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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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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实交代; 都对我的药架做了什么?”依照沈斐的脾气,应该不会动她的东西,所以朝曦十分好奇,他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沈斐语气无力; “你先告诉我为什么拿我的书垫架子?”

    如果不是朝曦,他也不会搞得这么狼狈。

    本来只打算拿回自己的书,换个东西垫; 谁知晃了一下,上面的药筐掉下来,他去接; 药筐是接到了; 整个架子也倒了,将他和其它的架子全砸在下面。

    “这个……”朝曦有些心虚。

    她的架子没做好,会歪; 便想着找个其它的东西先垫一把,身边没有恰到好处的,只有沈斐的书。

    大小不一,外面包了硬板,正适合当砖块,便先拿来用一用,打算待会儿出去找个替代品,不料刚站到院子里,发现花园的土在搬运的过程中掉到走廊上,于是先扫了土,回来便忘了书的事,直接往架子上搁东西。

    几天过去了,如果不是沈斐中招,她愣是没想起来。

    “我先把你救出来吧。”愧疚,心虚,朝曦连忙搬动架子,她力气大,那架子对她来说也不重,轻而易举抬起,低头一瞧。

    沈斐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趴在另一个倒了的架子上,一只手撑在地面,他胸膛下是被压扁后凹凸不平的药筐,压的太死会疼,只能用手撑着。

    朝曦把他抬起来,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手腕呈现不自然的状态,“你不会吧,这都能崴到?”

    该说沈斐太脆弱,还是药架威力太大?

    沈斐白了她一眼。

    朝曦假装没看见,一边帮他正骨,一边数落,“笨死了。”

    还好只是轻伤,胸前有些红印子,膝盖处磕破了皮,问题不大,抹点药便是。

    唯一的麻烦是手腕,虽然正了骨,不过撑的时间太久,已经肿了一圈,该好好休息来着。

    难得沐休,又是过年,不出去浪,在家养病像什么话?朝曦还是将人拽了出去。

    临走前给沈斐绑了一圈纱布挂在脖子上,好让手借力,不至于累着。

    手不处理的话沈斐走路便会不自觉瞎晃荡,被人碰到也是麻烦,不如给他固定在胸前。

    他也是倒霉,过年前夕弄成这样,朝曦都没好意思找他算打翻药材的账。

    木已成舟,沈斐也不是故意的,关键她占了一半原因,如果不是她把沈斐的书垫在底下,沈斐定是没空过来折腾她的药材,再加上过年,据说生气一整年都不快乐,不管是真是假,朝曦都迷信一回。

    药材留着明天收拾,今儿他们好好逛逛。

    确实也好久没陪沈斐出来过,别说是逛街,就是随便走走都少,沈斐太忙,最近又是多事之秋,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过年又是喜事,不吃好喝好玩好,着实可惜。

    先从吃开始。

    俩人没有带小厮和丫鬟,镜花和水月也没带,放了她俩三天沐休,叫她俩好好玩,他们也过个二人世界。

    沈斐的伤不易劳累,加上待会要逛好久,怕沈斐体力不支,照顾他,去的时候坐马车,到地方才下来走。

    京城有禁宵令,平时这个点不能出行,出行被逮住要坐牢,不过逢年过节可以,加上今天是过年,皇家不仅不会惩罚,还会鼓励。

    往常已经够压抑了,不能临过年还这样吧?

    商人们瞧中商机,立马联系各大商会,办了个年货节,有舞狮子的,卖东西的,最多的还是吃食。

    吃食一般都在街道两边,所以他们进去前先买了一通。

    沈斐对吃的没太大**,照例还是朝曦买些自个儿喜欢吃的东西,沈斐偶尔尝一个。

    她知道沈斐的口味,自己吃的差不多,好吃就递到沈斐嘴边,沈斐基本不会拒绝,他比朝曦高,要矮下身子才能咬到食物。

    好吃眼角弯弯,不好吃眉宇皱起。

    眼角弯了朝曦便再递一个给他,沈斐来者不拒,不好吃,不喜欢的朝曦会错意,这厮便摇头说,“我吃得差不多了。”

    明显是拒绝,只不过很含蓄,要是旁人可能会以为是不好意思,其实还能吃的意思,朝曦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加上理解沈斐,他不吃就不给他了,随他便,不强求。

    有药蛊在,根本不知道撑是什么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吃,就这还嫌少,开始钻进小巷子里找吃的,没找到才放弃继续逛。

    沈斐跟着她折腾了一圈,伤号还要帮她提东西,毕竟朝曦只有两只手,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伤号是个合格的街友,不吵不闹,安安静静陪他,只偶尔会往路边书铺瞧一瞧,假如朝曦去买什么东西,回头这人就不见了,去哪了?

    不用着急,去附近的书铺看一看,准能抓到。

    不小心弄丢了沈斐三四次,朝曦晓得规律,便没有在意,自己去玩了些沈斐这个伤号玩不了的。

    比如说打擂台,打之前给一笔银子,赢了双倍还回来,输了钱给人家。

    朝曦当然不会输,还顺手压了自己一把,赢了双倍的钱才回头去找沈斐,果然又不见了。

    这厮手都成那样了也不安生,特喜欢看书,看到就走不动路,伤号只有一只手,翻书不方便,他宁愿活动大肿的手腕,让伤处更肿,也要继续看。

    不知道书里头有什么,一问就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什么事过犹不及,沈斐明显太爱看书,过年这种大好日子,他居然拿来看书,朝曦想想都气,书比她还好看?

    说起来她特意化了个妆,沈斐这王八蛋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看在他是伤号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要动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问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书铺?

    路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告诉她方向,朝曦过去果然找到书铺,但是里面没有沈斐?

    ???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

    

148、突然好奇() 
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 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 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没有资格选自己喜欢的对象,只有这几天可以。”

    “清风茶馆原来就是些读书人的诗词集地,后来因着彩头和青年才俊多,吸引来不少女子观礼。”

    “女儿家最是容易动心,若是有喜欢的,便抛下青果,男儿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风茶馆也因此变成了相亲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会去。”

    他特意强调,“小公子样貌出众,若不是为了相亲而去,最好还是懂些规矩,免得到时候伤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点头,心道完了,她这样的都叫长相出众,沈斐那样的还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霉,误打误撞进了那种地方,定会被数不尽的青果砸死,她要赶紧过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离开,很快进了清风茶馆,虽然略施薄粉,不过想着方便,还是穿了男装,天黑,加上站的远,竟没人发现她是女子,茶馆小二也乐得接她进去,瞧她穿着打扮,决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难得出去,又是过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当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华丽,最值钱的衣裳穿走,给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这样就没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装,马靠鞍,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样,瞧着颇有几分贵气。

    朝曦对这儿挺好奇,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沈斐,反而拉着小厮问,“我是第一次来,你给我讲讲,为什么你家的茶馆生意这么好?”

    人确实不少,只不过都是男儿,鲜少有女子,与隔壁书铺的店家说的有出入。

    “客官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可是唯一见过实情的人。”他慢慢道,“几年前我们茶馆来了位长相异常出众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胆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说请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绝,吃了果子,后来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龙快婿。”

    “这种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经历一时风靡京城,大家都来咱们清风茶馆碰运气,万一也如那男子一般,被谁家的千金小姐看中,既娶了美娇娘,又能得到老丈人扶持,岂不快哉。”

    朝曦点头,又指了指茶馆问,“都是男子,哪来的女子?”

    “都在楼上呢。”小二抬了抬下巴示意,“姑娘家比不得咱们男子,人家面皮薄着呢。”

    朝曦了然,方才便注意到,楼上不是一个个房间,更像一个个隔板,正面挡了屏风,里面的人可以瞧清外面,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更方便姑娘们挑人。

    站得高,看的远,这个角度也一定更好找沈斐。

    朝曦懒得费劲,直接问小二,“方才有没有一位长相极是俊美,手上又绑了纱布的公子进来?”

    小二眨眨眼,有些迟疑,“公子与那位公子认识?”

    朝曦颌首,“他是我的男宠,背着我偷偷出来,我自然要将他逮回去。”

    反正沈斐不在,朝曦随意败坏他的名声。

    她塞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前面引路,带我去找他。”

    茶馆不小,人又多,还有雅间,想找人也不容易,不如让小二带,朝曦敢肯定,沈斐那样的容貌除非刻意遮住,否则不会有人忘记。

    果然,那小二还记得,良心最终被钱财压制,当真带着朝曦去找沈斐。

    沈斐喜静,底下这么吵他肯定不会待,要待也是待在楼上。

    朝曦猜的不错,小二七拐八拐,最后还是带她上了楼,去了最偏僻,最角落的房间。

    朝曦抬手要推开门进去,小二拦住她。

    “老爷且先等等,我问问里头的公子认不认识您。”

    这是避免误入,若是认错人也确实尴尬。

    朝曦没有隐瞒,“你告诉他我姓朝就是了。”

    小二轻轻‘嗯’了一声,特意避着她,自个儿进屋,还将门从里头杠住,朝曦虽然在外面,也足以听清里头的话。

    “公子快跑,你的金主找上门了!”

    另一个声音无比熟悉,“金主?”

    里头带着浓浓的疑惑和不解。

    “就是……”小二不知道该怎么说,纠结了半响才道,“一个姓朝的老爷说,您是他的男宠,过来抓您了。”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这样啊,她是不是穿的特别骚?”

    骚?

    没等小二回答,朝曦已经一脚将门踹开,“哪点骚?”

    这里是雅间,没有杠的东西,小二是用撑窗的小木棍杠的,这种小木棍朝曦轻而易举就能掰断,更何况用力踹。

    小二吓了一跳,怕自个儿挨打,连忙躲在沈斐身后。

    沈斐无奈摇摇头,“瞧你把人家吓的?”

    朝曦还沉浸在沈斐说她骚的事上,“别想转移话题,快说,我哪点骚?”

    沈斐示意小二,“你先出去吧。”

    那小二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见了鬼似的慌忙朝外跑。

    朝曦嗤笑一声,“胆小鬼。”

    沈斐摇头,“你穿的可是仙鹤云服,小二自然怕你。”

    ???

    “什么是仙鹤云服?”朝曦不懂。

    “自古以来,你见过有穿明黄色衣裳的男子吗?”

    朝曦认真想了想,“还真没有哎。”

    “男不戴龙冠,女不戴凤钗。”沈斐没有细说。

    “是因为这是皇上和皇后的特殊标志吗?”朝曦问。

    “嗯。”沈斐回答。

    “那这么说仙鹤云服是你的标志喽?”

    沈斐摇头,“不是我的,是一品文官的标志。”

    他瞥了朝曦一眼,“你这身衣裳我只有参加重要宴会才会穿。”

    朝曦低头瞧了瞧自己。

    难怪呢,瞧着就不一样,腰间的玉,和扶额上的玉,看着价值就不菲。

    “你知道这是你的衣裳还说我骚?”朝曦叉腰。

    “我穿着参加重要宴会,你穿着游街,还不骚吗?”沈斐坐在靠窗的地方,悠哉看书。

    朝曦‘啪’的一声将书摁下去,“你还有脸看书,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

    方才那事上吃了亏,朝曦要在别的地方找回来。

    “我让那书铺小贩给你留了话,你没遇到吗?”沈斐丢下书,去倒茶喝。

    当然是遇到了,只不过她当时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于是问都没问,直接去了另一个书铺。

    “自然没遇到啊!”她肯定不能说自己盲目自信,导致错过店家,多跑了几趟才找到这里。

    “那你是怎么找来的?”沈斐端起茶杯,浅浅泯了一口。

    “我猜的啊!”朝曦不假思索撒谎道,“还有啊,你好端端的不在书铺,瞎跑什么?”

    沈斐漫不经心晃了晃茶杯,“突然有些好奇,你这样的智商能不能找到我?”

    

149、寄存一下() 
这是明晃晃的鄙视啊!

    朝曦大怒; 立马上手掐住他的脖子,沈斐也不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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