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想做又做不到的心的捉狂,让一向冷睿的他,有点失控。
雷万均干脆转过身去,不理他,对着夏凌仙道:“夏妹妹,你看我们是不是该把他给带走了?”
夏凌仙看着这别扭的一对,有点替他们捉急,本想把空间留给他们,让他们多说几句,谁知高冷女神就是高冷女神,几句话就将人的活路都给冷死了。
“现在计划恐怕有变了。把他给掳走的话,你觉得能逃过高阳国武尊高手们的追捕?”她毫不客气地指着莫明其妙的初高夏道。
初高夏黑沉了脸。
把他给掳走,原来这才是她们的目的。
“既然知道要将本王带走,就要承受高阳国武尊高手们的追捕,那你们还有胆敢来?”初高夏道,他深深地看了雷万均一眼,又道:“既然你说与本王是不认识的,那么本王这府坻,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本王再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你们是怎么来的,就怎么离开,不许惊动任何人。否则,就乖乖等着入狱吧!高阳国的大牢,也并不是很可怕。”
闻言,雷万均继续转身背对,一声不吭。
夏凌仙抚额,道:“人王,你这么着急赶我们走干什么?我们此次前来,就是专门为了治你的失忆症才夜闯人王府的。你的这种症状,小女子我曾经在家传的一本上古医书上看到过,只要有那个凤珠,就能够让你的记忆全部都想起来。”
她在阳城的时候,的确是收罗到一些医书,很多都是从苍穹国皇宫里顺手牵羊给顺来的医学秘诀。
这上官皇族可是从上古传承下来的皇族,自然秘库里有许许多多上古之物,这医书,就是其中的一部份。
“凤珠?凤珠与记忆有什么关联?若是真的能让本王找回自己的记忆,那本王可以考虑考虑。”初高夏道。
夏凌仙又是习惯性地抚额,道:“这个凤珠跟记忆有什么关联,一会我再慢慢告诉你们。但是,在那之前,我希望你能够暂里不要与雨国结盟,也暂时不要娶龙十一,我不想你记忆归来了之后后悔。”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药都能炼制得出来,唯有后悔药,独一无二,无法炼制。”
初高夏沉默。
结盟与和亲之事,是早就谈妥的了。
如今正式派兵,随时都有可能开战,大打特打。
而且眼下,龙玄晰就在他人王府里做客,他突然间提出要中止结盟与和亲,万一惹怒了他,将整座人王府给掀了,也是不好的。
自己的信誉度暴跌不说,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就能把失忆给治好。
但是,如果真的如眼前这两位女子所说的那样,等做完了这些事情,自己的记忆恢复了之后,后悔万分,到时,又该如何自处?
况且,他对原先的女子并无什么感觉,却对后面出现的这个冷冰冰的女子仿若千万根情丝牵扯着他,想把她留下来,想把她留下来。
他与她是认识的吗?他与她真的定过情吗?
为何自他死而复生之后醒来,从来都没有人跟他提过这样的一件事情呢?而且,人王府里并没有任何女子的用品,也没有任何像是两情相悦的物件留下。
除了摆在桌面上的那只竹蜻蜓。
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呢?
“本王问你,你方才所说的送本王竹蜻蜓,还有与本王定情的那个女子,是不是她?”初高夏忽然指着背对着他的雷万均,问夏凌仙。
雷万均猛地转身,目光表情均是愕然地望着初高夏,不明白他这话……
她之前与他来往,一向以兄弟自称,一向男装;而此际的她,已换回了女装,两者根本没有什么关联……
在她惊震之余,又听到夏凌仙猛地一个劲地对着初高夏点头,道:“对,没错。因为你忘了他,所以她恼了你,才否认,不想与你说话。”
“所以,你是打算接受我们提出来的条件吗?”
初高夏定定地回望着雷万均,好一阵才道:“如此,容许本王想一想。”
“你是要我们在这里等着你的答覆,还是改日再来?”夏凌仙皱了皱眉头,这么婆妈,要不是看在雷万均的份上,本小姐才懒得理你。
“我可先说明,我的时间不多的。我还有极其重要的亲人要救治,急着去找凤血花根呢。要不是看在雷姐姐的面子上,你这世人眼中的好像很了不起的什么人王府,就算八抬大轿来抬我,我也不会来!”
说完,下巴微抬,一脸的傲骄。
雷万均被她说得清冷的冰山美人脸上一片绯红,嗔了她一眼,转开头去,不再与初高夏对望。
初高夏怔怔地看着她那娇红的容颜,美,美,美就是一字,直通他的心底。
明明,美人他也见过无数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如此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牵动他的情怀,他的神经,哪怕是只要她在一身边站着,什么话也不说,他就能满足了。
夏凌仙斜睨到他犯花痴的脸,心中感叹,高冷女神果然高冷,把大帅哥给直接煞得脑袋一片空白了。
“喂,别光看美人了,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而且,找那什么凤珠,也挺难的,现在还不知道去哪里找呢。”夏凌仙又愁眉苦脸地道。
闻言,雷万均问道:“夏妹妹,难道你不是说说而已,你是真的对人王的这种症状有把握治好?”
夏凌仙翻了个白眼,道:“当然!但是前提是,有一味药引,叫凤珠!要找到那玩艺儿,才能让人王的记忆恢复!”
她在这里跟人王说东道西了好一大堆废话,你以为是真的单纯的瞎聊天?当然就是为了不动声色地用神识将他全身给描瞄了,再加上重活了一世,那超强的记忆力,让她很快就找到了对症的方法。
414 夜黑风高掳人夜5()
只是,这个方法,有点诡异。
因为,这个凤珠,不是植物,也不是死物,也不是佩件,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人。
诡异吧,用一个人去做药引。
靠之,吓坏小孩。
上古医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相传,在梦游大陆梦游历万年以前,那个时候,世界格局与现在的当然不一样,在梦游大陆上的某个地方,在某个七百五十年,酉年酉月酉日酉时,一个叫南朝国的凤后诞下一孩。
此孩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举世罕见。
一云游仙僧至此,看孩预言,此子将来,大业可成,贵不可言,独霸天下。
独霸天下,哈哈,独霸天下!
南凤帝欢喜非常,大赫天下,与民同乐。
两年后。
夜黑,伸手不见五指,风起云涌,滂沱大雨,闪电霹雳而下,似乎要将这天给撕裂了一样的恐怖。
本该人迹罕至的皇宫此刻各处全是喊杀声,明晃晃的带血的刀剑在那一道道划空而下的闪电下显得格外的森寒,凄厉声,哭喊声,尖叫声,求救声……一具具尸体倒了下去,血水混着雨水,淹没了皇城。
熊熊大火从南凤朝皇宫的东边朝阳门一直绵绵不断地烧到西边的紫霞门,倾盘而下的大雨居然无奈其分毫。
血洗,皇族中人,一命不留。
南凤帝没等来两岁孩子的独霸天下,反而让南凤皇朝从此成为历史。
天亮,雨停。日出,放晴。
入目所到之处,真正的血流成河,尸骨成山,骇目掩面。
这一夜,南凤朝灭。
还燃着袅袅销烟的皇宫废墟前的大广场上,南凤皇族尸首一具具地摆放其上,几乎将偌大的广场给铺满。从八十岁的老太祖到刚出生的小婴孩,被身穿着惨白惨白的衣服的人仔细地勾兑着。
“九百一十,九百一十一,九百一十二……”那一手捧着的似乎是南朝凤氏皇族族谱,每走过一具尸体,辩认过后便是一笔勾销,利落而干脆,好像摆在地上的不是一条条人命,而只不过是他手里的一个数字,一个代号,一个名称而已。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咦?没了?还有一具呢?!”点名勾况的白麻衣人脸色徒变,猛地转身,恶狠狠地朝后面跟着辩认的人怒喝道。
那些人乱成一团,之后汗流夹背地来禀报:
“是,是,是大公子凤,凤珠!”
凤珠?
就是那个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的孩子?
丢了谁都行,怎能丢了他呢?!
勾名者脸色瞬间大变,扔下手花册,跌跌撞撞地往内宫冲去。
“报!南朝帝王独爱,大公子凤珠失踪!”
“什么?!”
新朝举座皆惊。
凤珠,虽只有两岁,但仙僧曾预言,他的将来,能独霸天下!
此际失踪,怎能不惊?
“速查,活见人,死见尸!”
……
三日后,在南凤朝皇宫北面荒山密林处传来一阵阵婴孩的哭声,伴着几声狼嚎虎啸。待追踪的人赶到,只看到一滩血迹及几片撕裂了的婴孩衣物,南凤朝大公子凤珠从此消逝于天地之间。
至此,南凤皇族被斩草除根,不曾留下半点血脉。
含珠而生,又能如何?
举世罕见,又能如何?
即便是仙僧的预言,独霸天下,也成了笑话。
谋朝叛臣头子拓拔族登高振臂一呼,万民臣服,天下归一,建立北庆朝。
从此,只闻新君笑,谁忆旧帝哭,旧人归去新人来,姹紫嫣红,环肥燕瘦,莺莺鸯鸯。
一座座被血洗过的旧皇城被推翻,一幢幢新宫殿重新掘起,富丽堂皇,奢侈华贵更胜前朝数倍。
日夜交替,风起云涌。
花开花败,冬去春来。
十三年过后。
春暖花开的北庆朝皇城,一处与皇城格格不入平时富贵人家绝对绕道而行的官兵绝迹的贫民窟小巷里,今日一早便涌进了无数手持枪械的北庆朝骑兵,将这一方小天地团团地围困起来。
三丈小院,简陋无比,一眼就洞穿内里。
十几个从三岁到十五六岁左右瘦骨嶙峋衣襟破旧的孩子紧紧地缩到土墙边角一块,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铠甲骑兵,颤颤惊惊地连呼吸都快忘了。
那人,束着紫冠,身着云锦,坐在奢华皇族鸾车里,拨动了珠帘,眨了眨深沉冷戾的紫黑色琉璃眸,半侧着身子在车轿外,好脾气地对着小院中间紧搂着一名十五岁左右不黯世事的艳丽少女的四十多岁妇人,声音清冷,却异常好听,带着三分戏笑,三分调情,三分傲慢,一分兴趣,眼神从那妇人怀里的粉雕玉琢的怯怯小脸上滑过,抬手一指,道:“把她交给本王,这二百两黄金就是你的。”
说罢,便有随侍将鼓鼓的一大袋的金子摆放在院子里唯一的一张用泥土烧成的桌子上,袋口敞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二百两黄金!
亮瞎了整座贫民窟的眼!
这一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来算,这二百两黄金对于长年累月生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窟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足可以够他们所有的人什么也不干地花上一辈子了!
这么好的事从天而降,但凡是个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忙不迭地急急应下了。
拿了这袋金子,远走高飞,从此换个身份,吃香喝辣,想要人生如何逍遥,便能如何快活!
院子里的孩子们眼睛里流露出贪婪渴望,看着那么一堆金灿灿的黄金,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他们的目光倏地扫向依然紧紧地搂着少女的年近半百的树皮鹤发脑后冠了个简单独髻插着一支单调的木簪子的妇人,巴不得她马上答应,然后他们统统都会有好吃好喝的了。
那木簪子,与其说是一支簪子,倒不如说是一根木筷条,来得更加贴切。
穷到如此境地。
可惜,妇人没有松手,亦不吭声,只是死紧死紧地搂着少女。她的眼神很害怕,眼珠子有些紧缩泛白,却依然与车上的“王”对视着。
瞳孔缩得很厉害,黑眼球仿若变成了白眼珠里的一个小点。
身抖,沉默。
态度表明一切。
“别不识好歹!”那摆放黄金的随侍狗仗人势地斜吊着眼冲那妇人低喝了一声,孔武有力的大手搭在腰侧的钢刀上,一拉一抖,刀与鞘,铿锵作响。
利诱,威逼。
此老妇,若再不识相,剩下的,便只有——强抢!
他不明白他的爷,一向都只喜抢,且要强抢,在强抢中找乐子,为何今日,如此婉转多事?!
“不,不,她会被他给玩、死的,不,老身决不同意,不同意——”见随侍怒斥,示刀威逼,紧抿着两片完全失血的唇的妇人这才颤颤抖抖地回了一句。
怀里的少女闻言,往日精美艳艳的小脸埋在妇人的怀抱里看不清表情,不过,柔弱的身子几不可见地颤了一颤。
玩、死!
两字,说明了太多。
过于血腥,过于暴虐,那位的眼里,女人只是玩物,一玩就要玩到坏的玩物。
残忍!
“哼,能被康王玩死,那也是她的福气!”那随侍不以为意地冷哼,脸上闪过一抹凉意,带着几分猥锁,目光却不敢停留在少女的脸上一瞬,撇开脸,哧鼻道。
车里的那位,想要的人,从来都没有要不到,这老妇,何苦?
“不,不——”妇人带着哭腔地死死抱着怀里的少女,害怕他们突然间就上来抢人。
少女的身体更是搂如筛糠,惊颤不已。
便是她再不经事,若白纸一张,也知“玩死”二字不是什么好词,好像看到自己来悲惨无状的将来,更是粘着老妇不撒手。
车里的那位,是康王啊,传闻只有二十岁,却已从戎八年,杀伐果断,一身戾气,是北庆帝拓跋凌最宠幸宽容的弟弟。
北庆朝自灭南凤朝之后,边关常有蛮族部落骚扰打劫侵犯不得安宁,年轻的皇朝无将才,当年才十二岁的拓跋康主动向老皇帝请命镇守边关,八年下来,立下汗马功劳,威风八面。
众所周知,边关无女人。
这康王自平定蛮乱归朝之后,那种压抑骤然如同放飞的没有禁箍的鸟雀,随心所至,兴到极顶。
他喜欢的,可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一律玩到腻为止。
刚开始时,少年王爷,风流俊俏,多少名门闺秀蜂拥而上,主动勾、引,与他共度一、夜春宵,幻想着那康王妃的头衔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可是,一、夜、春、宵过后,伊人已香消玉殒。
一来二往,一次再次地,康王妃之位成了烫手山芋,无人问津。
康王妃的头衔虽响,你也得有命去享受不是。
于是,康王不得不自己出门寻找眼前一亮的猎物。
而妇人怀里的少女,好巧不巧地去了一趟集市,好巧不巧地撞入了猎、艳的康王的眼里,好巧不巧地当面拒绝逃跑,最后被康王劳师动众地率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康王骑兵前来——买人。
他今天的心情极好,他觉得他也君子了一回,买的,而不是抢的。
总是抢,腻了。
“人,今天康王是要定了。劝你趁着康王心情好,老老实实乖乖地放手!否则,抢!而且,这一大堆金子你还一分都捞不到!”那随侍又继续恶狠狠地威胁着。他跟在康王身边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康王想要什么而得不到的。
妇人的眼珠子骇得发白了,依然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