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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凌看出这是村落的岗哨,乱世之秋,如此防范,的确能减少一些伤害,难怪这个村落在燕国大乱中,还没有遭遇大劫,跟村落强悍的武风也有关系。
“两位壮士,我们是途经此地,想在村中借宿一晚!”
“哦,你们是哪国人?怎么回来到这么偏僻的燕山角,邢家村?”一个壮汉仍警惕询问道。
辰凌回道:“我也是燕国人,是储君新朝政里,派往匈奴的使者,商议与匈奴做生意的事,却在回来途中,草原上遭遇了东胡流寇,被迫流入燕山的山谷,走了三天,勉强出来,没有迷路已经是天佑,现在筋疲力尽,打算在村子借宿。”
“哦,有这样的事?”两名大汉走了过来,仔细端详一番,发现这六人,一个是中原人,其它五人都是,三女两男的确是匈奴人,顿时对辰凌的话信了大半,在看几人脸色发白,唇干发裂,脸冻得紫红,确实遭受一番磨难。
通过这些细节,两名大汉基本排除这几人是奸细和齐国恶兵、东胡马贼的可能性,放下了弓箭,其中一人道:“既然这样,请进入我们邢家村,我叫邢伍,带你们去见里正长。”
“好,有劳了。”
邢伍对着身旁的一位壮年道:“阿彪,你在这守着,我带几位客人进去,储君朝政的使者,咱们不能怠慢。”
刑彪点头称好,两人语气都很客气,辰凌等六人跟着刑伍进了村子,这个村落都是用石头和泥土建造,墙体用茅草盖了一层,抵挡风寒,村子的石路走向到也规范,不是弯曲折迂,每户都有石墙和庭院,典型的北方古香古色乡野村房。
“你们这里也知道了储君新朝政了?”辰凌有些意外,这里如此偏僻,也听过他储君的国号了。
刑伍身体魁梧,背着硬弓,边走边说道:“是啊,小邑里张贴了储君的几项安抚百姓的国策,首先建立新朝廷,准备振兴燕国,反抗暴齐,二是开仓放粮,救济流民百姓,三是号召流亡在外的村民,回到自己的村落,统一人口,准备分配粮食和工具,准备来年的春耕,前些日子,我们刑家村,还获得乡里送来的几石粟米。”
辰凌微微点头,这些事情,都是自己离开王庭前,交待给苏秦要做的,安抚百姓,度过寒冬,减少饿死冻死的百姓数量,是当前重中之重,另外派秦开带军反抗齐军,不知现在进展如何了。
“这位刑壮士,在下离开燕国,出使塞外已经好几个月了,不知现在咱燕军有没有与齐军开战,现在战事如何了?”
“好像燕军收复了辽东一带,以襄平为临时都城,大部分燕国北部旧地都被军民反击夺回,现在齐军以滦河、青龙山为线,坚守旧都蓟城一带,这是半月前,小邑城门处贴的檄文,我们村里的猎户去出售兽皮时候看到的,燕国这次要复苏了。”刑伍感慨着。
辰凌心中一动,心想秦开和苏秦军政两方面都有了收获,就等这一冬的鏖战,来年开春,就偷袭齐军,击退入侵燕地的势力,重新开始一场新的变革。
这时来到里正的院内,里正亦称里典,相当于村长,一个村落的教化、治安、税收都靠这人来管理,这位里正长是五十岁中年,名叫刑元宗,把辰凌等人接待入客厅,然后盘问起一些事,最后见辰凌对苏秦、秦开、郭隗这些储君身边的重臣如此熟悉,相信了他使者的身份。
把兰歆雅、古丽丝、匈奴侍卫安顿好住宿房屋后,这位刑元宗单独和辰凌坐在炕头,谈论起燕国目前局势来。
辰凌剖析一番,把燕国利弊简单一说,还有一些安民强国的想法,让邢元宗非常佩服他的才能与见解,接着辰凌道:“我看刑家村防守严密,而且村内的男子箭术精准,体格魁梧,如果从军,日后定然是军中栋梁,为何不去投军,为燕国的崛起干一番大事业?我与秦开、荆燕将军都有些交情,如果这次能带走一些刑家村内壮士,安插的军中,依靠自身本领一步步晋升官职,日后为乡里村族争光,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邢元宗沉思一会儿,开口道:“先生说的很有道理,目前燕国正在崛起,招兵买马训练精兵,对抗强齐,有些骨气的大燕子民,是该出些力,报效王室,今日听先生一席话,觉得燕国复兴有望,真让我等即将亡国之人,大感欣慰,行,明日我就与村内的三老商议一下,挑选一些勇士,跟晏先生去往辽东,投效军中!”
第292章 对酒当歌()
山村夜晚漆黑朦胧,各家点着一盏小油灯,光根本不及远,可不像现在的农村,处处明亮,街道还有路灯,由于飘着雪花,乌云遮天,走在外面,只觉寒气澈骨,四野寂静无比。
辰凌来到里正安排的房舍,单独一个小别院,临时从农户家腾出来的,三间土石房,进了院子,看到两名匈奴勇士正在门外把守,看得辰凌挺敬佩这两个人的敬业精神,这些天,他跟着兰歆雅学了几十句匈奴语,都是常用的交际用语。
“你们也去休息会,吃过饭,直接睡就行了,这里很安全!”辰凌用着简单的匈奴语,以及手势,把这一句的意思表达出来。
这两个匈奴兵对辰凌惊如天将,早就佩服无比,见他进院,态度表现得恭敬,听对方说完后,犹豫下,还是遵从了,回自己那间房舍去了。
辰凌推门进房,一入门是个客堂,也是饭厅,两边是灶台,古丽丝和优露正在往灶火坑内添木柴烧火,锅内煮着热水,同时也是为了烧火炕,见到他进房,都站起身来,向他甜甜一笑。
“你们继续!”辰凌用匈奴关语说了一句,但是读音不标准,两个少女相视一眼,抿嘴偷笑。
辰凌也不管了,走入一间里屋,兰歆雅除下了外袍,坐在炕头上,换了一件夹袄,若有所思,见到辰凌进屋,先是一愣,接着说道:“晏,你回来了。”
“饿了没?里正长让人准备晚饭呢,一会儿就送来,大家好好填饱肚子。”
兰歆雅微笑点头,叹道:“你们中原人非常客气,很有礼貌,值得我们匈奴人学习,不能只懂得拦截商旅,抢夺财物,热情好客,才是一个名族素养的表现。”
辰凌见她一直在考虑部落的事,对兰歆雅暗中有了敬佩之意,也难为她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妙龄女子,整天为部落的安危操心。
这时外屋烧火的温度,已经在火炕上体现出来,十分暖和,屋外虽然寒冷,屋内却很温暖。
“中原的土炕真的很奇特,这种仿佛很适合在寒冷的地方搭建居住。”兰歆雅坐在炕头,对燕国这种房舍的结构很是好奇和称赞。
“这种火炕式房屋,只有在黄河以北的诸侯国才有,韩、楚、齐、越、鲁、魏等大部分诸侯国,都用木床,取代火炕,我觉得,如果在草原上建一座城镇,里面住着匈奴人和中原人,可以用这种房舍建筑结构,火炕冬暖夏凉,有利于人熬冬,到时候城内颁布统一的律法,共同遵守,互不欺负,平等对待,经济往来,文化交流,促进燕匈之间的和平发展!”
“到时候燕国派一些饱读诗书的国士,在城内广开中原文化课,伦礼课,让匈奴人学会耕种,圈养,逐渐安居下来,不用四处颠沛流离,游牧无定生活,这才是未来生存发展的方向,靠天吃饭,不如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去创造。”
这些话,每一次说出来,都像蜂糖一样,甜腻,听得兰歆雅无比向往,她就希望有这么一天,匈奴不再那样野蛮的生活,应该有礼数,有文化,有素养地固定生活。
因为四处迁徙,受到苦寒之地风霜侵袭,一到旱灾涝灾雪灾的年头,冻死无数牲畜,血本无归,熬过冬天都是问题,饥荒就引发草原的流血冲突与战争。
此时里正刑元宗派猎户准备的食物都端过来了,热腾腾的小米粥,还有粟米饼,两盆牛羊肉,乱炖与咸菜,两坛淳厚的燕酒。
辰凌让古丽丝和优露留下晚饭量,然后给两位匈奴侍卫带去一些,侍女出去后,房间内,就剩下兰歆雅和辰凌桌前对坐。
看到食物,兰歆雅食指大动,辰凌端起酒坛,在两个陶碗内分别倒上了酒水,笑着道:“来,今晚终于不用逃亡了,走出连绵巍峨的燕山,逃出东胡的追杀,为我们的相识,为我们劫后重生,好好干几杯。”
兰歆雅也是豪爽女子,听到他要喝酒的提议,也来了兴致,拍手道:“好呀,我也想品一品中原的酒,我们草原上喝的都是奶酒,都说中原白酒纯正,更像酒!”
辰凌点头笑道:“那当然,最懂得品酒的,还是我们中原人,但是每个地方的文化不同,酿酒工艺,喝酒的人性格不同,所以这酒呀,也分很多种,这是燕酒,以孤寒、醇烈为特色,喝过之后,有一种寒风肃杀之意。”
兰歆雅想不到中原酒还有这么多讲究,听得心驰神往,迫不及待端起酒碗,咕嘟咕嘟喝了几口,一股芳醇带着辛辣的味道灌入嗓子,随后在嗓子间,火辣辣地刮着喉咙。
“啊有些辣还有点苦”
辰凌看着兰歆雅的滑稽表情,呵呵笑道:“这酒不是这样喝的,要先懂酒,然后在品酒,不是随口闷喝,体会不出酒意来。”
“什么是酒意?怎么样喝才能懂酒呢?”兰歆雅不解地问。
辰凌解释道:“中原有琴棋书画,四书五经六艺,其实这喝酒也是一门学问,与很多文人雅客联系非常紧密,比如有人这样品味过酒: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兰歆雅美眸绽放异彩,看着辰凌,从未听过如此动人的诗句,这是在写酒的吗?中原人太有诗意了。
“美酒盛放在碗内,就像琥珀一样晶莹,放开情怀,喝醉之后,哪里还顾得是不是故乡,痛快一醉,此处就是家乡!”辰凌为她解开这种诗意。
“真美!中原人文化真的很丰富,我们草原人,就写不出这样新颖的诗句来,晏,还有吗,再给歆雅说几句好吗?”兰歆雅央求着。
“你好好品喝一碗后,我再给你说一首!”
“好!”兰歆雅举碗就喝,这次喝的慢了,细细品尝,醇酒落肚,她的两颊登时腾起一团嫣红。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兰歆雅听得一动,十分陶醉地喝了一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兰歆雅听完之后,无比激动,端起酒碗,又喝了一碗,就这样,一碗复一碗,不一会儿,和辰凌对饮了六七碗,她越来越觉得,酒有了诗意,人有了诗意,炕也有了诗意,肤色虽如抹了一层胭脂,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她第一次与辰凌并案饮酒,第一次如此谈的兴致勃发,想不到他不但有智谋,武艺了得,还这么有学识,少女情怀,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欢喜滋味,一饮了酒,反而更加开心,此时兰歆雅玉面绯红,云鬓散乱,那眉如纤柳锁着一池春光,明眸如月卧于盈盈秋水,辰凌一时瞧的呆住
第293章 罗袜红藻艳()
两个人聊得投机,劫后重生,恍如隔世,对于大难过后的幸存,都感到激动,因此放开怀抱,喝的有点高了,迷迷糊糊,头重脚轻,酒劲上涌,虽然寒冬时节,但在屋内,酒多之后,仍出了一身热汗。
兰歆雅脱掉了小袄,路出里面匈奴女装,绿边圆领的胡裙,布料似乎是中原的上好绸缎,勾勒出完美无瑕的身躯,半坐半斜着身子,不知何时,脱掉了罗袜,露着玉足。
兰歆雅的双足脚形纤秀,纤掌楚楚那肤肌晶莹,泛着温润的光泽,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脚有上地肉色便知透明一般,十个脚趾的趾甲都呈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
辰凌目光如火,看着兰歆雅露在外面的小脚丫,忽然联想到几句诗词,曹植在洛神赋中写过‘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李白曾写过‘覆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就连整天忧心忡忡忧国忧民的杜甫也写过’罗袜红藻艳’,如果不是见过秀足白腻、柔滑纤美的丽人美女,否则光是脚美,怕是也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
爱屋及乌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个女子很美,人们才会继续关注她的手、她的脚、她的、她的腿,如果是一个丑女,她的脚再美,波再大,哪个男人还会有心注意那些?一眼就毙掉了。
兰歆雅喝的多了,兴致也浓片,眼中看辰凌的神色,都充满柔情欢笑,此时酒劲上涌,云鬓散乱,脸颊一片绯红。
“今晚,我真的很开心,打小我就向往中原,终于来到这个充满文明的地方,我要学习中原文化,我要让匈奴都变得有礼节,知荣辱,安定繁荣,我要嫁给一个中原男子”兰歆雅明媚的眼波中不知是醉意、还是倦意,变的有些朦胧起来,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
辰凌一直以来身兼重任,如何复兴燕国,如何打开经济局面,安抚百姓,击退齐军,铺路统一,博弈战国,很多秘密,无人分享,今晚把酒言欢,喝的多了,对着兰歆雅道:“放心吧,这一切,我都会帮着你实现的,以后咱们燕国与匈奴,相亲相爱,共同发展,我不会让匈奴人被东胡欺负,不会让匈奴人天灾人祸,朝不保夕!”
“晏,你真好,你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兰歆雅瞧见他的目光,不禁黛眉微敛,竟出奇地有些羞涩垂下头去,但草原的豪放,迅速占据她的神经,又禁不住飞快地抬起了瞟了他一眼,有一层爱慕之情。
眉挑不胜情,似语更,草原的圣女,如仙的清纯,心地善良,异域的风情,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动,眨动的美眸,脉脉含情,似向辰凌发出深情的邀请。
辰凌明知不该,却情难自禁,忍不住靠近身子,凑上去飞快地吻了她一下。
兰歆雅红润的芳唇,丰腴柔软,只被他轻轻一吻,她的唇立即变的湿濡濡的,那双亮亮泛蓝地眸子,也忽然幽幽地,似变成了两坛醇浓无比的老酒。
这一吻,兰歆雅有些愣住了,借着酒劲一冲,浑身说不出的燥热。
“唔唔唔”
辰凌吻了片刻,自己却似从美色中惊醒过来,慌忙放开手道:“兰歆雅,是我不好,有些失礼了。”
兰歆雅回过神来,用自己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前所未有的舒服感传遍身体每一处神经,望着辰凌,噗嗤笑道:“什么你不好,你很好,我不怪你,在我们草原上,从不克制自己的感情,敢爱敢恨,喜欢就是喜欢,很多男子为了自己心爱的人,通常都是决斗,或者不择手段去争取。”
辰凌苦笑道:“这就是中原和匈奴不同的地方,对于我来说,女人更多是一种责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王侯的玩偶,贵族的工具,相互赠送取悦的牺牲品,更不是凭着自己喜好,就可以随意夺取别人的妻妾,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
“还有,什么叫见到喜欢的女人,就可以不择手段?如果真是这样,但凡男人,哪个不爱美丽的女子,可是这样的女子百里无一,好不容易出现一个美人,结果所有男人都喜欢,难道非得杀个你死我活,挣来抢去,最后反而使那女子几经转手,遭受多少男人的凌辱?可有男人问过这个女人,他究竟喜欢谁?就这样被抢来抢去?当货物和牲畜奴隶一样?”
兰歆雅见他越说越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