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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道淡淡的血痕()
拿了证件过去主楼,昭平已经站在旁边等着了,安以心便把证件递给昭平。
吴老爷子正在写大字,边把毛笔伸进小水缸里涮洗边说,“我想了一个晚上,想给乐乐改名叫吴维,你觉得如何?”
你觉得如何?
呵呵,听起来像是在征求她的意见,可是安以心明白,这不是商量,而是告知。
“吴维,嗯,很好。”她莞尔一笑,“道家提倡‘无为而治’嘛,爷爷这名字取得可真好!”
吴老爷子听了,提笔在纸上写下“吴维”两个字,然后又了些“无为而治”,转头看着乐乐道,“乐乐,这就是你的名字,喜欢吗?”
乐乐根本就不懂喜不喜欢,只知道太爷爷笑了,妈咪也笑了,那么他就该喜欢,于是煞有介事地点着小脑袋,“喜欢!”
吴老爷子的眉眼瞬间舒展开来,退了几步,微微侧着头,似乎很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书法。
吃过午饭,安以心把乐乐哄睡后就去吴老爷子的书房。
吴老爷子没有午睡的习惯,老人家嘛,怕白天睡多了晚上会失眠。
安以心进去的时候,吴老爷子正微眯着眼听戏曲,“有什么事吗?”
“爷爷,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乐乐睡醒后就麻烦您陪他一会儿。”
虽然吴老爷子已经请了两个保姆专门照顾乐乐,可是她还是担心乐乐醒来后会闹。
“有什么事就去吧,家里这么多人,还怕没人看着他?”老爷子抬了抬手,“要去哪里叫司机送你。”
站在大门口犹豫了一下,安以心还是没有叫司机备车,而是走到路口打了一辆的士。
的士在花店门前停下,她进去买了一束白色的百合花,车子继续在闹市里穿梭,半个小时后就出了市区,往天马山驶去。
天马山上是清江市最大的陵园,现在不是清明节,上山的路很幽静,一路上难得见到一辆车子。
停车后,安以心让司机在这里等她回来,然后沿着石阶往上走。
凭着记忆找到了父母的墓,看到半人高的杂草在风中摇曳,她眸光沉静,嘴唇有些发抖,可终究还是没有掉下泪来。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哭的,毕竟五年来,她是第一次来看他们。
和旁边的墓比起来,安氏夫妇的墓有些破败,墓碑上的红漆淡去了颜色,不努力辨析一下都看不出“安平”、“陈雪晴”两个名字。
她蹲下身去,把手中的百合放在墓前,然后拿出纸巾擦去照片上的灰尘。
那是爸爸和妈妈的结婚照,当初她特意选了这张照片放在墓碑上。他们夫妻生前那么恩爱,想必也会欢喜这样的安排吧?
默默地看着照片,许久,她才起身收拾墓地周围堆积的落叶和垃圾,拔去石板缝里长出的杂草。
一不小心,手指被苇草割破,一道淡淡的血痕。
她怔了怔,想起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种花,她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妈妈心疼地吮着她的伤口,“妈妈呼呼就不疼了”,声音那么柔和。
她眼眶微微一红,喉间有些哽咽,终究没有掉泪……
第11章 黎初明,我回国了()
在爸爸妈妈的墓前站了许久,思绪飞扬,想起小时候和父母一起度过的幸福时光,她的嘴角不觉上扬。
然而,微笑过后却是撕心裂肺的痛,所有的幸福在五年前戛然而止……
在天马山呆了约摸一个小时,她才下山。到了市区,她去手机通讯店买了一张手机卡换上。
开机后,她立马给黎初明发了一条短信,“黎初明,我回国了,这是我的号码。”
一分钟后,黎初明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安以心,你现在在哪里?”电话那头是黎初明兴奋的声音。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她的嘴角不觉上扬,“我在清江市呢。”
“你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十五分钟后,一辆黑色的宝马在马路对面停下,黎初明从驾驶座里钻了出来,兴奋地朝她挥手,“以心,这里这里!”
五年没见,黎初明依然帅气,只是成熟了许多,脸也圆了些。
黎初明侧着头打量她,“你变漂亮啦!只是从小到大你都喜欢扎个马尾的,怎么突然把头发剪得这么短?”
“也没有很短啦。”她伸手顺了顺鬓发,“短发比较方便嘛。”
看他开着锃亮的黑色宝马,安以心笑了起来,“几年不见,你不但胖了,还出息了啊,竟然开起宝马了。以后是不是要改口叫你黎老板了?”
“什么老板?!”黎初明笑了笑,“不就开了几家破店嘛。”
“是啊,破店!”安以心忍不住笑了,“也就你这种脑容量不够的人才想得出这种名字!”
原来,黎初明开了三家咖啡店和一家酒吧,酒吧的名字就叫“破店”,据说,他的“破店”是清江市最有名气的酒吧。
“你回来得真是时候,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上了车,黎初明就眉飞色舞道。
问是什么好地方,他不说,闲闲扯了一些近况,车子就开上了石鼓山,到了山顶才停下来。
下了车,只见旁边一栋漂亮的三层别墅,别墅里工人进进出出,似乎正在装修。
“你买别墅了?”安以心笑道,“是准备结婚?还是要金屋藏娇?”
“我哪里买得起别墅!”黎初明撇撇嘴,“这是租的,我打算在这里开一家餐厅,怎么样?风景还不错吧?”
石鼓山位于市中心的高地,四周空旷,站在山顶可以看到远处的海,晚上的时候可以将整个清江市的夜景尽收眼底,确实是个好地方。
“眼光不错,懂得找这么个好地方!”安以心连连点头,“可以边吃饭边欣赏美景,客人一定很多。”
得到安以心的认同,黎初明顿时乐开了花,“过几天请你来试菜,如何?”
“免费的?”她笑嘻嘻道。
“废话,你安以心来,当然是免费的啦!”
“天下竟有免费的午餐,我当然要来啦。记得提前说一声,我好饿个三天三夜。”
“你是准备吃垮我吗?”
……
带着安以心参观了一下餐厅,黎初明便去忙了。
安以心一个人在山顶闲逛,站在凉亭里吹风,她的目光不觉落在山脚下的别墅区上。
第12章 我没有女朋友()
那是她住过的地方,也是父母留给她的唯一遗产,五年前,是她亲手签了合同,卖掉那栋别墅。
拿到售房款的第二天,她就订了飞往法国的航班……
半个多小时后,黎初明才从别墅里出来,“不好意思,这几天实在太忙了,只好委屈你陪我巡查工地了。”
“没关系,好久没回来了,逛逛石鼓山也不错。”她笑道。
下了山,黎初明又去酒吧和咖啡店忙,安以心就趁机坐在他的车里补眠。
昨天晚上,她根本就不曾合眼……
黎初明忙完后叫醒她,两人在咖啡厅里坐下聊天。
五年没见,黎初明有很多话要问,安以心一一答疑解惑了。
末了,安以心才问,“叔叔和婶婶还好吧?”
原来,小时候,他们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两家关系很好,她一直叫黎初明的爸妈“叔叔”、“婶婶”。
后来旧城改造,他们各自搬了新房,可是逢年过节经常串门,比亲戚还亲。
“我爸和我妈都退休了,呆在家里没事干,天天催我结婚!”黎初明头疼不已的样子,“我妈要是知道你回国了,一定很高兴。怎么样?晚上要不要去我家吃饭?”
她摇了摇头,“改天吧,晚上我得回去,乐乐见不到我会闹的。”
听到她说起“乐乐”,黎初明的眼神微微一变,然而很快又灿若朝阳,“乐乐也跟你回国了?这么说,你不打算再回法国了?”
“嗯。”她低头搅着杯子里的咖啡。
这些年来,她只和黎初明保持联系,关于乐乐的存在,黎初明是知道的,只是不知道乐乐的父亲是谁。
然而他从来都没问,从小一起长大,他知道安以心是个聪明的女孩,他相信她,相信她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什么时候把乐乐带出来让我看看。”黎初明笑了笑,“怎么说我也是乐乐的舅舅。”
“好啊。改天约个时间,我带他来玩。”她继续把玩着小匙子,慢慢地搅着杯子里的咖啡。
黎初明的目光落在她的手腕上,俊眉微蹙,“你的手怎么了?!”
她怔了怔,连忙扯了扯袖子盖住手腕上的那道紫红色的勒痕,“带了太多行李,提得我差点手腕脱臼!”
“怎么不打电话让我去接你?”黎初明皱了皱眉。
她笑得灿烂明媚,声音也高了几分,“这不怕打扰你约会嘛!”
黎初明撇嘴,“我没有女朋友。”
安以心怔了怔,低低地笑了一声,“怎么?还忘不了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黎初明眸色微微一凉,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咖啡,半晌才道,“你现在住在哪里?”
话音刚落电话就响了,是酒吧经理打来的,说那边出了点状况要他过去处理,安以心暗暗松了一口气,连忙起身告辞。
黎初明要送她回去,安以心拒绝,黎初明也不勉强,就送她去打车。
两人有说有笑地出了咖啡店,忽然,一抹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安以心的脚步微微一顿……
第13章 乐乐要看爹地()
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古斯特,车门旁边那个身材颀长的男人正眸光沉沉地看着他们。
安以心朝他淡淡一笑,然后径自往路边走去。
黎初明没有看到她的反应,笑吟吟走到那男人面前,“吴先生您好,您是到这里办事吗?要不要到我店里坐坐?”
原来,咖啡店旁边是一家银行的总部,吴世襄是到这里谈公事的。
“不必了。”吴世襄淡淡地扫了黎初明一眼,脸上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孤高。
黎初明尴尬地收回手,直到吴世襄和项均的身影消失在银行大堂才低低道,“有什么了不起!”
走到路边,安以心转头看了他一眼,“认识?”
“也说不上认识。”黎初明讪讪道,“生意场上很多应酬,酒桌上见过几次,只不过人家不记得我了。”说着自嘲地笑了笑。
安以心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银行大厦的玻璃幕墙后,吴世襄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夹着的烟,许久都不曾抽一口。
一双冷眸定定地盯着楼下,眸光幽深。
“吴先生?吴先生?”
行长叫了两声,吴世襄才转过身去,转身时微风拂过,半截烟灰缓缓飘落。
“你继续说。”
……
回到吴家别墅,华姨和保姆正陪乐乐在院子里玩。
在法国,她要打工,又要上课,很少有时间陪乐乐,看到乐乐脸上灿烂的笑容,安以心的嘴角弯了起来。
看到安以心,乐乐立马就扑了上来,一头扎进她的怀里,一直要抱抱。
她知道小家伙的心思,俯身亲了亲他的额头,“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妈咪不会走的。”
和华姨聊了几句,她就带乐乐回东楼的客房。
进了房间,乐乐就拿过她的手袋,小手在她的包里掏啊掏,“妈咪,手机手机。”
“不许玩游戏!”她佯怒,“妈咪不是说过一天只能玩一次游戏吗?早上你已经玩过了,今天不能再玩了哦。”
“乐乐不玩游戏。”乐乐嘟着小嘴,“乐乐要看爹地。”
她怔了怔,这才拿出手机来递给乐乐。
小家伙高兴地接了过去,熟练地翻出相册,看着照片里那个英俊的男人喃喃自语,“这是乐乐的爹地哦……爹地喜欢乐乐吗?乐乐很喜欢爹地……爹地要带乐乐去游乐场玩……”
那是她从一本财经杂志上翻拍下来的照片,在法国的时候,乐乐每天都要翻出来看几遍。
“还是这个爹地好——”胖乎乎的小手点着照片,“这个爹地不会对乐乐凶,是不是?妈咪,乐乐喜欢这个爹地呐。”
她伸手摸了摸乐乐的脑袋,眼神有些暗淡。
看了一会儿照片,乐乐就到楼下客厅玩。
吴老爷子早已吩咐人买了一大堆玩具,客厅几乎没被塞满,而乐乐最喜欢的就是那辆跑起来“咦唔咦唔”的救护车。
小家伙高兴地追着救护车满屋子跑,而安以心就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法语版的《情人》,就着一杯咖啡,一副休闲惬意的模样。
第14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客厅的门突然被推开,一股熟悉的冰冷让空气瞬间凝固,那个面无表情的男人走了进来。
看到满屋子的玩具,吴世襄的脚步顿了顿,俊眉微蹙。
看到吴世襄,乐乐似乎吓了一跳,连忙将他的小救护车抱在怀里,哒哒哒躲到安以心身后,圆溜溜的眸子怯怯地望着他。
安以心放下手中的书,轻轻拍了拍乐乐的背,转头对他温柔浅笑,“回来啦?”
听那口气,仿佛他们已经是多年的夫妻。
吴世襄没有回答,沉着脸上楼去换了一身衣服就走了。
他一离开,乐乐就高兴地拍了一下手,“很凶的爹地走了,妈咪也不喜欢这个爹地,对不对?”
她俯身亲了亲乐乐柔软的头顶,嘴角却是弯着的。
吃过晚饭,吴老爷子把安以心叫到书房,昭平连忙把一叠资料递到她面前,“少奶奶,请您签个名。”
低头一看,是一份股份赠与协议,赠与人是吴龙生,受赠人是吴维。
吴老爷子沉声道,“龙胜集团千分之一的股份,这是我给乐乐的见面礼,就先由你保管吧,不过,你要做出任何变动,都必须经过我的同意。”
她很清楚,按龙胜集团目前的资产算来,龙胜集团千分之一的股份有将近六千多万!
安以心的手抖了抖,声音泠泠如林间清泉,“那我就替乐乐谢过爷爷了。”
吴老爷子微眯着眼盯着她看了半晌,眼眸深处似有微光,“好好照顾乐乐,只要孩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我们吴家绝不会亏待你。”
“嗯,我会的。”她淡淡一笑,拿起笔来在法定代理人那栏签上自己的名字。
签完字,昭平把文件收起来,然后把一张信用卡放到她面前。
吴老爷子淡淡道,“这是给你的,我看你们也没带什么东西回来,给乐乐买几身换洗衣服吧。”
迟疑一下,她还是伸手接了过来,“谢谢爷爷。”
出了书房,正好看到华姨端着一碗面从厨房出来,看到安以心,华姨忙笑道,“我刚让人煮了面,少奶奶要不要吃一碗?”
“不了。”她笑了笑,“不是才刚吃过晚饭吗?这会子才九点多,怎么这么早就煮宵夜了?”
“是少爷吩咐煮的。”华姨无奈地笑了笑。
她抿了抿唇,“哦?世襄回来了?”
世襄,叫得很是亲昵。
“还没,不过刚刚项均打电话回来说晚上的应酬取消了,少爷要回来吃饭。都这个时候了,哪里有东西给他吃啊,我想煮面比较快,所以就……”
话还没说完,门外就传来一阵脚步声,转过头去,只见吴世襄走了进来,西装的领带已经解开,外套脱了下来挽在臂弯里。
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穿在他身上却那么好看,浑身散发出矜贵冷傲的气息。
他把外套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