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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是姜黄色,别人的却不一定是。我曾经遇到一个人,在她的眼里,数字1单独出现时没有颜色,但如果1和其他任何一个数字组合在一起,比如12、13,那1就会变成荧光的桃红色。她说她最讨厌的数字是15,因为她眼里的5是荧光绿。”
“”
何阅不能认输。
“你是想告诉我,因为你有通感症,所以对你来说,人和数字一样,都有颜色,你就根据颜色的不同分辩出了不同的人?那为什么我手里的照片只有模糊的颜色,你手的却是个馕?”
“不是馕”
算了。
她整理了一下措辞。
“对,都有颜色。但数字、字母、汉字,它们的颜色从一开始就是固定的,数字1就是姜黄色!字母b就是浅棕色!永远都不会变!可人的颜色却不是一次性固定、而是慢慢固定的。比如见到照片,出现的就只是模糊的、仿佛蒙着一层雾的底色,直到见到真人,有了对视,交流,接触,雾才会随着认识加深而逐渐散开,底色会变得清晰,具体的形状和图案也会显露出来。”
她说完,自己也有点茫然。
她用笔挠了挠头发:“大概就是这样,我也说不太明白。”
她真的好讨厌向别人解释她眼里的世界tat
没有通感症的人让通感症患者解释她看到的世界,就像一个天生色盲的病人,指着一个红色的苹果,问一个健康的人:“为什么你说这个苹果是红色的?”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它就是红色的苹果啊!
同理,她看到那些照片,就知道分别有正红色、草绿色和土黄色三个人。其中的土黄色是清晰的,就是她见过的孙茂远。
问她到底是怎么分出来的?
看到就分出来了啊!
红的、绿的、黄色,差别那么大,怎么可能分不出来?
她又不是色盲!!!
第 16 章()
16
但何阅却没有再问。
他拿着熊小时分出来的三摞照片;潦草地翻了一遍;很快就有了发现。
那是4月28日;下午三点;他跟在郑辉后面;拍照跟踪。
中途;郑辉进了一家小饭店。由于那家饭店太小;进去很可能会引起郑辉的注意,于是他就等在了外面。之后,不到5分钟;郑辉提着袋吃的走了出来。他继续拍照跟踪,直到郑辉回家。
但这段在他印象中非常平常跟拍出的连贯照片,却被熊小时分成了两部分:
郑辉进小饭店前的照片;在正红色的那摞里。
郑辉从小饭店出来后的照片;在“馕”的那摞里。
丝毫不差,没有一丁点对不上的地方。
他在递出所有的照片前;特意把顺序混得很乱;她不可能知道这些照片的拍摄日期和前后顺序。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郑辉那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
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
妈的。
不爽。
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
他把照片收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
“这个馕,是你什么人?”
熊小时:“当事人。”
“律师?”
“嗯。”
“什么律师?”
“刑辩”
砰!
门被猛地关死。
“走开!”
门里的人大叫。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熊小时愣了愣。
我也是啊!!!
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她正想敲门表忠心;手都抬起来了;门却忽地又被打开。
一看就是进行过一份心理斗争,连头发都挠得跟鸡窝似的何阅敞开了门:“进来。”
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回去。
等熊小时绕着满地的纸箱子、踩着乱飞的狗毛跟着他走到沙发前,他蹲坐到沙发上:“我也想知道一些事情,信息交流一下吧。”
说完他立马又瞪着警告她:“交流归交流,不该问的一概不准问!”
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过友好,于是又放缓了语气:“相对应的,对于你不想说的,我也不会追问。”
“所以,你先说说看,你的当事人是谁?”
熊小时站定着看了他一会儿。
“你大概还没搞清楚情况。”她说。
虽然很想接近他,也很希望能和他有很好的关系,但那都是她的私事。
而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交集是公事,所以她必须要确保两个人至少站在平等的交流地位上,不然很容易就被他糊弄过去了。
公事和私事,熊小时向来分的十分清。
“相对应这种事,前提是双方掌握的信息等价。而先提问的人,一定是掌握信息量多的那个。”
“我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其中几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她盯着他的眼睛:“但你想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吧?”
辛巴跳上沙发,坐到何阅的旁边,把他弹得也晃了晃。
但他仰着脸落在熊小时脸上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晃动。
要说他这几天对小短腿的印象呢,不外乎就是:
傻不拉叽。
胆子特小。
做饭好吃。
又闹又吵。
但好像并不只是这么几点。
他插着兜弓着腰跳到地面,然后动作流畅地站了起来,极具压迫力地凑到熊小时眼前:
“小姑娘,你是哪家律所的刑辩律师?”
熊小时从文件夹的袋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正面朝下地向他递过去。
但就在何阅快要接住的瞬间,她立马抽回名片,向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一本正经:“相对应的?”
何阅又看了她两眼,转身。在几个纸箱子跟前转了转,他最后选准了一个,蹲下去埋头扒拉了一会儿,找出个名片盒,从里面拿出一张名片,然后,扭头,嗖地一丢。
哎呀。不小心丢太高了。小短腿肯定接不到。
但就在幼稚如同大班小朋友的何阅的报复快要得逞的时候,本来躺在沙发上快要睡过去的辛巴突然跃下,狂奔着一口把因为熊小时太矮没够到而即将飘到地上的名片咬住,然后慢慢跑到熊小时跟前,仰着头把名片叼给她。
何阅:
而本来腰板挺直的熊小时一看到辛巴用嘴对着她,一下子又有点怂了。
她胆战心惊地尝试着向辛巴的嘴边伸出手,咬着牙心一横,一把将名片抽走。
呼。安全。
有了这次平安的经历,她狂跳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
看辛巴还站在原地没走,熊小时试着捏住她自己名片的小角,把这张名片也递到了辛巴的嘴边,然后看着它顺利地被叼走。
只是,被赋予了送信使工作的辛巴在咬住她的名片后,就慢吞吞地扭头,跳回了沙发。
卧倒。
睡觉。
蹲在原地等它送名片的某个人深吸一口气站起来。
他一步一步缓慢又沉重地走到沙发前,从它的嘴里一把把名片抢了出来。
然而,在看了一眼名片上面的鸽子图案后,何阅身上的沉重一下子消失了。
他用着一种高高在上的轻蔑语气:“我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刑辩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大悟律所的刑辩律师!”
熊小时:“”
你是在针对我吧?
你就是在针对我吧?!
没等她把心里的呐喊通过表情表露出来,何阅慢悠悠地又开了口:“而且,你这不是律师啊。”
他把名片正面转向她,指着上面印刷的几个字,一个一个地念出来:
“律、师、助、理。”
说完,他顿时趾高气昂起来。
还以为真是那个破办公室里的执业律师,差点被唬过去了。
“你们那个破部门成天赔钱还没关闭吗?”
“竟然还能接到案子真是不容易啊!”
一句接一句,尖酸刻薄得不得了。
但是熊小时的内心毫无波澜。
因为她也是这么觉着的!
不管律师水平怎么样,就光看他们这半年接的案子数,刑事办公室能坚持到现在还没关闭,真的是非常不容易了!到底为什么还没关闭呢?!
于是,她不仅没被何阅的讽刺击退,反而边在心里无比赞同着何阅的话,边面不改色地把那张只有“何阅”两个字和一串电话的、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名片的卡片放进口袋。
接着,她把已经被何阅扯出地球大半圈的话题拉了回来。
“要是我没猜错,在我发现以前,你一直把三个人误当成是一个人。但你以为的那一个人,并不是我的当事人。所以,你想知道我的当事人是谁、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被你误认成另一个、还想知道整件事的前因后果,而得到这些答案的途径,目前只有一种,就是去问我的当事人。但他现在人在看守所,除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只有他所聘请的律师或者律!师!助!理!也是就是我,才能去问他。”
她这一通猜测准确、条理清晰、连着重点都用语气表明了的话说完,何阅的气势有点熄火。
他坐回沙发,一把一把摸着辛巴的毛,不出声。
熊小时也坐进何阅身边的沙发。
“现在,信息多的一方是我。即使我只是个律师助理,你也只能从我这里获得信息。”
“所以!”
她学着刚才何阅的语气,扬起下巴,“你先说说看,这些照片是怎么回事?”
“辛巴。”
何阅拉过辛巴,搂住它的脑袋,就像拿着个大炮筒一样对准熊小时。
“咬她!”
第 17 章()
17
周日一整天;熊小时都过得鸡飞狗跳。
由于真实地见识到了何阅的日常生活;她因为“他的声音没有味道!”而对他产生的好感度直线下降;几乎只比楼上那个声音是嚼碎胡椒味的小探员高出一个小拇指头。
他活得实在是
太邋遢了!!!
搬过来也快一个周了;连辛巴都知道把自己的食盆和玩具堆到一起;他的大部分的东西却都还放在纸箱里。
东西到处乱放;要用的资料全都不知道在哪儿。好不容易找到;刚用完,又随手乱丢,第二次再要用;还是找不到。
在熊小时看来,何阅简直有种神奇的魔力,一碰就会把东西变没。
吧啦吧啦何小魔仙。
他怎么不把自己也变没呢?!!!
在眼睁睁看着他把两张重要照片随手塞到屁股下面以后;熊小时终于崩溃了。
“走开!”
她抡起靠垫:“不要再碰它们了!”
由职业产生的强迫症让她根本无法在这种环境下和何阅共事。
熊小时撸起袖子;拿出当年帮指导老师整理文书的认真劲儿,从她的家里拿来了一堆的文件袋和夹子;把所有的资料连分类带整理;一样一样整齐地收纳起来。
但何阅还总捣乱;每过一会儿;就会拿着各种问题反复地问;以此来验证她的通感症。
比如:
“星期三是什么色?”
“撒着金粉的橘黄色。
”星期五是什么色?”
“接近黑色的深紫色。”
“星期一是什么颜色?”
“很浅的、戴着灰调的粉色。”
5分钟后——
“星期三是什么色?“
最后;还是熊小时拔出了她裁纸用的笔刀,何阅才偃旗息鼓,和辛巴肩并肩蹲在角落里悄悄说她的坏话。
但这些就算了;最烦人的是;两个人正事刚说到一半,何阅突然跑过去摸摸辛巴的肚子。
“辛巴,你是不是饿了?”
“天呐,你的肚子都瘪了。”
“如果不是我的手指昨天受了伤,我今天就能用剩下的食材给你做咖喱了。
熊小时:
考虑到她在两人的交锋中处于劣势,为了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只能用着何阅家崭新的锅碗瓢盆,给他煮了盆米饭,又炖了锅咖喱。
是的,她现在处于劣势tat
别看她之前说得好像她掌握的信息有多了不起,那其实都是虚的。
只说现在,她除了知道照片三人中的一个人是孙茂远以外,其他的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至于“我可以帮你去问我的当事人”这句话,她自己心里更是压根没底。
孙茂远可是连案发时在哪儿都不肯说呢,再加上上次结束谈话时的恶劣气氛,能不能再获得他的信任都得另说。
而何阅,看着又飘又浮,幼稚到让人捉摸不透,但却是最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
熊小时现在能给他什么,他心里门清儿,根本不听她画的大饼。
只要她开始做空口的承诺,他就腔都不搭,只用辛巴来搪塞。
名片上就只有一个名字一个电话,电话非实名,也没有绑定任何社交软件。
即使是面对不得不回答的照片的来源,也只是语焉不详地说一句“是偷拍”,整个人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也不知道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么难对付。
而在最后,话一说完,饭一吃光,何阅戴上口罩和帽子,牵着辛巴就下楼遛狗。走之前不顾熊小时的请求,毫不留情地把她赶出了自己的房子,还不准她带走任何资料。可以说是非常无情。
熊小时看着被锁在门里面的孙茂远的照片,恨不得找个发卡撬锁进去偷。
好在,不管怎么说,这一天过去,她也总算是了解了大体的情况。
何阅真正想要拍的是那个正红色的人。
他叫郑辉。
何阅拍他的原因未知。
他的身份信息也未知。
但他的住所附近的路线图,熊小时倒是看了不少。那是个安保措施相当严格的富人区。就是那种如果你不是登记住户却想进去,首先要交身份证,接着过道安检门,确定没有危险性以后再叫主人出来接的富人区。
不过这对熊小时来说没什么用,她这一整天里,发现的最有用的信息就只有两个。
第一,郑辉身高176cm,体重61kg,身型和孙茂远的几乎一致,就连左眼眉尾也都长着一颗痣。虽然单看证件照,两个人长得并不像,但如果戴上帽子口罩,再有意地隐瞒和模仿,只要不是凑得很近,真的有可能把他们弄混。
第二,5月1日,何阅拍下孙茂远的准确时间是深夜的23点48分。
虽然何阅不肯告诉她拍照的具体地点,但他却很肯定地透露,从他拍照的这个地方到被害人刘戈的家,即使道路顺畅、用最快的车速赶路,也需要1个小时以上。
而有监控显示,刘戈回在家途中拎着宵夜走出她家楼下便利店的时间是23点22分。
按照刑侦局分析,凶手是尾随她回家并将她杀害,那凶手作案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23点22分太久。
23点48分,孙茂远还在一个需要至少一小时车程才能赶来的地方,他有可能尾随22分就已经到了自己家楼下的刘戈、并赶在她进门时将她劫持吗?
周一的早上,天刚亮,熊小时就带着她整理好的资料,赶到了办公室。
但没想到办公室里有人已经到了。
方老师对着电话,愁容满面。
“婶娘,你不是说你是第一次到城里来吗?”
”是刑侦局的探员都调查出来了,3月和4月,你都来过。”
“是,我知道你有些话,你不想对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