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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是吗?”有人阴阳怪气地站了起来,是位上了年纪的贵妇人。
江姗看过去,猛然,心头生出一种冤家路窄的感觉。
那是史密斯夫人,曾经想方设法地要把她家里那个风评极差的小女儿嫁给她弟弟江南,被她三番五次地拒之门外,所以早就对她怀恨在心了。
“我们圣座的儿女可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那是要遭神谴的!命不够硬都不行!”
这句话一出口,全场哗然了。
除了正在喝酒的陆仰止,他对这些事不甚关心。
但方才拿了文件离开的司机,脚步却忽然停了下来。
只听身后男人一声怒喝:“够了,都给我闭嘴!”
转身,遥遥见到被众人围在当众的女人,一张脸白得不像话,紫色的瞳孔里也隐隐有什么东西破碎的痕迹。
神谴。
这两个字不偏不倚地扎在她心上。
江姗以为,这件事过去了那么多年,不会再有人记得了。
的确,晚辈们也许没听说过,可是当年参与过那件事的每个长辈,都对此心照不宣。
人群中又开始了窃窃私语:“什么神谴啊?你听说过吗?”
“没有。”
“我好像听我爷爷说过,但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她当年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前起誓说一辈子不育儿女,否则愿遭神谴。”
“不会吧?耶路撒冷可是圣地她疯了吗?为什么呀?”
“这倒是没听说,但是我叔叔私下告诉过我,那件事过去之后,她其实怀过一个孩子,原本做产检的时候发现一点毛病都没有,可是莫名其妙就掉了!”
“我的天呐”
字字句句像是细密的针没入神经,江姗被那些人的目光逼得快要崩溃,一步步向后退去,素来镇静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不知所措的神情。
神谴。是了,她身上背着神谴。
路易本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背后居然有这么大一个故事,眸色冷厉地扫过全场暗示他们闭嘴,手掌亦是摸上了腰间的枪。
可还是有些不怕死的人在议论纷纷:“她说她收养了个女儿,肯定是骗人的!谁会愿意给她做儿女啊?那可是神谴啊!报应在她女儿头上,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史密斯夫人还跟着帮腔,冷嘲热讽,夹枪带棒,“就是的,自己生不出孩子,就狠心去糟蹋别人的孩子,哎,她女儿也太可怜了。”
唐季迟越听越是怒火中烧,黑眸间的杀机如淬了寒冰,冷得能把人活活冻死,“你们谁要是再多说一个字——”
“老子就拔了她的舌头。”
一道懒散妩媚的嗓音忽然之间插了进来,好巧不巧地接了唐季迟的上半句。
那音色如淙淙溪流,清澈透亮,却不带任何可以分辨的情绪色彩,又似一块埋在泥土之下千年的玉石,沉静,幽雅,遍体生寒。
听了这道声音,“啪啦”一声,谁的酒杯碎在了桌案上。
酒液四溅,男人却无暇去管,深沉如泽的眸光一秒变攫住了那道人群中并不起眼的身影。
是个,穿着司机制服模样的斯文小生。
旁人不晓得状况,男人眼底却兀自翻涌起惊涛骇浪,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那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单手摘掉了额上的帽子,一头青丝如瀑,洋洋洒洒地落下来,这时才有人眼尖的发现,他的手指比之男人而言,细腻太多了。
居然,是个女人?
“您说的对,我可能就是命硬。”女人走上前,帽子像个飞盘一样直接扔在了史密斯夫人的脸上,笑得没心没肺,“听说您想见我?我劝您最好离我远点,别让我克着。从小到大只要是个跟我走得近的活物最后都没什么好下场。”
史密斯夫人的震惊溢于言表,“你——你——你是——”
“你是复读机吗?”唐言蹊单手插在口袋里,接了她的话,一双褐瞳嵌在她弧线优美的眼窝里,析出来的光芒却带着雍容华贵、高高在上的寒意,“我以为在场这些衣冠楚楚嚼人舌根的杂碎臭虫就已经够刷新我认知的了,怎么现在连复读机都能穿人的衣服说人话了?”
她嘴角笑意一敛,“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考虑一下是站着出去还是躺着出去。”
史密斯夫人望着眼前这个后生晚辈。
长发黑如鸦羽,衬得皮肤白皙干净,脸上也不知是化了妆还是她就长得那么漂亮,竟让她这个见惯了上流社会气质美女的人也感受到一种入骨三分的惊艳。她和在场这些金发碧眼的姑娘都不一样,气质淡漠,眉眼间酝着一层无声无息的傲慢。
不是玉叶金枝的傲慢,而是——
朱门酒肉臭的傲慢。
是的,这个女人是打心眼里就没把他们这群所为的贵族当回事,所以才能用这种淡漠到空无一物的眼神看她。
她们的骄傲来自于显赫的门庭。
而她的骄傲,是从何处而来?
“你、你放肆!”史密斯夫人气得脸都绿了,“你是willebrand家的女儿?你妈妈就是这样教你和长辈说话的?”
“我妈一般不让我和长辈说话。”女人面无表情地回望她,说到这里突然懒洋洋地勾了下唇,“她怕我一张口就克死一个,毕竟这种事时有发生。”
史密斯夫人赶忙往后退了两步,被人看见她这胆怯似的举动,她更有些下不来台,皱眉辩解道:“你胡说八道什么,都是些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女人挑了下黛色的眉,“史密斯夫人刚才说起神谴的时候不是头头是道的?原来就是在煽风点火,自己心里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啊。”
她恍然大悟地捏了捏眉心,唇畔漾开极具侵略性的笑弧,“怎么,现在是连神都不信的人也能入教了?”
不信神
这罪名可就重了。
史密斯夫人眼皮一跳,抬眼看去,只见周围所有人都皱着眉,表情冷漠地审视着她。
她气得扬起手,“你给我住口!少血口喷人!”
眼看着巴掌就要落下,江姗和唐季迟同时变了脸色要去拦,却有人先他们一步抓住了史密斯夫人的手腕,力道大的,众人几乎在同时听到了她的嚎叫和一声骨头折断的脆响。
紧随其后的便是男人宛如从地狱升起的低沉寒凉的嗓音:“你这是想对谁动手?”
第200章 你会怪她吗?()
唐言蹊没抬头,甚至连眼神都没起一点波动,就这么淡淡望着那只突然伸到眼前的手。
衬衫的袖口洁白简约,黑色西装包裹在外面,无端显得十分冷肃和不近人情。
那是种唐言蹊很熟悉的冷漠气质,就像男人腕上的手表一样熟悉。
史密斯夫人疼得尖叫不止,下一秒便被他狠狠甩开。
只见那男人转身,瞬间换了副表情——
那么的小心翼翼,是与方才的阴沉狠戾截然不同的表情。
他的视线紧紧绞着面前年轻漂亮的女人,连呼吸都不敢。
就好像,他眼前的是场镜花水月,生怕自己吐出的气息把她的影子吹散了。
“言言。”陆仰止一瞬不眨地望着她的脸,目光近乎贪婪,两个字里饱含着太多太多的情绪,层层叠叠的像潮水般涌来。
女人垂着头,一缕发丝从耳廓后方跌落,又被她抬手挽了回去,“这不是榕城的陆公子么,久仰,幸会。”
话说得那么客套那么礼貌。
却从她脸上找不到半点高兴的色彩。
仿佛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仿佛,她面对谁,都能这样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番话。
他们从生到死的羁绊在她眼里都烟消云散了吗。
她对他,就只剩下,久仰、幸会,这四个字了吗。
又看到她身上这身穿着,陆仰止心口不可抑制的一缩,自嘲地笑出声,低低徐徐地开口:“如果不是他们闹出这场乱子,如果不是为了给江姗解围,你就打算这么从我身后离开了,是吗?”
他语气里的执拗谁都听得出来。
但是在场却没有谁能明白。
美第奇公爵请来的客人,和圣座的女儿
什么关系?
在众人各式各样的目光中,女人缓缓掀起眼帘对上他那双深沉暗哑的眸,笑得从容大方,“是我疏忽了。”
“春狩是我们这里的传统盛事,鲜少有外人参加。陆公子难得来一趟,自然要奉为上宾。”她抬手对一旁伺候的人道,“替我好好招待陆公子。”
说完,又重新看向他,“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这落落大方的模样,与陆仰止记忆中千差万别。
他曾经说过多少次她性子野蛮无礼,也不见她有所改变。
到底是什么在这短短六个月里改变了她。
陆仰止忽然不敢往下想了。
他见她要走,下意识伸手抓住她的手腕,眸色步步紧逼,“你知道我是为了见你才过来的,言言。”
“staceyvonwillebrand。”女人嘴里吐出一串流利的外语,瞳孔里蓄着温度不高的薄笑,“这是我的名字,陆公子如果愿意,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称我一句伯爵小姐,如果不愿意,叫我stacey就好。”
stacey。
陆仰止沉静的眸光蓦然一震。
这古老的英文名字,背后的含义是——抛弃过去、再度振作起来的人。
陆仰止在这一刻终于明白,原来被她抛弃的,不仅仅是他。
还有她的过去,哪怕是过去的自己。
她话音落定,轻轻挣开了他的禁锢,“入此门中皆是客,我willebrand家以礼相待,陆公子还是别太随性放肆,让我们难做了。”
唐言蹊边说边看到那边脸色青白的女人正踉跄着往外走,褐瞳一冷,扬声叫住她:“史密斯夫人,我们的谈话好像还没结束。”
这下众人视线的焦点一下又回到了狼狈的史密斯夫人身上。
“你还想怎么样?”史密斯夫人咬牙,恨恨瞪着她。
“道歉。”女人言简意赅甩出两个字。
“道歉?”史密斯夫人脸色一变,看向她身后的江姗,倏尔笑了出来,“你个小丫头片子别以为有男人给你撑腰就能在这里横行霸道,连你妈妈都要尊我为长辈,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就是willebrand家捡回来的野——”
话都没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力道掐住了脖子。
她眼前冒了一阵白光,半天才看清楚那张英俊沉鹜的脸,薄唇里蹦出来的字眼带着凌厉杀机,“野什么?接着说。”
史密斯夫人不清楚这个男人的来历,却直觉地产生了三分惧意。
他的手掌越收越紧,宋井整个人都愣在原地了。
陆总向来不屑于和女人计较,更别说动手了。
可是现在,所有人都有种很直观的预感——他想杀了面前这个女人。
不是开玩笑的。
“你既然知道有人给她撑腰,就不该自己往枪口上撞。”男人的声线一马平川,却结了一层厚厚的霜,“史密斯家百年基业,就毁在你一句话上了。”
史密斯夫人气得笑了,“还真是长了张嘴就什么都敢说。年轻人,我家旗下的集团公司掌控英国海岸线上数十个港口的进出口贸易,你以为是在过家家?”
史密斯家是运输行业的一大巨头,就算在这达官显贵云集的场合中,也是个中翘楚。
男人听罢嘴角微微翘了一下,弧度不深,却惊人,“就这点资本,你也敢来得罪我?”
陆家什么情况,唐言蹊其实不太清楚。
她当年所知道的不过冰山一角,可以说是陆仰止私人的“小金库”,真正令人害怕的那些权势和财富,大概都还掌握在他爷爷和他父亲手里。
“我愿意花钱买她开心,只是不知道这代价,你付不付得起。”天方夜谭般的话从他嘴里讲出来,字音笃定,让人想怀疑都难。
唐季迟边听边点了根烟,静静观赏着眼前的一幕,顺便扫了自家女儿一眼,低声淡淡问道:“怎么,感动了?”
唐言蹊面无表情地笑,“不就是钱么,陆家缺什么都不缺钱,有什么可感动的。他要是拿出点良知,那才是新鲜了。”
言外之意,陆家人没良知。
“那我让你赶紧离开,你又回来做什么。”唐季迟吐出一口烟圈。
唐言蹊回头,对上父亲那张深沉俊朗的面庞,走近了她一步,以只有两个人能听清的分贝直言不讳道:“听不得那些人信口雌黄。”
“信口雌黄?”
“难不成你要告诉我真有神谴这么一说?”
唐季迟捏着烟的手微微顿了下,黑眸不动声色地看向不远处很久没再说过一个字的江姗,喉结一动,嗓音低沉磁厚,很是郑重,“我不信,但是你妈妈信。”
唐言蹊没吭声。
宗教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他虽然不信,却也一向对鬼神抱有敬畏之心。
再加上,姗姗的身份何其特殊,从她出生受洗开始,就没有选择不信的权利。
科学早就证明过了地球的外面是银河系,是太空,不是所谓的天堂。
神在如今宗教中,更偏向于一种个人信仰,是人心底的道德标准,时刻警示众人,要诚恳,善良。
“她信,所以她走不出来。”男人无风无浪的语气终于起了波动,似是在叹息。
唐言蹊也抬眼看过去,风吹着江姗的头发和衣角,她在风里显得孤傲又削瘦。
“她真的在圣地耶路撒冷发过这样的毒誓吗?”她问。
唐季迟扯了下唇,“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不过那是在他们结婚之前。
“为什么?”唐言蹊不解。
“为了很多人,很多事。”
唐言蹊眉头一蹙。
只听他的嗓音低低散在风中,“那时候她还是个比你还小的女孩,有一年,她家里发生了很多事。她堂哥,也就是你舅舅江临,遇到了些危及生命的麻烦,而且正值时局动荡不安,当时所谓的贵族就是些表面衣冠楚楚的禽兽。他们草菅人命,贩卖人体器官,甚至买卖战乱国度的孩子做起了活体实验,这些肮脏的交易她都看在眼里,要知道——”
唐季迟顿了顿,眉宇间出现了少许温和的无奈,“你妈妈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冷漠又难以相处,那是因为她心里装的不是小爱,而是大爱。”
唐言蹊仿佛听懂了什么,眼睛缓缓睁大,心口浮上某种说不出的滋味来,“所以她去了耶路撒冷?”
“是。”唐季迟掐灭了烟,说这番话时也不知是什么心情,每个字都咬得很轻,“她去祷告,求她的主能给她指引一条明路。愿以一己之力背负世间所有的恶,愿这个世界光明向善,作为献祭,她会把一辈子奉献给教廷和主。为了证明她并非图谋那些代代相传的权势和财富,她发誓终生不育,这一生所得,由能者继之。”
“后来。”唐季迟笑了笑,“她都做到了。”
唐言蹊或多或少地听说过一些传闻。
当年教廷大选的秘密会议上,willebrand家本来必输无疑,却奇迹般地赢得了大选。
而江姗的堂哥江临也大难不死,甚至找回了他的一生所爱,夫妻恩爱和睦,子女双全。
至于那些做肮脏交易的蛀虫们,最终被推上国际法庭,一一审判了。
“这不是神在帮她。”唐言蹊看向男人淡漠英俊的侧脸,“是你在帮她。”
他,才是她的神。
如果当年没有唐季迟背叛town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