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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75、喝醉了啊()
临时驻扎的客栈简陋; 沈斐半坐在床上; 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什么; 黑发自肩上滑落,遮了他半张脸,朝曦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狭长的睫毛,轻轻扇了扇。
“朝曦。”清亮的声音陡然响起,“每次我让人给你做衣裳; 添药材; 你为什么拒绝?”
???
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我又不是废人; 自己有手有脚; 自己就可以买; 干嘛要拿你的?”
“那我呢?”沈斐目光落在虚无飘渺的地方,“我没有手; 也没有脚了吗?”
朝曦眨眨眼,仿佛有些懂了。
原来如此; 她不好意思收沈斐的东西; 沈斐同样不好意思收她的。
“我想等你真正肯接受我的时候再穿; 可惜你始终不明白。”
他闭上眼; “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朝曦蹙眉,“我没有; 我把你当相公。”
沈斐摇头,“我们一点都不像夫妻。”
他单手扶在床上,齐腰的长发铺开; 人已经躺了上去,面朝里,声音跟往常似的,听不出差别,“天晚了,出门小心点。”
朝曦要去买药材,跟人约好的,人多可以便宜一些。
她刚收拾好药箱,空出很大的位置,打算接纳新东西,钱也带着,就等着出门,药箱拎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放下,再拎起,再放下。
突然就不想出去了,也搞不懂自己怎么想的,更想留下来陪陪沈斐。
屁股刚往床上一坐,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催她。
“朝大夫,可以走了。”
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路心不在焉。
心里始终惦记着沈斐,沈斐说话不爱直来直往,也许不是单纯的交流,还暗示了些什么?
跟聪明人做朋友当真不好,没有村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绝对没有第二种意思。
聪明人说话都爱拐歪抹角,让你猜,猜对了就告诉你,猜不对就算了,揭过去。
当初碧水书苑的院长便是如此,明明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他非要顾左右而言他,弄得朝曦云里雾里,十分怀疑自己的智商。
“哎……”实在想不通,朝曦忍不住叹气。
“怎么了?”立马有人追上她问。
整个队伍只有朝曦一个女大夫,大家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例外手艺活传男不传女,女子是没有资格学这些的,即便家里有女儿,也会选择教男徒弟,久而久之女大夫只在传说中出现。
陡然见了朝曦,大家还有些不敢置信,很快欣喜若狂,朝曦的长相,医术各方面都不错,不知不觉成了团宠。
有事没事给她送个点心,帮忙均点药材之类的,争着抢着与她讨论医术,就连出来逛街,听说她只需要药材,也第一时间先去采办药材,其它的东西随后再买,不急。
朝曦原来是个没人疼,没人爱,连有人问都没人问的那种,十几年都是如此,突然被人嘘寒问暖,开始以为大家不怀好意,几日相处下来倒也习惯,大家只是单纯看她是女孩子,能帮的忙帮一些。
那些个重活从来不让她干,朝曦原来是个抬水缸的姑娘,自从他们来了之后仿佛变成了娇娇女似的,抬个药材都不让她抬。
还说什么让一个姑娘抬药材,他们走出门会被人笑话云云,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一多,朝曦干脆让给他们,偶尔有大箱的药材过来,也会先通知他们,自己不动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搞不懂而已。”朝曦提了提下滑的药箱,有些无精打采。
“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朝曦不太习惯别人对她嘘寒问暖,一旦有人关心过头,她就会自觉远离,在大夫堆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方兴贤是个例外。
俩人差不多大,着实有些话题,方兴贤活泼,跟谁都聊得来,正好是朝曦没有的,朝曦很羡慕他。
“你爹娘感情好吗?”沈斐说他俩不像夫妻,真正的夫妻是什么样的?
“好啊,整天腻腻歪歪,你关心我,我关心你,我这个儿子就像捡来的。”方兴贤叉腰,“小时候他俩一起出去玩,把我弄丢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还有呢?”朝曦想听更多的。
“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温一壶水在房里,因为父亲半夜起来喜欢喝水,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点心,因为母亲从来不吃晚饭,怕她饿着。”
朝曦点头,“再多说一点。”
方兴贤想了想,“记得父亲以前说过,他俩最落魄的时候三天没吃饭,找了好心人讨了一块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
好像都不是朝曦想要的,朝曦什么都没听出来。
“他们俩经历了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了大半生,现在感情还很好。”
方兴贤有些向往,“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跟我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余生的人。”
他提了两次共患难,共享福,朝曦终于注意到这两个字眼。
谁不想啊,她也想,有人陪着一辈子多幸福,可她跟沈斐好多毛病,就像两个人生似的,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去。
“你爹和娘,身份相差大吗?”朝曦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关系的。
“大啊,我娘以前是我爹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丫鬟,奶奶如何都不同意他俩,除非我爹退让,纳我娘为妾。”
朝曦眼前一亮,“后来呢?”
“我娘没说什么,我爹死不同意,后来他俩未婚先孕,生下了我,木已成舟,我奶奶才作罢。”
“你爹对你娘真好。”朝曦想起了自己,沈斐是大顺的摄政王,她是恶名远扬的鬼谷传人,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要想在一起怕是不比方兴贤的父母难。
难道也要未婚先孕,生个大胖小子先?
关键沈斐肯不肯顶着压力光明正大娶她还是个问题,朝曦都不确定这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说没有吧,又能时刻感觉到沈斐是在乎她的,譬如沈斐知道她不喜欢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通常会把这份关心融入到别的里面。
厨房的大娘每次瞧见她便多给她打一勺饭,冬天冷,给丫鬟们制定冬衣时刻意多做了两套,‘顺便’给了她。
哪能那么顺便,还不是沈斐搞的鬼。
他想送个东西也不知道光明正大,尽玩这些小手段。
等等,好像沈斐光明正大过,瞧见她袖子破了些,叫人过来给她做衣裳,被她赶走了,不好意思是一回事,那衣裳只破了一小点,缝缝还能穿,朝曦不想浪费。
在南山山脚的时候他也试过给她添药材,送食材,都被她一一拒绝,药材朝曦自己可以赚钱买,食材进了山里,到处都是,更不需要,随口就说用不着,省省功夫吧。
当时没在意,以为这是不给沈斐添麻烦,沈斐应该高兴才是。
可细细想来沈斐只是不穿她辛苦买来的衣裳她便气得不行,那她直接拒绝沈斐的好意呢?
沈斐会不会也很不舒服?
换位思考一下肯定会,所以这个错是她先犯的?
犯了错的人还义正言辞的指责沈斐,把沈斐压在箱底的衣裳拿去卖了?
他虽然没穿,好歹折好包好塞进箱子里,朝曦直接拒绝他,让他不得已从明转到暗,‘不经意’对她好,怎么看都是她更过分。
沈斐说过,她有一个优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朝曦当即与方兴贤打声招呼,就说忘了带钱,药材也不买了,急急往回跑。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给沈斐道个歉,顺便问问他傍晚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不要让她猜,她笨,猜不着。
朝曦匆匆跑到客栈楼下,正好瞧见镜花姐姐手里拿着几个酒壶往外走,朝曦没多想,拉住镜花姐姐问她沈斐在哪?
镜花姐姐看了看她没说话。
“怎么了?”朝曦不解。
镜花姐姐摇头,“公子在书房批阅奏折,谁都不见。”
“我也不见吗?”朝曦皱眉。
“那倒没说。”镜花叹气,“你要不去试试吧。”
朝曦点头,别了镜花姐姐,提起下摆朝沈斐的书房走去,岐州繁华,客栈也大,只要出得起钱,书房要多少有多少,沈斐要批阅的奏折太多,每次都弄得很晚,怕打扰她,刻意买了间单独的书房处理公务,就在俩人睡觉的寝屋旁边,走两步就到。
朝曦先将药箱搁在睡觉的寝屋内,然后才轻手轻脚去了隔壁,小心翼翼推开门,一眼瞧见赤脚坐在榻上的沈斐,屋里燃着火盆,又没开窗,一股子酒味瞬间充斥鼻腔。
沈斐喝酒了?
与他相处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喝酒,似乎喝了不少,地上全是酒壶,方才镜花姐姐拿出去的那些空壶,该不会都是他喝的吧?
那他现在……怕是已经醉了。
朝曦走过去,果然发现这人眼神迷离,带着几分醉意,慵懒的靠在榻上,修长白皙的指头弹桌上的酒杯。
清醒状态下的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么孩子气的事,说明真的醉了。
76、什么情况()
他平时正经惯了; 就像一个容貌不老; 心已经老的爷爷; 无论发生什么; 也没见他动摇半分,脸上自始自终都是那副死样子,几乎没怎么变过。
陡然醉酒,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懒散的气息,与平时判若两人; 朝曦居然有些束手无策; 不知道该干什么; 着实看了一会儿他弹酒杯。
小巧的酒杯在桌上转来转去; 一会儿竖着; 一会儿倒着,没掉在地上很快就会被他拉回来; 继续弹。
这回不知道是不是使的力气太大,那杯子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被朝曦接住。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她似的; 身子晃了晃; 迎面躺在榻上; 一只腿曲起,一只腿挂在榻沿; 轻轻摇晃。
他也不说话,只歪头看着朝曦。
朝曦把杯子搁在桌子上,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 面色发白,额头却是烫的,喝的太多?
“沈斐……”朝曦喊了一声,“你还好吧?”
这个躺姿似乎不太舒服,沈斐用手扶了一把桌子,动作大了,长袖自臂上滑落,露出大片细腻的肌肤,他皮肤太白,如玉一般,手腕上的咬痕便显得格外明显。
刚开始朝曦每天给他抹好几遍,只要药效一过,立马洗掉涂新的,这伤总算好得快了些,不过还是有疤,这两天没给他涂,疤痕瞧着好像越发刺眼。
这个伤其实也与朝曦有关,如果不是她粗心大意把披风随便搁在角落,那个黑大个就不会披着披风顺利进了沈斐的帐篷,沈斐以为她被那个黑大个制服,披风才会到黑大个手里,所以格外配合。
本以为是来谈条件,要权要钱之类的,谁料那黑大个居然是冲着他来的。
说是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气质出尘的人,忍不住便动了歪念。
仔细一想,她师傅,她,可不都是被沈斐的美色吸引,师傅第一眼见到沈斐时便失了魂似的,说什么非他不可,朝曦本来只打算与他做个假夫妻,应付应付旁人便是,结果也没忍住沦陷。
美色误人啊!
平时沈斐清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心里有想法,看到他那张脸也蔫了,今儿跟中了邪似的,越看沈斐越觉得像等着人□□一般。
空门大开,安安静静躺着也不说话,只一双含了醉意的瞳子来回盯着她看。
朝曦不知道要做什么,将地上被他丢的到处都是的奏折整理整理,搁回桌子上。
空的酒壶也捡了回来,地上铺了毛毡,没有摔碎,瞧着还能用,便放在高一些的地方,省得再被沈斐摸到。
沈斐懒,只丢搁在手边的东西,远一些的打死不碰。
他也不挑,有什么丢什么,酒杯酒壶,茶杯,丢到后来没东西了干脆将腰上的玉佩解下来,一点不心疼,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然后是头上的玉簪,玉冠。
似乎还没过瘾,摸了摸身上,发现脖子上的玉佩,刚拿出来,又塞了回去。
嗯,还没有醉糊涂,知道这玩意儿不能丢,丢了朝曦立马跟他翻脸。
能丢的都丢完,沈斐找不着东西,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把外衣脱了。
朝曦认命的矮下身子捡回来,放在沈斐摸不着的地方。
沈斐醉成这样,她想问的问题也没机会问,无论她说什么,沈斐都一言不发,只顾玩自己的,丢东西丢的不亦乐乎。
她捡衣裳的功夫这厮又脱了一件,被朝曦捡走,他还有,不知道是真的怕冷,还是上回险些被人……,这厮吃了教训,里三层,外三层的穿,脱了好几件,身上还有两三件,被他一股脑全扒了下来。
朝曦以为没有了,打眼一瞧,身上还有一件,这回是真真正正的亵衣,再脱就光了。
说起来也好久没瞧见他光着身子,让他脱吧,正好过过眼瘾。
朝曦站在一边,等着他把最后一件也脱下来,谁料这人脱累了,脑袋朝后一扬,直直向下倒去。
他后面可不是枕头,是榻沿,这一下摔着,脑袋上怎么也要留个包,第二天疼死他。
朝曦眼疾手快,赶在沈斐倒下前用手撑住他的身子,用力一拉,将人直接拉坐起来。
沈斐喝的太多,根本坐不稳,脑袋晃晃悠悠,瞧着摇摇欲坠似的。
“是不是困了?”
朝曦想了想,一手绕到他膝盖处,一手穿过他腋下,微微使劲,将他整个人打包抱起来。
“这边没有被子,困了回寝屋睡。”
沈斐没说话,脑袋软软的垂在她肩上。
这应该是没有意见的意思吧?
其实就算他有意见也没用,朝曦还是会把他弄过去。
只穿了薄薄一层亵衣,还赤着脚,本来身体就差,这是嫌自己命长了还是怎么地?这么任性?
沈斐哪都好,就是有些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一生气就不吃东西不喝水,现在干脆喝起了酒,酒品还不好,喝完会扔东西,什么都扔,连奏折都没放过。
朝曦用脚勾开门出去,又用脚顶开门进了隔壁,把沈斐放在床上,被子一盖准备打水给他擦把脸,身上都是酒气,不洗干净这人半夜怕是会被自己熏醒。
人刚出去,镜花姐姐已经打来了水,许是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恰好出现在楼梯口,将水和方巾给她,让她照顾好沈斐,又下了楼。
自从朝曦来了之后,伺候沈斐的重任似乎交给了她,其他人自觉避嫌,镜花姐姐也很少在她面前给沈斐打下手,基本大大小小的活都交给了她,偏朝曦好像并不讨厌。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是心甘情愿给他做些事情?做不到还有些不开心,就像沈斐没穿她送的衣裳似的,心里憋着一股子气,准确的说是酸,酸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莫名生气。
那沈斐给她做事,做不到,是不是心里也很酸?
这么一想感觉自己好受多了,大家同病相怜也好有个照应,不能她一个人难受。
朝曦回来的时候这人还没睡,睁着一双眼睛看她。
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