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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弘昀-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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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地想笑,又莫名地怀念和心酸。

    曾经,她不也是这样,失神地望着一个方向,期待着一个人的回眸,期待着那种比肢体接触更为缠绵的目光相接——你在看他,他也看着你,多美好?然而,真正临近发生的那一刻,又总在最短的时间内避开那一双眼睛,生恐那一点自以为隐秘的小心思被发现。

    是了,那种熟悉感的来由,她有些明白了。

    从前,她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啊因为反应速度偏慢,又不善掩饰情绪,她并不喜欢与人对面交谈。当年,即使面对的是那样喜欢的封越,在他面前,也永远是闪躲,尤其,是在表白被拒的高中时代。每一次见面,她都尴尬得恨不得能钻进地洞去。

    在路上远远地看见他的背影,会默默地在稍显距离的后方,跟着走出老远,直到将要分别了,才加快步伐,超越过去——只为他的眼中,能有一点点自己的身影,就算只有短短的一瞬间,也已经足够。

    然而,以手机和网络作为媒介,她又总是异常活跃。内敛如她,电话每周也能打上三四回,短信更是一天数不清多少条。想说的话,绝对不会当着他的面,即使周围没有认识的人,也会无言地扭过头,转身离开,再发上十余条短信。

    他们,原来这样相似!就连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也如此雷同。

    她如何感觉不到他待她的特殊?对旁人,他总是爽朗热情的,只在她面前,本性固然坚定不移,性格中原有的那一丝在外人面前掩饰的很好的羞涩却被无限放大,变得小心翼翼,畏首畏尾——就像她曾经看他这样对待田夏,更像当年那个将他视若珍宝的自己。

    她也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没有遇见岑奚,没有成为琴恪,没有遇见那个人,她或许,即使重来一次,此时此刻,作为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哪怕是反复告诫自己,她已经对封越忘情,他们之间不该再有任何牵扯,原本就心软的人,在面对一个这样喜欢着自己的,尤其,还是她曾经毕生难忘、求之不得的人,她是没法不心动的吧?

    只是,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呢?

    她和封越,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彼此错过。

    在她最好的年纪,她喜欢他,却因为过于幼稚的行为,将他推得越来越远。虽然不知道原因,后来,他或许有一点喜欢她了,她却在那次实验事故中身死殒命。有幸重来一次,回道一切未开始时,而她,早已将自己所有能倾注的爱,给了另一个人。有缘无分,大抵正是如此吧?

    时至今日,她怎么能不明白上一世他那通电话的含义呢?

    一个久未联系的人,你身上也不存在什么他需要图谋的东西,他忽然说想见你,有话和你说,能为了什么事呢?一定要说你们之间的牵扯的话,大概就只有你还未来得及收回的一腔深情。

    能为了什么事呢?

    一些被遗忘的细节涌入脑海。

    她并不是在那场事故之后,立刻就重生到三岁的。那时,失去了思考的本能,也没有任何的记忆,只能看,只能听。

    毫无意识地在实验大楼漫无目的地飘荡了一会儿,她到了门外,面无表情地看着进进出出的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收拾着灾祸之后的狼藉。

    不久之后,一辆车缓缓驶来,停在大楼前。

    并没有什么惹人注意的地方,她却一眼就被吸引了。痴痴地看着那辆车,看着从车上下来的,衣着讲究的男人。很显然是精心收拾过的模样,应该是来见什么重要的人吧?不知为何,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忙碌的众人,眼中有不解,有怔愣。回过神来,慌忙地在身上摸索着,遍寻未果,又返回车中,折腾良久,才发现他找寻已久的手机,正紧紧地被他攥在手里。

    笨死了。她道。

    他并没有设置锁屏密码,却尝试了几次,才成功地将屏幕打开,又是一番周折,才手指颤抖地拨号出去。

    一阵忙音。

    他不死心,反复地拨着。

    直到一架盖着白布的担架被抬出,他看着,再也移不开眼,就连握在手心的手机,也瞬间失力,掉落在地上。

    被风吹起一角,露出被遮挡着的人的半截身子。那人身上已经被烧得一片漆黑,面容也完全辨认不出,只是,手上那只有些变形银镯子,看起来似乎有点眼熟?下意识地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腕。

    几乎一模一样,除了自己手上这个要显得完整一些。

    哦,那个躺在担架上的人,是她啊

    原来,她已经死了。

    来不及哀悼自己的薄命,她又抬起头,看了一眼满脸慌张无措,又是难以置信,眼中已经被沉痛所布满的人。那萎靡枯槁的样子,让她忽然觉得自己已经感受不到任何情绪的心,蓦地抽疼了一下。

    接着,一阵撕裂感铺天盖地加诸在身上,她疼得不能自已,却也知道,自己该离开了。

    又深深地望了一眼男人,他还是木然地站立着,显得那样萧瑟与颓唐。

    她道,保重,永别!

    最后一眼,她看到他放在副驾驶座上的,娇艳欲滴的玫瑰,就连花瓣上的露水,都未来得及被风干。

    多美啊!可惜,她无缘收受了。

第167章 为止() 
岳问荆沉浸在回忆中,低垂着眼眸,仿佛正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着的样子,事实上,她哪里知道这一页上写了些什么东西呢?

    只是,这一点,坐在她对面的封越是无法可知了。一眼,一眼,又一眼地瞥着,一面,又从内心中生出一些羞愧来。扫了扫被她手指抵住的微微翘起的书的封面,是史记呢!唉,班长成绩那么好,还一直这样努力学习,除了课本知识,还广泛进行课外阅读,眼见着,从高一时翻阅的中国通史,已经进阶成了前人所留下来的史书了。他有些懊恼地将视线移回试卷上,从旁边一叠草稿纸中抽出一张,开始演算起来。

    他也要加油啊!想到这里,手上本就不算慢的运笔速度,又明显加快了几分。

    另一边,岳问荆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意识,午休时间已经过了一大半了。她抬眼,看了看正神采飞扬的封越,目光瞬间变得深邃难言。

    这个人啊,给人的印象总是离不开阳光、积极二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会自怨自艾,唏嘘度日;而在安逸的生活环境中,也能始终不忘初心,不耽于享乐。

    她从未见过,甚至从来不敢想象,她会亲眼见到他将那样手足无措的脆弱与颓唐显露于人前。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致使他产生那样的情绪的源头,竟然会是她。

    毕竟,那是她曾经生命的全部重心,见到他的难过失态,说不震撼,说不触动,说不心疼——那一定是哄骗别人的假话。即使,她那时已经处于姑且称之为灵体的状态,没有记忆,没有思考的能力,看见他的第一眼,仍然会移不开视线;见着他忽然间变得像一座破败的石像的模样,仍然会感到心上疼痛。

    若是按照一般剧情发展,她大概是要五体投地,感谢上苍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让他们得以重逢,并且,这一世,他们的情感的发展是那样顺利,那样水到渠成——她几乎都要以为,她这一世重来的缘由,便是为了偿还那一笔情债,与他再续前缘而来的了。

    曾几何时,她一直在原地徘徊,等待着他的回首。待到他终于转身的那一刻,也是她灰飞烟灭,离开人世的瞬间。

    这一次啊,她不必再原地苦等,甚至不必顾盼,不必停留,因为他已经紧紧地跟随在她的身侧,尽力地行走着,想要跟上她的步伐。

    按着寻常轨迹,他们本该携手走过漫漫长路,当二人都老去之后,在夕阳西下处,共同回首向来萧瑟——便是为这难得的重生之机缘,为这难能可贵的缘分,也应当是如此的。

    她从来都是相信命运、偏重感性的人,偏偏,耳边仿佛还有一个声音在她耳畔说着什么,意味蛊惑——“就是他了,答应他吧”后面,似乎还有一句模模糊糊,听得不十分真切的话:“也可以借此忘了那个人”

    忘了那个人,也忘了那段让她不愿回首的过往。

    多大的诱惑!

    然而这一刻,如果不是担心自己的行为太过疯狂惹人注目,如果不是她长期养成的良好修养,她几乎都想捶心顿足,仰天长啸了。

    岳问荆,她这个人啊,从来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即使现在,她瞧不上的人和事,也不过是不为了他们气着自己,或者失了风度罢了。奉行着“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原则,忽视了那些让她不愉快的人和言论,也不参与没有意义的口舌之争,这些年,她几乎已经很难得动气了。然而,有一个人,让她变得不淡定了。

    在与他有关的事上,她总是特别容易发火。

    正如此刻,蓦地,她从内心深处陡然生出一股浓浓的恨意。正是那句话,从前她有多爱她,现在就有多恨他。

    如果生命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个人该多好?

    如果生命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个人该多好!

    这样的念头遏制不住地冒了出来,其中咬牙切齿、食肉寝皮的恨意,就连她自己,都禁不住被自己吓到了。

    只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又有谁能更改呢?

    任封越如何努力追赶她的脚步,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啊。因为,她早已经离开。

    可笑的是,尽管已经分开,她的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人的一片衣角。一直以来,她都以为自己是一个在情感上十分绝对的人,不纯粹的,那就索性丢掉吧!

    可笑的是,她这样的人啊,事到如今,她只想痛痛快快地伏在那人怀里大哭一阵,他说些好话哄哄她,这样的话,她也什么都不和他计较了。哪怕是无比碍眼窝心的王雁回,她也可以自己动手料理。

    什么时候,她的要求,一降再降,又变得这样低贱了呢?

    她一直宣扬的,自己的骄傲,已经被她自己,再度踩到了脚底下了啊

    可笑的是,如今,这个她曾经痴迷了许久的,现在对自己情深意长的人,她竟然不敢面对,第一次生出了类似于逃避的情绪。

    所以,就这样吧。

    她和封越,还是回到老同学的位置,再合适不过了。

    扬唇,扯出一个苦涩无奈的笑。

    和一个人纠缠不清,念念不忘,还要再牵扯进去另一个人,这样的行为,是她向来所不耻的。即使没有萧倾寒,她也是不屑去做这样的事的。

    整理清楚了自己的情绪,纠结纷乱的思绪又清晰了起来。

    这时,下午休的铃声响起了。

    二人收拾了东西,一道向教室走去。

    “那个,”封越忽然开口道:“班长,我以后可以直接称呼你的名字吗?”

    忽略其中所暗含的意义,这句话表面的意思让岳问荆有些发窘。所以,长期以来大家都称呼她为“班长”,以至于他们在转而称呼她的名字的时候,还要征求她的同意了是吗?

    “当然可以。”她道。

    “我是不是没有告诉过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且,很抱歉,不是你。”

    看着他陡然落寞的情绪,岳问荆生出些不忍,但也别无他法。执念,只能用最决绝的方式断绝,长痛不如短痛。

第168章 高三() 
无论你所选择的是文理中的哪一科,高三年级的课程安排结构总是相似的。上课做题、讲题,回家做练习,隔三差五地,来一次考试——随堂考、周考、月考、期中期末考——虽然学校并不给人心理上施加压力,也绝对想尽一切办法,让你身体片刻也闲不下来。

    这大概就是她从前对于高三时期的所有印象了。然而,直到她亲自体验了一回,才算是明白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文科与理科终究是不一样的。她曾经天真地以为学理比学文要省心许多,毕竟需要背记的基本公式定律只有那么些,看起来似乎是比长篇大段地背默书本要简单。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当年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一年,她与好友在学校附近的小区合租了一套房子。三人都是学理科的,晚上吃过饭后,就各自回房写作业。往往,写到十一点多的时候,她们会出来聚在客厅里聊聊天,休息一会儿,时长大约十在分钟,然后再继续学习。直到将近一点,才能将作业基本写完。

    相对于大多数选择在高三那一年里冲刺提升的人,她的日子过得是相当颓废的。

    那是她看最为殷勤着迷的时期,除了上课,就连课间,也必定是要捧着手机看个不停的。而晚上,另外两名小伙伴埋头写作业时,她几乎是做一道题就要看一章的状态。

    一个晚上,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做别的事,熄灯睡觉的时间,还比任何人都早,通常十二点一过,就收拾东西,躺在床上,被子一裹,不省人事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年级名次没有降到三百以外,已经算是天大的奇迹了。

    这也是她从前一直对封越的高考成绩耿耿于怀的很重要的原因。

    在她心目中,封越的成绩一直是相当好的。犹记得一次考试,因为题目做得比较顺手,她的数学拿到了一百三十二分,在班上能排进前三,她自己也觉得非常满意了。然而,在她去蒋东沙那里拿名册的时候,看到了他放在桌上的理二班的成绩单,一眼瞄到了封越的分数——是她从来不敢奢望的,一百四十四分。

    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所有的洋洋自得,在他的面前,都变为了深深的自卑。

    她天时地利人和外加好运得来的成绩,也比不上他或许只是随手考出来的——依照他的努力程度,还有常年处于年级前五十的排名,其他的几门,必然也不会差的就她这样的程度,还总是那么放纵自己,大概,永远也配不上他吧?

    不过,也仅仅沮丧了一会儿。毕竟,她喜欢的人,那么优秀,这也证明她的眼光还不错,不是吗?

    所以,那就一直仰望吧!

    高考之后,她与封越在网上闲聊时,说到各自所在的大学,他的一句话,让她震惊了。

    他说,我的分数,文希学府的分数线都没到啊。

    在潭州,省立理工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是最高的,文希学府较之要低上一两分。封越的分数够不上文希学府,也就是说,他不会比她高多过十分。

    怎么可能?

    这是她的第一个念头。

    分明,他一直比她要优秀那么多,这一次,她依然好运地超常发挥,他却似乎连寻常的水准都没有达到。这个结果,根本配不上他的付出!

    即使她高考失利,她也至多不过感叹一声,断然不会如此愤慨,毕竟她的付出只有那么多,用一次失败,换一个惨痛的教训,也算是一种体验。而封越是不一样的。

    不仅仅是因为心中的惦念,更是由于她了解他的为人。

    无论是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他都不该得到这样一个分数。

    原本,在岳问荆看来,她那样的状态在高三时已经算是放弃治疗那种程度的了,直到如今,她才了解到,当年的她,究竟有多刻苦。

    作为一个高三学生,每天在学校抓紧点时间,就能把作业全部写完,回去连书都不用翻开一下,看看闲书,上个网,十点不到就可以洗洗睡了,周末还可以呼朋引伴地去公园玩——这样的生活,放荡如她,也绝对想都不敢想。

    然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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