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一天,尚且稚嫩的沈尊看着眼前一脸得意的幼年珩昭,一时间哑口无言。
那一年,沈尊还不知道,究竟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形容出那人的特点。
直到很多年后,他在尹泽的剧本中看到了“腹黑”这个词。几乎只是一瞬间,郑珩昭当年笑眯眯的那张脸就跃然于纸面,生动的恍若那年他狡黠的笑眼。
后来的事情,他本能的模糊了记忆。
只记得姑姑一家曾在那次小住之后带着珩昭回到了英国。却又在一年之后,带着为他请来的医生,再次回到了沈宅。
后来医生下了结论,开了很多药给他。沈决买了机票,和珩昭一起飞去了英国。
郑珩昭带着沈决离开的那一天,沈尊坐在自己安静的房间里,沉默的想起那个人掌心的那道浅疤。
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带着医生,从千里之外的英国赶回这里。七天,他架着那架棕红色小提琴,站在他的窗外,为他拉了七天的安神曲。
那天他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透过明亮的窗子顺着旋律望过去。红棕色的琴弓在阳光下泛起金色的光泽,郑珩昭站在他的窗外,压弦的指尖白皙修长,掌心靠下的地方,淡白色的浅疤隐约可现。
然后他合上窗帘,第一次主动闭起眼睛,在安宁的旋律中催促自己安然入睡。
很多年后,在珩昭与笙歌的婚礼上,沈尊拉着尹泽的手坐在台下,亲眼看着那个人神色温柔的执了琴,单膝跪地凝视着他的爱人,笑意缱绻的奏出那一曲爱之梦。他忽然就想起那一年,被黑暗淹没的自己拉开窗帘后看到的第一缕光亮,也是跳跃在这个人指尖,和煦而温暖的金色光晕。
眼底漾起浅淡的笑意,他在和暖的旋律中扬起嘴角。身旁的爱人似乎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睁大眼睛探过头来奇道,
“沈尊?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他答道,眼角漾起柔色,他伸出手,和身边的人十指紧扣。“我只是在想……”
微笑着望向台上的人,他眼角微弯,眼底噙着浅淡的笑。
“朋友结婚,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第105章 番外五『前世·下篇』()
清明,细雨蒙蒙。
把车停在墓园外的固定车位,郑珩昭打开后备箱,取出一束鸢尾抱在怀里。他想了想,又从车里拿了一把伞出来。把伞和花束抱在怀里,他锁了车,转身走进墓园。
细密的雨丝打湿了他黑色的风衣,像是在雨水中晕开的墨。郑珩昭把花束和那把黑色的雨伞往怀里拢了拢,动作熟练,就像是在拥抱着什么人一样。
往日很是清净的墓园,今日难得的人来人往。像是终于被想起了那样,墓前的人纷纷抹着泪。雨水打湿了青色墓碑,墓人相隔,不知是谁哭得更多些。
沉默的加快了脚步,郑珩昭低着头走到了最熟悉的那一座前面。纯白色墓碑,墨黑色的文字。这是他为那人挑选的,最后一件礼物。
把手中的淡紫色的鸢尾轻轻的放到墓前,郑珩昭撑开伞,沉默地放置在墓碑上。纯白色的墓碑顶着黑色的伞,淡紫色的鸢尾在湿润的雨水中轻颤。
有细密的水珠滑过那个人的名字,郑珩昭伸出手,一笔一划的把雨水擦去。有晶莹的雨水从他的额发滚落,打在了他的唇边,泛着苦涩的咸意。郑珩昭蹲下身,以和墓碑同样的高度并肩坐着。他开口,声音很低,却带着浅淡的笑痕。
“我来了。今天换了鸢尾,喜欢吗?”
除了不停掉落的雨滴,只有空气能够回答他的问题。男人似乎也不甚在意,他侧过头,对着冰凉的墓碑微笑起来,“我猜今天一定会有人送百合给你。可你知道的,我和他们都不一样。你要记得啊,只有我送了鸢尾来。其实黑白色都不适合你……它们都,太沉闷了。”
安静的垂下眼,郑珩昭盯着在指尖滚动的水珠出神。良久,他弯起眼角,语气柔软的看向身旁的墓碑。
“你啊,你是彩色的。”
“彩色的顾笙歌。”
雨渐渐的大了。
豆大的雨点伴随着湿冷的风阵阵袭来,赶走了周围的很多人。郑珩昭垂着头坐在原地,脊背依旧挺得很直。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打湿了他全身的雨水,他伸出手,扶住墓碑上摇摇晃晃的伞柄。把伞高高的撑到墓碑的上方,他垂下眼,望向墓碑的眼神柔软而和煦。
“我不走,留下来给你撑伞。这样的天气把你自己留在这里,我不放心。”
雨水打湿了男人的头发,墨色的黑发湿漉漉的贴上了他的脸颊。雨水的冲刷让他几乎快要看不清墓碑上的名字,他伸手抹了把脸,顺便把眼角滚烫的湿意不着痕迹的抹掉。
“笙歌,”他唤他。眼神温柔,语气缱绻。在裹着风声的瓢泼雨水中,他低哑的声音有些失真,“我昨天,我昨天做了一个梦。”
雨水的冲袭的愈发强烈的席卷而来,握紧手中的伞柄,暴雨中的男人不为所动的继续垂眼低喃。
“那是个很好的梦……在梦里,我还是郑珩昭,你也还是顾笙歌。只是一切的发展都之前完全不同。在那个梦里,一切都从大学重新开始。我看到十八岁的你去做了歌手,然后,我把你签在了我的公司。后来,你知道的,我还是爱上了你。然后……”
他微笑,有些满足的眯起眼睛。站在倾盆的雨水中,浑身湿透的男人垂下眼凝望着墓碑,轻轻扬起唇角。
“你应了我。”
雨水倾盆,疯狂的冲刷着早已空无一人的墓园。湿冷的骤风席卷着豆大的雨点击打在郑珩昭身上,他抹了把脸,缓缓地跪在了墓碑的前面。
“笙歌,你应了我。”把额头紧紧的贴在墓碑上,郑珩昭闭了眼,努力把唇角扬成微笑的弧度,“你既应了我,我去找你好不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这么久,你果然在生我的气……”
心口传来熟悉的抽痛,伴随着胃部歇斯底里的绞痛,使男人渐渐蜷缩了身体,“我去寺里求了人,那人说自杀会见不到你……我不知道你在哪……可你再等等,求你再等等我……”
“我抽烟,我酗酒,我不去吃饭,也很少睡觉……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在消耗我自己……求你,求你等等我……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能……”
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挟着翻天覆地的晕眩向他袭来,渐渐吞噬了他。手中的伞柄无力的从指间脱落,阖眼前的最后一秒,男人抚着墓碑上的名字,艰难的扬起了唇角。
空中蓦然一个惊雷,蜷缩在墓前的男人眼前一黑,再也没有生息。
与此同时,英国郊区的某所别墅中,睡梦中的郑珩昭蓦然惊醒。猛然翻身坐起,他汗湿脊背的捂住额头,紧握着拳剧烈的喘息。
被爱人不同寻常的动静惊醒,睡在另一边的顾笙歌揉着眼睛坐起身,有些担心的探身过去,
“珩昭?你怎么……唔!”
被男人用尽全力的一把揽入怀中,顾笙歌吃痛的吸了口气。男人紧紧抱着他的双手似乎还在止不住的颤抖,那双紧紧箍住他有力的双臂,简直像是要把他融进骨血。
“珩昭,你……”
温热的湿意顺着他的脖颈蜿蜒而下,顾笙歌惊愕的睁大眼睛,一时竟有些难以置信。
“……珩昭,你哭了?”
“为,为什么哭?是不是哪里痛啊?是胃吗?胃痛又发作了?穿衣服,现在我们就去医……”
“笙歌……”
把鼻尖深深的埋在顾笙歌耳后的黑发里,郑珩昭闭起眼睛,带着眼角咸湿的泪水,深深的落下一吻。
“我爱你。”
——谢谢你,没有离开我太远。
——谢谢你,愿意回到我身边。
——谢谢你。
——我爱你。
第106章 『相像』()
郑珩昭把车停在一家茶馆前,抬起腕表看了一眼时间。
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他低下头,率先走进了茶馆。汉服打扮的服务人员迎了上来,微笑着问了雅间的名字,带着他向里间走去。
坐在散发着茶香的榻榻米上,郑珩昭想到即将见面的那个人,神色渐渐有些复杂。接到那人电话时,他正要走进会议室。若不是那人突然回国的原因让他实在有些在意,他也不会这样匆忙的推掉了会议,风风火火的赶到这里来陪他喝茶。
绘着竹叶的纸门忽然被拉开,还未见身影,那人中气十足的声音便已清晰的传了进来。
“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孩子,概是不会有一次比我晚到的——”
布满皱纹的眼角弯起了淡淡的笑意,精神健硕的老人端正的坐至了郑珩昭对面,看了眼桌上热气袅袅,沁香入腑的茶盏,他赞叹地点了点头,不禁微笑着感叹了一句。
“能教出你这样的孩子,郑家的这一代也真是了不得。这茶我只提过一次,你便记得这样清楚。你这孩子,当真是长了一副滴水不露的玲珑心肠。”
“茶道我并不是很通,所以只能照着点罢了,”似乎完全没听出韩鼎盛话中的赞赏之意,郑珩昭抬起眼,颇具深意的望向对面的人,“您这次突然回国,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如果您提前通知我,我可以……”
“哈哈哈,你看吧,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摆摆手止住了郑珩昭的话,韩鼎盛笑的眼角堆起褶皱,“就是怕有人来接我,我才谁都没通知。我一个老头子,就是回国来散散心,搞那么大的排场做什么?今天叫你出来,也只不过是想见见你,和你拉拉家常罢了。我听说你的公司发展的不错,那孩子也开始拍电影了……我这次回来,一是想趁着我还走得动,在国内好好转一转,这第二嘛……”
看着韩鼎盛眼角的笑意渐渐黯了些,神色也变得有些犹豫。郑珩昭垂下眼,慢慢的把那句话补全。
“您终于,想要亲眼见一见他了么?”
叹息着垂下了头,韩鼎盛端起面前的茶盏,无声的抿了一口。郑珩昭抬起眼,不动声色的握紧了手指。他知道,对面的人,这是默认了。
“什么时间?我可以安排。”
低沉的,有些干哑。郑珩昭挺直脊背,努力地湿润着自己干涩的喉咙。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回荡在这个封闭的茶室,透着隐约的晦涩。像是混了那碧绿茶水中难以掩饰的清苦,涩然到他无法再开口说第二遍。
“不,不急。我还没想好要怎么解释……”苦笑着看了眼郑珩昭,韩鼎盛深深的叹了口气,又有些犹豫的缓缓开口,“我不确定我的出现对那孩子来说算不算一件好事,或许,或许当他知道一切……”
“如果,”沉声接过老人的话,郑珩昭抬起眼,眼神笃定的望过去,“如果他知道这世上还有愿意接纳他的亲人存在,他一定比谁都要开心。如果您已经决定了,就不要再犹豫。我可以向您保证,不管您怎样解释当年的一切,他一定愿意去理解您。因为他是顾笙歌,所以他一定会相信。当时您一定会明白,您的出现,对他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怔怔的注视着眼前的青年,韩鼎盛有些出神的僵直了身体。来不及思考任何措辞,他不假思索开口问道,
“即使……这样做的代价是他会知道你所做的一切,并且和你就此决裂?”
手指在桌下紧握成拳,郑珩昭垂下眼,有些苦涩的扯起唇角。
“是。”
“即使,这次之后,他与我再无瓜葛。”
“可我还是希望,作为他的外公,您能去见一见他,亲口告诉他——其实在这个世上,他并不是一个人。
“其实,还有人在一直爱着他。”
“这样就够了。”
眸色深沉的凝视着眼前的青年,韩鼎盛没有动。
皱起的眉心缓慢的松弛下来,他动了动手指,似是有些无力般,缓缓的叹了口气。
他开口,浑厚的声音有些低哑,带着莫名的涩然,和某种不着痕迹的追忆。
“孩子,”他低叹,苍老的眼角无力的下垂,像是泛起了些许迷蒙的水光。
“知道么?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下意识的握紧手中的茶盏,韩鼎盛低垂了眼。他的眼神有些迷蒙,像是陷入了某段尘封的回忆。
“那一年,他也是像你这般。笔直的坐在我面前,陪我说话,给我敬茶。”
似乎是当时的记忆取悦了他,他微笑,眼角的皱纹渐渐舒展,竟是给这份笑意增添了几分苍茫的岁月感,“……他是个好孩子,不急不躁,谦谦有礼。也是这个茶馆,他陪我来过很多次。其实我知道,那孩子并不擅长这些。可是他和你一样,会学,会记,会留心别人说的每件事。别人说话的时候,他总是认真的看着人家的眼睛。他很尊重我,更尊重我的女儿。”
眼底倏然略过惊异,郑珩昭抬起眼,望向眼眶已然发红的韩鼎盛——
“……那时裴雅说喜欢他,我还想不通她怎么就选了他。虽然弹得一手好钢琴,也能在大学教教书,但说到底,也不过只是家室平平……我们这样的人家,结婚这种事,不过就是强强联合的套路。可我只有这一个女儿,她选了,哭喊着非他不嫁了,再拦下去,我又怕她动了胎气……”
不动声色的挑起眼角,郑珩昭看了一眼对面仍旧沉浸在回忆中,红着眼眶的老人,又沉默的收回了目光。老人似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顿住了嘴边的话,伸出手端起了面前的茶。
茶已经凉透了,他却仰着头一饮而尽。他喝的有些急,放下茶盏后,止不住呛咳了两声。郑珩昭拿了纸巾盒站起身,走过去递给老人。韩鼎盛接了过去,用纸巾捂住嘴,冲郑珩昭摆了摆手。
“咳……不妨事,老了,慢慢变啰嗦了。总喜欢翻一些你们年轻人不爱听旧事出来,你别嫌我……”
“不,您还没说完。”眼神沉静的接过韩鼎盛的话,郑珩昭直直的注视着老人泛红的双眼,再一次沉声开口,
“您还没有告诉我,我和那个人,究竟像在哪里。”
“还有……”
他抬眼,乌黑的眼眸恍若染了浓墨,在暖色的茶室中,深邃的像两颗浸在春水中的玄色墨玉。
“既然您如此欣赏笙歌的父亲……那又是为什么,在他的父母双双过世后,您选择把年仅七岁的他只身送去孤儿院呢?”
看着韩鼎盛蓦然僵硬的身体,郑珩昭挑起眼眉。
冥冥之中,莫名的预感毫无预兆的向他袭来。
仿佛就在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抓到了某些非常重要的东西。
重要到,会颠覆他身处的一切。
封喻到达楼下的时候,刚好收到了季雅兰的短信。
“赞助谈的怎么样了?试装很顺利,角色定位的非常棒。我有预感,这次我们一定能成。”
微笑着收起手机,封喻转过身看向跟在他身后的那辆车。堪堪停在了他旁边的车位,从车里下来的男人摸了摸鼻子,儒雅的对着封喻弯起唇角,“抱歉,入库这种事,我实在是不太擅长。”
有些忍俊不禁的回了个笑过去,封喻看了看面前笑容儒雅,气质温和的男人,总觉得男人周身的气质他仿佛在哪里见过,总让他感觉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跟在前台秘书的身后,和男人并肩走进电梯时,一向习惯刨根问底的封导仍在忍不住的兀自回想,究竟是在哪儿见过呢?总感觉就是最近经常见面的人……
“叮——”
电梯的提示音打断了封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