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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棺材,太奢侈了。”
叶轩苦笑了几声,但旋即,他神色一凛,一掌将那玉棺拍开。
“嘭!”
那玉棺被叶轩打开。
棺材之中的东西,被叶轩一眼看遍。
连一根骨头都没有。
“果然是这样,那秦始皇帝……真的没死。这世界,真的越来越乱了,越来越乱了。”
叶轩愣住了神,内心之中,震惊极了。
他仔细地盯着那玉棺看了很久,然后,他的瞳孔却是急剧地收缩。因为,他看到了一幅画像。
秦始皇帝年轻时的画像。
如果叶轩没记错的话,在那幅画像之中的人,他应该见过。哦不,应该说,他的确是见过。
即使他见到的那人,是一头紫发,而在这画像之中的人,却是一头黑发,但叶轩仍能分辨出,他之前见到的那人,和在这画像之中的人,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们的眼神,和气质太像了,尤其,是眼角处的那一颗痣,位置居然一模一样。
嬴天……就是秦始皇帝!
这一点,在叶轩心中,已经断定了。
叶轩内心里震撼极了,他几乎不敢相信,和他相处那么久的人,居然就会是历史上那位嗜血成性的暴君,秦始皇帝。
旋即,叶轩用发愣的眼神,看向在地宫之中的那张龙椅,而在那龙椅之上,却还有一样很玄妙的东西。
(本章完)
第724章 和氏璧(三更)()
那是一块璞玉,玉盘状,颜色白里透黄,像是一块巨大的鹅卵玉石雕琢而成。
当叶轩看到那块玉的第一眼时,就被那一块玉散发出的古朴的神韵给吸引住了。
“和氏璧……”
叶轩心神剧颤,快步上前,走到那金质的龙椅前,眼神发颤的盯着那块璞玉,如果叶轩没猜错,这块璞玉应该就是在历史上失传已久的和氏璧。
在历史书上记载,和氏璧被楚王献给秦始皇帝,但是,那块和氏璧却凭空消失了。如今,竟被隐藏在秦始皇陵之中,这的确是合情合理的。
毕竟,这秦始皇陵是秦始皇帝的陵墓,即使秦始皇帝的骨头,根本就不在这。
叶轩取走和氏璧,把玩在手掌上,正如历史记载的那般,当和氏璧被放在手掌上时,会释放出一股温热。
叶轩感受着那一抹温热,的确很奇妙。即使和氏璧,被放在秦始皇陵数千年,但却没丝毫地损坏,就连释放热量的功能,都没丧失掉。
“噌!”
可就在这时,那一块和氏璧,却是散发出一道雾光。
那雾光,在空气中凝结,缓缓地,竟出现一道画面。
叶轩盯着那画面,震惊极了,诧异地说道:“这是一门法诀吗?”
好在叶轩认识小篆,否则,叶轩根本没办法辨识那种字迹。在那画面中,竟出现上百个小篆文字。
“长生诀……”
叶轩聚精会神,盯着画面中的小篆,轻声说道。
旋即,叶轩脸上的表情,却是变的很惊讶。
“这块玉……之所以会浮现【长生诀】,是因为我修炼【衍天大道诀】吗?”
叶轩诧异极了,这块玉存在数千年,一直没曾腐化,肯定被很多大能之人触摸过,可即使这样,还是没人能修成【长生诀】,这就说明,历史上那些大能之辈,根本就不曾见到这本玄妙的【长生诀】。
比起历史上那些大能之辈,叶轩修炼的筑基法诀,太不凡了,乃是【衍天大道诀】。
叶轩这时已经基本确定,他之所以能让和氏璧产生反应,就是因为【衍天大道诀】。
“呵呵,如果我再修炼【长生诀】,会和【衍天大道诀】,出现什么奇妙的反应呢?”
叶轩轻笑了几声,旋即,他眼神陡然一冷,死死地盯着那画面中的小篆,将【长生诀】的法诀完全地背在脑海中。
“这里是秦始皇陵,已经是华夏境内了。我就直接待在这里修炼,等到将【长生诀】修炼至大成后,我再离开这里,恐怕也不晚。”
叶轩将【长生诀】的法诀了熟于心,随即,他将这块万古璞玉摔碎在地上,叶轩可不是那种善良之人,如果将和氏璧留在这世间,只会让叶轩徒增烦恼,摧毁掉和氏璧,对于隐藏【长生诀】的法诀,无疑是最好地方式。
摔毁掉和氏璧后,叶轩脸上抹过几丝轻笑,他现在已经是元婴境初期的实力,如今又得到【长生诀】这般无上的法诀,对于他实力的增长,肯定是更进一步。
因此,叶轩赶紧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双腿盘坐,待在这座秦始皇陵的地宫之中修炼。
“【长生诀】,长生之法,乃凝心之法……”
叶轩默默地在脑海中运转【长生诀】的法诀,而他的意识,也处于全神贯注的状态,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修炼,还需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前进!
……
很快,一年之后。
寒冬腊月。
这时,距离叶轩进入百慕大深渊,已经过去一年多三个月。距离叶轩进入秦始皇陵,已经过去整整一年。而距离叶轩的三年之约,只剩下最后七个月的时间。
北漠黄沙地,黄土高坡上。
一位衣衫破烂,脚上那双鞋子更是破旧不堪的青年,很突兀的出现在黄土高坡之上。这位青年,模样被掩盖在漫天而起的黄沙之下,看不出其相貌俊朗与否,但是,这青年的满头白发在这满地黄沙上,却是很显眼的。
沙漠上的动植物很少。动物有猫鼬、响尾蛇,植物有仙人掌,还有一些荆棘草,都是很耐旱的生物。
这青年,已经在这片黄沙地上走了三天,靠着顽强地毅力,他硬是坚持了下来,只是脚上那双鞋子却是破了,甚至都已经露出了脚趾。
“呼!”
一道狂风,席卷起很多黄沙,打在那青年的脸上。
“呸呸,老子在这黄沙地上,都快走了三天,连个狗屁人影都没用。”
这青年满头白发,蓬乱不堪,而且在发丝之间,都是一些黄沙,这让那青年很是恼火。
“该死的,老子要吃肉,一年了。待在秦始皇陵,老子啃了一年的苔藓,喝了一年的苔藓露水。尴尬……”
这青年苦笑了几声,摸了摸手腕,说道:“看把老子瘦的,都皮包骨头没有肉了。等老子回到江北市之后,一定要大吃特吃一顿。”
“话说,我现在到哪里了?黄土高原?距离江北市,还有两千多里路……”
这青年无奈地苦笑着,都快哭了,说道。
哒哒哒!
但就在这时,几只骆驼,却是出现在这青年身边。
“年轻人,我带你一程。”
那骑着骆驼的男子,有着黝黑色的皮肤,还有一双枯涩的眼睛,身体很精瘦。
这青年,丝毫不犹豫,拉住那男子的手臂,就跳上了骆驼。
还不错……
除了有点屁股痛。
很快,这几只骆驼,就又开始上路了。
“年轻人,你是从哪里出来的?我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那精瘦汉子不会说普通话,说着很地道的内陆口音,但好在,叶轩对语言方面很精通,轻而易举就听懂那精瘦汉子所说的话。
“我从地底下。”
这青年便是叶轩,他咧嘴一笑,没丝毫地隐瞒,笑说道。
“大哥,这家伙,怕是一个智障。”
跟在那精瘦汉子,同样骑着一只骆驼的青年,低声说道。
“……”
叶轩顿时一脸无奈地表情。
“老二,别胡乱说话。”
那精瘦汉子当然知道,叶轩并不是智障,而是一个沦落至此地的悲苦人,因此,他就带着叶轩返回家。
可当那精瘦汉子,刚带着叶轩返回蒙古包,一个肤色暗黄的妇人,就赶紧从蒙古包之中冲了出来。
“达达鲁,齐尔哈鲁那个混蛋,把咱们女人抓走了。”
那肤色暗黄的妇女,神情十分地急切,眼角处还有泪水在打转,赶紧的说道。
“什么?”
被称作达达鲁的男子,自然就是那个在沙漠上带叶轩一程的精瘦汉子,顿时眼睛里抹过了狠厉之色,他怒吼道:“那个该死的混蛋。”
“达达鲁,你可千万别冲动。齐尔哈鲁那家伙,会武功,而且很厉害。咱们去禀报给部落首长大人,让他去救咱们女儿。”
那肤色暗黄的妇人,泪水像豆粒一样滴落出来,哭声说道。
“都是蛇鼠一窝的混蛋,等到那时候,咱们女儿可就完了。”
达达鲁内心里愤怒极了,从骆驼上一跃而下,拿起一个铁锨,就朝远处的蒙古包部落冲了过去。
而这时,还坐在骆驼上的叶轩,却是露出了一脸无奈地表情,他从骆驼上跳下来,走到那肤色暗黄的妇人身前,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情况。
原来,他们这些人,是游牧部落,而达达鲁有一个女儿,可是部落首领的儿子齐齐哈鲁,却很喜欢达达鲁的女儿。
但是,达达鲁的女儿,却并不喜欢齐齐哈鲁。因此,齐齐哈鲁只好来硬的,强行将达达鲁的女儿给掳走了。
好吧,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真的是老掉牙的故事,但这在偏远和不发达的游牧部落之中,却是真实存在的。
叶轩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可即使这样,叶轩还是懂的报恩的。
因此,他不再犹豫,赶紧的朝远处追去。
(本章完)
第725章 大魔头(四更)()
游牧部落,是极度落后的。这在华夏,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在其他城市都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游牧部落,却选择以牛马羊赚钱,只是这种方式,就足够落后的。
但是,正因为游牧部落很少有金钱交易,也让游牧部落的人,变的很单纯。不过,那部落首领的儿子齐齐哈鲁,却是一名刚从外地上完学回来的大学生,经常研究片子,懂得的姿势比较多,想要在这个游牧部落,练一练他从波多野结衣身上学来的姿势。
大学原本是象牙塔,教书育人的地方,是读书人聚集的地方,但后来才知道,读书人下作起来,还不如牛羊猪狗,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那齐齐哈鲁,在大学就是经常研究片子,不是欧美曰的不看。毕竟,国产在这方面,还是很逊色的。
齐齐哈鲁研究片子,学习知识,哦不,学习姿势,但在城市之中,却没有实践的机会。现在好不容易回到部落之中,当然要将在片子之中学习到的姿势,好好地练习一番,免得忘记掉了。
因此,齐齐哈鲁盯上了达达鲁的女儿,达达琪。
当达达鲁冲到游牧首领的蒙古包时,他手里的铁锨已经被其他部落的人,给夺去了。
除此外,达达鲁好像还被人夯了一块板砖,原先那憨厚诚实的脑袋,却是被人砸出了鲜血。
在一些落后的地方,谈法、谈钱,都是没意义的。真正有意义的,当然是权力和实力。齐齐哈鲁,是部落首领的儿子,试问其他的游牧民,会不帮齐齐哈鲁吗?
天哪!可千万别太幼稚了。为了一个普通的游牧民,得罪部落首领的儿子,除非脑袋被木门给夹了,才会做出这种智障的举动。
齐齐哈鲁和禽兽是没区别的,他早就将达达琪脱光扔到了床上,但好在达达鲁来的及时,不然的话,达达琪早就已经被齐齐哈鲁就地正法。
齐齐哈鲁命令其他人,将达达鲁狠狠地按在地上,暴揍了一顿。
达达鲁,为人憨厚老实,在这时,却是被打出了血,看样子,那腿还一瘸一瘸的。
叶轩穿着破烂,来到蒙古包群,走到人群的后方,看着跪在地上,被几个精壮汉子打的狼狈不堪的达达鲁,不禁苦笑了几声。
使用武力,尤其是拳脚,是这个世界上,做毫无意义的事情。毕竟,在权力的面前,武力根本不值一提。
齐齐哈鲁脸庞很尖瘦,像是一只会说话的猴子一样,用脚狠狠地踩着达达鲁的脸,轻蔑地耻笑道:“傻比,老子就算弄了你女儿,你他妈又敢怎么样?”
“你,你……”
达达鲁哭了。
直到……
齐齐哈鲁的脑袋,“噗通”一声,掉在地上,还在“咕噜噜”的冒着鲜血时,达达鲁都在哭泣。
是的,齐齐哈鲁在用脚踩着达达鲁的一瞬间,叶轩用手指,斩出了一道剑芒,将齐齐哈鲁的脑袋取下了。
这一剑,应该叫……【落雪】!
“伟人的善良,总是那么的虚伪,还是我更实在一些。”
叶轩呵呵一笑,他在秦始皇陵的地宫之中,先是修炼了【长生诀】,之后又修炼了接近一年时间的剑法,现在的叶轩,已经是刀剑双修的修真者。
至于力量……那是个什么东西?很重要吗?
叶轩轻笑了几声,赶紧从人群中挤了过去。
一些精壮的汉子满脸怒色,看叶轩不顺眼,想抬手去打叶轩。
可那手还没落在叶轩身上,就已经“咔嚓”一声,在空气中被斩断开来,鲜血淋漓。
不过,只是手臂断了,可没办法让叶轩手下留情。毕竟,叶轩可不是慈善家,如果不是他心慈善念,那些精壮汉子的命,恐怕早就没了。
当然,以叶轩的实力,杀死那些精壮汉子,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听到“噗噗噗”人头掉落的声音。但叶轩不会滥杀无辜,因为他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大魔头。
斩断三四个精壮汉子的手臂后,那些精壮汉子顿时间一哄而散,他走到达达鲁的身前,将满脸鲜血和泪水混杂在一切的达达鲁,从地上搀扶起来,笑说道:“达达鲁,给你这个东西,带着你的家人离开这里,到城市中买一套房子住。”
“啊?”
达达鲁顿时愣住了神,眼泪戛然而止,但当他抬头看向还在“咕噜噜”冒血的齐齐哈鲁的脑袋时,他顿时惊住了神色,看向叶轩的眼神之中,更是多了几分恐惧之意。
“这,这东西,我不敢要。”
达达鲁很害怕叶轩,沉声说道。
“那我命令你要!”
叶轩眼神一冷,将一块玉佩扔在达达鲁的身上,狠声说道:“如果你不拿着这块玉佩到城市之中生活,我就杀了你们一家人。”
“啊?我听你的,我全都听你的。”
达达鲁赶紧接下那块玉佩,揣在怀中,跑到蒙古包之中,将他女儿达达琪带走,带着他的妻子儿女,远远地离开这混乱不堪的游牧部落。
“呵呵,那块玉佩,是我用碎开的和氏璧磨成的。其价值……我想十几个亿,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叶轩盯着达达鲁急匆匆远离的模样,不禁笑了出来。
“这世道,好人难做,还是坏人好一些。”
叶轩苦笑了几声,说道。随即,他在游牧部落中,找到一匹马,扔下一些钱,就离开了这游牧部落。
叶轩从来都不是什么圣人。但同样,他也绝不会是恶人,他要做的,只是在他看来是正确的事情。
那些正确的事情,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错误的。但只要叶轩认为那是对的,叶轩就一定会坚定地做下去。
如今,距离三年之约,已经越来越近,叶轩能感觉到,留给他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在这仅剩下的七个月之中,叶轩必须尽快地提升实力,以便应对蜀山剑门、昆仑少林,还有川西唐门。
敌人很强。
但敌人再强,叶轩都不会怕,因为叶轩从没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