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战的所有结果其实都在预料之中。
熊倜一把剑,解决了这个豪强寿宴上的所有人。
唯一的变数就是唐锲。
而这个唯一的变数,导致师傅现在倒在自己怀里。
逍遥子的手已经变得漆黑,赫赫有名的唐门暗器之毒可不是采两株断肠草搅碎了掺点铁锈那么简单,很快,逍遥子的半边身子全麻木了。
当熊倜拔剑的时候,唐锲就跳起身来了。
当唐锲跳起身来的时候,逍遥子就知道了他的身份。
因为唐锲跳起身的一瞬间,几乎同时发出六十几件暗器,射向熊倜。
逍遥子做了一件事,他挡在了熊倜身前,然后朝唐锲刺出了一剑。
剑刺入唐锲的腹部,四指宽,并不深,所以唐锲捡回了一条命,但一时却也动弹不得。
逍遥子躺在熊倜的怀里,望着一脸错愕的熊倜,很想伸出手,好好摸摸那熟悉的面容。
两年的时间,熊倜的模样,逍遥子早已厌烦得不想再看,可此时他即将永远地闭上双眼,却又那般不舍。
唐门的毒天下一绝,所以逍遥子此刻没有什么痛苦,更多的是麻木,除了脑子还算清醒,其他的已经失去知觉。
“师傅!你撑住,我带你找大夫!”熊倜眼眶红了,他从未想过会有这样的结局。
这个男人不该死,不该就这么死在他的面前,更不该就这样死在他的前面。
熊倜慌了神,向四周望去,周围除了死人,便只有唐锲这个将死之人。
他赶忙放下逍遥子,怒视着唐锲道:“解药!”
“唐门毒药向来无解!”唐锲冷笑着望着熊倜,那戏谑的眼神,好似猫望着老鼠。
而下一秒,殊不知,他自己才是那可怜的老鼠。
熊倜冷道:“那你可以死了!”他拔出逍遥子的剑,又狠狠地刺进了唐锲的胸膛,长剑穿胸而过。
银晃晃的剑尖上滴下鲜红的血,落在那冰凉的地上,一滴一滴又一滴,血花弹起落下,最终真成了一朵惊世骇俗的血红牡丹。
唐锲张着嘴,那双眼睁得极大,可谓是死不瞑目。
熊倜不死心,眉头紧皱地在唐锲的尸体上摸索着。
逍遥子却笑了,他护住了自己的儿子,总算有脸去见柳陌了,更让他开心的是,唐锲这家伙终究是死在了他之前。
唐锲是唐门的人,唐门又怎会搅和到霹雳堂来?
唐门虽只是一家族式江湖门派,但用毒之高深精湛,江湖皆知。而唐门弟子行踪向来飘忽不定,行事亦正亦邪。
如今在此处遇到了唐门中人,仅仅是其个人行为,还是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虽然逍遥子心中有诸多疑惑,但他已无心去解,他隐隐看到柳陌的倩影在眼前晃悠着,自知大限将至。
二十年来,逍遥子一直想死,却始终死不掉,如今他想为了熊倜活下去,却也做不到。
不知该叹造化弄人,还是应诉世事无常。
他叹了口气,无力道:“小熊……他说的是实话……唐门之人从不带解药,来……再让师傅看看你……”
唐门中人终日与毒物一起,制暗器炼毒掌,骨血里都透着三分毒性,自己便是毒药,又怎会带什么解药呢?
待熊倜重回逍遥子身边,拉着他躺在自己腿上的时候,逍遥子的双眼已经看不清了,原本黑色清亮的眸已经化作了灰色。
逍遥子面色微红,显然已是回光返照,他嘴角含笑,他虽然看不见了,却能想象出熊倜的模样。
这孩子一定是哭了,不然怎么会下雨呢?
他猜的没错,熊倜的确哭了。
泪不停地落下,落在逍遥子的脸上,如春雨般,缠绵到心扉。
直到此刻,熊倜才意识到逍遥子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逍遥子笑道:“傻小熊,莫哭。这样挺好,你欠我的钱不用还了,相反我还要留一笔钱给你,那些钱够你潇洒地过下半辈子了,以后别做杀手了,好好活着。若你太早下来,你娘又该生我气了。”
逍遥子的声音越来越低,双目微眯,似是醉了,脸上的笑意却越来越浓,笑到最后,竟也落下泪来。
“师傅!师傅!”熊倜心中一紧,猛地唤着怀里的人。
逍遥子微微侧目道:“傻小熊……我的话你听不明白吗……我……我是你亲爹……快叫……叫……声……爹……”
熊倜一脸错愕地望着呼吸越来越困难的逍遥子,脑子似被米糠塞住了一般。
师傅是在和我开玩笑吗?不!不会的!师傅不会用这种事同我玩笑。
过往的一幕幕在熊倜的脑海中翻腾,一切都变得缓慢而美好,而每一个场景里都有一个人——逍遥子。
那夜王府仗剑相救的是逍遥子,夕阳下捧茶说教似吟诗的是逍遥子,一夜三甲将虚弱的自己拥入怀的是逍遥子,卞下伸手扶自己下马的是逍遥子,昨夜替自己洗澡的是逍遥子,同床共眠的还是逍遥子,今日以彼命换己命的还是逍遥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逍遥子,熊倜信了,他恍惚间开口轻唤道:“爹?”
“……”
无人应答。
逍遥子依旧微笑着,却终究是听不到了,他还是没有等到这声“爹”。
此刻躺在熊倜怀中逍遥子已然气息全无,温度从他身上一丝丝抽离,四肢也渐渐僵硬。
“爹!”熊倜大喊着,将逍遥子抱在怀里,试图将自己的体温分给他,可是逍遥子却用冷漠将其拒之千里。
逍遥子死了,死得透透的,死的不能再死。
“啊!”熊倜大吼一声,抓着自己的头发,向四周望去。
除了他,满地都是死人。
仅仅一刹那,熊倜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要做什么,他下意识地抽出唐锲身上的剑,踉跄着奔出了霹雳堂。
他只想逃离这个地方,这个让他痛不欲生的地方。
堂外电闪雷鸣,一亮一亮的光,刺眼夺目,印得熊倜的脸越发狰狞。
他握着剑,在雨夜里狂奔,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想耗尽最后一点力气。
“嗖!”
一支箭带着银光猛地射向熊倜的肩头。
电光一闪,熊倜看见了,却躲不开,他闷哼一声,眼前一黑,倒在一片泥泞中,激起一片水花。
五道人影从竹影后飞落,电光闪烁,不难看见那蓑衣下的金丝蟒服,正是锦衣卫。
陆云飞道:“霍思,你说的就是这人吗?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强。”
熊倜的长发和着泥浆耷拉在脸上,但霍思看见他时,还是一眼认了出来,他的心不由一颤,下意识地捂着左胸。
那利剑穿胸而过的痛楚历历在目,霍思面色冰冷道:“是他!决计不会错!”
“好!接下来,只要以他为饵,把公主带回去就行了!”陆云飞说着,正欲取下熊倜手中的剑。
怎料熊倜的手死死握着剑柄,硬是不松开。
霍思眉头一皱,正欲一剑斩下熊倜的手腕,却被陆云飞制止道:“算了,若是把他弄残了,兴许反而不好办,箭头上抹了麻药,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
霍思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道:“陆哥,若公主不就范,此子如何处理?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
“交由你,要杀要剐,随你!”陆云飞一把拽起昏迷的熊倜,扛在肩头,向南边飞去。
第十四章 以熊为饵()
第十四章 以熊为饵
大雨滂沱,阻了过客的路,迷了骚客的心,乱了青衣的眼。
潮湿的衣衫黏在身上,着实难受。
青衣背着阔剑,望着远处的写有“霹雳堂”三个大字的牌匾,不由苦笑。
一天了,他在这襄离县郊兜兜转转了一天,却始终没有踏上回九道山庄的路。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或是期许着什么。
他摇了摇头,决定先找地方避雨。
他对自己道:过去的便让它过去吧!是时候回九道山庄了。少庄主已经死了,如今活着的只有逍遥子。
当青衣见到霹雳堂前的两个死人,心中不由一惊,隐隐觉得这一切似乎和熊展堂有什么联系。
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几步踏入正堂,眼前的那具尸首已经被毒染成了黑紫色,静静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青丝掩面,说不出的凄凉。
逍遥子可谓面目全非,但饶是如此,青衣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公子!”青衣疾呼一声,飞扑而上,大喊道:“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左手执剑,好似泄愤一般将屋内的尸体挨个刺了遍。
一具尸首上甚至被刺了二十多个窟窿,那才叫面目全非。
足足一个时辰,青衣终于在“鞭尸”中逐渐冷静下来,他抱起逍遥子的尸体离开了霹雳堂,消失在黑夜中。
一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
如荒坟般的霹雳堂迎来了新的一天,朦朦微光落在黑色的瓦砾上,披上了一抹极淡的金色。
而死寂中的霹雳堂也迎来了一对不速之客。
来人一男一女,三十左右,眉宇间含淡淡煞气,相貌有三分相似,正是唐门余氏兄妹,男子名朝歌,女子名暮舞。
两人双手空空,自然垂在身侧,双臂比常人略长了几公分,显得有些不协调。
余暮舞望着门口的两具尸首,蹲下身,细细端详起来,片刻,蹙眉道:“哥……”
余朝歌面色冷冷,带着黑纱的手紧紧握了握其妹的肩膀,说道:“看来的确出事了,进去!”
余暮舞点点头,两人迅速来到正堂,自是见到了唐锲的尸首。
余暮舞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捂住了嘴。
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唐锲,眼下已经生了一具千疮百孔的死尸。
“小……小金……”余暮舞跪倒在唐锲的身侧,将他抱在怀里。
年仅十八的唐锲就这么死了,而且死得没有人样,余氏兄妹伤心之余,更多的是愧疚、愤恨以及不知所措的恐惧。
余暮舞泪眼婆娑道:“是表姑不好,表姑应该跟着你,不该让你一个人来霹雳堂,你让……你让表姑如何向家主交代!”
唐锲乃唐门现任家主唐晓的第三子,唐晓对其尤为宠爱,唐锲在唐门的地位自是可想而知。
“妹,莫哭,看!”
余暮舞顺着余朝歌的手指望去,唐锲的掌心中静躺着一枚花瓣。
她那双漂亮的杏眸猛地一缩,道:“漫天花雨?哼!看来杀小金的人也在劫难逃,将他的尸首带回去,我们兴许也能少些责罚!”
余朝歌摇了摇头,望向四周,说:“没有。”
余暮舞眉头紧锁,惊道:“怎么可能!唐门排行第五的暗器,怎么可能有人活下来!”
“小金身上的伤口由两把剑造成的,而这把,不是!”余朝歌提起地上的剑,本属于熊倜的剑。
阳光落在剑身的宝石上,反射出晃眼的光芒,犹如熊倜此刻手中的剑一样。
他依旧昏迷着,斜靠在陆云飞的身上,低垂着头,长发凌乱地耷拉在脸上。
剑光落在对面夏芸的衣服上,夏芸的目光却落在熊倜的身上。
面纱掩住了她倾世的姿容,却掩不住她眼底的愤怒与疑惑。
熊倜的身手,她见过,本不该如此落魄。
但就在刚才,若不是陆云飞的提醒,夏芸险些没有认出这个满脸是泥,披头散发的男人正是曾替他两次解围的熊倜。
“你们要做什么?”夏芸的右手负在背后,紧握着长鞭,冷道。
“公主,随我们回去吧!否则莫怪属下对这个男人不客气!”说着,陆云飞将熊倜扔给了霍思。
霍思冷笑着抽出匕首,紧紧抵在熊倜的下颚。
夏芸瞳孔微缩,她一眼便认出了霍思,心中不由一惊,暗道:此人没死?
难怪,他们会找上小熊!竟然用小熊的性命来要挟我!哼!这样就以为我夏芸会乖乖就范?太天真了!
夏芸轻抚面纱,淡淡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们认错人了!”
陆云飞淡淡一笑,对着霍思微微点头。
后者眼中立刻露出一丝快意,他举起匕首,对着熊倜的胸膛刺去,他也要让熊倜尝尝穿胸之痛。
“慢!”夏芸愤恨地跺了跺脚,终究还是妥协了,说道:“放了他,我跟你们走!”
陆云飞笑着点头道:“放,自然,但不是现在,还得先委屈公主。”
说完,他扬起右手,微微屈指。
两名锦衣卫立刻一拥而上,以锦缎缚住了夏芸的双手。
“我说了,我不是什么公主!”夏芸不甘地被压上了铺着雪白绒垫的马车。
风吹过,面纱扬起,飘落。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陆云飞的双眸亮了一下,旋即低下了头。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也许就是这般玄妙的感觉。
但身为锦衣卫的陆云飞十分清醒,纵使那一刹那,心底生了些许好感,但终究还是压下了。
他扶着夏芸上了马车,而熊倜则没有那么好命,被霍思一把拽起,扔在了马背上。
如此一记,熊倜肩上的箭又深了一分。
霍思毫不在意,若是此刻熊倜突然死了,那才随了他的心愿。
他有些不甘地笑道:“陆哥好手段,倒是便宜了这小子,让他逃过了一劫。”
以熊倜为饵让夏芸就范,这主意是陆云飞想的,这般想法不是凭空而来。
而是陆云飞的身体里,有一半的血脉同夏芸极其相似,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里的人看似野蛮,却崇尚自然。
他们恩怨分明,把点滴之恩看的大过天,所以听了霍思的叙述,他找的不是夏芸,而是熊倜。
“公主,委屈你先住在这里了。”陆云飞笑着松开了夏芸的手。
马车停在一座独院前,红墙绿瓦,很是幽静。
能在繁华的北京城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实属不易。
夏芸轻抿着唇,揉了揉微麻的手腕,望着离她只有五步之遥的熊倜,蹙眉道:“你们要带他去哪里?”
“这小子自当压入大牢,难道还供起来不成?”霍思没好气道。
夏芸心中一急,一个箭步跑到熊倜身侧,牢牢抓住他的手臂,“我才不要一个人呆着这里,他去哪里我去哪里!”
“这……”陆云飞为难了,若让熊倜留在小院,孤男寡女成何体统?
但若将两人关入地牢,夏芸乃千金之躯,怎可怠慢。
霍思拽着熊倜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皱眉道:“胡闹!留他一命,已是陆哥开恩,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大呼小叫!别以为你是公主,我们就得事事听你的!”
夏芸暗暗咬牙,黑眸一转,最终落到熊倜肩头的箭伤。
她猛地出手,紧紧拽住箭尾,用力一拔,鲜血夹杂着些许肉末溅出,而熊倜好似一具尸体般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这让夏芸越发担忧,也更加坚定了要同熊倜在一起的决心。
她心中暗道:这些家伙都不是什么好人!也许我前脚进院子,他们立马就将小熊杀了!
还有!箭头上带有倒刺,这一拔,小熊本该痛醒的,虽然他受了伤,但以我们二人之力,摆脱眼前五人也不是不可能。
但此刻他却还是昏死着,看来这箭头上定是抹了什么药!必须得快点处理伤口,否则即使小熊侥幸保住了命,这条胳膊也有可能要废了!
夏芸立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