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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我正准备上前去抱表姐的时候,余光却看到了她车子里面的副驾驶座之上还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就是当初我在推开表姐房门那一刻,所看到的男人,他……真的是表姐的男朋友吗?
我停止了向前迈进的脚步,眼睛微微一闭,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凝结了起来。
“小逸,你怎么了?看到表姐不开心?”表姐从我正面走来,想要抱我,却被我一下子给躲开了。
“没有,这是那个男人的骨灰,尸体已经被焚烧,带回去做法事吧,我和我这个朋友还有事,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车子里面的那个男人,怎么都不是个滋味,对表姐说话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漠。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冷冷的转身看了杨飒一眼,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当下就对着我点了点头,我们两个人就这么从表姐的车身旁边走过,而这时,我却在前方转角处看到了一个黑影,它满身血红,双手死死的抓着刚刚的那个小女孩,两颗虎牙非常的尖锐,正在那小女孩的脖颈之处疯狂的摩擦。
“杨飒,你看……”我警觉的对着杨飒指了一个放下,他见到那场面之后,整个眼睛都瞪得老大,也没有和我打什么招呼,直接就从我的身边擦肩而过,而我也紧紧地跟随在他的身后。
从刚刚他见到那小女孩时的神情我就可以猜到,这个妹妹对于他来说有多么的重要,纵使这个小女孩只是长得像他妹妹而已。
可当我们跑到那个转角处,那两个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看了一眼旁边的墙壁,上面还有一丝血渍,血渍没有干,也就是说,刚刚劫持那小姑娘的不是魂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小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跟我回家再说。”此时表姐从我身后走了过来,她显然没有看见刚刚的场景,不然不会说出这句话,而我,也不准备告诉她,毕竟车子里面还有一个外人。
“不用了,表姐,我不想回去,这是我的朋友,杨飒,这段时间他会在我的身边,殡仪馆离不开你,这一次叫你来,不过就是将骨灰交给你,仅此而已,你还是早点回去吧,你……你男朋友一会儿该急坏了。”
我偷偷地瞄了一眼不远处的红色宝马车,看着那车内的男人真心不是滋味,那个副驾驶座,从这辆车买来到现在,都是我的专属座位,现在表姐竟然让这个男人坐在了上面,这是不是也表示,我在表姐心里的位置……已经没有了呢,那我还呆在她的身边干什么?
杨飒轻轻地推了我一下,随后在我耳边轻声说道:“血腥的气味越来越远,再不追,恐怕就找不到他们了。”
我想也没想,只是将表姐手上的钱包拿了过来,并且在里面拿了几张一百块钱转身就跟着杨飒跑了,一边跑一边还和身后的表姐大声喊道:“这钱我以后会还给你的,还有一件事情,帮我去李家把我的东西都给我拿回来。”
我不知道表姐听见了没有,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空这样做,但是杨飒说的对,如果我们不追过去,那个小女孩很可能就会就此死去,那么到时候我们就是罪人,毕竟那个小女孩,是我亲手送给那个女人的。
杨飒一边闻着气味,我一边观察周围,却发现这周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现在已经是下午了,而且我们跑的也不远,刚刚我们站着的位置也算是闹市区了,早上八点多就有一部分行人陆陆续续的从那边经过,可是现在,这里怎么可能一个人都没有。
“应该就在附近,变异人,妈的,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杨飒抬头看着面前的一家还没有开业的酒吧,一边愤恨的说道。
“变异人?怎么回事?”我下意识转身问道。
杨飒告诉我,变异人就是我们口中那些活动自如的僵尸,他们靠着舔舐鲜血过日子,而他们每一次吸食人血量,大约是两三个人,也就是说,两三个人的鲜血,足够他们支撑三个月的了,但是他们的目标一般都是那种青年,不会是老人或者小孩。
“这一次恐怕危险了,妈的,这种变异人是活人被下了咒毒形成的,中了咒毒的人,一般都会迷失自己的本性,但也就只有一段时间,他们潜伏在人群之中,长相和平常的人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沈逸,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要找到他,然后从他手上救出那个小女孩,在这样耽搁下去,小女孩必死无疑。”杨飒谨慎的说。
我点了点头,二话不说就向前走了一步,并且用旁边的一根钢管将我们面前的那一道门强行撬开。
一走进那个酒吧就有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味扑面而来,我和杨飒皱着眉目就这样走了进去,可下一刻,我们却看到了三具尸体竟然平平整整的就这样被放置在了那酒吧舞池的中央,而那个舞池的开关竟然还被人打开了,顺着舞池的跳动,那几具尸体顺势就从口中吐出了一些污秽之物。
“杨飒,你去舞池里面看看,我周围转转,如果有什么事情,大声叫就可以了。”我谨慎的往左边的一扇包间门内走去。
当我走到那个包厢里面的时候,包厢里面的东西已经被人翻找过了,蓝色的墙壁之上,还有一些血渍,而这些血渍已经完全被凝结了,也就是说,这些血渍喷射上去的时间,最起码是超过了一个小时的。
这个包间不大,就跟我们唱卡啦OK的小包厢差不多,站在门口一眼就能够全部看到,里面没有一个人,但是设施已经被翻得一团糟,三个包围包厢的沙发已经被人连根翻起,我平衡着呼吸,左手微微握拳,一个包间一个包间的寻找着,可是到最后都是一无所获,包间里面没有人,就连厕所我都找过了,这里哪里还是一个酒吧,就是一间名副其实的鬼屋嘛。
由于这里之前是酒吧,所以就算是白天,酒吧里面也跟晚上一样,没有灯光,有的,只是从正门头上的一个窗户照射过去的阳光,而且这阳光是透过玻璃反射才照射进来的。
十分钟后,我拿着包厢里面的一把匕首回到了舞池旁边,此时,杨飒正仔细的研究着这三具尸体吐出来的污秽之物。
“三具尸体都是被人拧断了脖子而死的,血没有被吸走,我看了一眼墙上挂的营业执照,还有对照过这三个人随身携带的东西,中间的那个可能就是酒吧老板,其他两个,我还不知道,不过从他们的呕吐物里面来看,死之前他们都吃过非常坚硬的东西,你看,这呕吐物里面竟然还有花生壳之类的东西,你想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吃得下这个?”
听了杨飒的分析,我觉得他有点儿多此一举了,我们来酒吧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刚刚的那个男人,现在他给我说这个,有个鸟用?
“咣当”一声,我马上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厕所,发现厕所的灯不知道被谁打开了,当下我就和杨飒两个人疯狂的跑到了厕所的门口,可是当我刚刚推开了半掩着的木门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一下瘫软了起来。
第123章 为什么要救我()
是的,我们找到了那个先前被那个女人带走的小女孩,她正满身是血的趴在了洗头台之上。
我和杨飒下意识的就冲到了洗手间里面,并且一把抱起了那个小姑娘朝着后门冲了过去,什么变异人不变异人的,我都不管,只要这小姑娘没事,老子的心里就安心了,不过在抱着她的过程之中,她脖颈部位的两个伤口一直都在渗透着血液。
“哥哥……哥哥……”她半眯着眼睛在我耳边轻声喊道。
“小柔放心,哥哥一定会救你的,小柔不要睡觉,千万不要闭上眼睛。”我将小柔抱到了酒吧后门的一个小巷子里面,并且一直用身上的衣服在给小柔止血,而杨飒,则是在处理她的伤口,可最终……我们还是没有能够挽回她的生命。
虽然小柔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可她……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我……我不知道现在我是什么心情,愤怒……憎恨……还是平静,我的脑子一下子变得空白了,杨飒疯狂的想要冲入酒吧里面寻找那个人影,但是我们来的太迟了,在我们走进酒吧里面的时候,那个人影或许还在,可是我们一开始的关注点都是小柔,完全没有关注那个人影或许就在那厕所里面,所以现在进去,别说那个东西,就连影子都看不到。
我将小柔身上的血渍用我的衣服擦拭干净,然后放回了那个卫生间里面,拿起电话就报了警,当然,我们是不可能等到警方来的,所以在警方来之前,我和杨飒就早已离开了这座小镇。
“下面你有什么打算?”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杨飒转头对着我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或许就这么四处游荡或许按照自己的内心,寻找那个杀害小柔的变异人,反正,嘉市,我是不会再回去了的。”
杨飒勉强的从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我记得我问过你,这个世界公平么?你回答我不公平,对,沈逸,这个世界不公平,贫富是一方面,生死又是另外一方面,小柔还那么小,她没有做过错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变异人的手上,按照地府的规矩,就算找到了小柔的三魂七魄,它们也会拒之门外,现在,你能够体会,我想要发明还魂丹,让死人复活的动机了吧?”
的确,我也听林大叔说过,凡是自杀,意外的死法,地府都不会接受它们的阴灵,因为地府觉得,人间有制度,它们地府也一样拥有,对于这些阴灵,等待它们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通往幽冥界的道路,幽冥界……一个人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佛经里面有记载,幽冥,呈灰白蓝三色,亦中央蓝月坛,坛下无数冤魂恶鬼痛不欲生,坛上竟以一片死寂,下九层地狱,由幽冥界掌管。
不过杨飒的研究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取性质,因为我知道肯定不会成功,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丹药的话,那些三皇五帝为什么还会去死?人的生死天注定,并不是自己可以操控的,或许就如林大叔所说,人死后都会下地府,阴德多的早投胎,孽债多的换孽债,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这样吧,既然你也不知道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去哪儿,我们就去这附近的城镇看看,走到哪里算哪里,更何况我还有手艺,不会饿死我们两个的。”杨飒开朗的张开嘴巴说完之后,就摸了摸我的头往前走,而我呢?还在原地思考,到底要不要和这没脑子的货走一路。
其实我也知道,小柔的死,杨飒心里也不好过,这变异人我听都没有听过,更别说是对付他们了,所以带上杨飒,也有带上杨飒的好处。
我们一路走去,并没有走出苗疆,也没有走去任何的一个镇子,只是在周围的一些山村里面留宿了几晚,还别说,那些山村里面的村民可比城镇旁边的村民要来的热情好客的很多,不光给我们免费吃,还给我们免费住,人家还说了,爱住多久住多久,只要不嫌弃他们就好。
而我们这一次来到的村子,叫做秦村,这个村子不富裕,但也不至于饥荒泛滥,他们每个人都会有一块土地供他们种植,等到那些植物开花结果之后,他们再拿去集市上面去卖,卖来的钱,又继续买种子种地,他们几乎不会想要去城镇里面买任何的东西,因为他们认为,人只要吃得饱,穿得暖,就不会轻易的死去,反而是那些山下的城镇,里面买卖的东西,有很多东西都是添加料,所以他们也不敢随便乱吃。
我很喜欢这种生活方式,节奏慢,没有压力,更不需要担心谁钱多,谁钱少,在这里,我每天睡醒出来,都能看到那些孩子纯真的笑脸,这不禁让我想起当初在苗寨的时候遇到的阿索玛,她也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幸好那个时候,满身气的我,没有把她带衰。
“唔……哎,你老大清早的,想什么呢?那么入神?”杨飒起身穿了一件衣服,随后慵懒的说道。
我白了他一眼,随后看见他背脊之上竟然有一种非常奇特的纹身,这种纹身的图案并不是图腾,倒像是某一种植物一样,我擦,我的脑海瞬间进行了脑补,这货不会走火入魔了吧,尼玛,居然在背上纹草药?
“看什么看?是不是我背上的纹身让你欲罢不能了呢?恩?”杨飒向前走了两步,而后猥琐的勾了一下我的下颚,玩味的说道。
我微微一愣,顺手就将手边的一根玉米就丢到了杨飒的手上,并且转身就朝着门外走去。
“喂,这叫做九世还魂草,我的还魂丹就是取自于它,如果有了它,别说你的眼睛,我连死人都能复活,说不定还能帮他们找回已经失去了的七情六欲,你难道不想跟着我去找找吗?”杨飒对着我阴险的说道。
就他妈知道,这货死活要来这种荒山野岭肯定没安什么好心,和着就是骗着我来找这种草药的?
不过我换一种方式想想,其实能够来这里也不错,不过最近我的眼睛一直都在疼,而且时间间隔明显要少了很多,也就是说,我的灵觉……估计已经快要到达极限了,如果再不想办法把我的天眼通扩大……我可能,马上就会死。
“你放心吧,我杨飒想要救的人,就算是天王老子都没有办法带走,沈逸,我确定你的眼睛已经质变,至于质变成什么,我不知道,我现在只能往好的方面去想,但是最坏的打算,你也不会死,不过会少了两只眼睛,我知道,还不到时候,但是现在你可以考虑起来了,是要保住你的命,还是保住你的眼睛。”杨飒这句话说的非常的认真。
“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为什么要救我?”我转身一脸冷漠的对着杨飒问道。
第124章 失魂症()
杨飒先是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后脸上惊愕的表情瞬间平复,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根香烟就背对着我说道:“为什么要救你吗?”
“对,你一开始不是想要拿走我的眼睛吗?那天晚上,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面,林大叔到底跟你说了什么,你别跟我说把我的眼睛给你之类的话,我根本不相信,我的眼睛是我自己的,而且林大叔说过,只要我的眼睛出了眼眶,这眼睛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眼睛,对你更没有什么用,难道不是吗?”我说道。
“原来你都已经猜到了,果然……林风还是小瞧你了,这段时间,我发现你都在扮猪吃老虎,其实很多事情,你心里清楚,只是不说出来而已,对不对?”杨飒看着我淡淡的说道。
我微微一笑,随即点了点头,走到了杨飒的背后勾勒了一下:“其实很多事情我还不知道,比如,你和林大叔的交易到底是什么,还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具尸体,应该不是我动手的吧?”
我相信自己,比相信任何一个人都要相信,在村子里面的那几年,我的确是村霸,方圆百里的人们都怕了我,甚至可以用的上市臭名昭著来形容,而我心里也很明白,我不是一个好人,但去了表姐那边,让我的心里改变了很多,我看惯了人世冷暖,也尝过了那些家属因为不舍得自己的亲人进入火葬场的声嘶力竭,甚至当殡仪馆执意要将尸体烧毁,那些家属对我的暴打,我都忍下来了,这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爷爷的那一句话?做人要隐晦,只有隐忍不发,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才会松懈。
当然,我也不可以说是一个坏人,毕竟我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说农村长大的小孩要比城市里面的早熟,其实他们说的一点都没错,表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