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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瑟兰漫步走进屋里,脸上挂着令小叶心虚不已的表情,“你的朋友走了?”萨瑟兰淡淡的问道。
“好像是走了!”小叶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的酒醒了?”
“好像是醒了!”
“嗯!”萨瑟兰不置可否。他突然又换另一副表情,就像偷吃东西生怕被抓住的小孩,明明屋里没有别人,他还是看看四周,压低声音问道:“郡主对你感觉怎么样?”还一脸又是暧昧又是期待的笑容。看来,对这唯一的宝贝儿子的终身大事,他还是挺上心的。
还是来了!
这是小叶最害怕的问题,嘴角露出不自然的笑容,“还……还好啦!”眼神却不自觉的望向琳迪。
萨瑟兰不高兴了,“什么是还好啦?他到底对你有意无意你还看不出来?你对人家又是什么意思?你要是喜欢人家,我这就去找亲王提亲去!”
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连这种事情都喜欢直来直去!
别价,千万别!你要是提亲我可就死定了。小叶心里大急,偏偏无计可施。
琳迪当然知道小叶心里想什么。“父亲大人,我倒觉得这件事急不得。”
“为什么?”萨瑟兰一脸不解的问。
琳迪道:“那次宴会之后,追求这位郡主的人必定多如牛毛,想必那郡主也一定是挑花了眼。哥哥也只不过和那郡主见过几次面而已,了解不深,怎么说的上有没有意思?贸然提亲的话,就算亲王答应,如果郡主不喜欢,事情又怎么会圆满呢?何况女儿家的心事,又哪能凭一两次的见面就说定就定的?女孩子的心意是需要时间慢慢培养的,还是让哥哥和人家再接触接触比较好。”
“唉!女儿家的心思也只有女儿家才懂。”萨瑟兰对宝贝女儿的话可是言听计从的,从来不曾忤逆她的意思,既然她这么说,想必一定有她的道理。
“更何况,哥哥现在有男爵封号,而无男爵封地,算是名不符实,这个样子去提亲,很有可能被人以这个理由拒绝,这样的事情在诺斯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琳迪接着说道。
萨瑟兰怔了怔,这的确是个问题。一个名不符实的贵族在上层交际圈是比较受人歧视的,在诺斯,即便位高如萨瑟兰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萨瑟兰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那么,儿子,三天后的田猎大典,你必须参加!”
“什么,你不是说我可以不参加的吗?”小叶抗议道。这样一来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以他的身份公开在这样的场合露面必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他也就很难神不知鬼不觉的去干他想干的事了。
“傻孩子,以前答应你是因为不知道你的本事,现在你连戈登的诅咒都可以对抗,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戈登可以凭祈祝获得爵位,你当然也可以凭借这种本事获得,只要你在适当的时候露上一手,只要能让戈登那小子吃憋,国王陛下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赐你封地了。到时候我再向亲王殿下提亲,这样一来,封地、美人一举两得,不是很好吗?”萨瑟兰笑眯眯的说,“陛下那里,我去想办法,你不用担心,你只管好好表现就是了,我一切自有安排!”
“可是……”
“不用再可是了,我意已决,就这么定了,三天后我们出发!”萨瑟兰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这点上他对自己的儿子还真不是一般的负责任!
小叶只有苦笑,琳迪只好陪着他苦笑,萨瑟兰决定的事,她也没有办法。
但是最令小叶懊恼不已的却不是这件事。就算参加田猎他还是有办法逃过别人的耳目,虽然比较困难一些。但是现在已经站了起来,想要再躺到那温柔的大腿上去可就难如登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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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好主意
第五十一章 好主意
戴维斯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打劫竟会打到首相的公子头上,他更不会想到这位公子不但不生气,反而陪他一起喝酒,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两个人不但一起喝醉,而且还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他就认定这位公子是好朋友,简直是天下最好的朋友。可惜当他醒来的时候,他这位朋友却是连针扎都扎不醒的,月露醇不但是好酒,而且后劲特别大。所以他只好不告而别。
对于小叶来讲,他更多的是喜欢喝酒的气氛,而不是酒本身。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根本没有这么痛快的喝过酒。完全无拘无束,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而这个人恰恰是最好的酒伴。
戴维斯的实力惊人,一个被连牛都能轧死的马车辗过而毫发无伤的人,当然是有两下子的。小叶却知道他不但有两下子,简直很有两下子。
戴维斯血管里流的更多的可能是酒,按理说一个人如果像他这样好酒,是不可能有这两下子的,偏偏戴维斯就是有那么两下子。
有没有两下子不重要,王国内有两下子的人很多,都没有成为小叶的朋友,只有这个有酒鬼成了他的朋友,因为小叶喜欢他的脾气。所以小叶一点儿也不介意被他踹到床底下的事。
不告而别的戴维斯却不知道现在他的好朋友正在挠头苦笑、一脸无奈、满心懊恼……而且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没有力气去管,因为他现在就陷入了一桩麻烦事。
这个酒鬼不认得那辆豪华的马车,他的手下却有人认得的,有些时候一个下级年轻的军官反而不如一个资格老一点的丘八见多识广。不但认得车,一个眼神好的,竟然还将露出头来的小叶认了出来。
毕竟小叶他爹是南军的统帅,南军的士兵去首相府或叫将军府的机会总是比别人多一些的,所以自然也就有人见过小叶,而小叶那张绝世无双的脸是任何人见一眼都不会忘记的。偏偏见过小叶的人中就有一个是戴维斯的手下,偏偏这个人的眼神还非常好……
远远看着戴维斯的各位丘八大爷当然不知道小叶对戴维斯说了什么,只看见戴维斯扯着车夫的衣服很嚣张的大吵了一通,然后上了小叶的车。既然上了首相公子的车,不是被首相公子带走是什么?
所以:戴维斯抢了首相的公子,而且被首相公子带走了!
这个消息简直比一颗重磅****还要厉害,所以来参加田猎的南方军团组成的代表团营地炸了锅。最懊悔的恐怕还是兰开,那个带他来的那位军官同志:不该喝的酒喝了,所以不该来人的来了,现在不该做的事做了,这个责任他能承担的起?一旦追查起后果……这哥们儿生生打了个激灵!惹什么人不好?非要惹南军上下人人爱戴的萨瑟兰——的儿子?谁不知道萨瑟兰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所以戴维斯一回营,就被这哥们儿连拉带扯的拽到自己的营帐,“说,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我?没干什么,喝酒去了。”戴维斯一脸疑问,打了一个酒嗝。暗想:该不会是自己喝酒没叫上他所以来找自己算帐吧!
兰开简直快要气疯了。“喝酒?!你早晚死在酒缸里!你去哪儿喝酒了?和什么人喝酒你知道吗?”
呃?这个,还真不太清楚。戴维斯挠挠头,光顾着喝酒了,对方是什么人、什么身份还真没弄太清楚,反正很有地位、很有钱就是了。
这真是让人抓狂,兰开不但气疯了,简直气笑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老头子的公子?你昨天对老头子的公子干什么了?快说!不然老子宰了你!”
“老头子?!哪个老头子?”
“还有哪个老头子?就是那个老头子!!除了那个还有哪个?!”这军官同志大吼起来。
呃,在南军之中被称作老头子的,好像只有一个。啊?!难道是他!!?
戴维斯的酒这才真正醒了,昨天和自己一起喝酒的人是老头子的公子?!难怪他们家那么大。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虽然他的身份比较惊人,但是酒量却差多了。
兰开闻言差点儿真的把戴维斯扔到酒缸里淹死。
……
已经过去一天了,南军的高级军官们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了这一天。不过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甚至萨瑟兰来南军军营视察也没有丝毫不悦的表情,反而显得很愉快。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一场暴风骤雨总算避免了,所以南军上下松了一口气。所以被关了整整一天的戴维斯也被放了出来。被关这一天实在冤枉,见不到明媚的阳光没关系,关键是没有酒喝,他如果知道自己被关的时候小叶在干什么一定会气得七窍生烟。
幸好他不知道,所以他一点儿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开心的都有点醉了。有经验的人在十米开外一闻就能闻出来他手里拿的是至少放了十五年的月露醇。和前天在小叶车上喝的酒一模一样。至于怎么来的?反正不是买的。因为放了超过十年的月露醇是不买的。
这就有点不太地道了,人家请你喝酒,你反倒把人家的酒偷跑?
不要这么说嘛!酒,可不就是用来喝的么?既然已经是好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分彼此?再说你酒量又那么差,这些酒全让你喝了还不是害了你?所以戴维斯心里一点儿都不觉得愧疚,他甚至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甚至决定下次见到小叶时一定要以这个理由再骗他一次酒喝。
他半躺在床上享受着对他来说绝世的美味,心里甚至把见到小叶以后该怎么说话都想好了,正在流着口水偷乐。一声大吼却差点儿把他从床上吓到床底下,就像他一脚把小叶踹下床一样。
“好啊,贿赂老子竟然还藏着私?你这没有良心的东西,难道忘了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么?还害老子担惊受怕了一整天?快点把酒拿出来!”来的人是兰开,一副饿狗见了骨头的样子,眼睛都绿了,直勾勾的盯着戴维斯手中的酒瓶。
戴维斯心中暗骂自己糊涂。兰开的鼻子之灵,即使你在三里外喝酒,他也能分辨出是哪年哪月出自哪处的哪种酒,何况距离这么近?何况这么好的酒?如果不把兰开肚子里的酒虫勾出来他就不是兰开了。
所以手里拿着酒瓶的戴维斯很尴尬的呆在那里,藏也不是、躲也不是,不给更不是……
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兰开只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酒来路不正。
一个酒鬼拿着一瓶好酒喝的正开心的时候,如果这时把他的酒给抢走,恐怕真的会让这个酒鬼拼命。兰开显然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尽管他要抢,却也留了一半给戴维斯。所以尽管戴维斯仍然很肉痛,却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你喝了我的酒,可不能就这样白喝吧?何况是这种根本买不到的酒?”心有不甘的戴维斯说道。
这个?的确是个问题!喝了人家的嘴短,还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喝得正开心的兰开呆了呆,一时想不起如何回答,这个时候他也顾不得这酒的来路正不正的问题了。只好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
“也不怎么样,只不过保证我在田猎的时候能喝到好酒就行了。听说参加田猎的士兵每个人都能喝到酒,但酒却一定是有好有坏,你总得想个法子让我喝到好一点儿的酒。”戴维斯悠悠的说道,“怎么样?对你来说,不是问题吧!”他总算想到了一个可以报一箭之仇的法子,当然要好好利用。
兰开犯愁了,所以就把酒瓶放到鼻子底下使劲的嗅。
这个动作在别人看来可能非常可笑,戴维斯却看得非常高兴。因为他知道一旦兰开做出这个动作时,就说明他正在全力的想问题,一般人在想问题的时候总是要离酒越远越好,而兰开却是离酒越近越好,而且酒越好,想出来的主意越高明。现在他手中拿的是一瓶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
果然,过了没多久,兰开的眼睛就开始放光了,嘴边一抹阴险的笑容也挂了起来,这是兰开想到好主意时的招牌动作。
所以戴维斯也露出一抹看上去很阴险的笑,顺便抿了一口已经所剩无几的月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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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献礼
第五十二章 献礼
诺斯的猎场,绵延几百里,青山悠悠、碧水环绕,风景秀丽。如果这里不是猎场,甚至可以当成一个绝佳的旅游去处。
依山傍水之处,是一片规模庞大的营帐,旌旗飘飘,遮天蔽日,绵延数里。只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才有可能动员如此庞大的力量,诺斯王国的田猎,终于开始了。
既然是田猎大典,打猎自然是必须的。所以这个地区的野生动物免不了遭受一场屠戮。好在这个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所以见不到抗议的人群。
今天是田猎的第一天。
第一天的节目是献礼。所谓献礼就是来自各大军团和特殊部队以及自发组织的围猎团队集体围猎,然后把各自猎到的最好的猎物呈献给国王。猎物当然是越凶猛越好,如果能够活捉就最妙了。
诺斯王国共有四支大规模的军团,分别是:南方军团、北方军团、****直属军团和东方先遣队。这四支军团是诺斯王国的常备军事力量,每支兵员都维持在30万人以上。除了常备力量以外,诺斯王国还有数量不等的特殊部队,比如:谍报部队,刺客部队,雇佣兵部队,甚至还有一支史前能量部队。除此之外,还有一支禁卫军,各大中心城市还有数量不等的守城部队。
****直属军团由国王亲自担任统帅,是四支常备部队中装备最精良,兵员素质最高的部队,他们最主要的任务是保卫国王和包括王都在内的各大中心城市,也就是说主要任务是防御,必要时也参加对外进攻。东方先遣队算的上是各支部队的先锋,它们的任务就是打头阵,尤其是对外侵略时,由他们组成攻击的第一波,然后由其他军团协同。南北两大军团是诺斯王国最主要的攻击力量,主要任务就是侵略,在东方先遣队的第一波攻击完毕之后,此时敌方的虚实已经尽在掌握,再由他们发动主攻。
谍报部队就是专门刺探情报的了,他们不是正规军,但却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一般在战争中配合其他部队行动,当然平时也不忘收集各国的情报,以及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刺客部队则专门用来刺杀敌国高级将领和政要的部队,由王国军事统帅部招募的各国高手、异能人士组成,是一支神秘的部队。雇佣兵部队则是王国招募的一支杂牌军,他们事实上最主要的用处是当炮灰,这些人本是国内或流亡到诺斯的一些无业游民,为了不让这些人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把他们组织起来,组成一支部队,名义上也算是士兵,实际上确没有多少战斗力,一到打仗通常一哄而散,战斗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只当是国家花钱买平安,不让这些人惹事生非而已。至于史前能量部队就有点意思了,这可以称的上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一支高科技部队,他们的任务不是打仗,而是搞研究,研发最先进的武器和技术,甚至提出军事理论,在这样的时代就能搞出这样的组织,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智慧和远见,也难怪诺斯可以称雄于整个大陆了。禁卫军则相当于国王直属卫队,是国王的私人部队,禁卫军的士兵都是从****直属军团中层层选拔出来的,是精锐中的精锐,当然薪饷自然也比普通士兵高出几倍。
所有这些部队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力量来参加田猎,各自组成了自己的围猎团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由贵族公子们自发组织的围猎团队,以及为彰显重武民风,还有数量不等的来自民间自发组成的围猎团队,主要是一些行会组织或猎头组织。所有这些团队,每个团队最多只能派出二十个人去围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返回,然后比拼各队的猎物,数量最多、品质最好者获胜。胜者将获得国王亲手颁发的奖品。
这里面就有暗中的较量了。尽管奖赏不一定很丰厚,甚至有可能是一杯酒或者一把剑之类的,但关键是这些围猎团队代表的是一个组织、一股力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