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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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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这一次只是轻微的侧翻,而且也就仅仅是翻转过来三百六十度一整圈,刚好可以把车子停在马路中央。早已熄灭的车灯还莫名其妙的自动打亮了。

    幸运的是,之前顶在树干上的车门也在旋转时的重力作用下,自动打开了又合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又回到车上去,半天过后,他拿着一只手电,一步一个脚印拖着抽筋不听使唤的伤腿原路搜寻而去。

    车子是部很旧很旧的越野车,在这种森林沙路上使用了几十年了,是他父亲买的第一部车子。当时堪称是全国最好的一款,到现在还是挺不错的。这车子自买来后,它的命运就是常年奔赴在这崎岖颠簸的沙石马路上,一成不变。

    所以过分的颠簸至使车子后门很松动,行驶在路上,就一个劲“嘎达嘎达”响个不停。他说过要拿去修一修才行,可是大哥说,用不着修理它,留着在路上当音乐听也是很不错的,况且修了它也还会坏掉。于是,后座的车门就一直没去管它。

    然而,小事不除,必有后患。今晚的意外,又让这车门派上了最新的用场,都不知道把大哥放哪里去了。

    他想可能是车子在九十度大转弯的时候,车门洞开,把大哥给投了出去。可是车子完成转弯过后,又不辞辛劳地代劳了打滚又翻滚的精彩表演,他怎么知道该去什么位置去找自己的大哥。

    车祸的黄金五分钟,也算不好已经过去了几分之几。作为一名好医生,他是要赶在第一时间救援自己失踪已久的大哥。

    他尽可能地加快速度,往最先刹车的事发现场赶去,他想自己无法确定大哥被投出去的具体位置,只要回到最初的地点,沿路探查,就可以找到目标。一颗医生的头脑从疼痛中脱颖而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舍己为人的品质化为血液灌输到他的体内,让他得以继续前进,前进,冒着全身的疼楚前进。

    天哪,当时坐在车里,也没觉得车子载着他经过了这么长一段刻骨铭心的旅程。也不知道是他走得太慢,还是路太远,他感觉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很久了,他还是没有按时到达预定地点。

    难道是走错了,方向搞错了?

    天哪,怎么会这样?

    一阵寒风从他头顶上飘过,带给他一丝凉意,他感觉冰冰的,冷到头发都疼痛不已。瞬间,一股狂热的血液奔腾在他的双足之间,使他用力跺了一脚,然后这股热流垂直向上,直奔头颅,差点顶破了他的最后一层头层,索性喷射出来,当即吓死森林里的鸟兽们。

    不对,他不就是沿着路上的踪迹,原路返回的么?

    差点没被自己吓坏了的医生又冷静了下来,弯下腰去细看马路上车子驶过的标记。就在这时刻,他要把他那医生临床不乱的精气神发挥到极致。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方向,而且怪自己脚快,还走超了较长一段路程。当他弯下来,把眼睛放到离马路没有距离的空间上仔细勘察时,果然发现了车子刚刚翻过的林间沃土,还在黑夜里泛出湿冷的土壤气息。如此一来,是可以松一口气了,“当”的一声,他背上紧绷的一根弦被放开来。

    “啊!”他要直起腰来,返回去定位大哥的位置。可是,瘫痪多时的老腰,刚刚让自己那么一放松,可怜的老腰估计是误以为没事了吧,现在他正想直起腰来,却遭到老腰的罢工起义。

    过度用力使他尖叫了一声,差一点面朝黄土直栽下去。

    无奈,他坐下来,顺着关键点穴位轻微捶打几下。他是一名医生,这自然是他的专长,只是他却不应该把腰弯得那么曲折,都快鼻子触地。但那也不能怪他,许多医生们共同的生理缺陷,读书年代研究各种医术阅读各种医书,早已看坏了眼睛,从此只能借以眼镜应付这个明亮的世界。但,刚刚那一场车祸早已让他的眼镜荡然无存了。

    “咦?怎么会在这儿?”

    “啊,大哥?”该点的点,该按的按,打点妥当,正打算开始地毯式搜寻。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所要苦苦寻找的大哥就躺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低洼处,正补着难得的美颜觉。

    天助我也,感谢苍天。

    大哥真是福大命大,明显看得出,车子的轮印从他所处洼地的左右两侧平行架过,刚好掠过他头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蹊跷的事情,不过,现在找到大哥了,怕是他伤得不轻,救人要紧。

    洼地有点深,要不大哥这条性命也就早该驾鹤西去了。他两只手不好操作,因为洼地边缘上的树叶和松土都容易使他受力的脚滑落。“大哥,你醒醒啊。”他只好一只手连同屁股一起拄着地面,一只手去抓着大哥的衣领拼命往上提。

    现在的医生很虚弱,平日里,他也只是一名不弄刀枪的文士,貌似把大哥从洼地里拉上来是一件他目前还办不到的难事,可是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

    大哥自己又醒不来,也不知是死是活。万一大哥已经。。。。。。

    他暂且停下来拉人的工作,用手去搓弄大哥的脸,试图把他弄醒。但不管用,反而使他察觉出一丝怪异,他的手触及的人脸像是一块弹性很好的高档海绵,软绵绵的,还带有一丝暖暖的余温。

    医生愧疚作为兄弟还这么辱骂亲哥,不过大哥的嫩脸的确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这一张与全天下所有矿工的脸都不一样的脸,实在太让兄弟羡慕嫉妒恨。

    轻微摇弄不管用,他就用掌开始在这张嫩脸上拍打。虽然医生不舍玩弄大哥这么一张堪比女人的好脸,但是没办法。

    他想总不能真的趁大哥没意识抽他几耳光吧,那不行。不行就拔他头发,要是还活着的话,应该会来点反应。医生的手离开那一张余温暖暖的脸,移到头发上去,得拔掉几根头发,让他惊叫醒来。

    今天,嫂子专门从橱柜里,掏出来一根娘家带来的赤红老腊肉,切成块儿状放于灶里烤出油来,先用菜刀把烧焦的白肉刮掉,再用锅铲使劲把猪皮上的猪毛刷净。然后拿锅里热过的温水泡开,切成薄薄的肉片,放入锅内,进行慢火煮炖。

第295章 : 我所有的爱() 
“成老爷子,近来可好哇!”庄主留住身后所有人,自己上前来问候到。

    “我不想跟你说话。”来者不善,老成心知肚明。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没必要多废话。

    “哟,怎么把水瓶给弄碎了?狗尾巴,捡起来。”庄主看着地上被老成摔碎了的水瓶,转而面向另一人喝到。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温度。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的,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就感觉不到。根本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瞬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根部到顶端,都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上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余常青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他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声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时,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音。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个单纯的男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几步,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的声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发出如此怪异的质疑。

    说话者,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

    古代战国时期的妇女发型,中锋的发髻垂涎在脑后,一条白色丝带在背后发尾处缠住打结。白嫩而又微微透红的一张脸上,满是睡意。

    对,就是睡意。还别说,这女人就是穿着睡衣跑出来的呢,左脚上套着本该属于右脚的拖鞋,一身蓝色睡衣包裹里外。

    余常青肚子里洋溢着无比的惊奇和疑问。身后年迈的老女人不认识,可能是亲戚来串门的。身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不认识呀。况且,她一定是在睡觉,刚从床上走下来。

    那么,这大白天的,谁家的女人会睡觉,这是谁的家?

    糟糕,走错了。

    是我走错了。余常青慌忙抬头巡视四周,围墙上的单页草,房檐下的燕子窝,角落里的小翠竹,没错,就是自己家的院子!

    嗷!明白了,肯定是家里人已经把院子卖给别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也不对,刚刚还听到了老花狗的叫声?难道他们连同院子一块儿给卖掉了?这也不至于,搬个家,怎么也不会把陪伴多年的老狗给卖掉的。

    不对,不对。这村庄的习俗里头尤其重视看家狗,无论如何,家人也不会把狗连同院子出售的。

    正当余常青紧蹙眉头在心里无声的琢磨猜测之时,女人又大叫起来:“余常顺,你出来,有人来了,快点。”

    “余常顺”,女人叫的正是余常青哥哥的名字,那就说明大哥就在此。看来,自己是没有走错,来的就是自己家。

    正当余常青紧蹙眉头在心里无声的琢磨猜测之时,女人又大叫起来:“余常顺,你出来,有人来了,快点。”

    想到这儿,余常青是打心里松了一口气。

    一名中年男子迅速从屋内跑出来,看见余常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慌里慌张地说:“咦,常青回来了。”此人正是余常青的哥哥,余常顺。

    他还是老样子,穿的是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上面还有颗粒不一的大小灰尘,应该是正在屋里做什么活儿,被女人给叫了出来。常顺见兄弟回来了,脸上饰着一层含蓄的喜悦。

    话音刚落,余常青便干脆地放下行李,转身面向身后的老女人。

    他好像就在这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妈,您还好吗!”余常青颤抖着声音说道。一抹泪水不知是什么时候流出的,早已悬挂在他的眼角。

    眼前这位老女人,这位差点使自己发笑的老女人,正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余常青想上前去深深地抱住母亲,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但他没有,因为村庄里,民风虽很热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却是极其的委婉,内敛。要真的冲上去拥抱母亲,先别说母亲接受不了,就连余常青自己也会不自在的。

    母亲细细地打量着儿子余常青,半天没说一句话。

    庄主口中的狗尾巴就是刚刚跑来给老成报信的人,他是村庄里出了名的小偷,无奈,村庄里人都瞧不起他,庄主也就没顾及他了。但他就是单单对老成家很忠实。自己也说他喜欢成芸姐,同时也很佩服老成一身的威严。

    “我,我不捡,那是成大爷他自己打碎的。”狗尾巴怯怯地退到老成背后去,相信老成可以保护自己。

    连狗尾巴这个次一等的小人都敢当着众人的面轻视自己,平日里小孩儿叫他往西他都不敢往东的胆小鬼,居然敢让自己堂堂一庄主脸面扫地。庄主举手就要去打狗尾巴。

第296章 : 我所有的爱() 
哥哥也笑着应一声“哎”,急忙往老花狗的声源处跑去。

    余常青扶着母亲进屋,自己给自己倒杯凉水喝。然后,坐下来静静地听母亲讲述。原来,刚刚那个漂亮女人正是哥哥余常顺的老婆,也就是余常青的现任嫂子。

    “妈,那之前的嫂子呢?”余常青不解地问道。在他离家之前,哥哥余常顺已经结了婚,而且当时和哥哥结婚的嫂子,可不是出去三年回来后,今天所见到的这位漂亮女人。

    “那女人呀,她嫌我们家穷,在你出去没到一个月,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母亲毫不在意地回答。

    “够了,马万千,你少在我家门口放肆。”老成不想说,但也不得不说话。

    “老成,别发这么大火,你我都上年纪了,可别气坏了身子呀。”庄主仁慈地劝老成息怒。

    “姓马的,有事说事,没事赶紧走,别在这儿假兮兮的。”

    “没事,没事,能有什么事呀,就是在家呆着闷得慌,想过来看看你。”庄主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更使老成无法面对忍受。

    “我与你非亲非故,你会好意来看我?”老成明显提高声音。

    “别把话说得。。。。。。”庄主想说的是别把话说得这么绝。可是没等他说完,老成直接走掉。

    “哎哟,你跟这老玩意瞎嘟嘟什么呀,都到这儿了,还让我愣着干嘛呀?”儿子东哥从庄主身后的人群中挤出来,直奔老成家中去。

    老成还没走几步,反倒是有人领先他,正往自己家中去呢。

    “站住!”老成低沉地说,免得吓着小孩们。

    东哥哪里会听,还在往前赶路。

    “把你儿子叫回来!”老成转向庄主,脸上冒出滚烫的火花来。

    庄主见了,不好,老成的表情语言,他是懂得的。他赶紧四步并作两步,追上去,生拉硬拽地把东哥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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