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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双目宠溺地望着心爱女子。
把脸皮磨厚的林雨蝶嘴角挂笑地仰视丈夫,纤纤玉指勾着他小指轻摇。“给我几万名士兵,我给你不一样的西北。”
“几万?”他摇着头,面色凝肃。“不行,雨蝶,他们是朝廷的兵,不是我的兵,我不能为讨好你而挪用。”
“不是挪用,是借用,总有一些打仗不行、对庄稼十分在行的人,他们上了战场也是送死的分,留给我还能人尽其用,做人要开通,别一个劲的死脑筋。”
要打仗先要有银子,凡事依赖三千里外的朝廷,那是被牵制住,不论做什么事都得听凭那边的话。
别说远水救不了近火,一道军情由西北快马送往京城,换人换马,最快也要十天半个月,再把皇上旨意传回西北,又要十天半个月,往返一趟便快要一个月,甚至更久。
瞬息万变的战情不等人,也许前一刻还在欢庆逼退敌军,隔日便面如土色的眼见他们卷土重来,兵临城下,等到一来一往的消息传完,搞不好仗也打完了。
“一堆谬论,西北没有上不了战场的兵,你还是先把咱们的将军府理好,刚到酒泉郡的头一天,你还没把咱们的府邸走遍。”
先安顿好再谈其他,她一路舟车劳顿的,原本就小的小脸更显小了,带着困倦和劳累,瘦了一圈。
没能要到兵,林雨蝶小生闷气。
“那你呢?你不用先到军帐报到吗?参军虽不必上战场,也要出谋划策。”
“不急,我先陪你熟悉王府,前方的战况没有想像中危急。”
“此次朝廷来的兵足以挡上三、五个月,即使没有我也能打几场胜仗,我在或不在并不重要,反之少了我,皇上说不定反而更放心。”
听见他语中的自嘲表现出的无所谓,林雨蝶心疼不已,纤纤小手往他手背一覆。“你有我呢!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我少了谁都成,就是不能没有你。”
薄唇一弯,他温柔的笑了。
“将军有紧急军情。”一个侍兵高喊着慌张的走了过来。
秦致远略有紧张的问道:“快说怎么了?”
第211章 发牢骚()
秦致远略有紧张的问道:“快说怎么了?”
侍卫答道:“将军,郭二公子不听劝告,现在恐怕已经种了敌人的埋伏了。”
“什么?本将军不是说过没有本将的命令谁都不许轻举妄动的吗?”
“将军小的门拦不住啊。”侍兵喊冤。
“一群废物。”秦致远生气道。
说完秦致远看了一眼林雨蝶。
林雨蝶心领神会道:“快去吧,别管我了,我自己在转转。”
“恩。雨蝶你注意安全,我不在府里的时候你就不要乱跑了,安冬照顾好你主子。”说完秦致远带着侍卫快步离开了。
“嗯嗯,知道了。”林雨蝶无语道。
秦致远走后不久。
“夫人,这酒泉郡的将军府好大,大到奴婢都迷路了,一走走到石头路。”到处是石砌屋,看多了眼睛都花了。
“哪来的石头路,准是你东瞧西瞧太起劲,错过回屋的廊道。”她这性子要磨一磨,省得招祸惹事。
“才不是,真的是将军府的石头太多了,奴婢看得眼花撩乱,夫人瞧瞧这屋子的四面墙全是石砖,住在里头多沉重,彷佛压了无数石头似的。”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在边陲地带,多一分防备少一分损失,连年征战,毁损的屋舍不计其数,你家将军也是聪明,省去修屋的麻烦,直接以坚硬的石头建造。”
她倒是不讨厌,喜欢花草的人通常乐与大自然为伍,石头是最纯净的天然物,历经千万年岁月,说不定都有灵性。
“夫人不觉得石头太多了吗?花草树木倒没瞧见多少,光秃秃的一片好似身在石头山里,凿空了山壁往里头一住。”
富贵窝里不住倒成了山里人,只差没背弓上山打猎。
经她一说是有点像,林雨蝶捂嘴轻笑,“是少了点绿意,太过刚强了,不像将军府倒似军营。”
秦致远一开始的打算的确是盖几排石砌屋子,把他的几万名亲兵收入府内,后来发现不妥当才改建成目前的将军府。
因为将军府里大多都是男子,女子寥寥可数,盖成石头屋也更显得宏伟壮观,磅礴大气,完全符合铁血男儿的刚硬。
这是一个纯爷们的地方,秦致远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迎进娇气十足的夫人,他当时胸怀万里的气魄,号令八万壮士凿石,耗时一年才完成如今的将军府。
将军府落成时他颇为骄傲了一番,认为是惊世创举,足以留待千秋万代,子子孙孙瞻仰。
可如今雨蝶這女人儿一住进来,便明显看出不足,当年的豪气干云、年轻气盛已成为明日黄花,少了儿女柔情。
“夫人,你得想个法子改善改善,多种树,栽栽花,或是养几盆兰草也好,至少让奴婢看看会动的东西。”
风一吹,树叶摇动,花花草草迎风摇曳,妙趣横生。
“人不会动?”这府里最多的是人。
说到这,最没脾气的安冬竟不满的发牢骚。
“一个个跟石头一样又硬又臭,奴婢实在不吐不快,府里到处可见披着铁甲的兵士,可想找个人带路居然目不斜视,明明看到奴婢了还直视前方地打奴婢面前走过,好似奴婢是一棵多余的杂草,不挡路就留着。”
她都快被气死了,这些个府兵分明欺负人,欺负她们新来乍到,还没能是号人物。
看到丫头气愤的模样,身为主子的林雨蝶反而满脸堆笑,“这才叫纪律,要是你一个丫头使唤得动,令其坏了规矩,那我和将军才该苦恼,军令如山,任谁也不得违抗。”
第212章 非主流()
林雨蝶语带深意的睨了她一眼,“在这将军府里,每一个人都是自己人,没有外人,不分彼此。”
“夫人……”她觉得委屈。
两人在府里转了转,林雨蝶又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秦致远昨晚跟她说主院的屋子让她随意住,所以她很容易就找到了。
主仆二人走进房间,林雨蝶想在房间里呆着也无聊。
于是就找了些衣服换上。
换好后,她瞧了瞧铜镜里的自己,林雨蝶笑得明艳动人。
“好了,看看本夫人这打扮俊不俊,像不像本地人?”她瞧了都觉得俏,明眸盼兮,好个美人儿!她顾盼自得。
“远看像,但是夫人肤白胜雪。”晶莹剔透的肌肤宛如打磨过的珍珠,白皙透光,薄得可见晕红。
长年在风沙的侵袭下,又未做适当的防护和保养,西北妇人大都五大三粗,皮肤黑成深麦色,手臂、脸粗糙得会硌手,她们双颊上是冻出来的干红,看得出来苦日子过得多了。
一个玉做的人往麦色的人堆一扎,一眼就明明白白了,林雨蝶有令人妒恨的好肤色,白里透红。
她太白了,白得不像当地人,一看就知是外地里来的,那分贵气、那分恬然、那份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宁和,是西北水土养不出来的娇贵和水嫩。
“难道要我抹上炭粉?”好让自己黑一点。
她这一身白确实和满脸风霜的西北格格不入,养得太好了,冰肌玉肤,眼角儿都带着细碎的风流。
安冬一听夫人要将玉颜抹黑,同时惊声拦阻,“不可呀!夫人,将军怪罪下来,奴婢们吃罪不起。”
“再说了,夫人,你天生丽质何必糟蹋了,谁不羡慕你美得像朵花似的。”
真让夫人弄了张黑脸出府,这事一传到将军耳朵,她肯定得遭殃了,将军的笑脸只给夫人一人。
“瞧把你吓得吧,将军有那么可怕吗?”她相公只是不爱理人罢了,生性不喜与人相处。
非常可怕。
“我看你也说不出实话,虎威未现先怕了三分。”林雨蝶皓腕套上纯银打制的十连环,银环相扣的碰撞声十分清亮。
“夫人,刚将军说,不许你私自出府。”安冬顺口一说。
“什么,你说啥?最近耳背得很,老听不清楚别人在说什么,改天让君大夫诊诊脉,看我是不是犯了什么顽疾。”她边说边穿戴起来,耳垂也换上俗艳的银红色大耳环。
林雨蝶一身胡风,还系上蹀躞带,带上有银饰,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足下踩的是鹿皮靴,靴子上有牡丹花压纹,两条小银鱼挂在靴子外侧。
但她又不失唐风的在衣襟上做了一排盘扣,好看用的,直接缝住而无扣洞,一只雕着双鲤羊脂白玉佩垂挂胸前。
娇美动人,落落大方,活脱脱是未出阁的闺女,不见西北妇人的盘髻,因为她做的是姑娘装扮。
“夫人,你太坏了,奴婢又得把皮绷紧,代夫人你受过了。”夫人能装聋作哑,把将军的话当耳边风,可苦的是底下的奴婢。
“怎么,还惯出你的祖宗脾气了,跟不跟,一句话。”为主子分忧解劳是她们的本分,还不乐意?
“跟。”安冬没骨气的寸步不离,跟在夫人身后。
天塌下来有人扛着,她怕什么?
安冬也是一副胡汉混穿的打扮,一身的银制品不住发出叮咚声,头上梨花栖蝉的玉簪子反而不伦不类。
可是有谁在意呢!套句林雨蝶的话,这叫非主流风,非胡非汉穿出自个儿的风情,独她有而已,绝不撞衫。
第213章 逛街()
带着安冬正要出府,迎面与将军的贴身侍女秋月遇上,在她俩后头还有两个黄衫绿裙的姑娘。
“夫人,你……”
不等秋月开口,林雨蝶先一步堵住她的嘴,“将军叫你来堵我的是吧!你跟他说,本夫人赚银子去了,挡我者,杀无赦。”
她故作凶恶的神情,以手当刀,刀起刀落,气势十足的摆出女汉子架式,谁敢拦着她赚钱便是和她结仇。
殊不知她自以为的凶狠,在秋月等会拳脚功夫的婢女们眼中却是可爱至极的鬼脸,她们莞尔不已的忍笑。
“夫人错了,将军命令奴婢等近身保护夫人,务必毫发无损的回府,这一位是春雨、那一个是夏荷,她们和我在同一个护卫营。”她们亦是俗称的死士,专做暗杀、诱敌和情报收集,在严格的训练中被选上,脱颖而出。
“咦,秦致远的脑洞补好了呀?他居然肯放心把我交在其他人手中。”可见他手上的事多到抽不出身来。
身形玲珑,容貌妍美的春雨是死忠的将军派,对将军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恋慕,一听有人诋毁她心目中的神只,管她是不是夫人,神态傲然、语气冒犯的冷着声道:“另有十二名暗卫隐身在暗处,随时做好接应、撤退、回护,将军的用心望夫人不要辜负。”
两军交战之际还执意出府,分明是恃宠而骄,任性妄为,给将军带来麻烦。
“春雨,不得对夫人无礼,她是你的主子。”秋月特意强调,要春雨牢记自己的身分,她们的命不是自个儿的,早已属于效忠之人,将军重视夫人,她们便得以身护主。
春雨眼里的恼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平静。“奴婢逾矩了。”
她们的身分不能有私人情感,她的确是过了。
秦致远的人,对他的忠诚是铁铸的杆子,敲不碎的,对她仅是听从命令行事罢了,高下立现。
不过正如她觉得,人心可以收买,多用点水磨功夫和银弹攻势,她俩也渐渐倾向她。
林雨蝶不否认她被秦致远养出一点娇气,甚至惯着惯着惯出受不得气的脾气,她身处高位,为何还得看下人脸色?
春雨算是倒楣,正好往枪头撞,给了她一次立威的机会,就从整顿内宅开始。
融入当地是林雨蝶的第一步。
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而嫁给战神一般的将军,她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当个事事操心的秦夫人,为夫婿分担一些重要的责任。
酒泉郡城里每月逢三、七、九,城内会有不小的集市,今儿恰巧碰上的林雨蝶抱着寻宝的心态,也跟人挤进万头攒动的集市,水眸灿如星地寻找着她喜欢的宝贝,尽管那在别人眼中压根一文不值。
城外战事连连,因此也影响到城内的交易情况,人虽多买气却热络不起来,个个无精打采的叫卖着,能得一文是一文。
买家和卖家一样是一脸颓色,面无表情,大多数的百姓只走过摆摊凌乱的摊位,看而不买。
在多数人看来,这是个欲振乏力的集市,一滩没生命力的死水,除了零星买卖外,看不到大批的交易。
可林雨蝶和别人不一样,她看见的是无限的商机,越是贫乏的土地越能挖掘出致富的黄金,人是财富的来源。
“来来来,小姑娘,买颗果子解解馋吧!我家的大黄梨又大又甜,水分多,包你吃了甜到嗓子眼……”
第214章 买水果()
一位缺牙的老妇包着褪色的格子头巾,头发斑白,稀稀落落,在她面前的是两筐黄澄澄的大鸭梨。
“黄梨怎么卖?”“林雨蝶”双目闪闪的问道。
“两个三文钱,小姑娘你瞧瞧,这皮儿多薄呀!香甜爽脆,是自家种的,不坑你,买两个吃吃吧!”再卖不出去,黄梨就要全发黑烂在筐里,他们一家五口的生计也没了。
“我不买。”但是真的好便宜啊。
洛阳城好一点的梨一颗要十来文,差点的也要五、六文,这位老婆婆亏大了。
一听她不买,原本脸上稍有光彩的老妇又黯淡下去,两手局促的搓着竹筐边缘。
不过想了一下,她又说道:“你家里还有多少黄梨?我全买了,包括你这两个筐里的。”
也不知西北的冬季有多长,多备点好过想吃没得吃。
老妇一听,灰白的双眸忽然睁大。
“啥?全……买了?”
林雨蝶咧开一口好看的编贝般白牙,俏皮的一颔首。
“是呀!全买了,你让人送到将军府,论斤买,一斤十文。”
亏本的生意她不做,但也算照顾了西北百姓。
“什……什么,秦……将军府……”还一斤十文钱,她卖一辈子黄梨也卖不到这样的高价。
难以置信的老妇盘算着能得多少铜板,家里有两棵结实累累的老梨树,她原本想留一棵给孙子解解馋,反正也卖不了那么多,留着自己吃也好,多少算是口粮。
可如今贵人出手了,她十根指头都不够算,起码能赚好几两呢!这个冬天不用发愁了。
想到能过个好年,有肉吃,有白米饭,老妇满是皱纹的脸开出一朵菊花,多了能活下去的希望。
“对呀!你知道将军的夫人来西北探亲了吧!我是夫人跟前的小丫头,她这人最喜欢帮助人,看不得别人受苦,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这般辛劳,黄梨肯定不忍心。我不骗人,你尽管往将军府送,我们论斤给银子,有多少收多少。”
买卖有进有出,她已经想好销售管道。
“真的?夫人真是大好人,刚一来西北就照顾百姓,老婆子我……我真是太高兴了,我们西北有希望了……”天大的烧饼砸下来,老妇喜得落下两行泪水,边用摘果子时沾了汁液的手擦脸,边哽咽不已的道谢。
“以后夫人还会做更多有利西北的好事,婆婆别急着哭,日后有得你笑呢!”改善西北的贫穷,先由商道做起。
打仗很耗钱,养兵更需要银子,秦致远虽然有很厚的家底,可是一旦长安城那边断了供给,一年、两年还养得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