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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70、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 又去端来饭菜; 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 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 他也一声不吭; 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朝曦有些懊恼; 同睡几天; 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 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人脚滑,整个轿子都会歪。
还不如马车,人在前面拿着木头和刀,如果滑下来,当机立断砍断马身上的绳索,然后用木头卡住马车,走的时候找人拉着,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朝曦也在下雪的时候坐过牛车,给平安送鱼吃,也健健康康回来了。
她俩商量好才告诉沈斐,沈斐沉吟片刻没说话。
朝曦在收拾东西,“你不想走?”
她劝道,“这里的人已经走了十之**了,就剩下几个人,官爷说过两天等雪停了将他们也弄下去,用不着咱们了,我都打算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官爷安排了大夫在山上,给了钱的,事没有处理完不能下山,朝曦是自主帮忙的,没要银子,所以想走想留随便她。
本来也没剩几个人,就算没有沈斐的事她也要下山,只不过下山后不会停留,绕过南山去凤凰山,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是因为沈斐在,所以才改变主意,暂时不去凤凰山,留下来照顾他,毕竟这厮的腿是她治的,答应将人治好,结果留下后遗症会损坏鬼谷的名誉。
师祖和师傅还有众多鬼谷成员从来没失手过,败在她手里怎么行?
沈斐面上动容,“既然不需要咱们了,那就走吧。”
朝曦露出微笑,“你就坐着,有收拾的东西跟我说,我去收拾。”
沈斐点头,“在另一个帐篷里,压在枕头下,你掀开床铺,再揭开毛毡,用油纸包的那个盒子就是。”
朝曦应了一声站起来,拍拍手去了沈斐的帐篷,不知道什么玩意儿,藏的还挺严实,朝曦先将枕头拿开,掀开被子和席子,底下是毛毡,被人切开成一个四方形,因为毛很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面的玄机。
她将毛毡揪出来,底下还不是盒子,是草皮,草皮也揭开才是油纸包的盒子,之所以用油纸包一层,是怕潮吧?
天气阴,时不时下雨下雪,地面一直是潮湿的,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会积水。
朝曦将盒子拿出来,外面一层油纸已经有轻微腐烂,在潮湿的地方泡了太久,她扒开油纸,只留了盒子。
盒子没有上锁,似乎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可不是贵重的东西为什么藏这么严实?
莫不是什么大顺的机密?
朝曦没忍住好奇心,掀开看了一眼,就一眼,心里想着如果是字条之类的东西就赶紧合上,这玩意儿一般用来记录机密的国家大事,看了会被杀人灭口,如果只是寻常的东西再打开细看。
谁知里面不是什么机密的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寻常的东西,是她送给沈斐的香囊。
就这么一个破香囊藏这么严实,让朝曦偷看的时候心惊肉跳,生怕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
她将香囊拿出来,一眼瞧见上面两只鸭子不是鸭子,鸳鸯不是鸳鸯的杂交,一只勉强能看出是带了彩的鸭子,另一只鸭子瞧着都不像,难怪沈斐藏这么严实,要是她,她也藏,不能让别人瞧见。
丢脸。
说起来沈斐的眼光真差,跟她不能比,瞧瞧她找的人,要容貌有容貌,有才华有才华,富甲一方,权倾天下,再看看他找的对象。
穷乡僻壤出来的,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又粗鲁又没有女人味,虽然总有人说她多厉害多厉害,还叫她一鸣大师,可朝曦每次都有一种错觉,一鸣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除了医术和武功,完全没有感觉她哪里厉害,长得也……
好像有人夸过她长得好看,莫不是眼瞎?
反正她是鬼谷垫底的,师傅和师叔,就连师祖年轻的时候都比她长得好看,整个鬼谷都在嘲笑她,文不成,武不就,长得还这般难看,以后铁定没人要,没想到她不仅嫁出去了,还嫁给了天下第一美男。
这辈子够本了。
朝曦将香囊搁回去,发现底下还有一块玉,朝曦也有一块,是沈斐送给她的,她一直带着身上,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什么意思?喜欢戴在身上不好吗?藏起来做甚?
盒子合上,一股莫名的情绪爆发,朝曦取下脖子上的玉,掂了掂拿在手里。
沈斐都不戴,她一个人戴做甚,她也不戴了。
玉原来挂在腰上,后来与沈斐闹了别扭,不想让他看到她还戴着他送的玉,干脆加了个绳子挂在脖子上,其实挺不方便,这么大一个,走路低头这玩意儿都会跟着晃动。
要不是嫌搁在其它地方会弄丢,早就不戴了,她好好的戴着,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怎么地,跟她戴一样的丢脸?
朝曦有些生气,一把将玉塞进袖子里,想了想不太安全,回头搁在药箱里,药箱她从不离身。
在这耽搁的时间太长,怕沈斐发现她偷看了盒子,连忙抱着盒子出来,假装没有看过,面色如常一般还给沈斐,“还有其它要收拾的没?”
沈斐摇摇头,“其它镜花和水月会收拾。”
朝曦点头,继续蹲下来收拾自己的东西,玉不挂在脖子上委实不放心,她先放进药箱里,压在底下,故意遮住沈斐的视线,不让他瞧见。
本来东西就少,又经过掉崖淘汰,除了药箱几乎没别的东西能收拾,朝曦很快整理好,背在背上,矮下身子去抱沈斐。
沈斐还坐在床上,他的腿寒症厉害,强行走路会刺痛,所以一天没动过。
朝曦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也上去,将药箱搁下,告诉沈斐帮她看好,又下去不知道做了什么?
沈斐一直等着,原本以为她是去还衙门给她发的被褥和帐篷,没想到朝曦抱了两个水囊回来。
水囊里装了热水,摸着热乎乎的,一个给他暖手,一个暖他的脚。
朝曦给了钱,相当于卖给她,随便处理,两个水囊,旧的塞进沈斐的被子里,新的给他抱着。
“好了,可以走了。”朝曦坐在马车的一边亲自驾车,这种山路还是她更有经验,而且她力气大,如果真出了意外,关键时刻能瞬间跳下马车稳住轮子,毕竟是下坡,刻意去掉了三匹马,只有一匹马拉,坐了三四个人,体重压着马车跑不快,只有这样轮子才不会打滑。
雪从昨天晚上开始下,积了一地,小心些为妙。
提前做的准备充足,只要有一点陡的地方,赶忙让人将木板压在轮子下控制速度,一路倒也平安,就是颠人,朝曦坐在外面都有些受不了,感觉屁股要成两瓣,更何况里头坐着的沈斐。
来时忘了给他多垫几层被子,本来有条件,路上也不方便,都压在箱底,翻来翻去麻烦,让他委屈着吧。
就这样紧赶慢赶,小心着走,傍晚终于找到了镇子,太小,只有一家写着‘客栈’,实际上是自己的小三层楼,屋子也少,只有十几个,他们有上百人。
分不过来,可能要好几个人睡一间屋子。
朝曦将沈斐抱进屋,自己背着药箱准备出去,人刚跨过门槛,被沈斐叫住,“下这么大的雪,你要去哪?”
他拍了拍床,“无论怎么分,我都是一个人睡,屋子大,不缺你一个。”
朝曦脚步顿住,回身瞅他,“你想哪去了?我是去帮今天一个垫木板的侍卫包扎伤口,下坡的时候太快,他来不及收手,被刮了一下,流了不少血,我下来的时候才看见。”
抱沈斐的时候发现那人将手藏在背后,刻意让他过来搭把手,才瞧见手上干涸的血,除了被轮子刮的,一路安安全全又没出事,朝曦想不出别的理由。
“那你快去快回。”沈斐笑了笑,人靠在枕头上,顺手从桌上抽了一本书看,“我等你回来。”
他一向说到做到,说等,肯定会等,如果朝曦今夜不回来,这人十之**会等到第二天,撑不下去为止。
他跟朝曦不一样,朝曦没心没肺惯了,当初在村里时沈斐失踪,她反而觉得莫名一下子轻松起来,又有些难过,抱着期待希望沈斐没走,更希望他走,这样就不会患得患失。
现在似乎风水轮流转,变成了沈斐患得患失,怕她会走。
南山脚下没几个患者,用不着朝曦,等于没有了东西束缚朝曦,是走是留,全看朝曦怎么想。
71、全是优点()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 她没沈斐那么坚定; 念头随时有可能摇摆; 也许会去凤凰山帮忙; 也许会跟沈斐一起回京城。
回京城相当于束缚,要一直守在沈斐身边,没办法游历,也没办法去找鬼谷叛徒,秘籍更拿不回来; 她愧对师祖养育之恩。
但是走了沈斐怎么办?
他一身毛病; 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 偏偏肩上又担着重任; 如果只是普通的富家少爷不管就不管; 就算嗝屁了对整个大顺能有什么影响?
偏偏沈斐就是那个能影响整个大顺的人,现在瞧着没出事; 一切正常运行,那是因为他还能撑得住; 一旦他倒下; 整个大顺立马乱套。
太后会安插人手进朝廷; 元军和各个附近的大国瞧准机会; 立马挥刀过来,只要一打仗; 无论谁打谁,受苦受难的都是老百姓。
所以沈斐其实至关重要,相当于大顺的心脏; 心脏一死,附近的器官很快坏掉,殃及其它地方,最终内有忧,外有患,被人四分五裂,并入别人的版图中。
沈斐虽然对自己不咋地,但是对国家大事还是很上心的,换了一个人或许只顾吃喝玩乐,享受权利带来的快感,国家大事是什么?丢一边去。
如此还不如让沈斐稳坐,好歹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其实这就够了。
这个世道能让所有人吃饱饭已经难能可贵,朝曦不在京城,就那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家家户户生三四个孩子都能吃上饭,还不算好吗?
她倒是听说过别国,很多人靠吃观音土,啃树皮过活,与他们相比,大顺不知道幸运了多少。
人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谢,更要顾全大局,个人私事先放一边,朝曦时常问自己,假如沈斐跟她没点什么,这样的人浑身病痛,她会不会置之不理?
答案肯定是不会,这么一个跟百姓挂钩的人,怎么可能不管,救他一个等于救无数百姓,这个数朝曦还是会算的。
难道就因为他是沈斐,就不管他了?
他要真是单纯懒得吃饭,懒得喝水倒也罢了,叮嘱镜花姐姐强逼着他吃便是,偏偏那个腿不能不管,瞧着不像普通寒症,更像九鸣针法留下的后遗症,一般人对付不了,还是要她来。
这琢磨来琢磨去,朝曦总算琢磨透一个道理,她就是不能离开沈斐。
算了,本来也没打算离开,想这么多都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留下来的借口而已,事实如何,朝曦心知肚明。
说白了她就是放不下沈斐,真要数的话,她去凤凰山也能救下不少人,只不过凤凰山已经熄火,路也断了,等她绕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也许还留下很多重伤的人,想一想他们为了大顺,为了凤凰山牺牲自己,没人治最后凄惨而死,心登时揪了起来,头更疼了。
到底是去凤凰山,还是留下先给沈斐治腿?
朝曦纠结无比,人走到半路,差点忘了自己出来干嘛,瞧见药箱才想起来,要去给人治手来着。
屋子已经分好,沈斐单独一个屋,镜花和水月还有厨房的婆子和女眷一个屋,然后是侍卫们,十几个人挤一个,家丁们同样,不是出来玩的,带的家丁和女眷特别少,就几个做饭,伺候,和喂马的,其它都是侍卫。
朝曦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找,总觉得侍卫们长一个模样,又都穿着盔甲,更加认不出来,她干脆高喊一声,“方才是谁在马车左边丢木板?”
马车有两个轮子,下急坡的时候两边都有人随时丢木板控制速度。
朝曦站在走廊上,喊的声音又大,几个房间都听得到,以为是来算账的,期期艾艾半响才有人出来,“是我。”
虽然不知道朝曦姑娘的身份,不过能来去自如在王爷身旁,必然是不低的,搞不好有权利拿捏他们。
“手给我看看。”朝曦边说边打开药箱,“我是你们王爷的贴身药师,方才瞧见你的手被马车刮伤,过来给你包扎一下,放松不要怕。”
那人果然松了一口气,老实的将手伸出来给她看,这只手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手心尽是老茧,手背有轻微裂伤,刮倒是没刮到,之所以流血是因为碰到了冻疮,伤口裂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