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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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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奇文:求我?

    冯润润:不!离婚!重生男vs穿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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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生无可恋() 
朝曦没有想到;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得很对; 就连沈斐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 十二岁封王; 上面有个当了皇上的兄弟,将他所有兄弟尽数屠完,只剩下几个没什么本事的绣花枕头,沈斐定是藏拙,被分在绣花枕头之中; 才逃过一劫。

    他能混到现在不容易; 就像镜花姐姐说得似的; 吃了不少苦; 看来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饺子包好; 厨娘先下了一大锅,喊大家过来吃饭; 沈斐的朝曦亲自端过去,特意盛了一大碗; 送进屋的时候沈斐有些惊异; 放下奏折道; “这些活让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实是为了弥补今天中午那一饺子; 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洒的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细,现在脖颈和狐毛上还留下不少痕迹。

    位置太偏,沈斐没有瞧见。

    朝曦将东西搁在桌子上; 没有先吃,反倒先给沈斐拍身上的面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里,仰着脖子让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着她。

    朝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怒气冲冲质问他,转身便神情自然的给他拍面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阴晴不定。

    “沈斐,我都听说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时为了躲避先皇的忌惮,主动要求为父皇守墓,那么荒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闲的日子。”

    父皇爱书,临死前将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个书库的书尽数葬在墓里,他闲了便去翻翻,没人打扰,琴棋书画都学不完,哪有时间怕?

    要说怕,也该是怕时间太短,没来得及将书库里所有书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个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么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厉害,她年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没人,就她一个人,一个人上山,一个人待在密室里练功,过了好久才适应过来,沈斐居然一开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还强大?

    其实仔细一想,沈斐确实比她强大,朝曦强的是外在,医术和武术,沈斐强的是内在,无论什么时候,被追杀,被刺杀,一路逃难,朝曦心里其实很慌,但是一瞧见沈斐静静坐着,那点慌瞬间消失,可以说沈斐就是一剂定心的良药。

    “怕是因为你相信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积了一桌子的奏折,空出两个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个板凳坐他身边,边吃边答,“这样啊。”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朝曦:“……”

    过了半响才轻轻‘嗯’了一下,心里憋了一股气,如果沈斐再找她说话,绝对不应。

    事实证明沈斐比她厉害,更憋得住,当真一顿饭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吃完饭又开始处理奏折。

    国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没打扰他,让这厮跟国家大事一起过去吧。

    时间还早,朝曦到处逛了逛,她的药材在南山山脚用得差不多,需要补东西,奈何身无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干脆自己想办法。

    倒也不是很难,身为一个大夫,通晓望闻问切,往大街上一站,谁有病谁没病一目了然,主动给人治病,有钱的多收一些,没钱的少收一些,总之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终于攒下些银子,勉强够添一批药。

    虽然到地方后她只负责治病,拿药是去专门的药监管拿,不过有时候病情严重,根本来不及,有什么用什么,先把人救回来再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细细一瞧最少亥时,这个点街上几乎没人,朝曦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去。

    亥时三刻,桌上的蜡烛燃尽,噗嗤一声灭掉,屋内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搁下烂摊子似的奏折,起身打开窗瞧了瞧。

    月上梢头,早该回来的人还没回来。

    “镜花。”他喊了一声。

    门被人打开,镜花带着一身寒意,从外头匆匆进来,“怎么了公子?”

    “……没事。”沈斐坐回案台前,“蜡烛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镜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蜡烛,房间里就有,在床头的抽屉里,知道公子喜欢看书,时不时看到很晚,镜花特意准备的,临走前与公子说过。

    公子一向过目不忘,过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记,许是心烦意乱,没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镜花一边打开火折子点蜡烛,一边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说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银子,换成药材去凤凰山用,这会儿也该回来了吧。”

    为什么心烦意乱?还不是因为朝曦姑娘,这么晚还没回来,怎么可能不担心。

    朝曦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才十八而已,又是个姑娘,单纯的像一张纸,随便谁都能骗走。

    “还说凤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

    虽然朝曦姑娘确实很单纯,但她武艺高强,自己又通晓医术,一般的人还真对付不了她,所以镜花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公子可能担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骗,自己走。

    她刻意讲的详细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说了只是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钱换药材好去凤凰山用,又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半路离开?

    沈斐点头,“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担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认了。

    镜花在心中叹口气,“不若这样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你安排就好。”

    很明显,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里关心的要死,嘴上还逞强,真是别扭啊。

    镜花吹了火折子,盖子拧上塞进袖子里,转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来了。

    背着药箱,手里还提着厚厚的包裹,外头冷,脸被吹的微微发红,瞧见她有些吃惊,“镜花姐姐,这么晚了你要出去啊?”

    镜花摇头,“本来是要出去的,不过现在不需要了。”

    朝曦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关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冻死了。”

    她这么耐冻都受不了,与那个商贩讨价还价,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最终小贩败下阵来,将东西给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说。”

    整个大顺,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济也会喊个公子,宁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没注意这些,也没瞧见镜花不自在的脸色,直接上了楼,一脚踹开沈斐的房门,大大咧咧道,“我回来了。”

    其实不用她特意喊,那个轻快的脚步声,只有她会这样,也只有她敢一脚踹开沈斐的门。

    “遇见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沈斐回头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差不多就是加厚版的秋裤吧?

    沈斐,朝曦喊你回家穿秋裤啦!

    

74、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 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如果披风被风刮起,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 穿在披风里面,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 显得臃肿,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没以前那般夺目。

    “这样啊。”

    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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