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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写的很明白,墨兰为了自己的事已经茶饭不思了。
沈毅看了不禁有些焦头烂额。
别人都是命犯桃花,自己可倒好,就是桃花。
但对墨兰,沈毅还是喜欢的。
当然这种喜欢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喜欢墨兰的性格。
墨兰真要为了自己做出点什么傻事来,自己也得抱憾终生啊。
所以沈毅便急急赶过来了。
可等一见墨兰这样子,就知道公孙氏信上说的有些夸张了。
嗯看这样子,再饿两顿也没啥事,精神着呢。
沈毅心里盘算着,公孙氏则十分知机的退了出去。
屋里就剩下了他们两人,墨兰低着头也不说话,沈毅则专心致志的看窗外的景色。
“公子过来干什么?”墨兰率先打破了沉默,只是说话的语气有些不善。
她刚刚听到沈毅过来,心中极为欣喜,可等了半天,也不见沈毅有何动作,偷偷抬眼看了看,才发现沈毅的眼神盯着窗外,根本没看自己,心中不禁更怒。
莫非自己长得还没有窗外那几棵竹子好看吗?
沈毅这才收回目光,笑了笑说道:“我呢,过来是给姑娘辞行的。”
辞行?
墨兰立马将怒火抛到了九霄云外。
“公子这就要走了?”
“嗯,事情谈妥了,扬州那十几万的百姓还等着米下锅呢,我不能再耽搁了。”
墨兰的心情顿时黯然下来,“那是不是要带着陈。”
沈毅有些好笑,原来是为这个生气啊。
“昨晚之所以选在明月轩,是因为那位洪禅对陈思思很欣赏,我借着她的名义才请出洪禅来,又因为我昨晚喝醉了,才在那睡了一晚。”
墨兰的心情顿时就开朗了,又听到沈毅昨晚大醉,不禁有些心疼,赶紧喊道:“快上茶!这些死丫头,不招呼的话,一个个懒得要死!”
小丫鬟也不敢笑,赶紧上前献茶。
沈毅喝了一口,然后又陷入了沉默。
墨兰看着沈毅,心中纵有千般不舍,可她好歹也是个女子,怎么好说出口?
“公子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了。”墨兰十分黯然的说道。
沈毅笑了笑,“墨姑娘今年芳龄几何?”
墨兰的脸有些微红,心开始扑通扑通直跳,心说他问我年龄干什么?
这本来是个很敏感的问题,但墨兰还是低声道:“今年才十七。”
“正是大好年华,为何做此叹息呢?我相信山水有相逢,更何况在泉州,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做完,日后必定会有相见那日的。”
墨兰心中激动,但不等她说什么,沈毅已经站起身来。
“墨姑娘,你的心意我都明白,我也不是傻瓜,但我身边的情况,我想你也知道,我不想辜负了你,更不想让你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希望而蹉跎年华。”
说罢,沈毅站起身来,“就此别过了,我想以后定能相见的。”
墨兰的泪水夺眶而出。
她明白,沈毅是在告诉她,不可能的。
可她又怎能甘心呢?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对一个男子有了好感,难道就这样将这段感情给埋葬吗?
就在这时候,公孙氏突然走了进来,笑着说道:“公子,有件事我忘了告诉你了,听闻扬州城遭了水灾,百废待兴,正好我这潇湘馆做的也没甚意思,便想让墨兰去那扬州经营个别的项目,也好做以后的退身之路,你看如何?”
沈毅愣住了。
怎么突然来了这么一出?
墨兰却激动了。
“夫人。”
公孙氏冲她摇摇头,笑着说道:“这生意我实在做厌烦了,虽说咱们不强迫良家女子,可毕竟是做的皮肉生意,泉州城我也不想呆了,只是这么大的摊子,总得收拾一下,你去扬州是做先锋官的,到时候弄好了,我便也过去了。”
公孙氏显然不是一时激动才这么说的,实际上,这个念头她早就有了。
虽说现在公孙家不再来此找事,可毕竟公孙氏年纪也大了,总得找个退身之路吧。
沈毅恢复过来,不禁苦笑道:“公孙夫人倒是好算计!”
公孙氏呵呵一笑,“现在外面都已经传开了,说是公子几句话就将洪禅给说动,并许诺下了一个泼天大的生意,我小女子也不贪心,只求能粗茶淡饭的度过余生便好,难道公子这点忙也不肯帮吗?”
第二百四十六章 全猪宴()
沈毅这才有些讶然的看了看公孙氏。
这个女子,远比别人想象的聪明啊!
“夫人有此打算,自然再好不过,我不敢说能富贵余生,但安稳度日是没问题的。”
公孙氏拍掌称赞,“那不就妥了。”
然后对墨兰道:“兰儿,虽然你在我手下做事,但我一直拿你当女儿看待,我刚刚说的,你可愿意?”
墨兰就是傻子,也知道公孙氏是在为自己着想,并且这件事确实是大好事,所以立马点头。
“谨遵夫人吩咐。”
“那这一路上。”公孙氏的目光又飘到了沈毅身上。
沈毅有些无奈的笑道:“我自当一路护送。”
“如此,甚好啊!”公孙氏笑嘻嘻的说道。
此刻泉州城中的诸多富商们,都被一个消息撩拨的夜不能寐。
听闻昨晚在明月轩中,远路而来的沈毅,仅凭几句话便将洪禅给说服,并让他心甘情愿的拿出了大笔粮食,随着沈毅一起去救灾。
如果仅此,也只是让很多人心中疑惑罢了。
但随即,明月轩的后台老板乌骏也加入了进去。
同时,关于一个泼天大的生意的传闻,开始流传。
具体是什么,人们并不知道。
可这些富豪们都相信洪禅和乌骏的眼光。
作为泉州城最为出色的两个商人,他们认准的事,绝对不会有错。
因此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正大书局收到的请帖就有几十封,全是邀请沈毅的。
沈毅的回应是一概拒绝。
他来是为救灾的,并不是带领人们共同致富的。
而且这种事,弄的满城风雨,也就不好了。
但一个人的到来,让他实在有些无法招架。
“沈毅,你今天无论如何也得跟我走一趟。”朱啼坐在沈毅的椅子前,说什么也不走了。
沈毅有些啼笑皆非,这个家伙从刚刚一上门,就死缠着要他去一次朱家。
沈毅当然不想去,朱啼就坐在了椅子前,说什么也不起来了。
“朱兄,你还是先起来说话。”
“不起来,我知道现在你是香饽饽,很多人请你,你都不去,可我老爹发话了,如果我不能请你回去,他就把我煮了吃了。”
说完朱啼还狡黠的对沈毅一笑,“而且沈毅你放心,我们可没别的意思,就是为今天早上的事赔礼道歉。”
沈毅心说谁要再说这个朱啼是个傻瓜,那么他就是个最大的傻瓜。
这个朱啼显然是个大事清楚小事糊涂的人。
现在怎么办?
打又打不得,毕竟对方也没恶意。
可又跟个狗皮膏药似的黏在了身上,真是让沈毅左右为难。
这时候朱啼笑呵呵的说道:“俺爹还说了,只要沈毅你去了,他可以无条件的支持扬州几万头猪羊。”
沈毅的眼瞬间就瞪圆了。
“几万头?你可当真?”
朱啼自得的一笑,“笑话,要是别人说,那是吹牛,可我们朱家是干什么的?几万头猪羊还不是闹着玩一样。”
沈毅立马下了决定,“走!”
光凭粮食,最多让灾民们活下去,但要有了几万头猪羊,就能好好的活下去了。
而且几万头啊,都是活生生的,圈养起来的话,也可以繁衍生息啊。
沈毅带着铁塔便跟着朱啼去了朱家。
出乎沈毅意料的是,朱啼的家并不在西城,反而在平民居多的东城。
这里到处都是低矮的草房,显然不是什么豪富之地。
唯独在正中的一条街上,有一所大宅院,这宅院有多大呢?
两条街都在它的范围之内。
红油漆的大门,巍峨大气。
只是门前的街道实在有些脏乱不堪。
沈毅下了马车后,就见中门大开,有个小胖子正站在门前迎接。
不用介绍,一看就知道这人便是朱啼的父亲了。
因为两人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哎呀,这位就是沈毅沈公子了?快请快请!鸣鞭放炮!”
小胖子笑容可掬的说道。
噼里啪啦的一通鞭炮之后,沈毅哭笑不得的见礼。
“朱世伯!”
朱啼的父亲叫朱角,这个名字倒是和朱啼一脉相承。
这人的经历也颇为传奇,小时候家里极穷,十岁就进了屠宰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现在俨然已经是泉州城最大的肉头。
沈毅对这样的人也颇为尊敬。
毕竟能在一片逆境中闯出偌大产业的,无一例外都是人杰。
沈毅被引到大厅之中。
这大厅富丽堂皇自不必说,只是现在大厅中摆放着一张巨大的桌子,上面摆放着诸多菜碟,全是各种肉。
足足有一百多盘!
沈毅看的目瞪口呆,朱角笑眯眯的说道:“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便让伙房把所有的本事都拿了出来。”
沈毅随便看了看,就发现有猪头,猪尾巴,猪蹄,猪脚,猪排骨,羊蝎子,羊尾巴。
似乎猪羊身上能吃的东西都被拿来做成菜了。
“就是时间有些紧,我前段时间刚买来了几只大骆驼,那玩意吃起来才有意思呢!”朱角有些遗憾的说道。
沈毅被安排坐了下来,朱角也没说太多客套话,只是一撸袖子,就是一个字,吃!
沈毅吃了几口,眼前就是一亮。
这朱家果然不愧是屠宰起家,这猪肉做的手艺且先不说,单这味道就很鲜美。
“怎么样?是不是不同反响?呵呵,这猪可不是别人养的那些蠢物,都是我精心挑选,然后用草药喂大的,不但味道好,还滋补的很呢!”朱角红光满面的说着,同时下手在一个盘子里抓起一根奇形怪状的东西。
“来,尝尝这个,我看沈公子你体型单薄,你们读书人什么都好,就是身体太弱,这玩意大补!”
沈毅接过来,吃了一口,嘎嘣脆的口感中略带一股甜香,隐隐的还有股腥臊。
总之口感很古怪。
“这是什么?”
“好玩意啊!这可是秘法特制的猪鞭啊!”朱啼看的直流口水。
沈毅虽然不是矫情的人,但算上后世,他也没吃过这玩意,不过细细咀嚼下,味道还真不错。
这顿饭吃的是大快朵颐,连沈毅都忍不住多吃了两块。
至于铁塔,更是吃的眉开眼笑。
朱角很是喜欢铁塔,认为他这样才叫吃饭!
第二百四十七章 独见洪禅()
酒足饭饱之后,残席撤下,沈毅被让进了后宅之中,有丫鬟献上香茗。
沈毅品了一口,眼前不禁一亮。
这茶沁人心脾,显然不是凡品。
就连茶杯都分外的精致。
沈毅把玩片刻,却见有人送上一个大水瓢来,朱角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大半,最后才惬意的往椅子上一靠。
“我喝不惯你们那些茶叶,还是这高碎好喝啊,甜丝丝的,饭后来一瓢,别提多美了!”
沈毅为之莞尔,这个朱角倒是不作伪,性情直率。
“吃过我猪羊宴的人,都是俺的朋友,既然是朋友,我就不拐弯抹角了,听说扬州遭了水灾,你来求粮,我朱家粮食没有,但猪羊有的是,走的时候,带几万头,亦是不在话下。”
沈毅站起身来,十分认真的拱手致谢。
朱角呵呵一笑,“可俺也算是个生意人,赔本的生意当然是不肯干的,我听说小公子你带来了一场泼天的富贵,我老朱也不是贪心的人,只是家里这个小子太顽劣,我想让他去扬州历练历练。”
沈毅点点头,“但不知道朱世伯说的哪方面呢?”
“彩票那玩意我看不懂,也不想懂,我虽然没念过书,但也知道,钱如果来的太容易的话,就会生灾祸,所以我想让他跟着你做那什么灾后贷款重建的事!”
沈毅深深看了看这个小胖子一眼。
这个人,远不像外表显现的那么粗俗,相反的,心思细腻,果然不愧是能闯出偌大家业的人。
“这个可以,但我也有几条规定。”
“说来听听。”
“一是利息不可太高,否则就和印子钱无异,也就失了救灾的初心,二是令公子在扬州,没人管束,我怕。”
朱角哈哈一笑,“这是自然,我也不在乎那几个利息钱,无非让这小子历练历练,也好见见世面,至于你说的无人管束吗。朱啼!”
朱角冷喝一声。
朱啼立马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站好。
“小公子,我没念过书,但我最尊敬读书人,我听人说,你现在可算是大燕学问最高的年轻人了,他跟着你,肯定不会有错,因此他若是有顽劣行径,您打也打得,骂也骂的,就是打残打死,我也无二话!”朱角十分认真的说道。
沈毅愣住了,然后赶紧摇头。
“朱世伯,这可不妥,我和朱啼兄虽然一见如故,毕竟认识时间短,怎可。”
朱角眼睛一瞪,朱啼立马就跪了下来,然后口称哥哥。
“现在你就算他的结拜哥哥了,八拜之交吗,杀了他都无事,小公子也放宽心,我朱角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自问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谁好谁坏,孰轻孰重,我是分得清的。”
沈毅有些无奈,只好点头答应。
朱啼倒是十分听话,站起身来后,就站在了沈毅身后。
“可几万头的猪羊,要怎么赶到扬州去呢?”沈毅有些不放心,所以问道。
“呵呵,这个就不劳小公子费心了,到时候,您就知道了!”朱角呵呵笑道。
沈毅走了,临走的时候,朱角硬塞给沈毅十根金条,并说明了,这是朱啼拜他为哥哥的谢礼。
沈毅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
而此刻,在洪禅的府上。
公孙玉正暗自咬牙,在花亭中等待。
果然不出所料,洪禅的人在知道公孙家无力偿还欠款后,便如同见了血的狼群一样,蜂拥而至,硬逼着公孙然还钱。
公孙然哪里有钱还?
吓得躲在后宅不敢出来。
公孙玲琅更是不知道躲哪里去了。
偌大一个公孙家,只剩下公孙玉一人支撑,并极力和这些逼债的人周旋。
开始的时候,这些江湖青皮,见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和自己谈条件,不禁各个高兴,言语间也是诸多调戏。
可公孙玉严守本分,并且义正言辞,几番交锋下来后,居然让这些江湖青皮都心服口服,不敢在言语无礼。
只是他们也说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在洪禅,如果不能跟洪禅谈好,那么一切都是无用功。
公孙玉知道,无论如何,也得见一面洪禅了。
她硬着头皮来到洪府拜望,但却被晾在这花亭之中一个多时辰。
连个献茶的都没有。
正在公孙玉心中不安的时候,有下人上前说道:“公孙小姐,我家老爷在书房等你。”
公孙玉稳了稳心神,跟在下人身后走进内宅。
这一路上,拐弯抹角,道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