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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鱼看了过去,看到秦宇扬的时候,人鱼们的反应是这样的:⊙w⊙
继而是嘀嘀咕咕,说的无非就是“哇!那是个人!”“阿雪疯了吗!没有人鱼要也不应该堕落到带人回来啊!”“那个男人长的好帅!”“好帅加一!”“加二!”……
秦宇扬面对四周如狼似虎的眼神默了,他们虽然有着双腿,耳朵却是鳍。
喜欢秦宇扬并想带走的人鱼竟然把鱼尾变了出来,五颜六色,一点也没有他家阿雪的漂亮。
阿雪一回头就看到秦宇扬盯着那些人鱼的尾巴看,消失了很久的自卑慢慢回笼,是啊,他是人鱼湾最丑的人鱼,宇扬哥不喜欢他了也正常。
“阿雪?”秦宇扬摇了摇阿雪的手,他貌似在地上看到了很多白珍珠,一颗比一颗圆润……
“呜呜……宇扬哥不喜欢阿雪了吗?”本来是默默哭的阿雪改为放声大哭。
秦宇扬顿时就慌神了,怎么好端端就哭了?“乖,不哭了,谁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了?”他有说过?
阿雪控诉道:“那你一直盯着他们的鱼尾看!”
“啊?我只是在想他们的鱼尾怎么会那么丑。”秦宇扬也没管是不是得罪了一大片的人鱼,如实说道。
“那你是不是觉得我的鱼尾更丑?”阿雪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秦宇扬捧着他的脸道:“你的鱼尾是最漂亮的。”
阿雪愣了愣,一张脸慢慢变红,“真的吗?”
“嗯。”秦宇扬很肯定的点头,比那些杂色的好看多了。
阿雪也没管是不是众目睽睽,直接把人抱住,“宇扬哥最好了!”
一旁的祭司笑着摇摇头,阿雪的身世如何那又怎么样?现在阿雪嫁给了凡人,龙族是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他。
呐,话说,今天天气真不错。
第170章 番外()
东临神界三重天;西三百里为魔界,此为冥河。
黝黑的河水;沉静。丢下石子都不会泛起涟漪;要度过此河只有一个办法,绕路。
浓重的血腥味在河内弥漫开来;河中央的白莲晃了晃,略嫌弃。
褪下玄色外袍;藜君慕静静的躺在河水中,下沉。
外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闭上眼;白莲知道他睡了,没有重大事情不会醒来。估计会睡个几千年……
盛开的白莲也沉下水,从泥里把之前藜君慕丢的心捡了起来“吃”下。
身体舒展,墨发在河水中丝丝缠绕;一双黑眸蓦地睁开;闪过一丝欣喜。
冥河中的白色光芒一瞬而逝,不久后;一个人从里面爬了出来;可惜;还没等他一只脚踏出冥河,黑色的河水冰冷的将人束缚,再次拉入冥河底部。
“你……醒了?”白莲震惊的盯着身上的锁链。
“你想去哪里?”
冰冷、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白莲知道,他的人形和本体融合了,这样养伤更方便,而那些伤对冥河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白莲如同霜打的茄子,“我想去人界看看。”
“你是神。”言外之意就是不能乱走,更何况天条还是在他手中管着,他怎么能把人放走?
白莲不服,道:“你看我全身上下哪有一丝灵力!我才不是神!”
水从身上冰冷的抚过,白莲冷不丁打了个哆嗦,过了一会才收了回去。
没错,虽然白莲身在冥河中,但冥河从他抽条后就没用水泡过了,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一道屏障,而这个屏障由冥河单方面解除。
“好像真的没有灵力……”藜君慕很不理解,“那你是怎么长大的?”
白莲摇摇头,愤恨道:“你看着我长大的,你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一天到晚就没吃过东西,灵力吸收不了,一万年过去我还是朵花,同一时期的植物都化形了好么!你从来都不关心我!”
说到最后,白莲觉得很委屈,今天要不是“吃”了他的心,自己还是一朵花好么!
藜君慕错愕,怎么会这样?他一直以为是白莲自己不喜欢化形才会……原来是力量不足么?长期饿的?
他以为白莲和他一样吸收灵力,他还特意将灵力引到白莲四周,然而白莲并没有对他说什么……竟是吸收不了么?
“那你要吃什么?”藜君慕用水轻抚着他的脸颊,泪水和河水交融。
白莲哭到一半突然听到这么一句话,马上就不哭了,雀跃道:“我想去人界吃饭,上次古树伯伯带的饭可好吃了,就是没有多少。”
冥河旁唯二活下来的生物——古树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听到这些话整棵树都不好了,他可是偷偷下去的,要让冥河知道了……死小白!你想害死我啊!
藜君慕正想说古树偷偷下人界是不对的,然而下一秒就被白莲要哭的脸吸引了目光,彻底忘了这回事。
“我带你下去,别哭。”作为饲主没有把花喂饱是他的错。
“真的?”白莲开心了,他一定要吃饱!
“嗯。”
河水涨高,慢慢凝聚,最后,偌大的河床一滴水都不剩,白莲披上了和藜君慕同色的衣袍。
古树震惊了,冥河的本体从出生就没离开过,他是神魔界的分界线之一啊,就这么走了真的好?
“走走走!去吃好吃的!”白莲拉着人就跑,通往人界的路他听古树说了无数次,早就记住了,下去无压力。
藜君慕握紧他的手,和自己的冰冷不同,那是有温度的手,很暖。
人界,明明是最弱小地位最低下的一界,人是神抛弃的产物,为什么他们的文明会吸引那么多神魔?
看着满街的花灯,熙熙攘攘的人群,听着欢歌笑语,藜君慕貌似明白了。
神界的神从来不会这么笑,行动都按照上古礼数的拓本来,而魔则是随心所欲。人,有神的礼也有魔的自由,看起来……很舒服。
“藜君慕,你有没有银子啊?”白莲眨眨眼道,他们似乎啥也没有呐?
藜君慕一顿,伸出手,手掌上安静的躺着三颗亮晶晶的灵石,“这个可以么?”
“灵石诶!咱们去珍宝阁换些银子,古树伯伯说可以去换,一颗好像可以换五千两。”
白莲边拉着人走边说,很是兴奋。花灯会呐,有很多好吃的!
珍宝阁,人神魔货币兑换地。
“老板,我们要换银子!”白莲拿了一颗灵石放在柜台上,一个胖乎乎的男人一看是灵石,蓦地瞪大了眼睛,拿起放大镜看,果然是极品灵石!
男人收起眼底的惊喜,淡道:“要兑换多少银子?”
白莲正想说五千两,可一抬头就看到了上面的字,极品灵石可换五万两,上面还有灵石是怎么划分的详细介绍,眼珠子一转,道:“五万!”
男人皱眉,“哪里要那么多?五千两。”
“上品灵石是五千两,我这个是极品灵石,你到底会不会看?不会看就算了,反正交给修仙门派我们照样有钱,哼!”白莲拉着人作势要走。
男人忙招呼人道:“嘿嘿,这位小兄弟,有事好商量,五万就五万,稍等哈!”说罢便去了内阁。
白莲得意的看向藜君慕:我厉害吧?
藜君慕几不可查的勾了下唇,眼底的笑意一瞬而逝。
“哟!这美人是哪来的?怎的从未见过?”
轻挑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白莲警惕的抓住藜君慕。白莲可不认为这个“美人”说的是他,该死的!他就应该让藜君慕用幻术把脸易容一下,顶着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他是看一万年看习惯了,可其他人没有啊。
一个青衫男子摇着纸扇进门,本来还算好看的眼睛愣是显得猥琐无比。
藜君慕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施舍,那种蝼蚁,呵……
因为是在人界,藜君慕是把灵力收敛的,就像一个普通人。青衫男子那种修为自然是察觉不到,还以为找到了一个玩、物,正笑得淫、荡。
这种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的感觉真是不爽,白莲眯了眯眼,一拳过去,把人打到外面,简单粗暴。
藜君慕皱了皱眉,拿着他的手看了又看,红了……
刚爬到门口还没放出狠话的男子,被藜君慕一个眼神杀了。准确的说是突如其来的威压,直接吐血而亡。
白莲不会认为藜君慕太残暴,不然他也不会出手。
刚出来的老板震惊了,青山派的佼佼者就这么没了?
颤抖着手把袋子给他们,“这、这是八千两银票,一千两银子,还有五百两碎银,五百两铜钱。”
“谢谢老板,下次换银子还来你家。”白莲开心的把袋子提起,有他一半高的袋子轻松拿着。
藜君慕从白莲手中把袋子拿了过去,放入乾坤袋里。
“二位,请签字。”老板抹了一把冷汗道。
白莲接过笔,突然记起自己没有名字,扭头问藜君慕:“我叫什么啊?”
老板眼角一抽,怎么莫名喜感?
藜君慕想了想,“叶洛辰。”
只要藜君慕说,他就懂,不需要再问是哪个字,欢快的把名字写下。
“走!我要吃红豆糕,绿豆糕,桂花糕,还有好吃的饭菜!”
两人越走越远,声音也渐渐消失不见。老板松了一口气,幸好他没有偷工减料,否则,惹上这两位杀神,他的小命还要不要?
事情似乎水到渠成,纵使他不想按照父亲的话和叶洛辰在一起,将心丢下,但……感情若是能控制,那父亲就不会这么痛苦魔障了。
他花了百年知道了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友情,却要花一倍两倍……甚至更多的时间去忘记。
感情是神的穿肠□□,藜君慕似乎明白了。
“藜君慕,吃饭啦!”
叶洛辰挺着肚子喊道,端菜的黑猫终于将最后一盘白菜端了上去,等到主人来了就能吃饭了喵!
藜君慕注视着魔界的黑雨,听到声音后回过头。
“走,吃饭,有什么事吃了再说。”叶洛辰上前拉他,没拉动。
“怎么了……”叶洛辰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藜君慕狠狠的抱在怀里。
“对不起……”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叶洛辰瞳孔一缩,过了一会浅浅的笑了,“我信你。”
藜君慕埋在他的颈窝,闷声道:“我爱你。”
“主人!”团子嘴里的小鱼干在看到穿过叶洛辰身体的古剑后掉落,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血红染上青草,藜君慕抱着人,任由温度在他怀中流失,下了几个月的黑雨渐渐变小。
不知过了多久,失去温度的身体化为枯萎的莲花,最后融入泥土。
他走了,彻底……走了。
藜君慕抬眸,手中的古剑还滴着鲜血。一切,都结束吧。在他这里结束……
漫天血光混着黑雨,藜君慕如地狱的恶鬼,夺去那些有标记的人的生命……
雨过天晴,藜君慕木偶般躺在血河里,眼神空洞,耳边还有那个人的声音:“你以为结束了?不!我一定会回来!不死不休!”
嗯,至少现在他们还存在……
神界三万六千年,又一位上神陨落。
第171章 番外()
“这里是?”沐子昕看着面前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有些反应不过来;谁相信上一秒他们是在稻花飘香的田野?
叶洛辰拍拍身上的土,抬眼看去;难道……不会吧?
一群牛羊从远处慢慢走来;一个金发牧童用清脆的声音喊着:“乖巧的牛儿哟,多多吃草长高高——”
等牧童走近;叶洛辰上前问道:“请问这里是?”
牧童奇怪的看着叶洛辰,一身怪异的装扮;要不是他说的话自己能听懂,他还以为自己遇到了敌国的人。
沐子昕仔细听,愣是没听懂一个字;只好浅浅的笑着当一个美男子。看来他的媳妇还有很多事没告诉他啊……
“辰国,两位打哪来的吖?”
辰国?!叶洛辰蓦地瞪大了眼睛,“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个神使出现过?”
牧童皱了皱眉,“是啊;他叫叶洛辰;你怎么知道的?”
叶洛辰眼角一抽,这里居然什么都没有变!
沐子昕扬眉;若是他没听错的话;这个小童刚刚说了“叶洛辰”三个字?
“没、没事……那个;国都怎么走?”
牧童看他们也不像坏人,便道:“我也要去国都,你们上来跟我一起走吧。”
“谢谢。”叶洛辰转头对沐子昕说:“走吧,他带我们去国都。”
压下心中的疑问,沐子昕和叶洛辰一人坐了一头牛,慢悠悠的摇。
穿过草原,进入月牙湖,这里所处的位置很微妙,东为草原,西为山林,北是沙漠,南边竟然还能种植水田。月牙湖本身并没有很大,加上四周的土地就很广了。
牧童说辰国建立了十年,那么也就是说纳伊他们还在?
白皮肤高鼻梁金发穿着一身长袍,这是辰国人的统一装扮,一眼看去,他们就成了最独特的两个人。
被盯了半天,叶洛辰在大街上看到了两个人影,那个爱吃甜食的人不是纳伊又是谁?
“认识?”沐子昕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问道。
叶洛辰微微一笑,摇头,“不认识。”
呐,他们本来就是出来玩的。叶洛辰拉着沐子昕就跑,不管其他人把他们当成傻子。
“怎么了?你在看什么?”男人问道。
纳伊把嘴塞满了山楂,看着越来越远的身影,那个身影略熟悉啊,好像是神使?想到这,纳伊摇摇头,怎么可能?如果是神使,看到他应该过来打招呼才是,怎么会跑了?
“嗯?”男人看着他一个劲的拍自己的胸口,无奈的拍着他的后背,直到纳伊把山楂吐出来才算完,“你啊,吃这么快做什么?我又不跟你抢。”
纳伊傻呵呵的笑着,两人之间的粉色泡泡简直不要太虐汪。然后,有好事者就在传,他们的皇后有了身孕,一日吃几十斤的山楂……
在异世界就是要到处逛、到处玩、到处吃才是,有小空在,穿越各种时空叶洛辰表示没半点压力,呃,房子、生意神马的全部丢给自己的儿子,继承家产嘛。
其实,只要自己够幸福,以前认为的那些不可原谅的事都能不在乎,生命虽长,可也不该用来为那些无谓的人浪费,这不是圣母或者圣父病,也不是刻意伪装成小白莲,只是自己的人生不需要不喜欢的人参与,仅此而已。
法国巴黎最出名的是啥?时装秀?香水?建筑?叶洛辰觉得应该是它的浪漫,不管是在哪里,即便是一个不起眼的街头小巷都能感受到它的浪漫。
夜晚的天空被烟花点缀,两个穿着古装的人在高楼上相互依偎着。
“好美……”叶洛辰一向不喜欢看这种东西,觉得很浪费时间,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去绣点花之类的。现在两个人一起看,唔,就浪费一点时间吧!
沐子昕看的却是人,“嗯,很美。”
“我就说很美,那个,下一站咱们去非洲吧?那里的狮子很好看,还有钻石!咱们去挖几个给小空磨牙,最近小空在长牙,前两天还咬了我一口,估计是要长大了……”
沐子昕认真的听着怀里的人说话,不知不觉已经过了百年,他知道,他们会再一起度过下一个百年,再下一个,再下一个……
夜,微凉,所幸,心,很暖。
某日午夜,华国,b市。
“哇!流星雨!”一个少年双眼亮晶晶的盯着天空,下一秒赶紧闭上了眼睛许愿。“我希望能出现一个爱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