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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朗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内心展示给小倩了,只是小倩一会看看答案,一会看看他,眼带戏谑的样子,让于明朗有些不安,总感觉这套题,貌似暴漏了什么。。。
“答案有问题吗?”于明朗总觉得小倩看他的眼神,特像他入伍时的体检,脱的一干二净的,还好没女医生,否则非得尴尬死。
其实他真相了,小倩这套题,各种陷阱,几乎就是把他内心拔开了,使劲的窥视,当心理医生,这点特殊权利还是有的。
“没有问题,这么说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你看到了,你和我就是两份不一样的答案,但是我和郑旭有百分之90都是一样的。”
“什么原因?”于明朗有些郁闷,为啥自己的女朋友跟自己回答的不一样,郑旭那个黑黄瓜跟小倩那么像?
“人类妊娠多胞胎的概率只有10万到20万分之一,但就算是双胞胎,思维也是不一样的,男女的认知差别更大,这跟我们大脑构造也有关系,精神双胞胎的概念是我自己提出来的,虽然现在没有数据显示人类当中有多少精神双胞胎,但是概率肯定比生理双胞胎还要低,尤其是跨性别的精神双胞胎,几乎是不可能,但我和郑旭就是。”
“这特么有什么好的,跟左手摸右手似得,他想什么你都知道,简直是毫无乐趣。”于明朗嫉妒了,吃醋了,开始睁眼说瞎话了。
打死也不承认他现在很嫉妒。
“所以我跟他永远也不可能发生友情以外的感情,起码从我这里来说,我绝对不会跟自己的精神双胞胎在一起。”
俩人太像,一起生活也会失去乐趣。
她和于明朗虽然偶尔会有争吵,但是争吵磨合,也是爱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一旦俩人思想太一致,失去了新鲜感,生活也就没什么意思了,吵吵闹闹的人很容易牵手走完一生,一次口角都没有的俩夫妻,说离婚就离婚了。
“你对他没意思,但是他对你,却不见得没意思,别忘了,你们还有10%,是不一样的。”于明朗是从一个男人的角度说的这番话。
他看郑旭对小倩,分明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小倩对郑旭没意思,但是郑旭则不然。
“他现在就像是照镜子,只是他自己没发现。”
小倩相信,郑旭一定是个非常自恋的人,他现在对她,只不过是一场迷恋,等真正适合他的人出现,郑旭才知道,这种迷恋,不是爱。
“那陈大医师,你分析下,郑旭这瘪犊子,会对什么样的女人感兴趣,我提前给他寻几个。”省的那根黑黄瓜总是惦记他的女孩。
“首先,应该是个女人。”郑旭的性取向应该是正常的。
“。。。”废话!
“高智商,高颜值,在某种特定的领域必然是精锐,他不屑跟不如他的人在一起,也不喜欢颜值太低的,做人做事要通透,另外他可能会比较喜欢主动进攻型的女人——于明朗,你要是个女的,他能爱死你。”
除了第一条,小倩都是比照着自己的择偶标准来说的。
于明朗被她恶心到了。
“我就是投胎成个女的,也不能找那么多人用过的男人,呸!我为什么要当女人!”
被这丫头,带沟里去了。
“所以,你该放心了,我并不是适合郑旭的女人。”
“不,我更不放心了。”
因为小倩说的那几条来看,于明朗觉得,郑旭那小子,可能要孤单一辈子了,到哪里找那样的女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你表个态()
高颜值的女人很多,但是有几个高颜值的女人,能够在行业领域做到顶尖?稍微长的好看一些的女人,随便勾勾手,一大堆男人扑过去,前赴后继的给提供各种好条件,还用得着自己拼?
就算是有,能够做到行业顶尖,岁数一定不小,看商场上的女强人,再年轻也得30出头,还要主动的,综合在一起,于明朗觉得郑旭真的要孤单一辈子了。
“就因为郑旭跟我特别像,所以我才必须要治疗好他,只要他能好,我也能找到拯救自己的办法,于明朗,我肯对你说这些是看得起你,你要是对不住我这份看重,随便你怎么闹腾,你闹大了,咱俩差不多也该拉倒了。”
于明朗听小倩说这一套,其实也明白了,他要是继续抓着这个问题,小倩真能跟他掰。
“还好我学的是心理学专业,你说我要是学个男科,我天天摸,各种戳,你是不是要疯了?”
于明朗马上就想到当兵体检,光不出溜站一排,猥琐的男医生挨个的扒拉,那经历于明朗到现在都不愿意回想。
不过一脑补小倩说的,她是女医生。。。
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得。
“你扒拉我一个人就行,其他人还是算了,主要是看过我,你也不想扒拉别人了。”
“。。。要脸吗?”
小倩被他说的脸稍微有些烫,想到前世俩人在一起的时候,兵痞的确是有骄傲的本钱。
“总之,职业是没有性别之分的,我的工作就是这样,以后肯定也会接触很多男性患者,于明朗你最好有点觉悟,你天天让我保持准军属的觉悟,那你,也得有准医生公的觉悟。”
“医生公。。。好难听。”跟烧鸡公什么关系?
“别转移话题,你表个态。”
于明朗知道躲不过去了,只能言不由衷的说,“只要那小子不琢磨你,我也不收拾他。其实我也不担心你跟他跑了,没我你到哪里找这么好的男人,就郑旭那小子,遇到事儿就跑了,根本靠不住。”
“遇到事儿?什么事儿?”小倩抓住了关键词。
“就是我们上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仓库着——”于明朗话还没说完,电话就响了。
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把小倩拽到自己腿上,强迫她保持坐在他腿上的造型,他就把人搂在自己怀里,特惬意的把头抵在小倩的肩膀上。
小倩翻了个白眼,无耻,接个电话也要拿她当人形靠枕!
“妈,嗯,我在家呢,回去吃饭?”于明朗看了眼怀里的小倩。
小倩全身一僵,突然涌现一股不好的预感,她拼命的摇头,示意她不跟着掺和。
“我倒是无所谓,可是我女朋友不见你们,她觉得你们长的不好看——嗷呜!”于明朗说完,就被小倩掐腰了。
凑不要脸的,你还能不能行了!
这不是将她军吗?他都这样说了,他母亲会怎么看她!
“把电话给她啊?行,你跟她说。”于明朗把电话给小倩。
小倩恨的磨牙,对他比了一个砍头的手势,于明朗摊手,特无辜的表情,他可不是故意的。。。才怪!
“阿姨您好,我是陈小倩。”小倩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早就跟他母亲对话。
兵痞实在太不要脸了,而且根本不征求她同意,给她搞这么一出,太霸道了。
事到如今,甭管她做没做好心理准备,硬着头皮接吧。
“小倩你好。”
于母的声音比较权威,这跟她是副院长有关系,不过特别亲切,还很热拢,搞的小倩都不好意思拒绝。
“阿姨,您家里团聚,我不太好过去,改天我——”
“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过来吧,吃完饭让老么送你回去,小倩啊,阿姨早就想看看你了,咱们就见一面,你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来吧。”
于母可是得到确切的情报,知道小倩跟于明朗回了家,掐着点儿把电话顶过来,她老儿子果然懂事儿,知道配合老妈。
“。。。好吧,那就打扰了。”
人家长辈把话说成这样,小倩要是再不给面子,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挂断电话,小倩气的,拧着于明朗腰就不撒手,小巴掌啪啪的照着他胸口砸。
“你还要不要脸了!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关系还没确定,就迫不及待的见双方家长,这速度,这顺序,太快了。
“这个也不是我说的,这不是我妈太着急了吗?”于兵痞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母亲身上。
“你别跟我装!就是你故意的!”小倩一想到要见他家人,心里不淡定。
前世俩人交往了那么久,他都没说见家长,等他打结婚报告要带她见家长的时候,她带球跑了。
那一家都不是什么普通的人,一想到这么早就要见,小倩就莫名的烦躁。
她今天原本是在乡下看奶奶的,身上的衣服都是很普通的,穿成这样去见他父母,会不会让人觉得失礼,礼物也没准备。。。
从来都不喜欢打仓促战斗的倩总非常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看于明朗笑的跟什么似得,她火更大,啪,又打他一下。
“于明朗你这个大坏蛋,当初不是说好了,时间由我来定吗?你说话还能不能靠谱了,满嘴跑火车的家伙!”
当初这家伙就臭不要脸的跑到她妈面前刷存在,现在又玩这手,逼着她去见他家里人,男人的话要是能信,猪都会上树。
“这不是事儿赶事儿的,都凑一起了吗?那又不是我主动打电话给我妈的,她老人家自己发现的。。。没事儿,我家里人都特别好说话,去我家里又不是龙潭虎穴,你怕什么?”
“你给我等着,皮子给我绷紧了,这账我们回头算,还不赶紧起来!”
“饭肯定还做着呢,我们不去那么早,等会过去吃现成的,来,再亲一个——”
于明朗的嘴啃在抱枕上了,小倩拿抱枕糊他脸上了,嫌弃的说。
“带上车钥匙,带上钱包,现在就走!”
“干嘛啊?”
“买衣服!你这个傻帽!”小倩可不想穿着带窟窿的牛仔裤过去,他不说他爸是干什么的,但她知道。
穿成这样过去,第一印象是想给人家刷成负分吗?(。)
第一百三十七章蛋疼感觉(月票1000+更)()
第一次去男朋友的家里,穿什么,这是个问题。
如果于明朗家里是暴发户,穿的上档次点不被婆家看轻,如果是已经传了几代的有钱人,穿着简单的大牌过去,低调有内涵,如果是穷人,穿的随便就行,省的婆家人有压力,于明朗家有着几代军人背景,穿的嘚瑟肯定不行,寒酸了也不行。
虽然于明朗一直强调,她这样就挺好,但是小倩信他才有鬼呢,第一印象要是不好,以后费多大劲儿都没用了。
让他带着她去了市里的商城,找了一个半大不小的牌子开始搭配。
她试衣服的时候,于明朗就坐在专卖店里,露出标准男人逛街无聊脸,小倩问他哪件好看,他都点头,在他眼里,她穿什么都差不多,大部分男人都这个德行。
小倩看他一脸痛苦,也不勉强,自己搭配。
最后选了件军绿色针织开衫,搭配白色上衣和黑色长裤,既知性又淑女,不会特别显小,又充满了书香气,纽扣都是珍珠的,细节非常到位,凸显小倩知性的气质的同时又不会过于成熟老气横秋。
其实如果换条包臀裙配个黑丝,那就是另一种风格了。
小倩断定,由医生和军人组合的家庭,肯定不会喜欢这个季节还穿裙子的,选这样就比较得体。
小倩换好衣服,问他。
“行吗?”
于明朗眼睛一亮,扭头问营业员。
“有没有男款的跟她穿的颜色差不多的?”
“有的,先生这边请。”
小倩翻了个白眼,这是要跟她穿情侣装?
跟20的男人和30的男人谈恋爱,过程绝对不一样,哪怕他们是同一个人。
前世于明朗可没有这么无时不刻炫恩爱刷存在,还是年轻。
等于明朗换了军绿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出来,腿长就是好,穿衣服特有型。
“站那别动。”小倩蹲下,帮他把长裤塞在他的沙漠色作战短靴里面,于明朗看她蹲着给自己整理裤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其实他家丫头,还是挺体贴的。
小倩站起来,退后两步,左看右看,点头。
“开票。”
于明朗是个特别喜欢穿07作训靴的人,黑色的,沙漠色的,冬天穿高帮的,春夏秋穿低帮的,大长腿紧腿裤,走出去非常拉风。
她严重怀疑,这男人就是传说中,买几双一样颜色一样款式一样的鞋,然后换着穿的奇葩,从他鞋子的清洁度来看,只有一双肯定做不到这么干净。
穿的差不多大俩人走在一起,特别搭配,男的高大女的娇小,就连营业员看着都夸,比模特都好看。
等到出门的时候,于明朗低咒一句。
“这破裤子也就穿一次,以后不穿了。”
小倩疑惑的看他一眼,“为什么?”
看着还挺好看的,帅哥一枚。
“。。。不告诉你。”这种紧身版的裤子,毫无弹力,布料又厚又硬,穿上略有压蛋感。。。
亚洲版型,关键位置真的太紧了,别人穿也就算了,但于明朗穿真不舒服。
为了跟自己女票配情侣服,不惜冒着蛋碎的风险,也是蛮拼的。
小倩疑惑的看他一眼,他用不握方向盘的那只手握着她的手,穿着一样的衣服,感觉心情倍儿美,所以蛋蛋的忧伤,可以暂时忽略。
“给哥哥唱个歌,就你之前在学校里喊的那个。”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认真点!”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于明朗郁闷的看着她,小倩手握着拳头,假装拿着皮鞭的样子,还对着开车的“小毛驴”比了下。
于明朗咬牙,小丫头,等你长大了,哥哥让你“骑”个够!
军区大院从外观看,跟普通的小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五层的小楼房。大门有站岗的,出入要证,走进来街坊邻居都认识相互打个招呼,还能看到一堆绿色衣服的人走来走去。
于明朗父母住的这个小区距离于明朗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也用不了几分钟,俩人买完衣服回来,于明朗把车开到停车场,然后牵着她的手,以明眼人一看就是嘚瑟炫耀的姿态,大摇大摆的走在小区里。
于明朗一手拎着果篮,一手握着小倩的手,故意从停车场朝着自己家的方向绕了一个大圈的走,小倩感受到周围那森森的视线,biubiu的对着自己飞来,于明朗看到认识的人,就要停下来打个招呼。
“王伯,溜鸟呢?”
“老么回来了,这女娃谁啊?”
“我女朋友啊,小倩,叫王伯!”
“王伯好!”
以上对话,几分钟内,至少重复了十次,就是称呼不同而已。
小倩一边露出礼貌的微笑,一边小声问于明朗。
“你们院,真的不让开车到楼下?”
她怎么觉得,自己让兵痞给骗了?
“当然,你看,叔叔伯伯们都年纪大了,车开进来对空气不好。”
像是揭穿兵痞的话似得,一辆jeep飞驰而过。
小倩看兵痞,兵痞还在狡辩。
“那是军车,不管。”
他刚说完,没到2分钟,身后一阵喇叭声,于明朗一回头,一辆民牌的凯迪拉克正在按喇叭。
开车的把头探出来,“老么,你车呢?”
小倩看开车的男人,四十左右的样子,跟于明朗有几分相似,比于明朗胖挺多,也没有于明朗高,看着笑眯眯的样子,像个大肚弥勒佛。
“大哥,你拆穿我干嘛,我这不是想带着女朋友走一圈吗?”
于明朗见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索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