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番说辞半真半假,但是却无什么破绽,尤其是程素儿本来对辰凌的事就了解不多,甄岩既真么说,她也就相信了七八分,轻点着头,迫不及待问:“我能去见他吗?我担心他的伤”
甄岩儿摇了摇头道:“不能,不止是你,还有以前所有和他有关的人,都不能去见他,因为你们的举动在很多人的监视中,甚至包括一些诸侯国的密探,间谍、都在监视你和府内家丁的行为,一旦出现反常或失踪,必然引起猜疑,那么你男人势必会再度被牵扯出来,成为公敌,下场可想而知,你不会想他害他吧?”
程素儿眼中流露出几分骇然,半晌,缓缓点头,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那,我该怎么办?什么时候才能和他见面?”
没有辰凌的日子,程素儿很难熬下去,怪不得马上与丈夫团聚,生死离别之苦太艰辛了。
“现在还不是见面的时候,除了你之外,不能透露给任何人,好好经营下去,他会不是派人过来与你联系,甚至等风头过来,会有可能亲自来看你,但是,你要撑住辰府,不能让他衰落下去,家里还有许多忠诚的仆人,还有若若、冬儿、柔柔、黎雪她们,需要这个家,也许五年、十年之后,你们会再度重新团圆”
程素儿默默听着,得知辰凌不断派人给她送来消息,报平安,心中安定下来,又听到没准他会亲自来,顿时更是心头一喜,答应下来,暗暗发誓:在与丈夫团聚之前一定要照顾好辰家。
“在经商方面,有不懂的,可以问白大小姐,她也是辰凌的女人,而且两个月前刚临盆,诞下一个男婴,有着辰凌的血脉,以后在魏国,相互援助吧,尽快建立起自己的班底!”甄岩儿叮嘱说道。
程素儿也明白她的意思,让自己掌舵,作为辰家代言人,负责辰府上下几百口甚至近千口人的饭碗,不能让其他商族吞并了,还要装作夫君已经阵亡的事实,强作镇定,维持家族的延续。
这个担子,落在她的肩上,以前从未有过,不得不面对,从一个懂医术的小女孩,要作商业的女强人。
“你好自为之吧,我走了,还有一个人,需要通知去”甄岩儿一闪身,原地就消失了踪影。
苏秦得到这次外交任务之后,壮志满酬,终于到了自己发挥的时候了。
尽管在燕国,领兵有秦开,计谋有范睢、军政有剧辛,变法有乐毅,但是提到外交和纵横,那非苏秦莫属了。
尤其是张仪和公孙衍,一横一纵,先后离世,在战国的舞台上,能与他做对手人,几乎没有了,纵横家策动外交,风云变幻的能力,有时候四两拨千斤,胜过十万雄兵。
苏秦带着丰厚的礼物,燕国的商品,珍珠玛瑙,貂皮兽骨等,来到赵国,先打通了赵王的贵妃吴娃的关系,因为赵武灵王最宠爱吴娃,派人送上了最珍贵的貂皮大衣,如雪狐绒一般,吴娃自然非常欢喜。
而且,苏秦隐隐透露,如果吴娃能燕国说话,促进赵燕之间的友谊和结盟,将会今后赵国太子多争上,给予帮助,这是吴娃最动心的,因为她的孩子,已经十多岁,弱冠年纪,用不了五年,有资格竞争太子之位了,而当今太子却是赵王后之子,要搬倒赵王后,没有诸侯国外援是不行人,如果到时候燕国能在外面替她的孩子说话,成为率还是会增大不少。
这也是苏秦一计,既能拉拢赵王最宠幸的耳边人,还能为日后赵国内乱,王子夺权埋下祸根,数年之后,暗中支持吴娃之了夺位,削弱赵国王室的力量,造成赵国内乱,就能伤到赵国的元气,有利于燕国南下扩张。
这一条绝户计,不可谓不狠辣,但是由苏秦装作很好讨好的筹码提出来,却让吴娃无法拒绝和怀疑了,还以为凭借自己的关系,拉拢到一个有力的外援,殊不知给赵国的衰落,埋下祸根。
苏秦打通了吴娃的关系后,再入王宫谈判就容易很多,给予赵国一些好处,比如廉价提供一些燕国商品给赵国,而且开设一些作坊在赵国,满足赵国百姓日常需要,看似燕国很吃亏,实则逐渐能控制赵国的经济命脉,一旦赵燕发生战争,这些燕国企业忽然捣毁工坊,会使赵国日常生活忽然瘫痪下来。
解决了赵国之后,苏秦再次跋山涉水,来到秦国,以支持秦国夺回函谷关为外交条件,又许给秦国,每年无偿提供一批燕国商品物资,由于秦燕两国本就是联姻盟国,而且国土不接壤,附和‘远交近攻’的外交政策中,因此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反而很容易达到合作关系。
秦国之后,苏秦东出函谷关,来到韩国、魏国、楚国,通过贿赂一些王妃,大臣、王子等,又许诺增开作坊,提供物资为条件,看似燕国吃亏,实则都给中原六国埋下了隐患。
鲁仲连的连横之策尚未有效展开,就被苏秦很快给扼杀在摇蓝了。
孟尝君与鲁仲连得知六国态度后,都暗叫可惜,就这样放过扼杀燕国崛起的机会,让人不甘心,可是六国的国君,只有赵武灵王算有才略的,可惜经不住吴娃的诱劝,秦王尚年轻,需要听众宣太后的,但秦国目前主要任务是收复函谷关,因此也不关心燕国的政事,其它几国的国君,都觉得燕国整得那套,本末倒置,注重商品研发和民生,闻所未闻,大多一笑了之,没放在心上。
鲁促连垂首叹气,对着孟尝君道:“听说苏秦要来齐国了,田兄一定要监督着,不能让苏秦蛊惑了齐王,我要去一趟燕国,有些事,需要去确定一下。”
“什么事?”
“燕王的身份,总觉得,这个人很奇怪,燕国弄出这么多动静,稀奇古怪,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你觉得跟咱们认识的一个人很像吗?”
“认识的人?谁啊?”
“辰凌!”鲁仲连目光深邃,这个战国著名的奇男子,终于凭借自己敏锐的目光和感知力,勾出一个大胆的猜想。
第723章 截亲()
孟尝君田文听过鲁仲连的分析,有些摸不着头脑,半晌才愕然道:“你怀疑燕王,有可能就是辰凌?”
鲁仲连点头道:“不排除这种可能,或者说,如果辰凌没死的话,可能会逃往燕国出力,成为燕臣。”
“这怎么可能?且不说,辰凌之死已经成为定数,即使没死,怎么会去战国之末的燕国,齐、赵、楚等,皆为强国,隐隐都在魏国之上,而燕国,连弱韩都不如,贫困交加,新政初行,碌碌无为,断然不是名士施展才华的场所。”
鲁仲连摇头道:“只是推测而已,总有一种感觉,辰凌不是这么容易的死的,以前破秦、破卫,出手雷霆,九死一生,都没有阵亡,在灭亡即将成功的时候失手,有些牵强,如果他果真未死,那么去燕国,也并非解释不通,因为以他的才能,去了赵齐楚,与在魏国形势相当,依然会成为大将军,在任何朝廷中,难免陷入政治漩涡中,被迫选择立场,这也是鲁某人,不愿意从政的原因。”
“听说辰凌在魏、燕都置办了商号,可见以前他就有了归隐之心,只有偏远的燕国,地处一偶,六百年传承,老而不僵,百废待兴,常年没有战事,是徙居归隐的最佳之地,并非没有可能。”
如果辰凌听到鲁仲连这番歪打正着的推测,肯定会相当无语,有时候,一个小举动,小布局,都会被有心人,加以扩大来推敲,很显然,鲁仲连这位奇男子,思维不同于常人,不按常理出牌,因此大胆推测,反而与事实很贴近了。
田文点了点头,不过并未深信,因为这些都是鲁仲连的推测,而且毫无证据,可以说,是一种感觉,不是实证,所以,并未放在心上,开口道:“鲁兄,一定要前往燕国?”
“是的,辰凌的夫人程素儿在燕国,他的红颜知己洛语嫣也在燕国,本身就有些可疑,我去暗中监督一下,此外燕王即将迎娶匈奴部落的公主,会有一场大宴会,我可以刺探一下燕王的虚实,考察一番燕国的风俗变化,再做下一步打算。”鲁仲连很冷静地说道。
田文见他执意在辰凌的事上下功夫,尽管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无法左右对方的决定,只好道:“那行,早去早回,苏秦来齐,敌友难明,据说他先后出使了赵、秦、魏、楚,瓦解了咱们分燕之计,而今,秦国频繁向函谷关调兵,夺关之心,昭然若揭,目前秦国,仍然是东方六国的头号大敌!”
鲁仲连神色一暗,叹道:“可惜,各国忙于吞并小国,放松了对虎狼之秦的监督,一旦让秦国重夺函谷关,平定巴蜀叛乱,稳定义渠戎狄后方,就是秦兵东进中原之日了。”
孟尝君忽然豪气万丈道:“只要你我联手,再来一次合纵,也不惧秦国之威!”
八月的草原,青草已经转成淡黄色,这是要进入秋季的迹象。
浩大的兰族送亲车队,在骑士护卫下,浩浩荡荡朝着燕山进发,兰歆雅出嫁了。
由于与中原诸侯国联姻,匈奴部落给出最高规格的陪嫁妆和送亲队伍,牛羊战马丰厚,陪嫁侍女数十人,随性护卫队达三千众,都是兰氏王庭的亲卫军,负责公主的安全。
送亲队伍从草原深处的白云城出发,经自由贸易区乌兰察布、赶往燕山与草原连通的上谷郡,有旧燕长城为关卡,张家口一带,就是燕山军区和燕国饲养战马的军事禁地。
兰歆雅一身大红霞帔和外裳,按照中原习俗服饰,里边鹅黄色刺了精美的金色凤纹的曲裾深衣,纤细的腰间束着一条玉带,曲裾缠绕,衣料轻薄,尽显雍容华贵之美。
从上边看下去,衣领内一对发育良好的细致乳丘隐隐在目,衬着精致纤美的锁骨,增添几分成熟女子诱人的风韵,最妙的是,裾裙拖胸上束,使得粉胸半掩凝晴雪,好一派蓓蕾风光
草原的女子,不如中原大小姐那样矜持,含蓄、古典、但是兰歆雅如草原女神的气质,骨子里蕴含一种奔放,热情,活泼的性子,美丽的瞳眸微微流转,正在掀开车帘四处打量,那眼眸仿如秋波,漆黑水润中还隐隐带着一抹几乎看不见的淡淡蓝色,幽邃而清澈,仿佛是草原深处的纳木错湖,晶莹洁净。
“公主,再有一日的路程,就要赶到燕山脚下,那里是燕国的疆域,公主就要成为燕王的妃子了。”贴身侍女兴奋地说道。
“是啊,等了一年,终于要嫁给自己心仪的男人了。兰歆雅脸色挂着幸福的笑意。”
“公主,金刀驸马一定很思念您——”侍女讨好地说道。
“呵呵,那当然了,在草原上,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男人,雄伟、果敢、有勇有谋,就像草原的鹰,展翅翱翔,注定是大英雄,我也好想念他啊”兰歆雅眼神有眼迷离,想到他,浑身不自觉地轻颤燥热。
就在这时,忽然队伍中发出急促的号角声,这是遇到敌人才发出的紧急号令。
“怎么回事?”兰歆雅蹙眉头,掀开车帘向外询问。
有一位侍卫长策骑到车间,有些慌乱道:“公主殿下,我们遇到了敌人,是东胡骑兵,正向这边奔来,人数很多,不下两三万人——”
“什么?”兰歆雅一下子就惊呆了,两万多骑兵,前来袭击,她的送亲队伍只有三千骑兵,如何能抵挡住?
远远的天边卷起漫天的沙土,无数匹东胡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如流量一般穿梭在草原,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
东胡骑兵,由几个部落的勇士组成,皮甲和弓箭自备,并不统一,大多身着祟皮战袍,头戴祟毛毡帽,深陷的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褐色,高挺的鼻子像是东胡戎狄民族的性格一样桀骜不驯。
东胡的骑士们,口中吆喝着,脸上洋溢着贪婪,无数雪亮的弯刀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幽寒光。
“杀——”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还要快,地动山摇中,无数东胡马掀起的尘烟,刹那笼罩草原。
胡人仿佛滚滚泥沙,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觎已久的猎物冲去。
第724章 捍卫贞洁()
八月骄阳似火,草原烈日之下,漫天尘沙,似天际突降的乌云,滚滚而来。
东胡人来了,那数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骑兵的优势在冲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嘶马鸣,爆发出狼一般的怒嚎,手中弯刀闪着寒光,两三万人一起冲锋,那气势惊天动地,足以将送亲的匈奴护卫队压成一块薄饼。
“保护公主殿下!”
这支队伍的大统领博尔术,抽出腰刀,大声呼喝,军令之下,匈奴骑兵也开始聚集,排成阵列,在送亲车队的最前方,列好冲锋阵势。
骑兵相遇,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因为骑兵最大的优势和攻击力,就是借助战马的冲力和惯性,勇往直前,冲乱对方的阵脚和气势,那就赢了。
胡人和匈奴,都是草原部落土生土长的戎狄,游牧民族,对于骑术和打法,自然都非常清楚,因此即使面对强敌,也要摆开阵势做反击,否则,完全没有抵抗还击之力。
不过,眼前人数差距太大了,三千人对战三万骑兵,可想而知,胜算在哪一方。
匈奴兰氏骑士们,都是王庭的亲卫军,忠诚度非常高,要不然,面对绝境,早就一哄而散了。
不过即便留下了,但是每个骑士脸色都流露出坚毅赴死,生还绝望的神色,也知道冲上去,必死无疑了。
车厢内的兰歆雅,芳容失色,近乎惨白了,原本以为幸福即将来到,远嫁燕国,成为燕王妃,将与自己深爱的男人长相厮守,却想不到,转眼之间,厄运到来,野蛮的东胡人,前来截亲,一旦被劫持,那下场可想而知。
屈辱、污秽、痛苦、蹂躏、奴役许多种可能,让兰歆雅都不敢深想了。
不知不觉中,兰歆雅从褥下摸出一把小弯刀,紧紧握在玉手中,一旦要被俘,不甘受辱,只有一死保持清白之身了,也算对心爱的人一种忠贞的表达,捍卫神圣的爱情。
本来草原上,对于女子失贞看得一点也不重,甚至弟娶兄嫂,继过后母,抢夺别人妻子当自己的女人,屡见不鲜,没有什么伦理道德约束,但是兰歆雅自从学习许多中原风俗后,对中原文化很向往,也明白对于所爱之人来说,丢命是小,丢贞洁是大,因此保持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只有自刎了。
“公主,你要干什么,千万不要想不开?大不了,大不了,我们改嫁东胡”侍女一见兰歆雅握着宝刀,满脸的决然,暗叫不妙。
兰歆雅摇头苦笑:“除了燕王,这辈子,我谁也不嫁,更不能让其它男人染指我的身子!”
侍女听到后很愕然,有些不理解公主的言论,与草原习俗不吻合啊。
游牧部落有抢亲一说,就是新娘子出嫁的时候,被其它部落的人截住,击杀了新郎,那么新娘就要跟着截杀者走,无论新娘有多么爱着新郎,都会成为那仇人的妻子。
震天的声响仿佛要将她的心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
远处的人头黑线越来越近,拉开极长的弧度,凶猛地冲击过来,眼看距离百步、八十步、六十步
“用我们地鲜血,保卫公主,杀啊——”博尔术愤怒的咆哮,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以整齐划一、凄厉如歌地刀声,作为他们最好地回答。
“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