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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男人发出一声非常清幽的轻笑。
孟花朝说:“我现在又死了,可以准备第三次复活了吗?”
神秘男人说:“汝无需着急,在复活之前,吾得告诉汝一件事情。”
孟花朝本能地察觉到他要说的话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她警惕地问道:“什么事?”
“汝之所以能完成第二次死亡,其实是作弊了。”
孟花朝一脸无辜:“什么作弊?死了就是死了,这种事情还能作弊吗?”
“汝不必跟吾装傻,汝在阳世所做的一切,吾都看在眼里。汝这次本该死于非命,但汝在临终之前,将复活只是透露给那人,让他杀了你,助你完成第二次死亡。此乃作弊,按照规则,汝本该魂飞魄散,但吾今日跟人打麻将赢了,现在心情不错,暂且饶你不死。”
神仙也搓麻将?这个世界好玄幻哟!孟花朝连忙笑得一脸谄媚:“大仙真是好人!祝您以后天天搓麻都能自摸天糊大杀四方!”
岂料神秘男人又道:“作弊之事暂且揭过不论,但汝超时完成任务,必须要接受惩罚。”
孟花朝问:“我什么时候超时了?”
“当初吾给你半年时间完成任务,但汝却将吾的劝告丢到脑后,拖延到今日方才勉强完成任务。汝超出规定时间,汝若想不让阳世的身体彻底死亡,就必须拿出一件最珍贵的东西来做交换。”
孟花朝腆着老脸笑道:“我就是个穷逼,身上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您,您就大发慈悲,放我一马嘛!”
“不行,此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汝要么选择死,要么选择交出一件东西。”
见他态度如此强硬,孟花朝登时就怒了:“你丫逼迫我做这个狗屁任务也就算了,如今我死了,你丫还找我一个鬼魂索要贿赂?你丫的人性都被你自己吃掉了吗?”
“不应该是被狗吃掉了吗?”
孟花朝啐了一口:“别侮辱狗,你丫还不如狗老实可靠!”
神秘男人:“”
沉默许久,才听到他挤出一句话:“有没有人说过,汝说话太刻薄了?”
“我这叫坦率直白,说实话的人总是不太讨人喜欢,我能理解的。”
神秘男人又沉默了一会儿,方才缓缓说道:“汝的废话太多了”
话音还未完全落地,就见一道红光忽然出现,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冲向孟花朝!
孟花朝闪躲不及,被红光撞了个结结实实!
红光犹如实质般,一下子就穿透了她的胸口,不等孟花朝挣扎反抗,红光又猛地一缩,从她身体里收了回去,转眼之间又消失在了黑暗深处。
孟花朝本能地捂住胸口,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似乎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挖走了,心脏某处缺了一块,空落落的。
她问:“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
神秘男人不疾不徐地说道:“吾拿走了汝身上最为珍贵的东西。”
孟花朝一边在心里琢磨自己有什么器官是最值钱的,一边紧张地追问:“是什么?”
“汝的爱情。”
“啥玩意儿?”孟花朝觉得莫名其妙,爱情这种既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还能被拿得走?尼玛确定不是在逗我呢!
神秘男人说:“人与生俱来就有七情六欲,爱情为其中一情,而这一情,是汝身上最为干净纯洁的一样东西。作为再次复活汝的交换,吾拿走汝的爱情,从今往后,汝不会再感受到情爱。”
说到这里,神秘男人的语气中透出几分得意:“其实汝该感谢吾,吾拿走汝的爱情,将来汝就不必再被情爱之事所挠,对汝专心完成任务很有帮助。”
孟花朝觉得这男人其实是个蛇精病,爱情是人的本能,它怎么可能被人拿得走?这绝逼不科学!
不过话说回来,她能来来回回地死上好几遍,本身就已经超出科学可以解释的范围了。
她一方面觉得爱情被拿走了也没关系,反正她已经有了心爱的人,这玩意儿在不在都对她没影响,另一方面她又觉得不能这么轻易地把爱情送出去,七情六欲是人之本能,她少了其中之一,谁知道会不会对她的身体有什么影响?万一她将来也变成一个蛇精病肿么破?
咦,为什么她要说“也”?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似乎是察觉到她心底的犹豫不安,神秘男人主动说道:“只要汝能完成三个任务,在汝重返人世之前,吾会将爱情还给汝。”
孟花朝问:“我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没有。”男人回答得干脆利落。
孟花朝有点恼怒,但东西都已经被拿走了,她就算不甘愿,又能怎么样?难道再扑上去跟他打一架吗?别说打不打得过,能不能找到他的真身都是个大难题!
哼,别让姐找到你,否则姐一定揍得你丫满地找牙!
孟花朝一边在心里暗错错地吐槽,一边说道:“贿赂被你收走了,这次复活我能得到一点优惠不?”
神秘男人显得很错愕:“这种事情你还想要价还价?”
“你拿走了我最宝贵的东西,作为交换,我从你这里要点儿回扣,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吧?”孟花朝说得理所当然。
神秘男人显然是没碰到过像她这么不要脸的货色,一下子竟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孟花朝:“其实我要的并不多,只要你能给我一点点自保的能力就行,比如说让我学会一套独步天下的绝世武功,或者送给我一件可以杀人于无形的极品暗器,实在不行,你送我几只厉害点儿的神兽萌宠也行啊!我对动物很有亲和力的,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会照顾不好它们!”
神秘男人沉默了好久,才从震惊之中找回自己的声音,他说:“武功暗器神兽全都不可能,至于萌宠倒是勉强可以帮你一把。”
孟花朝欣喜地问道:“是什么样的萌宠?无论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我统统都可以接受!”
“呵呵,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孟花朝:“我怎么觉得你那一声呵呵听起来很有古怪?”
“废话少说,你是时候该走了。”神秘男人已经快被这个女人给折磨疯了,他不想再跟她有一秒钟的纠缠,直接就将她抓起来,扔进了重生的通道里面。
孟花朝还没来得及做好心理准备,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吸进某个神秘的空间,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感官全部失去作用。
再然后,脑子里轰的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般,她顿时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她发现自己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四周全都是黑乎乎,她试着伸手去摸索,感觉自己像是躺在一个密封四方形盒子里,左右两边都是软软的,像是绸缎之类的布料,上面则是硬邦邦的,从触感来看,有点像是木板。
一个四方形的盒子,四周是绸缎,上面是木板这玩意儿怎么想越像是棺材?
卧槽刚一复活就躺在棺材里,尼玛还能更晦气一点吗?
孟花朝瞬间就斯巴达了!
她连忙用力推开头顶的木头盖子,挣扎着坐了起来,抬头四顾,她果然是躺在一口棺材里面!
孟花朝手忙脚乱地爬出棺材,她发现这口棺材摆放的位置很奇怪,它竟然不是被埋在地下陵墓,而是被放在了一个冰窖之中!
从冰层的厚度来看,这个冰窖起码也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孟花朝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这地方可真够冷的!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着的衣服,里面是黑底暗纹的宽袖长裙,外面披着白纱绣银丝兰花的罩衣,腰间还挂着半块双鱼玉佩。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装饰,简洁素雅到了极致的装扮,却隐隐又透出一股子低调的华丽。
她拿起玉佩看了看,确定自己不认识这块玉佩,便顺手摘下来放进衣袖里,心想回头万一没钱吃饭了,还能用这块玉佩典当些钱。
冰窖里除了一具棺材外,就是厚厚的冰层,再没有别的东西。
孟花朝不想在这个能冻死人的鬼地方久待,她抱着胳膊哆哆嗦嗦地往外走去。
在经过一块光滑的巨大冰块时,她的余光瞥了一眼冰面,看清楚冰面上倒映出来的人像,登时就愣在了原地。
这这这这这张祸国殃民的漂亮脸蛋看起来好眼熟啊有木有?
嗨!
韶嵘公主你好!
韶嵘公主债贱!
第213章从前,有颗蛋()
孟花朝不记得自己是什么离开冰洞的了,等她回过神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蹲在了小河边。
她捋起衣袖,掬起一捧清水,泼到脸上,狠狠错了一把。
在冷水的刺激下,她的意识彻底恢复清醒。
她低头看着河水里的倒映,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哪怕已经死过一次,这张脸蛋仍旧漂亮得不像话。可如果选择,她宁愿不要这张脸!
现在没有人皮面具,她绝对不能顶着这张脸出去见人,否则肯定会惹来一堆麻烦事儿。她左右看看,随手从河边挖出一把泥土,抹到自己脸上,再把头发抓得乱七八糟。
低头再看水面,很好,女神秒变女蛇精病!
孟花朝满意地咧嘴笑了笑,她洗干净手,站起身环顾四周。
这里是一片深山老林,青山绿水,景色很漂亮,但孟花朝现在没有赏景的心情,她必须得赶在天黑之前离开这个地方。
山中树木茂密,人烟罕至,几乎没有可以行走的道路。孟花朝捡了根树枝做登山杖,一边拨开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一边寻找可以下山的路。
太阳渐渐落入西山,眼看天色一点点变黑,她还在山中来回打转。
看来今晚只能在山里凑合着过一夜了。
孟花朝沮丧地叹了口气,她找了个狭小的山洞,躬身钻进去,在洞口点了一堆火。她将路上顺手摘来的野果子拿出来,用衣袖中擦干净,塞进嘴里,咬得咔嚓直响。
十几个果子下肚,她终于饱了,将罩衣盖在身上,背靠岩壁,闭上眼睛,就这么坐着睡了过去。
山中的夜晚总是静悄悄的,偶尔能听到清风拂过时,摇晃树叶发出的沙沙声。
梦里,孟花朝又梦见那个神秘男人了,他说:“这是吾送给汝的萌宠,拿去好好珍惜吧。”
一听有萌宠,孟花朝灰常兴奋,双眼放光地盯着他:“快快,给我瞧瞧!”
一团白色光芒自黑暗深处缓缓飘出,稳稳地落在孟花朝手里,待光芒散去,她终于看清楚,被她捧在手里的东西,是一颗黄褐色的蛋
孟花朝:“”
她想过很多种萌宠的形象,青龙白虎她指望不上,大蛇野狼她还是能想一想的吧?实在不行,给她一只兔子或者小猫儿也好,就算不能战斗,卖卖萌也是很好滴!
但是,神秘男人只给了她一颗蛋。
从蛋的大小和颜色来看,很像菜市场里一块五毛钱一个的茶叶蛋。
孟花朝忍不住吐槽:“就算你丫要我孵蛋,也请你给我一颗生鸡蛋好吗?茶叶蛋算个什么鬼啊!”
神秘男人轻咳一声,他假装什么都没听到,大手一挥,就像丢垃圾似的,将她丢出了梦境。
孟花朝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环顾四周,她发现自己还在山洞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神秘男人。
洞口的火堆已经很微弱了,孟花朝想去添些柴禾,刚一动神,就发现手里竟然踹了个圆滚滚的小东西。
低头一看,很好,就是那颗茶叶蛋!
孟花朝拿起茶叶蛋闻了闻,居然真的有股茶叶香!
她顿时就悲伤逆流成河了。
好想七天无理由退货啊有木有!
好想给他一个差评啊有木有!
很快,一个晚上就过去了,孟花朝怀揣着一颗茶叶蛋,满腔悲愤地继续赶路。
这次运气比较好,她很快就找到了下山的路,山路很不好走,路上到处都是灌木树枝,等她走出山林,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刮得到处都是洞。配上她那一脸的泥巴,以及堪比鸟窝的发型,其气场简直比犀利哥还要牛逼!
下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县城里,找了个典当行,将那半块双鱼玉佩换了些银钱,然后买了身男装。
孟花朝换上男装,用黑炭将脸抹黑,并把眉毛画得又黑又粗,裹上一条大头巾。她打算去夜狼城找裴九川和儿子,但是打听了一圈下来,却发现裴九川这会儿不在夜狼城。
原来,在她死后不久,裴九川就像被杀神附身一般,遇神杀神,率兵攻打宣都王城。即使有各方援助,宣都王城在挣扎了五年时间后,仍旧终于惨遭沦陷,国师白镜离带着部分百姓和银卫军,逃离宣都王城,这些人至今下落不明。
裴九川占据了宣都王城,至此,延续了长达三百多年的天岚国彻底灭亡。
没过多久,宣都王城改名为北冥王城,而裴九川,也去掉了昊王之名,被尊称北冥帝。
孟花朝要想见到裴九川,就得去北冥王城。
她花了些钱,又说了一车的好话,终于搭上一支前往北冥王城做买卖的商队。
令她没想到的是,竟然在这支商队里碰到了熟人安卓!
他一如既往的谦逊温和,穿着宽大舒适的墨色长衫,骑在高头大马上,慢慢地从远处走来。在他身后,还跟两个人,一男一女,也都骑在马上。其中那名女子似乎跟安卓很熟悉,经常凑到他身边,笑着与他说些什么。
商队里的人见到安卓来了,纷纷躬身行礼,恭敬地问安:“少东家。”
孟花朝微微一怔,安卓竟然是这支商队的少东家?
安卓没有注意到队伍最后面的黑脸小子,他微微点头,问:“东西都备齐了?”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壮汉上前半步,低头说道:“回少东家的话,全都按照老东家的吩咐准备妥当了。”
“嗯。”安卓点点头,“那就启程吧。”
一声令下,整治商队都活动起来了,马车一辆接着一辆,在安卓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启程了。
孟花朝一直吊在队伍的最后面,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安卓相认,但她又担心自己会吓到安卓,毕竟她已经是个死去的人,贸然诈尸是会吓死人的!
想了又想,她还是决定先看看再说。
商队走了一天,抵达河边渡口,许多脚夫帮他们把货物一件件运上船。
这艘商船非常大,足有三层高,所有货物都被堆在船舱下面的仓库,商队的人则被分为三部分,分别住在一二三层楼,孟花朝被分到了第一层,与她一起同住的,还有两个车夫。
商船拔锚启航,孟花朝躺在船舱里休息,到了夜里,那两个车夫也回屋里来了。他们一脱掉袜子,香港脚的气味瞬间弥漫整个屋子,孟花朝差点被熏得背过气去!
她连忙坐起身,捂住鼻子夺门而逃。
甲板上空无一人,孟花朝深吸一口气,新鲜湿润的夜风涌入鼻腔,冲散了香港脚的气味,整颗肺都随之复活了!
她靠在扶栏上,看着浩瀚的江景夜色,没有被污染过的夜空,犹如深蓝的丝绒布般,上面洒满了亮闪闪的星光钻石。
看到这美丽的景色,她不由自主地想起曾经何时,她和裴九川坐在小舟上,两人依偎在一起,看着漫天的繁星夜色如今星空依旧美丽,而他们却已经物是人非,心中不免生出几分唏嘘。
一阵浪水打过来,撞到船上,船被撞得晃了两晃。
孟花朝连忙扶住栏杆,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