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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的夜里是很冷的,瓜瓜早就在帐蓬中温暖的毯子里面睡着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确是幸运的,每当她寂寞的时候,身边就会出现令她开怀的朋友和知已。她的背后还有成千上万楚家军中的兄弟,还有……如果那臭男人孤千城和司徒凤飞也算的话,那么,她的确是有朋友的……
师父说以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就会发现每一天都是奇迹,永远都会有新的希望。她的心似乎已慢慢得到了平静。
醉得两颊通红的歌舒乐天斜斜地靠着帐蓬,手里拿着酒囊灌了两口又若有所思地望望远处那个孤伶伶的背影,真担心那人会像月夜人狼一样忽然变身,他仰着脑袋的样子就像要对月狼嚎。
这位歌舒家的少主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突然冒出的可喜的想法,所以他总是嬉皮笑脸的看上去就没有不开心和烦恼的事。
他今年快要二十五了,为了逃避娶妻经常找个借口满世界乱蹿,可谓是赚钱与玩乐两不误,他的红颜知已当然也是遍布大江南北,所以说,怎么会为了几颗树而放弃一整座森林呢?这么傻的事情他是不干的。今年秋刚去了一趟漠北,回到家里老娘和十几个姨娘仍是不死心地逼着他娶妻生子为家里开枝散叶,他就包裹一卷又逃出来了。这次出门还真是来对了,没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有趣的家伙,歌舒乐天贼贼地盯着楚连城的背影。
他的敏锐的感觉告诉他此人是有很多秘密的,那日他救起自己,握到他的手只觉得柔若无骨,他的声音低沉悦耳还带有一丝清凉的味道,发质柔顺得像蚕丝一般,偶尔瞧见他的手竟比牛奶还要白晳,真的很不像一个男子啊!
不过呢男子比女子长得美也是有的,经年累月的走南闯北,歌舒乐天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并不是感到很奇怪,只是很好奇而已。他向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颇有几分八卦的天分。他的驴耳朵时刻都拉得好长好长的,注意着十里八乡的风声。
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猛然站直身体,唤了一声:“阿三!”
有个皮肤黝黑头上包毛巾的小子连忙应声跑来。
“咱们出来几天了?按照行程,还有两天是不是就进入沙漠女大盗莫花花的地盘了!”
“啊是啊!”小厮一拍脑门,夸张地嚷起来,“惨了少爷!那个女大盗可是十分垂涎少爷您的美色呢!这次您不去做押寨夫君看来是不行的了!”他埋怨地说,“当初我就劝过您,可您为了省两个小钱,硬是不肯雇个武林高手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所以说省小钱是要吃大亏的啦!”
“小兔崽子!敢咒你家少爷?还不快滚!”歌舒乐天嘻皮笑脸的目光投向了楚连城,眼神像夜里的星星一样闪来闪去,颊边的酒涡越来越深。
嘿……这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保镖嘛!
四十五:劫色不劫财的大盗
我回来了!唉;活着爬回来了;瘦得皮包骨头;一脸营养不良。不知道该感激庸医给我这次免费体验减肥的机会;还是该诅咒那些没有道德没有医德的家伙;使我的身心与精神受到了严重创伤!气愤啊!爬回来一看人气也是一落千丈;所以这会儿回来就是努力码字;加快情节;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流泪感谢!至于这几天的经历今天如果有空就写个相关以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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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兄啊,你说说你我的交情怎么样?”歌舒乐天骑在骆驼背上,朝着楚连城挤眉眨眼。
又走了两天,再有一日就到达歌舒乐天所说的补给地点了,也就是快要离开了沧流国的边境线,连城不置可否地甩了他一眼,一路上她对这位歌舒公子算是领教了,所谓牛皮糖就是形容像他这种人。
“歌舒兄是否有话要说,有用得着楚某的但说无妨。”
“连城兄果然是一个聪明人,那我就直说了啊,在前方不远有一伙沙漠大盗聚集,他们打家劫舍,无恶不作,杀人放火,掳男掠女,在下希望连城兄能够保护我和我的商队安全,事成之后,定当酬谢连城兄的大德。”
“好吧,既然他们这么可恶,剿杀了便是。”连城见他眼神闪烁,故意如此说。
歌舒乐天连忙说:“不可不可!他们其实没那么可恶,不过就是抢劫财物罢了,最重要的是连城兄要保护我的安全。”
“为何?”连城笑着睨他一眼。
“还不是少爷怕被抢去当押寨相公呗!”印度阿三小厮抢着说。
商队中的人听到了都哈哈大笑,连城的嘴角也忍不住现出上翘的弧度,歌舒乐天这个活宝真是有令人发笑的一套,她发现跟他这两天相处下来竟很难去想什么报仇,什么家国天下,更多的时间是被他的话和脸上两个若有似无的酒涡所吸引。如果不是他的话多得像老太婆的裹脚布,这人倒真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歌舒乐天并不因为众人发笑生气,不以为耻反而高兴地说,“那么,为了安全起见不知道我能否和连城兄共骑一匹骆驼?”
楚连城的脸,顿时黑下来。
说着歌舒乐天就跳下了自己的骆驼,手脚并用地爬上了她的骆驼,连城的脸,黑得像包公一样了,当他企图把他的爪子放到她的腰里,她更是毫不客气地一把提住他的衣领丢下了骆驼。歌舒乐天摔在沙堆里吃了两口沙子,一骨碌爬起来拖住了骆驼尾巴上的毛,大声地说:“连城兄,不要这么小气嘛!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好避讳呢?大不了我的腰让你抱好了!”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连城黑着脸不理他,拉起骆驼,她看到前方有像沙尘暴一样的一股浓烟滚滚而来,马蹄声急促,看来来的人不少。从远方急驰而来的黑点变得越来越大,歌舒乐天已经又一次爬上了她的骆驼,她斥了他一声:“老实点,否则我不会比沙漠大盗善良多少。”歌舒乐天讪讪地收回了要摸上她肩膀的爪子,指着地平线上出现的一队人马说:“小心!他们来了!”
商队的人连忙都跳下了骆驼,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护住骆驼和货物。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真是千古不变的土匪格言啊!这沙漠中光秃秃的连颗仙人球都没有,身为大盗却一点也不懂得与时俱进。
彼时就像一个体形比较圆胖可喜的的蒙布黑衣人从众悍匪中打马踱出:“歌舒乐天!你这臭小子!卖给老娘的化妆品一点也不管用,还敢到老娘的地盘上来?今日,就把你这小子剁巴剁巴了喂狗!竟然敢骗我!”对方的头领一开口,连城就一楞。
(这个世界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古代或异世,因此的确是有化妆品这个词的,但是对普通人来说还是满新鲜的,特别是像连城这种刚从山里出来的)
一个头从肩膀处伸了出来,歌舒乐天嘿嘿笑着在楚连城的背后摇手向大盗首领打招呼:“早啊百灵!多时不见真是非常挂念,路过此地想起附近有你这个老朋友,自然要顺道来看看的。”
“呸!臭小子上回骗我放你过去,这次休想这么便宜,兄弟们给我上!”女首领圆圆的下巴都拉下来了,看到他顿时就一股怒火直冲天灵,这臭小子!害得她的脸肿了一个月,绝不能饶他!她一声令下,手下的儿郎们便发出沙漠中狼嚎一样的吼声,万马奔腾一样,齐刷刷地把大刀抡过头顶,麻绳抡圆了甩着,十分具有专业素质,人多势众,气势汹汹地扑来。他们人大约也只有百人,然而绝对以其气势压倒了歌舒乐天的商队,一个个都是牛高马壮的彪形大汉,眼神像鹰一样,行动像风一样。忽然,听到有人喝了一声:“且慢。”
声音不高不低,不温不火,却愣是在众人耳中如同钢针穿透耳膜,被震得隆隆作响。两边人马正要短兵相接斗在一起,忽然间都停住了。
“你是何人?”百灵看向骆驼背上穿青色风衣,脸带面具的人,那人的身姿远远看上去挺拔俊秀,像一颗青松一样,头发拢在一处用一条青色的丝带扎着,从风帽下飘了出来,如同黑色的流泉一样,他的声音温柔带沙,说不出的清爽悦耳,远远的只见其风姿如仙一样,在这沙漠中显得出类拔萃,如此与众不同,她刚才没有仔细注意,现在这一看,顿时就眼冒桃心,抬手阻止了大盗们往前冲锋。
“楚兄,看来大头领对你十分感兴趣啊!”歌舒乐天不安分地转动着眼珠子,好像又有什么鬼主意,贴着她的耳朵一阵耳语,热气吹拂过她的耳廓一阵蚂蚁咬似的麻痒,连城毫不客气地用手肘向后一顶,正顶在他的肚子上,歌舒乐天抱着肚子夸张地大声呼痛。
“臭小子,要是发现你骗我,绝饶不了你!”连城冷嗤一声,面对单人一骑慢慢踱来的大盗头领说道,“听说大当家曾立下一个规矩,谁要是能打败你就能从这沙漠过去,你们决不会仗着人多势众故意刁难是吗?”
“啊……是……是啊!”大盗女首领一楞,顿时喜上眉梢!如意郎君啊!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意郎君!!!她的眼睛更亮了!口水差点掉出来,蒙面巾下面的那张脸都激动地开始打着小颤。
连城哪里知道被忽悠了,歌舒乐天告诉连城大盗们的这个“过路规矩”,却没有告诉她这百灵号称“沙漠恐龙”,天生神力无人能敌,而且幼时还得到过一位江湖异人的指点,迄今为止都没有人能打赢她,而且谁要是赢了她的话更惨!就要娶这朵肥鸟为妻。这单挑的规矩,其实就是打擂台招亲。歌舒乐天唯恐天下不乱,而楚连城夜路走多了终于碰上鬼,被这个整日嘻皮笑脸的家伙给忽悠了。
连城一抱拳便说:“好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楚某愿意向大当家讨教讨教武艺,要是楚某侥幸赢了的话就请大当家放我们过去,要是输了的话楚某二话不说走人,这个商队的货物就由着你抢决不阻拦。”
首领一拍两只厚厚的肉掌:“好,果真爽快!”心里便对这个如意郎君更加满意了!有胆有识,果真是好男儿!她已经准备好待会儿怎么弄一个破绽好输给他?江湖儿女最重信义,这个浑身气质就令人感觉很正气的男人就逃不出她的掌心了,嘿嘿!正所谓“众里寻他千百度,梦醒处,那人却在***阑珊处!”还好上回没有把歌舒乐天抢回寨里!
她十分庆幸地想着,歌舒乐天这个小白脸太不老实了,根本不及这位大侠的万分之一!
她简直是越看越满意,越看越想流口水!
求收藏本书!谢谢啊!
四十六:沙漠中的匪寨
可爱的读者们呀!谢谢大家!看到书评区温暖的留言;很感动;毕竟我不是一个人;还有很多的朋友和读者朋友们在关心和帮助我;非常感谢大家!我能做的就是多多码字回报大家;我会努力的!谢谢大家!谢谢所有朋友和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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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如意郎君的面前搏得一个好的印象分,她甚至一改往目的强盗风格,退而求其次说道:“既然大家都这么爽快,那么今日无论谁输谁赢我们都不抢这支破商队了。只当是以武会友给大侠一个面子。”她说着这话,眼睛一瞟看向露出半个脑袋的歌舒乐天。
楚连城便道:“好。”
歌舒乐天嘟嘟哝哝地不服气:“说我破商队?竟然说我们这支价值百万两白银的商队叫破商队?”
“难道你嫌银子多想让别人来抢吗?”楚连城哼他一声,他便委委屈屈地闭嘴。只见坐在他前面的身影一晃,楚连城已经轻身跃起,足尖在骆驼背上一点,便借力跃上半空,打了两个转,落下来时从空中提住了一个骑马大盗的衣领,把他提起丢下了马,她便跨上马背,手中白芒一闪,抄过了那大汉腰间的佩刀。
“好身手!”众人只看得一阵眼花,女大盗喝了一声彩,便也策马赶上来。
二人这一番激战二看得人眼花缭乱,斗得难分难舍,刀剑激撞带出了点点火星,沙漠中风沙刮面,忽见两道人影均从马背上跃起落在沙丘上,气劲猛地拍向黄沙,澎澎声中周围好像被筑起了一道风墙,只见在一团黄沙卷舞之中,似有强横的气流涌动,形成了一个小形的气漩,肉眼无法看得真切,他们的出招实在太快了,那些商队的押货脚夫都是三脚猫的工夫,大盗们也只是仗着有把力气就出来混的一个个粗汉,自是看不懂那些强悍的招式。
在场只有歌舒乐天懂一些,他从阿三手里取过一包瓜子就喀嘣喀嘣地嗑着,观赏着难得的精彩的战斗,而且他还鬼头鬼脑地打开连城挂在驼背上的皮质水桶,想看看那只在水桶里休眠的千年冰蟾。忽然“嗤”的一道刀气划开了挂在腰间的水囊,水顿时哗哗地流了一地。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面前人影一晃便已经被人拎起丢下骆驼,那人复骑到了骆驼背上。
“我输了。”楚连城向女大盗拱手道,“按照约定,我不会再插手管你们之间的事了。”
“喂喂!你不能这么不讲意气啊!楚兄——楚兄——”歌舒乐天惨嚎着大叫。
“且慢。”女首领忽然亦叫住楚连城,“其实是我输了,你看。”她露出一只袖子,暗中使力就把袖子撕破了一道大口子。心里则在想着这个帅男人真很坏啊!居然不等她自动认输他就先一步主动认输,很不厚道!很狡猾!想要脱身吗?没那么容易,她百灵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要不然就不叫沙漠鬼见愁大盗百灵!
众大盗都捂着嘴偷笑,被首领厉目一扫,沙盗弟兄们立刻咬紧牙关一脸悲愤地模样,把刀剑向天空中指着大吼:“岂有此理!这小子敢欺侮我们老大,大家上!砍死他!”
“住手!”女首领佯装喝令,就把这些假装往前冲的匪类们招了回来。她脸色微微一红,顿了一顿道:“大侠身受重伤,若非你有意让我,我恐怕也不能胜你,不知大侠可否赏光,到我们山寨中一坐?”
“也好,那便恭敬不如从命。”连城也不客气。看歌舒乐天的反应,这伙沙漠大盗估计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坏人。她这么一想,便应了下来。
这女大盗百灵的功夫不错,以自己现在只剩二成功力的状态最多只能和她打个平手,连城便卖个破绽故意输了给她,因为她直觉赢了是不好的,看那些人脸色有多么古怪就知道了。今天天气不好,灰蒙蒙的天空好像又将要有沙尘暴要来的样子,接受她的提议先避避风沙再上路也无不可。
歌舒乐天也要求到大盗们的寨子中去躲躲,其实这群沙盗最初时是由一群各国被流放到边关的罪犯和在沙漠中迷路被他们救起的人组成的,他们在沙漠中占据了一个绿洲,经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他们娶老婆生孩子就在沙漠中过起与世隔绝但自由自在的生活,平常以种植热带植物为主,偶尔也打劫一下商队。不过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
歌舒家在这条沙漠路上行商百年有余,对于沙漠中每一股割据的势力和沙漠中另外一些零星住民的情况都了解得比较仔细,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和能得到足够的水源、食物等的补给,歌舒家亦会准备一些给沙漠绿洲中的住民的钱财和物资,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所以这伙沙漠大盗和他们这支商队亦有着交易上的关系,只不过歌舒乐天经常会惹怒百灵,大家以前都知道百灵垂涎于歌舒乐天的美色,不过今天看来好像是又移情别恋了。
歌舒乐天抹把冷汗,真是又庆幸又愉快!还好还好!没想到这百灵这么快就转移目标,真是让他虚惊一把!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结拜的兄弟楚连城,这位呢就是黑风寨的大当家百灵。”歌舒乐天充当起了两人之间的介绍人,连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见这小子又自动把自己和他的关系升华到了“结拜兄弟”她也没计较。
百灵则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楚连城,哪里注意歌舒乐天这小子在说什么废话?
歌舒乐天也不生气,小麦色的脸上尽是春光灿烂的笑容,一对笑涡若隐若现。
前面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