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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奶奶……别……别……这是课堂!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啊?”马程峰赶紧推开她,朝张慧芳尴尬地笑了下。
“可人家想你呀!”胡小狸才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当着所有人的面就这么跨上了马程峰的胳膊。
“昨晚404的女鬼搞定了吗?”马程峰问。
“嗯!嗯!嗯!”他点着头,好似小鸡啄米一样。
“女鬼呢?抓住了吗?在哪?”
她嘿嘿顽皮的笑着,指了指自己平坦的肚子。
“吃……吃了?鬼你也能吃?你不是喜欢吃白兔的吗?”马程峰惊道。
“她的冤气重,逗留人间八年了,而且又害了人命,有助于我修行呀!不过人家还是最喜欢吃白兔!公子……”她嘴里发嗲,装出乖巧的模样摇晃着马程峰的胳膊。“白兔!白兔!”
“好好好,中午就给你吃!不过你不能叫我公子了,现在不是古代,你可以直接叫我名字,像小曼一样。”
“程峰?太好了,程峰带我去吃白兔咯!”她欢喜地拍着巴掌,顽皮的好像是那府中的孩子。
“九命猫呢?杀了吗?”
她指了指自己脑门上的大包说:“它现在是七命猫了,没关系,再杀七次就好!程峰不用担心的。”
胡小狸特别粘人,下课后除了去厕所,几乎跟马程峰形影不离。她五百载后重新为人,这个年代的所有事物对她来说都十分新奇。看到什么都要问几句,就好像两岁大的孩子。
马程峰发现胡小狸不仅喜欢吃兔子,跟同龄女孩子一样,她也爱逛街,而且千万别带她逛街,她看上啥买啥,是毫无征兆的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可爱!我要买!”她指着捏面人的摊位喊道。
“买买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像好好吃的样子,我要买!”她指着羊肉串摊喊道。
“买买买!”
“程峰……发卡我要!”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
感谢这一阵子打赏的同学,分别说:托尼。斯塔克。封&阿空加。翁心永常在。安静夏日~ray。we。136****8860。带我@{温柔似水}@。白、—不懂夜【的黑】。过往云烟影似梦。懒i人。漂洋过海来扁你。懓仯怼9聿亍F诖!尽俊尽抗慰坎恪
话说,你们有些人的名字真的很难打,我只能用其他符号代替了!
(本章完)
第130章 镇邪钟声()
马程峰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跟在她后边,兔子没吃到呢,他倒是成了苦力,怀里已经抱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了,有吃的,有穿的,有玩的,甚至还有小孩的拨浪鼓。
“程峰,那有个孩子好可怜哦……”马路牙子上蹲着个小叫花子,孩子脸上脏兮兮的,一身衣服也是补丁摞着补丁。身前放着一个缺口的小瓷碗,瓷碗别看掉茬了,但上边那两只大金鱼却格外好看,也不知道是他从哪捡来的。
“买买买!”马程峰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哇哦……你们这个年代好可怕……这……这也能买呀?”胡小狸以为马程峰是认真的,竟然走上前去伸手就去拽那小要饭花子。
马程峰双手捧着一大堆东西,都堆过眼眉了,哪里看的清她说的是啥呀?无奈只好扔了她新买的一条裙子,仔细一瞅……
“姑奶奶!这……这个真不能买!”他差点吓哭了。“咱是只好狐狸,善修的好狐狸,不吃人成吗?”
她怜爱地看了看可怜的小要饭花子,摸了摸他脏兮兮的小脸蛋,把自己一路上买的零食全都给了人家。“弟弟,这些全给你,你的这个碗给姐姐好不好啊?”
小孩也就是五六岁大的样子。那年头不像现在,乞丐就是纯粹的乞丐,小孩一个要饭碗能换这么多好吃的,自然乐的跟花儿一样,捧起掉茬的破瓷碗就递给了胡小狸。
胡小狸如获至宝般把它捧在手心中,扭扭哒哒地跑了。
“哎?胡小狸?你是不是傻呀?你给我回来!买归买,可也没你这么霍霍人的吧?你当我钱是大风刮来的?你看看今天你都花多少钱了?到头来换了个破碗?”气的马程峰冲上去与她理论。
掉茬的碗就算再好也不能用。碗里装的不仅是吃食,吃食也象征着财运,碗掉茬了寓意不好,容易丢财。这也是种文化,再比如说,过年时候不能摔碎饭碗,摔碎了赶紧说“岁岁平安”取一个吉祥。若是摔掉茬了,那就不能要了。在旧年月里讲究更多,要饭花子坐在街头乞讨,这碗必须掉茬,你要是新碗没人愿意施舍。
“你这就不懂了,我敢说这碗的年岁比我还大呢,不信你卖了试试,准保赚大家钱,不过你不能卖,它是个宝贝,你仔细闻闻看。”小狐仙把这掉茬的破瓷碗凑到马程峰鼻子前晃了晃。
马程峰鼻子嗅觉很敏锐,隐约就嗅到这碗里好像还残留着庙里香灰的气味。可纵然它是个老货,都已经掉茬了肯定卖不上好价钱。
“程峰你先留着,这宝贝日后可能用的上。”胡小狸把它揣进了包里。
下午没有课,马程峰带着她转遍了热河的大街小巷。别看她喜欢凑热闹,可有一点,热河是文化古城,城里边大庙小庙不少,但凡有庙宇的地方,胡小狸都会躲开,退避三舍不敢靠近。
马程峰给她去市场买了两只兔子,这俩兔子又肥又白,看的胡小狸直流口水。他本想着找个大饭店里的老厨子给炖了,可胡小狸却说,熟的就不好吃了。他跟着胡小狸走到一条深巷,见巷子里再没有其他人。胡小狸拎起兔子凑近自己嘴边,提着鼻子嗅了起来,她一脸的享受。那兔子浑身抽搐,啪嗒啪嗒地直蹬腿儿,不出十秒钟,就不动弹了。胡小狸把它往边上一扔,继续换下一只。
“你……你就这么吃?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吃法呢!”马程峰看的有些惊讶。
她的表情和动作就好像老人们给孩子讲的那些黑段子里描述的一样。祭拜鬼神,家中把供品摆在供桌上,鬼神驾临后则会吸走吃食中的精气。那些供品还是好端端的留在桌子上,平常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但若你再想吃供品,咬在嘴里往往都是如嚼粗康一般。
咚……咚咚……咚咚咚……这时,临近有座庙,庙里传来沉闷的钟声,下午三点了。
钟声一响,胡小狸立刻捂住耳朵蹲了下去。他脸上红扑扑的,微微张着嘴艰难地呼吸着,好像十分痛苦。
“快……快带我走!!!”她痛苦地靠在马程峰怀中浑身抖个不停,那娇俏的小脸蛋上写满了畏惧之色。
“小狸你是不是病了?狐狸精也会感冒吗?要看医生吗?”
“不!这钟声……我听不得!”
马程峰回头朝那老庙的方向望了一眼,这庙叫普陀宗乘之庙,在避暑山庄里边。它年代久远,宗教气息浓郁,有小布达拉宫之称。虽然小狐仙已然修成人形,但始终是妖精。老庙中佛法高深,让她这只妖精靠近不得。
他扶着胡小狸回到学校,胡小狸终于脸上恢复了血色,又美滋滋地嘚瑟起来了。
“你老实点吧,我告诉你,这几天我不在学校,你最好别惹祸听到了没?当心回来我把你送到庙上去。”马程峰吓唬她说。
别看胡小狸是只五百年道行的狐狸精,不过她心智单纯,有时候可爱的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跟她说话最好别转弯抹角,她听不懂。有时候你好言相劝还不比这么吓唬她。
“啊?我可不去!你也不许去!”她撅着小嘴说。
“我是人,又不是妖,我干嘛去不得?”
“公子那个老庙你真的不能去,那里边有个老和尚特别厉害,他身上的气息我在几十里外就能感觉到,他的气场与公子背道而驰,乃是公子命里克星!”小狐仙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道,那表情不像是玩笑。
马程峰听得稀里糊涂,也没当回事。他嘱咐小狐仙,这几天自己要出趟门,你不能跟着我,你要留在学校好好照顾常小曼。如果表现好,等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有了胡小狸,常小曼安全多了。晚上照旧是住404,她对这间宿舍情有独钟,因为四楼现在没有女孩住。到了后半夜,胡小狸是要吸月华之气修行的。而常小曼刚好也是拜月人,对这些早就见惯不怪了。
这两天暂时两更,周五六日恢复三更。多谢大家理解!
(本章完)
第131章 走脚()
“哎!好无聊啊!”常小曼坐在窗口眼巴巴地望着楼下马程峰背着行李包朝校外走去。
“小曼姐是舍不得程峰吧?”胡小狸早就看出了她的心思。
“别瞎说,就他?哼!乡巴佬一个!还不懂浪漫,没有情调,我会喜欢他?”
狐狸对偷东西情有独钟,一边跟常小曼说话,一边趁着常小曼发呆,翻人家的包呢。当然了,她一个狐狸精,对钱没有什么概念,翻了好一阵子,终于找到了那个勾起她好奇心的玩应“姨妈巾!”
她举过头顶左看看右看看,还往自己脸上弄。“哇哦……好香哦!”
“我的天!小狸!!!那个……那个不是这么用的……哎哟!服了你!你们乡下女孩不会……没……没用过吧?”常小曼已经欲哭无泪,怎么这姑娘长的这么好看,却是个弱智?
“我要等程峰回来问问他怎么用!”狐狸天性狡猾,对外人几乎不信任。虽然跟常小曼已算熟络,不过她只信任马程峰。
“拜托!!!这个……不能……真不能问!”
胡小狸放下“宝贝”,咔吧咔吧眼睛打量着常小曼,看的常小曼有些尴尬。她突然开口说:“上一世程峰欠你太多,这一世是一定要还清的。你看,他这次去察哈尔其实就是还债。”
这话听的常小曼一头雾水。
“你的四个哥哥这次如果不是有他在,都得死!”胡小狸想都不想说道。
……
校外,李大海的车早早就在等着他们的“镖师”马程峰。马程峰上了车,直奔郊外而去。
仓库前,两帮人马集结完毕。这些老江湖管这一行当又叫“走脚”,其实就是古代的走镖,当然,大多数经他们手里走的货都不是啥正儿八经的东西。
刘麻子迷信,他算好了出发的吉时是凌晨三点钟,少一分多一分都不成。而且出发前要祭祀,这些江湖人的规矩特别多,拜的可不是普通的神鬼,而是他们盗门祖师爷“阴阳玄道”和乱世枭雄“吴功耀”。
一行人拉着货,开着车带着马程峰往棒槌山后走,棒槌山后边山腹下,有个老祠堂。说祠堂可能不太合适,它的规模比祠堂要大,听说里边供奉的乃是吴功耀的的泥塑像。马程峰也不懂规矩,跟在他们身后,刘麻子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杀鸡,烧纸,敬香,然后跪在泥象前嘴里叨咕着旧时候江湖人的黑话,最后磕头,礼毕。做完这些,刚好就是后半夜两点五十五。
“程峰,刘兄,那此行就拜托了!务必当心呀!这一路上千辛万苦自不必多言,我已然早就打点好了,相信草原上的马帮该是不会为难你们才对。不过这条路线……”李大海欲言又止。
察哈尔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什么道路可言,偌大的草原,人走在里边就跟大漠中的沙粒一样渺小,你走到哪,脚下就是路。不过一般走脚人肯定是挑人多的地方走,这样安全。但再看刘麻子选的这条路线,到处是荒山野岭,出了荒山野岭就进草原的无人区。走这条道。中间出了什么岔子想接应都困难。
“老爷子的这批货非比寻常,万万不能出岔子。我也不需要你做接应。”刘麻子心眼多,草原无人区确实多“豺狼虎豹”之徒,但比起那些草原响马,李大海更可怕。方才,刘麻子分明看到这铁皮箱子外边有被翘过的痕迹,已然对他起了疑心。
“呵呵……好吧,那就祝二位一路顺风!凯旋之时我李大海做东,在二仙居为你们接风!不送!”山下岔路外,便是北行小径。李大海双手抱拳为他们送行,身后,八挂十万响的长鞭噼里啪啦地响了起来。
走脚这门老行当,也有许多讲究。热河人还是奉行着老一辈的传统。前边是两匹高头大马,一个是刘麻子的,一个是马程峰的,马脖子上都挂着两个哗啷啷直响的铜铃铛。这是以前江湖规矩,这就是响马子!走到哪,旁人一听这马儿脖子上的铃铛声就知道是响马子来了,生人勿进,同行让道。
刘麻子虽然江湖辈分高,但这一趟的主角是马程峰。在马帮里称为“大柜”。
“大柜,你给大家吆喝一嗓子?”刘麻子趴在他耳边说。
马程峰气运丹田,卯足了劲儿张开嘴大喝:“走嘞!!!”这一嗓子简直是地动山摇之势,久久回荡在山谷之中,传出好几里地去。
马程峰骑着马走在最前边,刘麻子走在队伍最后边,中间是一台卡车,和二十来号兄弟。大队伍浩浩荡荡地朝山外草原走去。
老热河属于清朝的北大门,出了这片山区,上边就是察哈尔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条道其实走的是古战场,几百年前,葛尔丹南侵,康熙御驾亲征北定葛尔丹就在这里。草场肥沃,是牛羊的天堂,殊不知,肥沃青草下不知埋葬了多少具枯骨。
踏着清晨第一缕曙光,马帮大队伍走出了燕山山区,踏入察哈尔草原。
马程峰是大柜,他骑的枣红马走在最前边,身旁就是常家老大和老二。
“程峰,你是不是该劝劝刘麻子呀?他选的这条道凶险万分呀!”常老大小声说道。
“我信任麻子叔,他选这条道自然有他的道理,路线不变,大家一路上多留神就是。”
一路上无话,察哈尔的草原地势平坦,进了草原后,马儿驰骋起来,一小天跑了四百多里。一路上别说草原上的马帮找麻烦了,就连个人影子都没见到。
北方日落时间很早,下午三点多钟时候,那轮红彤彤的火球已经偏西贴近草原地平线了。
“大家快走两步,天黑之前必须到七号林场!”刘麻子喊道。
七号林场是六七十年代知青下乡时候留下的,那时候我国开发大东北,北方许多荒芜之地都耕种上了林植。不过随着改革开放,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回到家乡或者去南方讨生,七号林场也就荒芜了,但种下的植被和他们当初住过的屋子都还在。
书中察哈尔指的就是科尔沁大草原!
(本章完)
第132章 夜袭()
下午四点半的时候,翻过一个山丘,终于见到十几里外出现了一片林子。这些林子多年无人打理,长的是遮云蔽日,马帮进入林子后就觉得一股股阴风直往衣服里钻。在七号林场中间总算是看到了一片矮啪啪的砖瓦房。
这片房子因为多年失修,有些已经塌了,有些里边则被草原上的动物占据。推开布满蛛网的木门进去一瞅,一窝子小黄皮子。小家伙们不怕生人,一个个张牙舞爪吱吱吱叫个不停。
“别打!”刘麻子拽住了常老三的枪。“黄皮子这玩应太邪性,不能打!赶走就是了!”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好在刘麻子有经验,早早吩咐手下在林子里找了些干柴,已经在外边支起了炉灶。
“你们几个今晚轮流值班,一定要看好了货!万万不得马虎!”刘麻子嘱咐手下人说。
大草原上入夜后风不小,大风呼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