门,迟绪便迎来了非常不满的质问,“怎么现在才来,这还是早餐了吗?”

    迟绪挺生气的。

    给老板做早餐又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况且他从早上七点钟就开始准备,到现在为止一刻也没闲下来,连手都烫坏了,没有感激无所谓,这种态度有点过分吧?

    “不好意思啊赵总,熬鸡汤用了点时间,所以晚了。”迟绪心平气和的道了歉,转而又说道,“我动作真是太慢了,也幸好今天是周末,要是上班时间肯定会迟到,我看我以后还是到外面吃早餐吧,也省事。”

    赵瑞怀拧开保温桶的盖子闻了闻,抬眸看他,就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样,“鸡汤?早,早上现炖的?”

    “嗯,您尝尝。”

    赵瑞怀起身走进厨房,拿了一个大碗和白瓷汤勺,他把保温桶里的馄饨尽数倒入大碗中,浓郁的香味瞬间涌入鼻息。

    馄饨煮的恰到好处,皮儿呈半透明状,嫩/红色的肉馅依稀可见,待一颗一颗沉入碗底后,停止了涟漪的鸡汤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和碧绿的葱花,看的人食欲大增满口生津。

    赵瑞怀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舀起一颗馄饨,轻咬了一下滑滑的馄饨皮儿,吸了一口里面饱满滚热的汤汁。

    嗯……

    即便对赵瑞怀的态度感到不满,也不妨碍迟绪期待得到他最直观的反馈,只是从赵瑞怀的表情上实在难以看出好坏,迟绪只能开口问,“赵总,您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

    烫嘴,真香,啊——

    当然,这不能说,有失格调。

    赵瑞怀淡定的放下勺子,客观点评,“不错,鸡汤很鲜,肉馅很嫩很有嚼劲,一点都不油腻,总体比我想象的好。”

    “……”

    看一眼小秘书的脸色,赵瑞怀又不紧不慢的补充道,“没有愧对我从早上六点就开始等。”

    他这么说,并没有让迟绪心情有所好转,“那您慢慢吃吧,我先回去了。”

    “迟绪。”赵瑞怀叫住他,厚着脸皮,理直气壮的问,“明天早上吃什么?”

    迟绪自认是个好脾气,可他现在真的有点笑不出来,”赵总,我明天收拾妥当后会去早餐店买早饭,如果您有什么想吃的,可以给我发微信,我会帮您带份的。”

    这样生硬的官腔并没有让赵瑞怀有所醒悟,他神情自若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吃早餐是个好习惯,要一直保持下去。”

    迟绪攥紧拳头,深吸了口气,“……赵总再见。”

    “明天见。”

    出了赵瑞怀家的门,迟绪径直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关闭的一刻,他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他琢磨了一遍自己临走前赵瑞怀说的那句话,似乎有什么别的深意。

    算了,二十八岁的赵瑞怀脑子里想什么他实在猜不透。

    不过他并不介意一点一点的深入了解。

    全方位的了解自己的老板,本就是一个好员工应该做到的事。

    ……

    赵瑞怀真是仗着自己给的工资高,一点都不客气,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把第二天他想吃的东西发到迟绪的手机里。

    好在他不天天吃馄饨,大多数时候一碗粥两个包子就能糊弄,迟绪能做的就捎带手的把他那份在家里做出来,不能做的就辛苦一点下楼去买。

    付出肯定是会有回报的,不到一个月时间,迟绪的工资涨了一千块。

    这笔买卖做的可以说是太值了。

    临近元旦,集团的项目都步入尾声,员工们没有那么忙了,各个子公司都张罗起了举办年会,大和酒店管理集团作为大和集团的核心,年会自然需要隆重举行,今年光是用于给员工抽奖,上头就批下来了两百万的资金,如此重大的活动,负责人肯定也得是个位高权重的,以前都是总裁特别助理,不过今年少东家当之无愧。

    迟绪最怕的就是这个。

    明着赵瑞怀担这个总策划的名头,实际上活都是秘书干,累不说,还得罪人。

    幸好有能力卓越的宋大明白替他分担。

    宋大明白作为公司老板的未来二奶,一点都不怕得罪人,除了采买奖品以外,乱七八糟的事都分配给了各部门的才子佳人,单单是小组就分了五个出来,什么文案组,会场布置组,节目组,后勤组,礼仪组,可以说是把总策划的权利发挥到了极致。

    迟绪躲懒躲到最后,还是没能躲过分配任务。

    “主持人?”

    “对啊,我们俩一块主持。”

    “为什么?我记得往年都是销售部的人负责主持。”

    宋秘书用手指卷了卷自己的头发,往后一拨,风情万种道,“今年就换一换呗,舞台上需要新鲜的面孔。”

    懂了,宋大明白想要以公谋私出风头,又怕自己一个人太突兀,所以拉上他打掩护。

    “我不干。”

    “你确定吗?”宋秘书咧嘴一笑,凑过来小声说道,“你手机是不是该换了,苹果出了新款,年会抽奖买了十五个,我可以给你暗箱操作。”

    不得不承认,这个诱惑,还是很有诱惑力的,“那我不要很多台词。”

    “真搞笑,你想要很多我还不乐意呢,就几句,都在这上面了,你自己看看吧。”

    迟绪接过台本扫了一眼,还真不是很多,都是一些需要死记硬背的,相当于上台表演一个报菜名了,“行,我回头看看。”

    作为总策划,宋大明白的责任心还是很强的,“你先来一段我听听。”

    女人就是麻烦。

    迟绪挑了一段自己最熟悉,能张口就来的,“有请大和集团股东兼大和酒店管理集团副总裁赵瑞怀赵副总裁上台讲话。”

    “完了?”

    “不就这些吗?”

    “太官方了,你得有点发挥啊。”

    虽然迟绪很欣赏她的责任心,但在他手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忙的时候弄这个,他真心懒得应付,“怎么发挥?请赵副总裁上台讲几句话,讲几个笑话,表演个魔术,再跳个舞。”

    宋大明白被他这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戳中了笑点,“哈哈哈哈哈哈,那是你发挥吗,那不是赵总……赵总。”

    “……”迟绪看着忽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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