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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诗仙李白所作,短短几句,盛赞秦始皇的雄才大略和统一华夏的业绩,当然了林飞没有念完,因为后面讽刺了他追求长生、成仙成神的荒唐行为。
秦始皇闻言,却有些难过,其实此时的秦始皇阳寿也就剩下短短两载,而且这次时空旅途,让他更加明白了什么长生不老都是鬼扯,因此有些酸楚地说道:
“朕这一辈子,前半生浴血沙场,杀人无数,后半生为了一己私欲,又是害人无数。朕知道,朕死后,同室宗亲一定受到世人的唾弃,这是朕应得的下场。”
秦始皇毫不掩饰,他很坦然地对着几人说出了自己的错误和悔恨,接着又目光灼灼地看着林飞,带着一丝乞求。
“朕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就算回去了也活不了多久了,但是我的属下,有一些忠勇之士,我不希望他们因为败秦而亡,我会安排他们隐居在秦岭,直到天下大定,再出世。如果你能遇到他们,或者遇到他们的后人,帮我多多照抚一二。”
林飞没想到秦始皇竟然提出了这个要求,看来这也不是什么冷血无情的人,仔细一想也是,如果秦始皇真的是残暴冷酷的人,那些秦朝的将士为什么会忠心耿耿跟随着秦始皇,并且很多人宁死不投降。
再说了,林飞也想到了,自己所在的时空距离秦朝有两千多年了,那些后人还不知道在不在,就算在的话,也未必能找到了。
“秦大爷,你放心,我如果遇见了,他们要是有什么危难,我一定尽量帮忙。”
秦始皇感激地望了一眼林飞,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说道:“这是用和氏璧剩下的材料雕琢成的秦皇佩,我的部下如果见到这块玉佩,便会认你为主。”
秦始皇也不等林飞拒绝,直接塞到林飞的手里,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墨绿色的瓷瓶,说道:“这个瓷瓶里装着我的血,我在骊山深处埋了巨大的宝藏,具体位置只有我的部下们知道,只有凭着玉佩和这瓶血才能开启宝藏的大门。切记!”
“这……”林飞嘴一咧,尼玛,这秦始皇果然不是盖的,简直就是心机boy么,他这是逼着我找到他部下或者部下的后人,否则我一个人根本拿不到宝藏啊!
不过,林飞倒是不一定在乎秦王的宝藏,虽然他知道这宝藏一定富可敌国,但是他本人暂时对于倒腾古玩没有太大的兴趣。
“行了,秦大爷,你说的我都记下了,我一定会尽量做到的。”
秦始皇闻言,第一次郑重地给林飞行了一个大礼,鞠躬作揖,神情肃穆:“我为大秦这些忠勇之士感谢尊者了!”
秦始皇最后再问道:“按照历史,我是几几年死的。”
“公元前210年!”
“???”秦始皇疑惑不解地望着几人。
林飞一拍额头,他才想起来,那时候还没有公元这个纪年法,秦始皇当然不知道公元前是什么意思了,于是连忙解释道:
“就是始皇三十七年。”
“三十七年么?”秦始皇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暗淡,语气却很平静:“就剩两年了!”
林飞看着落寞的秦始皇,有些心酸,嗫嚅地问道:“秦大爷,我现在就送你回去,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么?”
秦始皇想了一下,歪着头看着几个人,很认真地说道:“我这辈子,值了!下辈子,不想做皇帝了。”
下辈子,不想做皇帝了!
震撼,绝对的掏心窝子的话。
君不见,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这帝王位,父子相残,家破人亡呐!
四人闻言,呆呆地看着秦始皇,狠狠地点了点头,“秦大爷,我们佩服你!无论如何,您始终是我们华夏人的骄傲。”
秦始皇乐了,也许这句话是对他最大的赞扬。
功过是非,千年之后,自有后人诉说。
紧接着林飞先把盗墓三人组给送去了长白山,又把秦始皇送回了他所在的时空,也就是蓝星平行空间6521号的公元前213年。
临走前,秦始皇意味深长地对林飞说道:“尊者,这趟辛苦你了!好好地把玉玺保存好,那是一国之气运,用之正,则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更能青云直上,一飞冲天。”
林飞不知道秦始皇怎么看出他身体里有玉玺,而且玉玺这东西每个时空都应该有一个,如果说是一个时空的气运,对他这个时空尊者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有总胜过无。
……
“很好,恭喜你很完美的完成了这次任务,再次奖励你1000功德点。”
听了浪子的话,林飞打开了自己的信息查看起来。
姓名:林飞。
性别:男。
年龄:生理年龄为18岁,实际年龄为已经懂得责任和担当的中年男人。
职业:学生(当前职业),商人(初级投机者),时空管理者(实习期)。
功德点:2000。
拥有物品:七星刀、和氏璧(传国玉玺)、和氏璧(秦皇佩)、秦王血、虬龙玉佩、大圣的一根吊毛。
综合评价:有些实力的吊丝青年。
林飞吐槽:为什么还是吊丝青年,不过比上次有进步多了,至少他可记得,上次系统给他的评价是实力渣渣的吊丝青年。
“浪子,你说功德点不是可以去时空救助站兑换物品么?时空救助站的商店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
“五千功德点可以开启时空救助站,你现在功德点还不足,请努力攒功德点吧。”
林飞直接竖了一个中指:
“我靠,我可是给你打工啊!你简直太不要脸了,周扒皮!”
(本章完)
第34章 泡妞()
“这就是有钱人去的餐厅呐!”
林飞有点咂舌,
大理石的壁炉、熠熠闪光的水晶灯、银色的烛台、缤纷的美酒,就像他见到的一幅幅优美的油画。
他翻着精美的暗红色鹿茸皮的菜单,看着菜单上面每道菜的价格,内心有些小震撼。
“这里的一道菜快顶上他父母一年的工资。”
“好贵!”
一旁的侍者始终微笑地站在一旁,并没有因为林飞的土气而露出任何不满意的地方。
这是一个高级餐厅里高级侍者应有的风度,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呃,你这个是什么牛排,竟然要3200元!”林飞吃惊地问道,虽说这是燕京最豪华的西餐厅,但是这价格也太贵了吧。
侍者彬彬有礼地说道:“先生,不是3200元,而是3200,折合人民币是25600元一份。”
靠!
林飞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浪子让他随便浪,但是一块牛排二万五,你当是红军长征啊!不过就是一块肉罢了。
侍者很骄傲地介绍道:“先生,我们这家店是传承自法国Polmard家族的百年老店,距今已经有150年的历史了,也是Polmard先生在华夏授权的唯一一家店。我们的牛品种为金发阿基塔,是世界三大顶级特供牛肉之一,我们拒绝圈养,每天让这些牛儿自由散步,让他们食用最新鲜的内蒙草原的青草,每天都要与牛儿们聊天、说话,保证它们都过得舒心、没有压力。因为牛在压力下会分泌更多的乳酸、糖原,如此,其肉质、口感都会受到影响。”
林飞闻言,傻眼了,这是在养牛?这简直就是在供祖宗啊,难怪这牛肉卖的贵,看来外国人真会讲究,可是再讲究,这也就是一块肉。
有必要弄成这样嘛!
在前世的时候,他记得RB人发明了一道菜,叫什么食屎宴。在RB,最贵的菜就是****。
据当地人介绍:这味菜需要在熟人介绍下,半年前预约,才能享用到的。先让客人在一群女生中选定一个,然后和她签约,定好屎的味道(例如哈密瓜、榴莲、番茄)。这个被选定的女生将在头2个月内只吃青菜,别的都不吃;2个月后就开始吃合约上的味道,例如哈密瓜味,就一日三餐都吃哈密瓜,别的都不吃。半年后,就在一个很高级的房间里,放上一张大圆桌,圆桌上放着张凳子,凳子中间有个窟窿,凳子下面放个碟子,女生就坐在凳子上,客人坐在桌子旁。当女生第一时间把屎拉出,掉到碟上时,客人就拿个汤匙开始享用了。
据说RB现在还有一种酒叫做口嚼酒,是让十五六岁的处女,用嘴咀嚼大米,然后嚼碎后吐入锅内,用唾液中的酶来分解淀粉成糖,然后等待天然发酵之后做出原始版的清酒,再以高价出售。
当然口嚼酒的女子一定是漂亮的美少女。
不得不说RB人的餐饮文化真是变态到令人发指了。
不过,价格也是非常昂贵,这么一餐“饭”,需要的费用是500万日币,差不多等于30万人民币。
林飞想到这里,不寒而栗,最起码西方人的牛排还是挺科学的,而且两三万的价格,还挺便宜,最起码比****划算多了。
“算了,来一块尝尝吧。”林飞眯着眼说道,“对了,再给我来一瓶红酒,就那个比较有名的82年的拉菲好了。”
林飞承认自己是个乡巴佬,红酒也没听过其他牌子,不过82年的拉菲他前世还是经常听一些人在那里吹嘘的,想来应该还不错。
趁着等菜的空隙,林飞扫了扫这个餐厅,人倒是不多,2000年的时候,华夏的有钱人、暴发户还不是很多。
不过五六年后,华夏这条东方的巨龙就要震惊世界了。
正想着,突然眼睛瞄到了隔壁一桌的美女,林飞揉了揉眼睛……这个人有些眼熟啊,仔细一看,这不是他小时候的女神——刘菲菲么。
他记得刘菲菲是在02年的时候主演的《金粉世家》,之后又相继出演了《天龙八部》里面的王语嫣,《仙剑奇侠传》里面的赵灵儿,然后大红大紫!
记得林飞第一次在荧屏里看见刘菲菲的时候,是天龙八部的王语嫣,当时他惊为天人,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漂亮的女生,简直像仙子一样,不过后来刘菲菲有名是有名,但是演技一直是个硬伤,而且除了花瓶的角色,也很难接到什么好的戏份,所以慢慢就成了烂片的代表。
最后,刘菲菲还和韩国人谈起了恋爱,这让林飞很不爽。
但是,不得不说,刘菲菲清纯漂亮的模样是很多宅男心中的女神,至少前世林飞就把刘菲菲当做女神之一。
不过既然穿越了,一切女神都是可以搞一搞的嘛!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仙剑奇侠传》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神雕侠侣》,《天龙八部》这些奠定刘菲菲成为一线花旦的影视剧了,而且刘菲菲的年龄似乎比前世大了几岁,按理说,现在的刘菲菲也就十三四岁,但是这个世界上,从穿衣打扮上来看,差不多有十七八岁了。
这可能就是两个世界之间细微的差别吧!
林飞竖起耳朵,仔细地听,
刘菲菲对面坐的是一个二十七八或者三十出头的青年,他梳着在这个年代很新潮的大背头,梳得一丝不苟,打着发蜡,在大厅明亮的灯瓦下,还有些耀眼。
他穿着宝蓝色的紧身窄袖小西服,很含蓄地露出里面点着碎花的淡绿色衬衫,下身一条收脚的黑色休闲裤,细长的尖头皮鞋锃光瓦亮,模样更是有几分俊俏。
举手投足之间,看上去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时不时露出腕口处意大利米西工厂的标志。
林飞前世听过这个工厂,只接受私人订制西装,每一件都是手工缝制,用的最好的料,当然价值不菲,每一套基本上都在10万以上!
(本章完)
第35章 搭讪是讲究技巧的()
“刘菲菲小姐,真的很荣幸能和你共度晚餐。”青年脸上始终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看上去极有涵养。
刘菲菲神色有些复杂地看着青年人,这人叫做龙傲天,家里面很有钱,也很有势力,上次参加一个朋友的宴会碰到的,结果这个人之后一直对她死缠烂打。
刘菲菲对自己的美貌还是很自信的,她的追求者众多,不过她的家庭从小父母离异,母亲没有再嫁,带她去美国念书,为她付出了很多。后来,她进入娱乐圈发展,星途顺利。
别看她小,但是对于感情的事情,还不想过早接触,所以对于追求者常常不假颜色,冷淡处之,时间长了,那些不熟的人都认为她很高冷,时间长了,也就放弃了。
对于龙傲天,她虽然想拒绝,但是很多时候也身不由己,因为在娱乐圈里混,必须学会八面玲珑,龙家在娱乐圈也有很多产业,两人之间,不可避免有很多地方会打交道。
想到这,刘菲菲有些疲惫地脸上还是强挤出一丝笑容:“龙先生太客气了,你能请我吃饭是我的荣幸。”
龙傲天装作受宠若惊的模样,嘴角含着一丝笑意,很绅士地为刘菲菲切好牛排,然后说道:“这家的牛排很好吃的,听说都是在内蒙草原饲养的最优良的品种,为了保证新鲜度,一直冷冻在零下43°的气温中,然后空运过来,而且都是当天运,当天做,鲜美至极!”
龙傲天侃侃而谈,似乎不经意地说道:“这牛排价钱可是非常贵的,一般人真的消费不起。”
言谈之间透露出淡淡地优越感。
刘菲菲眉毛一拧,眼神深处闪过一丝厌恶,她从小跟着母亲长大,在单亲家庭里,她切实感受到了母亲挣钱的不容易,尤其是在异国他乡,两个女子无依无靠。
刘菲菲是个要强的女人,虽然母亲在国内的人脉对她有了很大的帮助,但是更多,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勉。
很多人说她是花瓶,但是她想,哪怕是花瓶,也要做一个努力的花瓶。
所以,她对豪门世家的公子哥向来不怎么感冒,不然以她的容貌,早都嫁入豪门去当阔太太了。
龙傲天吹嘘了一会儿,看到刘菲菲没什么反应,只是皱着眉头小口嚼着牛排,顿时觉得有些没劲。
往常他遇到的女人哪个不是三下两下就能搞定的,唯独这个刘菲菲一约再约,才肯出来,而且从头到尾,只是低头吃饭,表情冷淡。
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暗暗咬牙,对着刘菲菲说道:“菲菲,别光吃,喝酒!这是法国波尔多的顶级红酒,好几万一瓶呢。”
刘菲菲闻言,眉头皱的更深了,但还是很自然地拿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红色的汁液顺着喉管顺流而下,嘴里溢出一口芳香,接着淡淡说道:
“谢谢龙先生的款待,要是寻常,我可没钱吃这么贵的东西。”
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还是比较低的,明星的收入更是远远不能和十几年后比较,而且刘菲菲现在只是小有名气的明星,收入就更低了。
龙傲天听了这话,有一些得意,语气也变得飘了起来:“那是!菲菲只要你想吃,以后我天天请你来吃。”
刘菲菲笑了笑没说话。
龙傲天却急了,以为刘菲菲不信,连忙说道:“我家里就有这家店的股份,咋们天天来吃都行,根本不差钱。”
他看着刘菲菲没什么反应,咬了咬牙,把身子往前倾了倾,直勾勾地望着刘菲菲,说道:“菲菲,你今天似乎有点不开心,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刘菲菲神情忧虑,有些不自然地点了点头。
龙傲天很开心,这可是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平常没事也和朋友组乐队玩玩,属于那种玩票性质的。
他是乐队的主唱,几年下来,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