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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目的?
当然是最后那一个留在魔都的名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亘古不变的真理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有错,从他们离去时看彼此的目光就能注意的到。
我们从沈阳来的这一团体,将不再是一个整体,彼此,都成了自己前进路上的阻碍。讽刺的是,仅仅是因为凌锋抛出的那句话。。。。。。
他是我在魔都的对手,甚至我都会觉着,如果没有安默,他都不会把我当做对手,更不会费尽心思地做这些事来拉拢人心。
因为他有这个资格,一个将我这个小人物玩弄于鼓掌之间的资格。
愤恨吗?不可否认会有这样的情绪,因为人区别于动物,是在于人有思维,会思考。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会想着事情按照自己所想的那般发展,每当有点不顺心的时候,都会感到烦闷,尤其是在对手面前更是如此、
有股无名火在心底蔓延开来,看着凌锋不住冷笑。
安默发现了我的异常情绪,轻握住我的手,很显然,她是在告诉我她在,一如既往。
感受手中传来的柔软,像是一股热流从心脏流到了眼眶,一抹湿润,由然而出。
现在不是感动的时候,现在,我要反击。
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小心眼的男人,从来不会让仇隔夜,既然凌锋已经向我开始了报复,那我就一定要反击,这是态度,一个告诉所有人,我并不无能的态度!
见我跟安默还坐在原地没有行动,凌锋皱了皱眉,微笑着走到安默面前,柔声道:“他们是他们,你是你,这几天好好休息。”
这个态度让我很不喜,就像是吃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突然发现里面有只死苍蝇一样。
“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站在安默前面,隔绝了他们,笑道:“我跟安默呢既然来到这里,就是我们沈分指派学习的,凌总你一大忙人还有空来关心她,十分感谢,但我们的工作该做还是得做的,省着到时候有人闲言碎语的攻击我们家安默。”
凌锋脸色很差劲,如同深熟的猪肝一样,他眼神戏谑的看着我:“我跟她说话,有你什么事?”
耸了耸肩:“确实没我什么事,但是有人记吃不记打,可就怪不得我了。”回头略显深情的凝视着安默,淡淡道:“是吧,宝贝。”
那叫一个肉麻,甚至有一瞬间我都觉得,我跟安默就是处在秘恋之中的小情侣,但不可否认,效果是很好的,凌锋更加气愤,偏偏这种愤怒他还不能表现出来。
安默是谁?
抛开她是被他辜负的爱人这点不提,她还是这家公司的千金小姐,说句直白的,凌锋还能不能守住这份福利待遇都很好的工作,全是安默一句话的事。
所以,无论他怎么愤怒,怎么想整治我,都必须估计到安默的感受。同理,这就是我在短时间之内想出的应对之策。
不可否认,无论是职位,权术亦或是在卓玛的资源,我都跟凌锋差了几条街,那么我唯一的优势就是安默。
很多人都看到了我因为安默痛揍凌锋的那个场景,必不可免的,在他们心里我就是卓玛大小姐的男友。凌锋他不可能知道内情,所以在他心里同样会这么认为。
这叫做借势,借助安默在卓玛的影响力来跟他斗。
很不光彩,贵在有效。
凌锋只要有顾忌,安默只要不说出实情,我就有资本跟他斗上一斗,并且会有很大可能在事业上教训他。在他擅长的领域来摧毁他,这将是一件多么有快感的事情?
凌锋刚刚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这时更是不用多提,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依旧保持着一个绅士应有的姿态:“既然安默你想坚持,我也只好听你的了,一如几年前那样。”
“。。。。。。。”
我看白痴一样的神情注视着他,是什么让他的脸皮如此之厚?!
到了现在,他竟然还好意思跟安默提及从前。。。。。。真是让人无法形容,甚至在心底都替他感到尴尬。
安默面色变了又变,纵使她已经走出了那段感情的纠葛,但要说彻底忘却,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无论是谁,对于初恋往往都会念念不忘,更何况是将自己完全投入过那段感情里的她呢?
凌锋见安默没有言语,反倒是这样的表情,愈发得意,嘴角笑的更加灿烂。
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拳头在这一刻攥紧。
不知道什么情绪在唆使着我,很想揍他丫的,就像那天那样。
“你这人,总是这么冲动。”安默站了起来,很自然的挽着我手臂,对着凌锋说道:“谢谢你的关系,不过我觉得这种事还是许诺来比较好,你认为呢?凌总。”
这一刻,安默彻底跟过去告别!
也是在这一瞬间,安默与凌锋之间,形同陌路!
有的人就是这样,不会说什么天长地久的话,不会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来证明自己的情感。
他们往往会很自然,很平和的许下某种承诺,然后为之坚持,感情,细水长流的好,诚然,现在挎着我胳膊的安默就是这种人。
没那么多情衷来讲,所以,行动。
——————
“许诺,放手去做吧,我在。”
“没事的,我在。”
“能活着真的谢谢你。”
“你这人,还真的是长不大。。。。。。”
跟她接触的时间不长,但她带给我的感动一如既往,就像一朵倔强的蔷薇花,盛放在心底城镇的角落里,散发着淡淡清香,柔软着整颗心脏。
我跟她没什么关系。
我们不是情侣。
但这一刻,我做了一个看似疯狂,却很自然的举动,凝望着她绝美的侧脸,然后用嘴唇,印在了那份精致上。
“唰。。。”
安默瞬间脸红,但那双能够凝视进人心的眼睛,正水汪汪的注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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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00章 安默的眼泪(3更,求订阅!)()
这个江湖,有你们就好!
即将十二点,是房东上架的时刻,这一刻,小佛是忐忑不安的,房东至今将近半年,当初写书的时候,我都没想过自己会坚持这么久,这离不开各位兄弟的支持与喜爱。
小佛是个喜欢矫情的人,也是个更新极慢的作者,你们不离不弃的跟到现在是小佛最想感谢的人,在这里,说声谢谢!
去年,大学毕业,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跟很多人一样,考过公,也考上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参加了别的工作,房东是在11月3日那天跟大家见面的,也是在那时候,我失业了。。。。。。
于是,这本书,成了我的寄托,精神层面的寄托。
房东不是一本能火的小说,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套路,所以我要感谢编辑凉茶,是他签下了房东,也是他给了我,给了房东这个跟大家见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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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了,就矫情了,写赵琳的时候我哭过,写白桃的时候,我也哭过,希望房东能感动大家,不说了,一切都在接下来的文章里,我不惨,因为有你们,我也不会放弃,还是因为你们,最后的最后,十二点上架,求各位书友的订阅支持!!!
(本章完)
第201章 南方姑娘(4更,求订阅!!)()
见到安默的表情我就知道,玩的过火了!
我们之前的关系不仅仅是上下级或者朋友那么简单,我们更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知己,也是这层联系,她才会在我每次遇到阻碍的时候,挺身而出,站在我的背后,给我支持。
来魔都之后,因着有凌锋的存在,也因着我之前承了太多情,所以我办下了这件事,这件暧昧不清,纠结不明的事。
更可笑的是,我所找的借口,竟然是因为在这种事件上,她跟白桃很相像,都是被深爱着的男人伤害的一方。
我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悔恨,惆怅,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青涩,种种情绪杂糅到了一起,不知何去何从。。。。。。
凌锋走了,而且是很愤怒的离开这里,就在我亲吻安默脸颊的时候。
他是人渣没错,他对安默没有爱情也没错,但他是个男人,一个极其自负更有些自卑的男人,看到曾经在一起的女人被一个任何方面都不如他的男人亲吻,肯定忍受不了。
“呼。。。”轻轻松了口气,看着凌锋离去的背影,想着他那怨毒的眼神,故作轻松道:“导演,我的戏行吗?”
安默毕竟是见识过商海风浪的人,经过短时间的羞涩,现在她已恢复如常,她笑了笑:“戏不错,可是谁让你加戏了呢?”
听见她的责怪,我就知道刚刚的举动并没有让她反感,否则她不会用玩笑的口吻说出这句话。
再者,我这也是潜意识的逃避这种窘迫,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我吻了安默,这是既定事实。如果我没有白桃还是个单身的话,这也算不了什么,但是,我不是单身,而且现在那个女人还占据着我整颗心脏,这就是问题了,还是很大的问题!
张峰一直说我是个滥情的人,我总会一笑而过,因为我知道爱情在我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不论是赵琳还是白桃,我都很投入。
但在今天,我第一次正视自己的问题。
背叛,不忠,这是我能想到的字眼。
之所以用玩笑的口吻跟安默说出来,也是想传达一个信息:“我那样做是在演戏,当不得真。”
安默这样聪明的一个女人,自然会读懂,所以,才有了她的回答。
按理说,这种尴尬的事通过玩笑来解决很好,但不知怎的,心里就是有些纠结,或者说愧疚更为贴切。
她刚刚的样子,绝对是内心最为真实的写照,做不得假,这也就意味着,她很有可能对我存在好感,并且这样好感对别的男人没有的。
一切,看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我清楚,留在我们之间的,将会是一个问号。至于最后的答案是什么,没人清楚。。。。。。
我跟安默也离开了公司,毕竟刚刚表过态,我们会遵循这次公司指派的任务,或许,用游戏来形容更为贴切。
这就是场游戏,一场凌锋展开报复,让我必须面对的游戏。
——————
魔都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其内的商场更是数不胜数,我跟安默现在就在南京路上,这里是魔都最奢华的商业街区,也是在这里,有几家跟卓玛合作的商铺。
在我们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妥当,我们决定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考量问题,从是实际出发,来摸清商场的营销套路。
我跟安默是专业的,这点没错,但这毕竟不是沈阳,每座商场的消费水平也是不同,唯有看出哪里不一样,才能对症下药,才会完成那个任务。
是的,任务要完成。
无论安默有什么身份,也不论我跟她有什么关系,我们都是沈阳卓玛的员工,来魔都的目的,是接受总公司培训学习的,说穿了,凌锋安排的这些,我们是要完成的。
至于最后能完成什么样,真就是不在乎。
我压根就没考虑过留在魔都的问题,对于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甚至清楚的知道,这里不适合我。
至于安默。。。。。。
她毕竟是卓玛大小姐,又怎么会去跟普通员工争取这个名额。
所以,我们现在这样,更像是初到魔都来购物的游客。
我不知道凌锋会在商场给我挖下什么坑,依照他的秉性,这里没有肮脏事,是不可能的,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考虑着如何让我难堪,然后向安默证明他比她的男人强了多少倍。
安默不清楚吗?
安默比谁都清楚,但她不会过多干预,因为我们之间本就没什么关系,她干预的越多,我就越发容易卷入深渊。
所以她不说,也不会做,最多在危及到我利益的时候,挺身而出。
这种做法很明智,这亦是我们合作这么久的默契。
看着人来人往的繁华,我由衷的说:“你家公司的业务还真广泛,原来我只知道卓玛有实力,但那太过笼统,今天这么一看,是我井底之蛙了。”
安默笑了笑,嗔怪道:“卓玛又不是我家老头独有的,也是很多董事的好吧。”
听她这样一讲,反倒有些疑惑,问道:“一直有件事来想问你,董事长姓卓,而你姓安,这是怎么回事?”
安默白了我一眼:“我跟母姓不可以吗?”
“哈哈,原来董事长是倒插门啊。”
不怪我这样认为,这种情况在中国很普遍,有钱人家的女儿嫁给穷小子之后,女方父母往往会让他们的子女随女方的姓氏,没什么好奇怪的。
安默听了我的话,沉默了片刻,意味难明的注视着我,耸了耸肩:“算是吧。”
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看着人潮涌动的南京街,提议道:“来都来了,逛一逛?”
“我随意啊。”
“那就走起。”
无论生活给我什么重担,嬉笑怒骂就好,这本就是场游戏,既然凌锋想玩,我就陪他玩一玩好了,而安默,作为整件事的女主角,看到我这个态度,当然会默许,所以,她是我的玩伴。
陪我玩下去的目的,也是直接告诉凌锋:“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会陪许诺走下去。”
这样的安默,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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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02章 再揍凌锋(5更,各种求!!!)()
我们随着人潮走着,没有目的,完全一个毫无心事的状态,如果从沈阳一起过来的那些同事见到我跟安默现在的样子,一定会在心里鄙视:“你们丫的,心真大。”
心大,没什么不好,至少不用搞的自己那么疲劳。
工作自然重要,困难也必须面对,但往往,一个无所谓的心态,能决定很多事情。
在一家包子铺的门口,我停了下来,有些可怜的看着安默,说:“我的大总监,我饿了。”
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女人对于逛街的狂热,我们已经走了将近两个小时,而我也很荣幸的成为安默的拎包小弟,此刻手里那些购物袋就是最好的证明。
安默看了我一眼,有些傲娇道:“你提议的逛街,结果刚刚开始,就说累。”
我心道:“你什么东西都没拿,当然不会累,老子拎了这么多东西,容易吗我?”心中的不满,自是不能提及。
笑呵呵道:“你也得体谅我下不是,早上吃了那么一点东西,现在都晌午了,当然会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