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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象可不想站在这里,跟个大妈大眼瞪小眼,点了点头,拉着宋依依就往前走。
宋依依回头跟林大妈告了别,这才转过脸,斜睨着庄墨象:“刚才,你怎么乱说话!”
庄墨象十分气定神闲地说:“我本来想说未婚妻来着,可是我们还没订婚,所以只好说对象了。”
宋依依听着他饱含遗憾的话儿,干脆不理这个脸皮厚的家伙。
林大妈跟在宋依依和庄墨象身后,同样往胡同口走。心里在想,前面这一对,还真配,看看这身材、长相!还有教养……呀,忘了问,这姑娘和这家是什么关系了。
她抬眼看到,前面的那一对,已经拐了弯。心想,算了,家里鸡蛋没了,小孙子闹着吃鸡蛋糕,得赶紧买鸡蛋去。改天,去那家问问大人,不就结了!
打定主意的林大妈,在胡同口拐了个,与宋依依他们相反方向的弯,满脑子都是,也不知道今天的鸡蛋新鲜不、个头大不的念头了。
庄墨象把信投进邮筒里,一边和宋依依慢悠悠地往回走,一边说道:“依依,我这次应该能多休几天。这些天,我去学校接你呀,我们俩一起吃午饭和晚饭。”
第四百一十四章 绕道(月票350+)()
宋依依有些为难:“恐怕不行呀,学校里前几天,刚出了一起,学生去校外吃饭被打的事儿。现在,学校对全校学生,下达了无事不得随意出校的要求。”
“就在昨天,我们导员,还给我们四个人开了个会,说谁要是在除礼拜天外,离校外出的,都要跟他请假,批准了才可以出去。”
“像我们这样,在京城有去处的,也只能在礼拜六放学后,才可以离校。礼拜天晚上,熄灯就寝前,就要返回学校。”
庄墨象原本期待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来,让宋依依看得有一点点的心疼。
庄墨象的性子是极为坚韧的,认准的事儿,就会坚持下去;明确了目标,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实现。
不然,他即使拥有很好的天赋,要是不坚持不懈地修练、提升,也不会达到,今天如此高的等级!
因此,这也形成了他霸道的行事作风。只不过,在宋依依面前,尽量地收敛。
仅仅沉默了几秒钟,庄墨象再次开口:“依依,其实你我都知道,你出校,我们俩一起吃饭或者游玩、做事,都不会出现危险的,是不是?”
宋依依没有犹豫地点头,当然不会有事,谁能打得过这个男人呐!
庄墨象突然握住她的手:“依依,如果我要是通过别的渠道,帮你在学校,请下来假,是不是我们这几天,就可以一起吃饭了?”
宋依依想了一下,过去的几年里,庄墨象有时接了重大的任务,就会半年都没有任何音讯,一般的任务也会,离开半个月到几个月不等。
如果过几天,他要是接了个耗时耗力的大任务,是不是要到年底,才能再看到他。
想到这里,她的心软了软,就轻轻嗯了声,表示可以。
庄墨象轻笑出声,笑声中有抑制不住的惊喜,他发现,自己正在慢慢地,走近依依的心。
晚饭,宋依依吃了两大碗鲜肉小馄炖。就着炝拌土豆丝、大煮干丝,又吃了一个豆沙包,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
宋子安不在,洗碗的活儿,就落在了庄墨象身上。
等他刷完碗,宋依依已经背好了背包,准备回学校了。
罗晋桓非常不舍,站起身也要送小徒弟到学校大门口,嘴里还唠叨着:“依依,等下学期,你就回家来住。”
“我们家离你们学校多近,步行顶多二十分钟。天天早上去上学,上完了课,再遛达回来,也不费什么事儿!”
“况且家里多舒服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庄墨象本来在看到,罗晋桓要跟他一起,送依依回学校,就有些不高兴,这不是影响他和依依,今天最后的独处时光嘛!
但是,当听到罗晋桓的这些话儿时,倒是赞同:“依依,我觉得罗将军说得在理。”
“再说,经过一个学期的相处,你和同学们也都熟悉了。以后,白天的在校时间,足够与同学交流了,真的不需要,晚上也住在那里。”
宋依依看了眼,正在锁大门的罗晋桓:“那是不是就要在学校,办理走读手续呀?”
锁好门,罗晋桓把大门钥匙,装进衣兜,走在宋依依的右侧:“那就办呗,到时候,我找肥姬办,你就不用操心这事儿啦。”
刚走了没几步,迎面过来,晚饭后遛弯回来的林大妈。
她立马拦住了罗晋桓:“你是新搬来的邻居,姓罗,是不是?”
罗晋桓只好站住:“是的,你好。”
林大妈很爽朗地应道:“你好,你好!我是这片的治保主任,就住在这条胡同,再往里的第三家。”
“我需要了解一下,你们家里的人口情况,包括暂住的和常住的。”
“哦,麻烦等下,我去拿登记表。”
庄墨象微不可见地翘了下嘴角,随即一本正经地说道:“看来得花些时间,那我就先送依依去学校了。”
罗晋桓没办法,只好嘱咐了一句:“依依,在学校注意身体啊。”
然后,他目送着跟自己挥了挥手,越走越远的徒弟,嘟囔了一句:“哼,以为我没看见呐,瞧给那小子乐的!”
路上,庄墨象特意问了宋依依,这个学期的课程表。
宋依依随口从礼拜一的第一堂课,说到了礼拜六的最后一堂课。
没办法,两个精神力超常的人,就是这样牛气!过目不忘、过耳不忘,对于他们来说,真是稀松平常的事儿。
庄墨象记下了,宋依依的上课时间和科目,就问道:“是只请这几天的假,还是把这一学期的假都请了?”
虽然问的笼统,但宋依依明白其中的意思,回道:“就这几天吧。毕竟刚去上学,我要是一开始就搞特殊,会引起周围同学的不满和猜测的。”
庄墨象嗯了声,应了下来。依依的生活,当然要由她自己做主!她要如何安排,他听着就是。
庄墨象为了多些,与宋依依的相处时间,领着人,走了个远道,多绕了几条胡同。
宋依依也没什么意见,正好可以熟悉一下周边的情况。
再走过这条胡同,就到了中医学校的马路对面,宋依依却在胡同里看到,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围在一起,好像在选着什么。
探出精神力,宋依依竟然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正拿着一只敞开口的手提包,里面装着的,都是景泰蓝的小首饰!
宋依依眼睛发亮,低声说:“你等我一下,我去那里看看。”
庄墨象当然也看到了,那一兜子的景泰蓝小首饰。虽然有些嫌弃,那些小东西并不算多精致,但想着依依要是喜欢,买几副玩玩,也无所谓,就说道:“等下看好了,我就去付钱。”
宋依依这时,倒是傲娇了:“我有钱,不用你来付。”
看着,已经挤进那圈人的女孩,庄墨象暗下决心,一定要多多努力,争取在她十八岁时,就把婚约订下来。到那时,她再不会认为,自己没有资格,为她付钱买东西了吧!
第四百一十五章 投机倒把()
宋依依挤到前面,两旁的人,只是往边上让了让,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首饰上呢,谁也没有抬头,去看谁。
宋依依没有上手,看着兜子里的,各种花样的景泰蓝手镯和耳坠。
景泰蓝,又称铜胎掐丝珐琅,是一种将各种颜色的珐琅,附在铜胎或是青铜胎上,烧制而成的,瑰丽多彩的工艺品。
宋依依在前世,曾拥有一对清代的金胎掐丝珐琅梅瓶,那是曾经的宫廷珍品。色彩润泽鲜明、胎骨厚重坚实、掏丝整齐匀称、镀金灿烂光亮。
眼前的小首饰,是无法与那对梅瓶相比的。
但它出现在十年大运动刚刚结束,国家对于居民还实行供应制的七八年街头。色彩鲜艳、小巧玲珑、古香古色,就这些特点,足以吸引人们的目光!
宋依依不像旁边的人,眼花缭乱,犹豫不绝地用手拿着好几样,在那里比对,迟迟下不了决心。
她用精神力,直接挑了三只手镯,一只天蓝色桃花纹手镯、一只宝蓝色梅花纹手镯、一只翠蓝色海棠纹手镯。
这三只手镯,几乎是矬子里拔大个了,釉色相比其它的,要均匀一些,也没有明显的砂眼。
卖小首饰的人,从宋依依一过来,就注意到她了。
见这女孩这么快就挑好了,而且还是他这批货里,最好的三只手镯,暗暗猜测,这女孩祖上,不会是什么大家族吧?不然,怎么看着,好像识货呢。
“手镯一块钱一只,您给三块钱!”
“不过,先说好,我这些东西,都是厂子里的处理品,多多少少都有些毛病。您别到时,发现问题了,后悔。”
宋依依也不讲价,这传统工艺品,虽然有些瑕疵,但她认为值这个价,直接掏钱,付了三块钱。
卖小首饰的人,趁着宋依依把三只手镯,放进背包里的机会,推销着:“不看看耳坠了,便宜,才一毛钱一对。”
旁边的一个小媳妇也挑好了一只镯子,却不付钱,站在那里,讲起价来:“您刚才说了,这镯子不是合格品,那一块钱就太贵了,八毛吧!”
买小首饰的人,苦着脸说:“要不是有点小毛病,能这么便宜吗!”
“我可是从厂子里,花钱买的这些东西,是有本钱的,您总不能让我赔钱吧。”
宋依依从这圈人里,退了出来。
她觉得即使现在还是计划经济,但老百姓因着节俭的美德,还是会无师自通,进行讨价还价的。
刚才那小媳妇手里的镯子,比对自己买的镯子质量,还真就是值八毛钱。
宋依依刚要离开,那圈人中,突然响起了一道有些尖刻的声音:“这不是宋依依嘛,你不在学校里老实呆着,到处瞎逛什么!”
“也不怕找不着回去的路,学校里的老师,不得受累连夜找人呐!”
“也是,到了京城,被迷了眼吧。认识这个吗?”那女孩,扬了扬手中的镯子:“这叫景泰蓝,在京城里才能见到!”
“没见过吧,土包子!”
宋依依静静地看着,满脸不屑的牛晓丽,直到她越说声音越小。
周围的人,全都看向抬着下巴,高傲地说着话的女孩。
然后,顺着这女孩的目光,又看向宋依依。
原本还有人在想,被说的人,可能真没见过世面吧。
可是,当她们看到宋依依,齐齐被晃了眼。
其中,一个被她孙女拉着,一起挑首饰的老太太,惊呼出声:“这哪里是土包子!这周身的气派,简直堪比当年的郡主!”
她孙女来了精神,瞪圆了眼睛:“你是旗人?”
宋依依看着这女孩,脸上虽有几颗浅色雀斑,但却不影响她的可爱:“不是,我是汉族。”
她孙女歪着头:“可是我奶奶,说你气质高贵呢!我奶奶可是见过真正的清朝郡主,她说你能比得上,那就一定能比得上。”
宋依依朝她奶奶笑笑,然后举步往学校方向走。
那孙女靠回她奶奶身旁:“真漂亮!比我们学校的校花还漂亮!”
她奶奶用手点了点她的脸:“小雯,你今天烧也退了,明天就得去上学啊!”
牛晓丽看着,这对觉得宋依依好的一老一小,不屑地哼了一声,把手里的镯子,往手提包里一扔,转身就走。
卖小首饰的人,这个心疼啊,不满地说道:“你这人,不买就算了。你这一扔,万一砸坏了东西怎么办!”
牛晓丽猛地转回身:“你个投机倒把滴,你信不信我这就找人,把你抓起来!”
卖小首饰的人,一时哑言。他确实是偷偷摸摸地卖东西挣钱,不然也不会专走胡同。
牛晓丽见对方不吱声了,立时扬了扬下巴,一转身就走了。
庄墨象知道,宋依依能应付了这种人,也不会同意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帮她。所以,就站在不远处,一直看着。
等到宋依依平静地离开,他也不好跟上去,只得目送宋依依过了马路,最后进了中医学院的大门。
但是,庄墨象却把牛晓丽这个人,讨厌得彻彻底底。这女孩难道不明白,不作不会死的道理!
宋依依的心情,丝毫没受到影响。她脚步轻盈地回了宿舍,一看只有冯德萱在。
冯德萱看是宋依依回来,就可怜兮兮地说:“你终于回来了,可无聊死我了!”
宋依依眨眨眼睛,难道无聊能让这个表情甚少的人,正常化了:“怎么了,看你这么委屈?”
冯德萱干脆从上铺下来:“今天一整天,这些人就讨论什么社、什么社!你没见,人都没在嘛,她们去自己感兴趣的舞蹈社、琴社,哦,还有易经社,参观去了!”
宋依依把明天上课的教材,准备出来:“那你怎么没去?”
冯德萱拧着眉毛:“我问了呀,有没有武术社,没有啊!”
宋依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们学校,没有也正常,估计体育学院能有武术社。”
宋依依看她无精打采的样子,招招手:“我在路上,买了几只手镯,你要不要看看?”
第四百一十六章 没琴的琴社()
冯德萱对于手镯、项链这些饰品,一向无感,不过还是配合地说道:“拿来,让我看看,老幺的眼光如何。”
宋依依从背包里,拿出三只手镯,放在桌子上。
冯德萱凑过来:“呀,景泰蓝的,你在哪里买的,挺漂亮的!”
宋依依笑眯眯地说:“就在离学校不远的胡同里,有人在偷偷地卖。”
冯德萱歪过脸来:“多少钱买的?方便说吗?”
宋依依伸出食指:“一块钱一只。”
冯德萱愣了一下:“怎么这么便宜!”
宋依依笑了:“卖东西的人实诚,直接说这是厂子生产出来的残次品,或多或少都有些毛病的。不过,我挑的这三只,是他的货里面,最好的。”
冯德萱拿起那只翠蓝色海棠纹手镯,从里看到外:“别说,真的挑出毛病来。”
她看着宋依依:“老幺,你要戴,也是从中挑最喜欢的戴,是不是?”
“如果这样的话儿,能不能卖我一只?”
宋依依以为,像冯德萱这样从小习武的人,不喜欢这些尤为易碎的饰品呢:“没问题。不过,我挺好奇,你为何会喜欢这样的东西?”
冯德萱从衣兜里,掏出一块钱,塞到宋依依的手里。然后就拿起刚看的那只手镯:“这只给我,可以吗?”
宋依依点点头:“当然可以。”
冯德萱直接就把手镯戴到手腕上,举到眼前,看了又看:“甭说,真的挺好看!”
然后她笑眯眯地说:“我呢,对有些女孩子的东西,并不喜欢,比如发卡。”
“但是,对于这种有民族特色的,或者有内涵的物件,还是挺喜欢的。嗯,我到底是女孩子嘛,当然也不能免俗。”
宋依依一边把另两只手镯放进背包里,一边说:“如果有人问你,手镯从哪里买的,不要提我,不然我这里只有两只手镯,可没办法满足那么多人!”
冯德萱马上应道:“知道了,我就说自己,出外面买的。”
宋依依有些不放心:“学校让戴手镯吗?”
冯德萱想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