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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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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想干嘛,疯了不成?把车上的木刺…拔—下来,也比扔石头土块强吧?

    或许是眼前的场景太过“震撼”,以至于北元骑兵和明军都停止了砍杀,傻愣愣的对着孟清和等人进行了围观。

    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这个举动实在是傻冒烟了。

    发狠冒坏水的读书人,简直惨无人道得令人发指。

    土块中掺杂着沈副千户赏下的胡椒,还有木刺碎屑,只能让人咳嗽几声,对战马,可就要了命了。

    战马陡然间开始嘶鸣,扬起前蹄,甩动着脖颈,挣扎着就要跑开。

    近两百匹战马同时尥蹶子不听指挥,横冲直撞,带起的混乱迅速蔓延。

    北元骑兵的…左……翼,开始乱了。

    城头上的人注意到了,战场上的沈瑄也注意到了,挥刀砍下一名千夫长的头颅,举起长刀,率领聚拢到身边的明军骑兵,如一支长矛,狠狠扎了过去。

    “好!”

    陈亨大喝一声,“擂鼓,老夫亲自出城!”

    徐忠一把没拉住,老当益壮的都指挥使一溜烟下了城楼。高阳郡王眼珠子转了转,也想跟着下去,却被随身的护卫团团围住,“郡王,王爷再三有令”

    “知道了。”朱高煦一拧眉,“不去就是。不过,那个守墩台的军将,孤是一定要见的!”

    “尊令!”

第二十三章()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

    陈恒点点头,想起燕王送来的密信,不免忐忑。

    皇太孙登基之后重用文臣,已引得部分武勋不满。兵部尚书齐泰,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屡次上奏,密谋削藩。事不机密,别说燕王,便是湘王,宁王,晋王等也已获知消息。

    周王被废,放边军为民,几乎是处处针对燕王。诸王亦会物伤其类,人人自危。

    如此下去,燕王岂会坐以待毙,皇帝又会如何?

    陈亨眉头深锁,忠君?还是

    回城时,路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山上样子古怪的地堡,又见十几名浑身染血的边军靠坐在山下,陈亨心中一动,亲自打马上前,开口询问,“汝等可是此处守军?”

    孟清和正闭着眼睛休息,胳膊和肩膀上的伤口疼得麻木了,脱力和失血让他一阵阵的头晕,若不是强撑着,怕是会立刻晕过去。围在他身旁的丁小旗等人也是一样,否则,又岂会留在这里,不随大军追击鞑子。

    众人都太累了,以至于陈亨问话时无一人应答。

    一旁的亲卫见这几个边军竟对都指挥使的问话不理不睬,立刻喝斥道:“大胆!都指挥使问话,怎敢不应!”

    声音像是打雷,孟清和打了个机灵,不得不睁开眼。先看到的,是健壮的马腿,然后是喷着热气的两个大鼻孔,再向上,是坐在马背上的一个将官。

    山文甲,明盔,一杆长枪,花白的长髯。

    没见过,但都指挥使,正二品,官很大。

    用没受伤的手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沙哑着嗓子,刚要开口,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转过头,是满脸乌黑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

    本就没什么力气,再被这样一拽,孟清和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到了地上。

    五体投地,着实的大礼。

    陈亨:“”

    前武库司郎中正身跪拜,顺带着把孟清和拉了起来,压低声音,“总旗,都指挥使当前,应当跪拜。”

    孟清和头还晕着,一时间没转过弯来,听到丁小旗提醒,终于清醒了些,不情愿,膝盖也得弯。

    “卑职见过都指挥!”

    “起来。”

    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

第二十四章() 
沈副千户出现得突然,孟清和寻机瞅了丁小旗一眼,对方向他使了个眼色。

    孟清和点头,明白了,退后两步,立充布景板。

    看沈瑄对陈亨毕恭毕敬的态度,二品大员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孟清和终于有了更形象的了解。幸亏丁小旗之前拉了他一下,五体投地也比被视为对上官不敬的好。

    说话间,陈亨问起了墩台之上的那座地堡。

    “此处地堡为何人所建?”

    “乃卑职麾下一总旗。”沈瑄答道,“建堡图纸已呈报徐指挥,一应事宜皆指挥总领。”

    “恩。”

    陈亨点头,没有继续追问。他感兴趣的只是地堡,至于建堡垒的人,不过是随口一问。

    孟清和站在沈副千户身后,听沈瑄话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并不感到惊讶。

    建地堡的好处他已经得了,再争功,还是和卫所大佬争功,纯属想不开。况且,这次击退鞑子,守住瞭望墩台,肯定会另有嘉奖。

    想到这里,孟清和深色一黯,五十多个弟兄,加上他自己,只剩不到二十人

    陈亨回城之后,沈瑄也飞身上马,“孟总旗。”

    “是。”

    “明日到千户所来见我。”不待孟清和应答,又点出手下十名骑兵,“带他们回城。”

    话落,挥鞭策马,飞驰而去。

    留下的骑兵看着孟清和等人,抱着胳膊翻翻眼皮,“诸位是交了好运了,能得沈游击青眼,不容易!”

    孟清和苦笑,这是羡慕还是挖苦?

    沈副千户的手下,果然都很有个性。

    丁小旗带着恢复些许力气的兵卒将独辕车上的长矛和木刺拆下来,走不了路的兵卒都被安置在独辕车上。

    “诸位同侪,借战马一用。”

    见丁小旗等人推得困难,沈瑄留下的骑兵却抱臂旁观,明显没有帮忙的意思,当真只是等着“带”他们回城,孟清和心里陡然升起一团火气。

    不想管?没关系,人咱请不动,马总行吧?

    马也不行?也成,反正他明天要到千户所,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就到沈副千户堂下去说道说道。

    几个骑兵的脸色一变,纷纷看向为首之人。他们多是在燕山左卫时便跟随沈瑄,对孟清和这个书生从军,又屡次立功的,很是看不顺眼。

    酸丁一个,不过仗着些小聪明阴诡手段,凭什么骑在一干老弟兄脖子上,又得副千户青眼?

    “孟总旗,你可是想明白了?”

    “孟某很明白。”孟清和学着眼前这人,一呲牙,“一直很明白。”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军伍之人的脾气,基本都算不上太好。

    孟清和不想随便惹事,被人家犯到头上,也不会轻易服软。这可不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事,这是被人看成汉子还是孬种的问题。

    看他不顺眼?好啊,随便你。

    原因?管他是什么原因。

    幼稚吗?争的就是一口气!

    既然沈副千户下令了,孟清和就没打算再和这几个人客气。

    “麻烦快点。”孟清和托着受伤的手臂,“诸位都是沈副千户身边最得用的,这点小事应当难不倒诸位吧?”

    前郎中大人见势不妙,想上前劝几句,没见那几位脸色都发黑了吗?好汉不吃眼前亏,万一真把他们惹急了,动起手来,只要不把自己这些人打死,沈副千户未必会真的追究。

    “总”

    话没出口,面前就拦了一条胳膊,是屠户出身的刘小旗。

    “丁小旗,不能认怂。”刘小旗一脸横肉,看着就是个凶相,“弟兄们可都看着呢。”

    前郎中大人顺着刘小旗的视线看去,果然,还活着的弟兄,无论是站着的,还是躺在独辕车上的,都一瞬不瞬的看着孟清和。

    “咱们这些军汉,没读过书不认识字,只认一个道理。”刘小旗举起了一只拳头,“不能怂包!一样是脑袋系在腰带上,一样是杀鞑子,岂能让这群鸟厮得意!”

    前郎中大人沉默半晌,深吸一口气,罢!就算总旗要群殴,他也舍命陪君子!

    “丁小旗,你找什么呢?”

    “棍子。”前郎中大人弯腰捡起一根木刺,掂量了一下,“打架,总要有趁手的兵器。”

    刘小旗:“”

    他只说必要时动拳头,这位却直接抄兵器读书人,尤其是当了兵的读书人,都是如此的凶悍?

    今后见了面,必须绕道走。

    最终,孟总旗仗着沈副千户的命令,硬生生的让战马充了驽马,骑兵做了车夫。

    受伤的兵卒躺在车板上,还能走的互相搀扶,沿途遇上押解俘虏的边军,孟总旗不忘宣扬沈副千户的仁义之举,同时对车夫们的战友情大加赞扬。

    “好汉子,都是好汉子啊!”

    被赞扬的车夫们还能如何?难不成一甩鞭子,说自己压根就没想发挥战友情,一切都是被威胁,被逼迫的?

    “威胁?”不用孟清和开口,前郎中大人已是满脸骇然,“诸位竟对沈副千户如此不满?不愿相助同袍?呜呼!人心不古!”

    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直肠子的军汉对上一肚子弯弯绕的读书人。

    读书人完胜。

    回城之后,被迫当了一回车夫的骑兵一刻也不愿意同孟清和等人多待。

    感谢?不必了。

    谢礼?更不用!

    总之,他们只想离孟总旗和丁小旗远远的,越远越好!

    孟虎和孟清江带着五六个壮丁等在路边,见到孟清和囫囵个的回来了,两人都松了一口气。见到孟清和受伤,又是一阵紧张。

    “十二郎,可有大碍?”

    “我去请大夫!”

    “堂兄不必担心,皮肉伤罢了。”孟清和扶着受伤的手臂,说道,“四堂兄,现在怕是不容易请到大夫,还是先把这几位弟兄抬回家去,我去一趟经历司,请刘经历帮忙,或许能想想办法。”

    “可”

    “就这么定了。”孟清和站起身,头却是一阵阵的发晕,脸色苍白,险些摔倒。

    “十二郎!”

    “总旗!”

    丁小旗刚要伸手去扶,孟清江已快他一步,托住孟清和的腰背,入手的重量让他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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