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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的什么!”她眼睛一瞪,怒目看着我问。
“呃,没什么,没什么,咳咳!”麻痹的,我可不敢说把她绑起来,狠狠的x她,若是段青蛇,或者李婷婷的话,我还敢这么说,但是大小姐的话,还是算了吧!
“切!”大小姐白了我一眼,而这时,她忽然就现了我身上的血迹,然后眉头一皱,问:“于飞,你身上怎么有血,你受伤了?”
之前大小姐昏迷初醒,然后再加上被我调戏,所以也没有注意到我身上有血迹,此刻忽然现,脸上便满是担忧的神色,而我见状只是笑了笑,然后说:“没什么,小伤而已,不要紧,你休息吧,我回去换身衣服!”
说完后,不等大小姐开口,我便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了卧室后,就现王振华依然坐在客厅内,见我出来便对我笑了笑,然后说:“怡人没事了吧?”
“没事了,已经休息了!”我点了点头,然后对王振华说:“王叔,正好你在,不如我给你按摩一下吧!”
“哈哈,好,不过,你身上怎么会有血?”他皱了皱头,一脸疑惑的问,我闻言干笑了一声,然后说:“不是血,是一些药材掉色后染上的,没事的!”
我的恢复能力很强悍,此刻,身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不再流血了,再加上,我本就是神医,摆弄药材也是正常的,所以王振华闻言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没事就好!”他说罢,便转头对身后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说:“寻芳,推我回卧室吧于飞给我按按!”
“好的老爷!”名为寻芳的女人点了点头,一脸笑意的看了我一眼后,便推着王振华率先向他的房间走去。
而我,却看着女人妖娆的背影皱起了眉头。
这个女人很美,而且,她竟然是和段青蛇属于一个类型的,都是那种妖娆性感,宛若狐狸精一般的女人。
尤其是,她竟然也喜欢穿旗袍,不过,她穿的旗袍大多比较素雅,这几天每次见她,都是穿的白色,粉色,墨绿色的,不似段青蛇那般,总是穿着火红色的旗袍,且相对来说也比较保守。
可就算如此,她精致的妆容,与她完美的身段,也被旗袍勾勒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她前凸后翘的,就算是我这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见了,也忍不住被吸引!
只是,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呢,看其年龄,应该不是大小姐的生母。
和大小姐认识了这么久,她从未提起过自己的母亲,且,我也从未见过她的母亲,难道,她的母亲早已过世,而这个名为寻芳的女人,是大小姐的后母吗?亦或者,王振华早已和大小姐的生母离婚,而这个女人,是他后找的,亦或者,只是单纯的情人关系?
看来,大小姐的家庭,也不似表面看起来那么幸福,美满啊!
不过我转念一想,便也就释然了。
第一次见王振华的时候,他躺在病床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之后相见,也都是坐在轮椅上,一副长辈的模样,我甚至都已忘记,这个坐在轮椅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满面笑意的男人,可是如今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商界大鳄啊!
一个在商界如此成功,且作用亿万家财的男人,有几个女人那再正常不过了。
怪不得大小姐可以接受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原来,这是她家庭释然啊。
试想,一个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与多个女人交往,在这种潜移默化的熏陶下,大小姐恐怕早已接受男人这个样子了吧。
我摇头苦笑了一声,随后便快步跟了上去。
只是,这一路上我的目光,几乎就没从寻芳那圆润的臀部上移开过。
妈的,怪不得自打王振华醒来,就让这个女人寸步不离的伺候着呢,这我去,果然是极品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而这时,就见寻芳突然回头对我一笑,说道:“姑爷,我们到了!”
她似是也注意到了我盯着她臀部的目光,但脸上却没有不悦的神色,只是对我笑了笑,而我也在此刻回过了神来,挠了挠头后便率先走入了房间。
卧房后,我先拿笔写了一个药方交给了寻芳,并叮嘱,一定要文火一个小时,才可给大小姐吞服,寻芳闻言点了点头,然后便转身离去。
带她离开后我才长出了一口气,随后便开始给王振华按摩了起来。
因为心里一直都在想着龙云扬的事,所以我便没有率先开口和王振华聊天,但过了一会后,王振华却突然开口,问了一句让我浑身已将,随即无地自容的话。
“于飞啊,你年纪轻轻便如此优秀,在外面,应该有许多女人吧!”
被未来老丈人问这种事,一时间我有些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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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我觉得我们很般配()
听到王振华的话之后我顿时身体一僵,一颗心更是颤了又颤。天籁.⒉3TT.
我了个去,这什么情况,王振华怎么会突然问我这个?
要知道,王振华,可是我未来的老丈人啊,虽然我和大小姐还没有订婚,更没有人给我们保过媒,但是,大小姐对我单膝跪地求婚的事,可是在无数商界大鳄,政界大佬的见证下完成的啊。
在外界,我更是早已被打上了王氏集团姑爷子的标签,然而这时,身为大小姐亲生父亲的王振华,却忽然问我,是不是在外面有许多女人。
这尼玛的,我要怎么回答?
说有?
那他不得抽死我啊!
若说没有的话,那不是撒谎吗,我良心难安啊,最主要的是,我特么确实是有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然而,就在我无比纠结,进退两难之际,王振华却是忽然‘哈哈’一笑,然后说道:“于飞,你年纪轻轻便如此优秀,将来必是人中龙凤,就算是有几个女人也不过为。于飞我问你,为什么这男人,为什么都想要赚更多的钱,做更大的官?”
我闻言挠了挠头,然后说:“因为……想过生活,想受更多的人尊敬?想要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
“错!”哪想到王振华却摇了摇头,然后一脸笑意的说道:“当钱多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对于我们来讲,只不过是一串数字罢了,而之所以有钱人还想更有钱,那是因为,他们想征服更多的女人,你记住,男人所做的事,包括想赚更多的钱,相做更大的官,都是因为当他们身份地位提高之后,可以拥有更多的女人,可以让更多的女人为他们而倾倒,于飞,你现在懂了吗?”
听到他的话之后我顿时心头一震,甚至忽然有了一种茅塞顿开,顿悟了人生真谛的感觉。
我去,原来王振华和我是同道中人啊!
麻痹的,这王振华的逻辑,简直是神了,这简直就他妈是神回复啊!
而且,这时我也为自己能拥有一位如此开明大义的老丈人而感到无比的庆幸,这样开明大义的老丈人,上哪找去啊!
“咕噜!”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正不知该如何接话呢,他却忽然说:“你看刚才的寻芳怎么样?”
“寻芳?”我眼珠子一转,然后说:“寻芳阿姨是个好女人,和叔叔很般配!”
不是我吹牛逼,论拍马屁,我于飞若论第二,那绝对没人敢说自己第一。
只是尼玛,正所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哪想到我这一句马屁刚刚拍完,王振华却面露古怪之色,用眼角余光瞄了我一眼,然后说:“谁告诉你那是我的女人的?”
“呃……”我闻言一怔,然后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问:“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他摇了摇头,说:“寻芳这孩子,是从小在我王家长大的,而且,你怎么可以管她叫阿姨呢,她今年才比怡人大三岁,才26岁而已,只不过是和怡人类型不成,从小长得比较成熟大气罢了。而寻芳呢,也是我家的童养媳,本来是我准备养大,给我那大儿子当媳妇的。但哪想到,我那大儿子和小儿子从小就得了脑瘫,现在大儿子的智商都不过八岁,唉,也是可怜了寻芳了,跟了我那大儿子,就相当守活寡啊!”
我闻言瞬间就懵了。
卧槽,寻芳竟然不是王振华的女人,而是大小姐大弟弟的老婆?
这尼玛的,看来是我闹误会了。
童养媳这个词我听过,就是说有些女孩被领养后,长大了就要嫁给领养家庭的孩子,一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所以感情如兄妹,长大了结婚后,感情也会很好,不会像其余的夫妻总是争吵,因为他们更了解彼此,更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也知道对方更想要的是什么!
但我却没想到,寻芳竟然是王家的童养媳!
而且,还是一个脑瘫儿的童养媳!
最他妈主要的是,大小姐的大弟弟是脑瘫,智商顶多八岁,虽然身体可能育的很成熟,但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而王振华,竟然叫寻芳整日陪在自己身边,照顾自己。
难道,这是父带子过,父亲帮助自己的儿媳妇,帮助自己的儿子……
想到此间我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心说尼玛的,这有点邪恶,有点乱套啊!
王振华见我怔在原地,一脸的惊愕显然就想到我误会了,当即就摇头,说:“寻芳和我感情极好,打小我就把她当亲女儿看待,对经商也极有头脑,在我还没倒下的时候,就帮了我不少忙,在我倒下的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帮助怡人,我们两人亲如父女,所以我啊,是真想给她再次找一个好归宿啊,跟了我那个傻儿子,真是误了她!”
“哦,是这样!”我点了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心说看来是我邪恶了。
不过,王振华和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他先是给我灌输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甚至如果没有很多女人,那就是不成功,没钱没地位的意思。
之后,又说他大儿子脑瘫,却有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守着活寡。
然后又跟我说,想给她找个好的归宿,不想误她!
这尼玛,难道,他这是想将寻芳嫁给我的节奏?
只是卧槽,我将来不是要娶大小姐的吗?难道,这王振华竟然开明的,要将自己的女儿是儿媳妇,一起嫁给我?
这尼玛就有点刺激了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脸上更是布满了纠结的神色,心说,我到底应不应该答应呢?
若是答应了,那对于大小姐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且王振华会不会觉得我很花心?
但若是不答应的话,那寻芳就可怜了,要一直陪在那个脑瘫傻子的身边!
正所谓救人一命胜在七级浮屠,虽然我这不算是救人命,但怎么也算是救寻芳于水深火热,寂寞难耐之中吧?
想到此间我便一咬牙,心说妈的,不就是多找一个女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以我于飞的能力,别说是一个,十个八个都没问题!
且,看着寻芳每日里在寂寞难耐中挣扎,我于心何忍啊!
我一拍大腿,刚要开口,但王振华却先我一步,率先开口说:“于飞,你觉得,你和怡人般配吗?”
我闻言一怔,全然没想到,他竟然会话锋一转,问我一句这样没头没脑的话。
不过,若是以前,我肯定会被他问的无地自容,因为,和王家比起来,我确实是个穷小子,想要娶王家的大小姐,那绝对是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如今的我,早已不是从前的我了,无论是心境,还是眼界,都要比以前高的多。
我的心境,早已不再淤泥于钱财之中,我有更远大的理想,那就是变强,拥有足够守护我想要守护的一切的力量。不过,这种力量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我的这个梦想,想必更不会被常人所认可。
他们追求的,是钱财,是权势,和我的路不同,所以,我也不强求别人能理解我!
不过,别人不理解我,不懂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求人都能懂我,只要大小姐懂我,且真心愿意嫁给我,那便足以!
而且,生活,怎能只有眼前的苟且,却看不到远方的梦想与诗歌呢?
想到这里我淡然一笑,然后说道:“嗯,我觉得我们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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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虽然和大小姐相识的时间不长,只有半年而已,
但就是在这半年间,我们共同经历了生死,一起走过了彼此最灰暗的时光,
是我,在王家最艰难的时候站了出来,替大小姐遮风挡雨,扶王家大夏之将倾,拯救乾坤之既倒,
而在我最艰难,宛若过街老鼠一般几乎人人喊打,无处藏身之际,是大小姐为我了住所,给我了一个可以躲避外面风言风语,可以安享宁静的港湾,
所以,我们自然而然的相爱了,
虽从未对彼此说过我爱你,但是,我们的心,却早已在一起,且我觉得,一个认可的眼神,一个鼓励的目光,一次温柔的凝视,便是最好的表白,
所以我才会开口,大言不惭的说,我觉得,我们很般配,
这并不能说是我脸皮厚,也不能说是我在说大话,抬高了自己,因为我和大小姐,确实很般配,她懂我,我也懂她,这样的我们,如何会不般配,
但哪想到王振华听到我的话之后却是一怔,然后一脸古怪的看了我一眼,摇头苦笑道:“呵呵,于飞,你……”
他说道这里摇头苦笑,一副很无语的样子,随后说道:“你的事,我都已经知道了,”
“我的事,什么事,”我闻言皱了皱眉头,因为,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就是你身份的事,”王振华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在我的注视下慢慢起身,披上了衣服,
而后,这个刚刚苏醒没几天,就连路都走不了多远的中年男人竟然在我惊愕的注视下站了起来,动作极其娴熟的为自己系好了扣子,然后很利索的走到了茶几前,给自己倒了杯茶,
他路走的很利索,哪里还有刚刚醒来,步履阑珊,每走一步都要费尽力气的模样,
看到这一幕后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几天,我虽然也时常给王振华按摩,但是我却并没有仔细探查他的身体,因为我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我既然说他在我的按摩下一周就可以恢复,那么,就得等一周,
但哪里想到,这才几天的时间,他竟然就可以下地行走了,而且,看其走路时自然的模样,似乎病情早已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在暗中还有别人为他治疗过,
想到这里我眯起了眼睛看向了他,而他显然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爽朗一笑,说道:“我王家当年怎么说也是燕京第四大家族,我交好一些神医,也是无可厚非,”
他说道这里抿了一口茶,然后说道:“于飞,虽然你救了我,我应该很感激你才对,但是,感激,并不代表着,我便会将自己的女儿推入万丈深渊啊,”
我闻言心头巨震,因为这一刻,我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只是我料到,王振华居然是这样的人,
果然,几乎是我的想法刚刚落下,就听王振华说道:“唉,于飞,你也不要怪我,我又怎么不想将怡人嫁给你呢,你年纪轻轻,便如此有为,将来的前途必然不可限量,可是你别忘了,你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在逃杀人犯啊,这个身份太敏感了,且我王家乃是大家族,怎么可能将家里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