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喜娘用了‘金楼’这个最寻常的名字。
接下来就是开张了,这次喜娘找到的合伙人那可不是一般人。
“什么?你是说让我当老板?喜娘,我最喜欢你了,也就你有好玩的才能想到我,其他的人的话,眼里只有自己。”喜娘找了九公主当自己的挡箭牌。
本来只是想让她挂个名的,没有想到她竟然和贵妃娘娘求了旨意,在外面建造了一座公主府。
自己诱拐了一个公主出来,想想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就这样,金楼开张了,公主府没有建造好之前,小公主竟然不嫌弃的就住在店里。
还真有点小老板的样子。
“喜娘,这些花样都太难看了。”毕竟是从小在宫里培养的眼光,那些喜娘从‘一掷千金’直接拿过来的首饰竟然全部被嫌弃了。
喜娘看着跃跃欲试的小公主,就决定教她设计首饰,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九公主在这方面真的是相当的有天赋的,只是教了不长的时间,她就囊按照自己的想法设计出样式新颖的首饰来了。
首饰是自己设计出来的,当然就想着要看到别人带出去,金楼最先的顾客群就变成了皇宫,九公主竟然去每个宫去推销。
别说,这还真是一比不小的收入,如果不是司珍坊的人抗议,这宫里说不定就完全成为他们的天下了。
宫里混不下去了,九公主还有别的办法,那些千金小姐什么的,金楼的生意从开始就没差过,而九公主对金钱不感兴趣,赚的钱都大方的给了喜娘,到了喜娘手里就被富贵抢去了。
就这样,时间过去了三年,‘挥金如土’如日中天,成为京城第一,而‘吉庆楼’在各地的分店都会按照比例给喜娘分成,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明面上,喜娘已经成为京城首富。
暗里呢,金楼还真的给‘千金买笑’造成了威胁,为此,丁盛还来找过喜娘。
“丫头,你生完孩子了,就过来帮我忙,我手下的这些人不行。”
嘿嘿嘿嘿,听到丁盛这么说,想着他平日里欺压自己……那感觉真的是很爽。
喜娘当然是不能答应的,不过好歹也是收敛了一点,让两家平分京城的客户,不过就算只有一半,也是大赚特赚,还真能满足现在富贵买书的需求。
富贵从不到一岁就会说话了,不过,这孩子在智商上碾压了别人,不大还和别人玩,同年龄的看不起,稍微大一点的也不行,就算是长辈,那也看人家到底是不是乐意搭理你。喜娘知道这不是办法,当然也是规劝过的。
“富贵啊,我知道这些人在你看来和白痴差不多,可是你这么不合群以后就没办法混了,你要多交人,要和你娘这样朋友满天下以后才混得看,你说,你光长了一张骗人的脸,不用的话那不是真可惜了?”
富贵集合了喜娘和金子鑫长相的优点,而且有一点最重要一点,他还带着之前作为空间大神的富贵的长相,那可真是一个小美男子,虽然现在只有三岁,也是能看出雏形的。
对于儿子的长相喜娘是非常满意的,要是性子在好一点……
现在连赚钱的兴趣都没有,喜娘将事业全部交给了金子鑫,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儿子四处去交际。
比如状元府,田园现在已经是朝廷的二品大元,因为大将军王在背后运作,他的仕运可是一路亨通,几乎就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想着富贵的第一个理想就是成为当朝最小的状元,喜娘当然是经常性的去那里。
富贵对田园的兴趣不大,倒是对他们家的两个小丫头是相当的有兴趣。
在喜娘表示鄙视以后,他几乎想都没想就回嘴了。“当初你不也是这样,只是见到那个男人一面,你就芳心暗许了。”
他说的是白术,喜娘竟然不能反驳,好吧,好美色没啥不好,这是人之常情。
还有,狗子和狗蛋混的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没有高中状元,但是现在也是皇子伴读,这样的身份更加容易入仕,而且有最重要要的一点,拿就是他们可以经常回‘挥金如土’,而且他们是相当的喜欢富贵的。
“喜娘,富贵可是比你聪明多了。”这样的话喜娘听长了也就不在意了。
对了说说狗子,他现在被以为郡主喜欢,据说已经到了非他不嫁的地步……考不考状元已经不重要了。
还有,很多很多人都过的比以前好,大家都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生活还有陪在身边的人物。
一切都安稳了下来,未来需要的只是享受,或者偶尔找点刺激,随着年纪的增长,喜娘是越发的喜欢这种生活了。
在富贵五岁的时候,喜娘二十一岁,他们计划要了第二个孩子,这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女儿。
别和富贵一样,这就是喜娘要求的。
相夫教子,教的是正常的闺女,这感觉真的很不错。
现在,喜娘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好好的享受生活就好,她有时候会去到空间里,回想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
想当年,在小南村的时候,一大家子的人,吃不饱穿不暖,就连小伙伴们都是看不起自己的,穷,是穿越以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个时候,她知道了空间的存在,通过对空间的利用,总算是让家里的人都能吃饱了,那时候,她需要的只是找借口给自己突然变出的食物找个理由而已。
全家人都是很容易满足的,他们只需要吃饱就成。
接下来,喜娘就不满足只是吃饱这一点,她甚至是通过将自己卖出去创造自己去外面的机会。
在别人看来,作为一个穿越者,作为一个拥有空间的人,混到将自己卖点那是相当的不可思议的,甚至有点傻,可是就当时来说,这是走出去的最快的办法。
喜娘借居在牙婆白莲那里,她通过空间里出产的作物,成为了吉庆居老板李明智的干闺女,这是又一张跳板。
在李明智那里,她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也就是靠着这个,她认识了卖包子的包子,通过对包子馅料的改进,成功将流动的摊点变成固定的。
她开始积攒钱财,然后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酒馆,贺喜居。
这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喜娘将自己全部的精力全部都投入到生意中。
有了第一家,也就有了第二家,很快她就有了更多的钱,不算富有,但是养活一家的人是搓搓有余的了。
甚至,她认识了很多对自己发展有帮助的人,丁盛是第一个,说实话,虽然丁盛的性子对喜娘来说是满头疼的,不过,他也是第一个真正愿意帮自己的。
然后是两个人,温和大爷和凌云大爷,他们虽然喜欢吃喝,可是要自己真的有事情求他们的时候也是真帮忙的。
可以说着两个人成就了最初的自己,也让自己不再满足于只是温饱。
空间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富贵成为至关重要的存在,空间大神,一路上陪伴自己走过来的。
在富贵的帮助下,她是真站住了脚。
为了家人着想,她通过衙门的关系,租下了一整座的小南山将家里人都搬到山上,正好可以过了旱年。
那时候喜娘的成就就是,以前看不起自己的那些村里人现在看是眼红自己家,一家人在小南山上生活,吃穿富足,真正的过上了好日子。
安顿好了家人以后,接下来就是去陵城,这期间就有些艰辛了,毕竟是大城市,和小小的镇子是不一样的。
要像发展就更加的艰辛,这其中遇到的困难,那是可想而知的,不过,现在只能是继续走下去。
在陵城,最值得庆幸的就是遇到了自己的男人了,那时候,白术还是自己在意的小白脸,金子鑫只是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熊孩子。
因为熊孩子,喜娘进入到了金满楼,她帮着金子鑫解除了身边的麻烦,作为金满楼的少爷,他身边总是有这种或者那种的危险,自己帮了他,从金百万那里得了一大笔的钱。
这是她在陵城发展的启动基金,是相当关键的。从哪个时候,喜娘和金子鑫的感情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喜娘知道了白术的不可信。
白术不行,喜娘和金子鑫的感情开始燃火,也得到了金满楼的大力支持,她的福喜楼
终于也是在陵城站稳脚,不过,这个时候喜娘知道了一件事情,就是自己干爹的身份,以及自己更大的目标。
她要超越吉庆楼,虽然刚订立这个目标的时候只是简单的想和李明智斗气,可也是因为这个她才到了京城。
最终,喜娘有了终极的目标。
有了金满楼在背后的财力支撑,喜娘想要发展起来倒也没有之前那么困难,她把握了时机,借助了各方面的势力,成功将‘挥金如土’办了起来,一步步,在贵人的帮助下,在京城站住了脚跟。
期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有些人也变得不一样了,比如自己的家人,这是最让喜娘感觉到闹心的,以前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现在却有了各自的心思……
哎,不想这件事情了。
最后值得一说的也就是自己和金子鑫的感觉,随着呆在一起的时间变长,两个人的感情越发的深厚,已经非君不嫁,非女不娶的地步。
两个人理所应当的成亲了。
金子鑫是‘金满楼’唯一的少爷,金家希望他开枝散叶,所以就往他身边塞了不少的女人。
喜娘一边要经营生意,一边还要处理家长里短,那段时间过的还真是充实。
她先后与金子鑫进行了一,二,三场婚礼。
第一次,因为家里那些小老婆不安分整出了事情,本该举行的婚礼就被搁置了,那年喜娘十一岁。
年纪不够没关系,只要先确定关系,以后办事大家都放心。
第二次是在小南山,已经确定关系的两位,去小南山报喜,结果在小南山上有了一次刻骨铭心的仪式,青山绿水,满山绽放的烟火,喜娘承认,那是这辈子自己最美的记忆,一家人和和美美,山上的人都是真心祝福自己的。
第三次是最正式的。
该有的都有,也就是在那一天,她真正成为金子鑫真正的男人。
结婚生子,这是必须的,在两个人第一次合为一体的时候,喜娘就知道自己身上带了金子鑫的孩子。
在那个时候,喜娘失去了富贵还有空间,那是对喜娘的一次重大的打击,要知道,这一路走来,因为富贵和空间的存在她才能混得风生水起,失去了他们,总觉得自己……
好在,这只是暂时的,富贵成为了孩子,这对喜娘来说是最大的惊喜!
自己的空间,富贵的空间,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也是越来越滋润。
喜娘感慨了过的这些年的日子,她很满足,经历了那么多,能有现在的生活,她是幸福的。
接下来也许会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但是一家人在一起,和自己熟悉的人,信任的人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未来会更好!
第308章 丁盛番外 :从克妻到幸福美满()
丁盛,镇子上丁氏成衣铺的掌柜,已婚?未婚!在这个镇子上,我可是有相当的知名度,没错我就是个名人。
我是老丁家最小的儿子,当然是被当成宝贝疙瘩养着的,总得来算,丁家在镇子上也算是富户,在我出生的时候,家里就给我定了娃娃亲,是我的表妹。
从小我和表妹就是养在一起的,可是表妹的身子不好,一直就是一个药罐子,身上是浓郁的药味。
我不讨厌表妹,她可是我未来的老婆呢,可是谁想到天降厄运,在五岁的那年,表妹就死在我眼前。
小小的就那么一点,却永远不可能再甜甜的叫我盛哥哥了。
童年没有了表妹的陪伴也总是要过,父母怕我难过,就从外面给我买了个媳妇,俗称就是童养媳,她叫小娣,是个连话都不敢大声说的小丫头。
小娣是表妹的替身吧?我尽可能的将她当成表妹,对她好,宠她,爱她,甚至在十四岁就跟着父亲一起经商,十八岁就有了自己的铺面。
这几年,我过的是相当的顺遂的,事业有成接下来就该娶妻生子,独当一面。
和小娣的亲事就提到了日程上。
凌晨吉日,只需要等着新娘洞房花初,一切都圆满了。
可就在那天,变故发生了。
花轿如期到门,可是里面却没有新娘子。
小娣跑了!我不知道原因,我就知道,我养了她十年,在十年后她就这样让我成为了所有人的笑柄。
“你听说了吗?就是丁家的那个老小子,成亲当天跑了呢。”
“你说的是那个妮子啊,丁盛就是太宠她了,你看看这几年嚣张成什么样子,还真当自己是大家闺秀了。”
“我听到的不是你们这个样子的,据说是身子骨不好,结果结婚当天,人一激动就咳血而亡了。”
“是这样吗?你说丁家这小子是不是……”
“这让我想起来丁娇了,不是也是许了丁盛以后病死的。”
“难道说这小子克妻?”
克妻的名声就是从那个时候传出去的,媳妇跟人跑了,老丁家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只能是说小娣是死了。
以后的几年,我专心于生意,别的什么都不管,一直到二十八岁,家里人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执意为他说了一门亲事,是我第三任的老婆丁莫氏。
我们之间并没有多深厚的感情,至少前几年是这样,直到结婚三年以后,丁莫氏怀了我的孩子。
我要当爹了,这个女人将生下我丁盛的孩子,这么想真的是很激动的,从那以后,我价格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她的身上。
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我的要求很简单,我就只是向要一个我的孩子,一个有老婆孩子的家而已。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尸两命……
在那一天,我崩溃了。
“我就说丁老板是个克妻的命吧?你们还不信,现在好了,这孩子都没有了。”
“哎,这话怎么说的,你说死了三个老婆,可别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啊。”
“真是够命苦的了。”
“以前呢,有人还来我家提亲呢,好在我拒绝了,不然现在不就死闺女了。”
“以后记得了,嫁谁都别嫁丁盛。”
“不能这么说,你要说想要弄死哪个女人,你就把她嫁给丁盛。”
我沦为了整个镇子的笑柄了?
从那以后,我嬉笑人生,不爱不痛,走我该走的路,赚我该赚的钱,没老婆没孩子怎么了?我只要好好的过日子就好。
我是这么劝自己的,可是真实的内心呢?
我开始喜欢上小孩子了,虽然不是自己的,可是我却对他们好。
要说改变应该是从那天开始的,那天铺子里的生意不太好,我就像往常一样出去玩,结果就看到一个小混混在欺负一个半大的孩子。
这能忍?当然是不能,我出手教训了小混混。
也许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吧,我认识了老田家人,以及老田家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喜娘走进我的生命,是巧合?或者是命运的安排。
这个小丫头活泼,聪明,就好像明媚的阳光照亮我的生活,我很喜欢这个小丫头,虽然总是忍不住欺负她。
接下来,我遇到了那个对我至关重要的女人,田小妮,她是田喜娘的小姑姑,那时候正被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