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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他的大夫很累,朝曦不是第一次抱怨,叫他有什么不要瞒着,哪里不舒服,哪里难受了一定要跟她说,但这人依旧我行我素,继续瞒着她。
那手帕是朝曦洗的,搁水里一泡,全是红色的血,朝曦能不知道吗?
她知道,还要假装不知道,然后给沈斐多买两个手帕替换着洗。
他吐血间隔太小,一条手帕不够用。
“公子!”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声音熟悉异常,沈斐认出了那道声音,回头一看,朝曦手里拿着棍子,冷眼瞧着地上。
那里躺了一个人,是刚刚喊他的那个,被朝曦打晕了。
朝曦丢下木棍,走过来推他的轮椅,“沈斐,这人你认识吗?跟踪了咱们一路。”
沈斐摇摇头,声音平静淡然,“不认识。”
果然,他的腿没有治好,还不想走。
27、故意的吗()
既然他自己不想走; 朝曦当然配合; 只当地上那人不存在; 推着轮椅回村。
路上将沈斐包的严严实实; 有人问就说生了重病,不方便见人,一路有惊无险的回到小医馆。
说是小医馆,其实就是前后两个小屋,前屋用来接待病人; 后屋是她自己住的。
一个人实在太孤单; 她有时候会故意留下病人; 听他们的咳嗽声; 时不时过去看一眼; 也许天生就是忙碌命,她宁愿给人跑前跑后; 也不要一个人待着。
好羡慕别人有家人,有孩子; 吵吵闹闹的; 打开门就有人迎上去; 嘘寒问暖; 有人期待回去的感觉特别好,隔壁刘大娘的丈夫; 每次回来刘大娘都抱怨。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不满,实际上是关心和担忧,朝曦也想有人这么对她。
她低头瞧了瞧沈斐; 如果那个人是沈斐更好了。
沈斐还睡着,脑袋自然垂下,被她抱起来搁在床上也不知道。
有两天没回来,床上有些潮湿,被子摸着凉凉的,朝曦没给沈斐解开身上的被子,叫他先这么睡着,自己找来柴火,生了火,又用煤块代替。
柴火烧出来的烟特别大,煤块不会,搁屋里正好,还能将潮湿的被子烤烤。
瞧着屋里暖下来才将沈斐身上的被子解开,先抱去一遍,床罩被罩换成干净的再抱回来,这么几番折腾下来,沈斐始终没醒。
他嗜睡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手往他背后一摸,果然,又是大把的虚汗,隐隐带着血丝。
施针的次数越多,他的情况越严重,朝曦有点烦躁,丢下他跑去院里将菜地里生出的杂草尽数拔了心里那股子憋屈才终于过去,然后生炉熬药。
朝曦别的没有,就熬药的炉子多,有些是找人做的,有些是别人送的,她原来只有一个炉子,药熬不过来,病人等的着急,干脆送她一个,两个炉一个熬药,一个熬药膳。
因为沈斐身上的并行症很多,要加的食材也多,药膳熬的更像大杂混,怕不好吃,舀了一勺尝尝。
咦,还蛮好吃的嘛。
朝曦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将方才放进去的食材挨个数了数,二三十种,香菇,蘑菇,木耳,山药,红薯叶,小白菜等等,熬了一锅出来,味道竟出奇的好。
回头瞧了瞧床上安然躺着的人,希望他能多吃一点,再瘦下去她可以一手抱一个了。
药膳熬的很快,朝曦将吹风口关上,舀了一碗端去给隔壁刘大娘一家,刘大娘家里要养好几个孩子,压力很大,每顿饭就吃馒头和咸菜,连朝曦的日子都不如。
朝曦毕竟是大夫,在村里挺受人尊敬,给人看病,人家没钱了就送些鸡蛋啊,肉之类的东西,有时候病治好了,为了感谢她,也会送些东西过来,她只有一个人,其实吃不了那么多东西,很多都跟隔壁刘大娘分享了。
她羡慕刘大娘,有丈夫有孩子,每天一家子热热闹闹的,虽然刘大娘总是抱怨,说她丈夫不务正业,整天除了遛鸟钓鱼,什么都不会。
朝曦想想沈斐,好像也除了遛鸟钓鱼擅长以外,其它什么都不会,连根小白菜的秧都插不好。
他还是个瘸的,自己照顾不好自己,朝曦每天都要花时间跟在他身后看他遛鸟钓鱼,可为什么一点不觉得难受?
莫不是刘大娘在偷偷炫耀?
可她的表情,语气也不像炫耀,更像恨铁不成钢,她希望丈夫可以顶一片天,朝曦……
沈斐还是继续这样就好,每天多吃点,多出出走走,不要老是待在屋里,对他的恢复不好,朝曦真不需要他做什么,他能自己白白胖胖就好。
许是经常帮助刘大娘,刘大娘话多,拉着她又多说了些话,朝曦担心屋里沈斐和药膳,推辞要走,刘大娘叫她等等。
她跑进了屋,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套衣裳,离约定取衣裳的日子还早,刘大娘是先把做好的一套拿来。
花布实在是大,做了里外两层,同色的衣裳,只需再做一套亵衣便可。
很厚的料子,沈斐也不经常出门,足够挡风了,朝曦捧着衣裳,心里甚是开心,迫不及待回去,准备先给沈斐套上。
她回去的时候路过外屋,瞧见熬了药膳的砂锅顶了盖子,不管里面的食物会被顶出来,朝曦无奈停下脚步,将药膳拿下来,搁置在一边,然后进屋去找沈斐。
很意外,沈斐又醒着,他今天已经醒来三次,是个很大的进步,长此以往说不定能摆脱庄周梦蝶症。
朝曦将衣裳撑开,献宝一样给沈斐看,“沈斐,刘大娘做好了一套,提前给我了。”
按照沈斐的码子做的,应该不会出现太大或者太小的情况,“你有新衣裳穿了。”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苍白的脸上难得多了一丝笑,也没管那衣裳是不是女孩子穿的,配合撑起上半身,任由朝曦给他脱了里衣,换上干净的亵衣,然后套上新衣裳。
刘大娘的手艺不错,衣裳刚好不大不小,稍稍有些长,遮去了沈斐半只手,只有指头能露在外头。
冬天了,稍稍长些没关系,省得进风,里面也可以套件厚些的衣裳,外面一裹完全看不出来他穿得多厚。
还要再添置一件长些的披风,可以将沈斐从头裹到脚,既然城门口的官兵少了,说不定可以进城买几身衣裳。
实在不行布料也可以,买女孩子的,回来给刘大娘做,现成的没沈斐穿的码,沈斐太高,朝曦这样的都很难买衣裳,她只能买些花色的男装,女装小。
如今的衣裳铺跟她有仇似的,有时候瞧见花色的裙子,心里十分喜欢,一打听,小了她两个码,店家还非说她可以穿,往身上一套,最多能遮到小腿肚子,店家睁着眼睛说瞎话,道很合适云云,朝曦险些没忍住揍她。
现做的衣裳贵,朝曦舍不得给自己买,给沈斐倒是舍得,眼都不眨钱就花出去了,刚得的十两白银准备拿去给刘大娘,就说自己要照顾医馆不方便离开,托她进城买布料。
不买男装,那些人搜查沈斐唯一的标准就是男子用的东西,朝曦把他伪装成女子,或许能躲过去。
她想做就做,当即给这人挽了个女子的发髻,还插了一根钗子,沈斐本来长的便好看,擦了粉,涂了妆,掩盖住他男性化的一面,让五官更显精致立体,苍白柔弱。
再加上一身衣裳,竟意外和谐,从上自下挑不出毛病,他站不起来,坐着瞧不出到底多高,也许会觉得骨架比寻常女子大了些,不过没法细比,应该不会惹人怀疑。
朝曦给这人换女衣,化彩妆,这人一言不发,全程配合,没有半分挣扎和意见,比想象中顺从。
也许他也不想被那些人找到,难道那些人会对他不利?
还是说相处这么久,他舍不得走了?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沈斐肯定是为了腿,亦或者那些人跟他不是一帮的,毕竟他是因为受了重伤才掉进山谷的,身后必然有人追杀他。
反正不管什么原因,他愿意配合,不想走,对朝曦来说都是好事。
朝曦将今天的药膳端过来,新鲜的玩意儿,沈斐果然多吃了些,每次有新鲜的食物,味道也不错沈斐都会多吃些,过两天吃腻食量会慢慢减下来,这时候就需要换新花样了,农家小吃几乎被他吃了个遍。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朝曦给他施针,这回又换了个位置,给他一圈扎过来。
背面还好说,只要一扎正面,这人便会全身紧绷,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难道背面朝曦就瞧不见他的身体了?
照样将他看光,还是丝毫不漏的那种。
施完针这人熬不住又睡了过去,朝曦想将他带出去走走都来不及,没奈何就这样混了一天。
第二□□曦这里来了一个客人,普通风寒,拿了些药回去,没钱给药钱,抵了两本书。
正好朝曦的书库都被沈斐看完,这两天沈斐无聊的紧,只能靠睡觉度日,给他看书,这人应该不会再犯困了吧?
沈斐似乎也知道自己经常睡觉有多危险,能撑着绝对不睡,但他没有事情做,整天坐在床上还是很容易睡着。
朝曦便给他找了个活,让他帮忙给窗台上的花浇浇水,这种细工慢活沈斐很喜欢做,平时趁她不在的时候也会给山谷后院里的草药和菜浇水,只能碰到外围的,经常这样干能明显看出外围的长势比里面好。
朝曦还以为变了异,后来才发现是沈斐闲着无聊,时不时坐着轮椅出去,给花啊,草啊浇水,有时拿着剪刀修修剪剪,将花和菜养的极好。
看不出来他还有这种天赋,既然他喜欢,朝曦便成全他,找人要了几颗花草给他养着,就放在屋檐下,他只要一低头就能摸到。
几颗花就算沈斐修剪,浇水,做的功夫再慢,也用不着半个时辰,剩下又是无聊空虚的时间,朝曦把书拿给他,正合他的意。
中午刚吃过饭,沈斐懒洋洋靠在床上,将书掀开瞧了瞧,半响合上。
是一本不太和谐的书。
28、第一重要()
沈斐瞧了一眼朝曦; 这人可能还不知道; 手里拿了针线; 趁着中午没人; 在缝一只袖子。
整件衣裳工序复杂,缝不好,但是这种裁剪过,只有一个袖子的好缝,她缝的得心应手。
嫌刘大娘一个人缝太慢; 迫不及待想跟沈斐穿一样的衣裳; 所以自己帮忙打打下手; 别的不会; 也就袖子和衣襟的封边能稍稍搭上两针; 大头还是刘大娘做,刘大娘手艺好。
“朝曦。”沈斐突然叫她。
“怎么了?”朝曦在检查针脚; 顺着缝过的地方一路摸下去,没有呈现凹凸不平; 一针细; 一针宽的情况才罢手。
“……没事。”沈斐话到嘴边; 又憋了回去。
朝曦奇怪的看他一眼; “有什么话就说,干嘛说到一半?”
沈斐明显有事; 瞧着又不太好意思说的样子。
“你又想上茅房了?”朝曦搁下针线活,不由分说走过来,抬手要掀他的被子。
沈斐摇头; “跟这个没关系。”
“那是什么?”朝曦不信,上手要检查,沈斐有个什么情况,身体最诚实。
沈斐摁住被子,“就是想提醒你一下,以后收书的时候看着点,别再被人骗了。”
朝曦蹙眉,“被骗了吗?”
她拿起沈斐搁在一边的书翻开看了看,正好看到一片描写仙境的地方,什么双峰壮观,琼浆玉液等等,“没问题啊。”
又将书还给沈斐,“你不喜欢这种带神话的吗?”
一脸纯洁,什么都没看懂。
沈斐叹口气,“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
朝曦太单纯了,单纯到提这事都觉得是罪恶似的。
她平时给他擦澡,施针,满脸正经,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欲,也不带半点色心,就是单单纯纯,自然而然动作,仿佛看一本书,喝一杯水,那般平凡自如。
朝曦眨眨眼,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想了想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继续缝她的袖子,已经缝了大半,边缝边问,“沈斐,你听过戏吗?”
自然是听过的,听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想听戏会直接将人请到自己府上,在家里听。
“隔壁村里刚好有人办了酒席,请了街上有名的戏班子过来唱戏,咱们晚上去听吧。”村里不比城里,一般都在晚上唱戏,配合酒席,吃了饭,喝了酒,正好天黑,燃几个火把,戏班子一搭,气氛再一烘托,贼惬意。
朝曦其实听不懂戏,但是大家喜欢,她闲来无事也会凑凑热闹,人很多,半数人都拖家带口,大的搂住小的,格外温馨,就她一个人。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她有沈斐。
“好。”沈斐没拒绝。
乡下娱乐少,难得赶上一个,下回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再者说他确实很久没听过戏,着实有些怀念。
傍晚刚吃过饭,朝曦便开始着手准备,听戏最少一两个时辰,期间冷啊,渴啊,饿啊,都是问题,朝曦尽数考虑到位,将薄被,披风,热水,咸鸭蛋和馒头揣上。
馒头特意和水囊搁在一起,里头装的是热水,通常情况下保温三五个时辰不是问题,馒头会一直被热水温着。
瞧着差不多了开始包沈斐,先将被子展开,这人搁在中间,绑在被子里,不是正着绑,是斜着绑,像绑婴儿的襁褓,将这人裹的严严实实。
沈斐很无奈,跟朝曦说了几次,朝曦总不以为然,觉得他现在很虚弱,不能吹风,不能冻着,一定要包着被子才肯让他出来,弄的跟个千金小姐似的。
其实沈斐没那么虚弱,他只是暂时生了病而已,然而无论他怎么说,朝曦每次都左耳进,右耳出,继续我行我素,把他包成个粽子。
朝曦总说他不配合,她自己不也一样?
酉时天已经黑了,谁也瞧不见谁,不担心沈斐暴露,他身上穿了女装,又裹了披风,外面还罩着被子,一丢手朝曦自己都不一定认得出他,更何况别人。
她给人抱上轮椅,吃的喝的塞进轮椅后的布袋里,推着轮椅浩浩荡荡出门。
家里的门用钥匙锁上,怕来贼,师傅曾经说过,很多贼会趁人听戏的时候去家里偷东西,虽然没什么贵重物品,不过药材那些都是朝曦的宝贝,不允许别人碰。
隔壁村离的不远,朝曦在夜里眼睛也能看的一清二楚,灯笼都不用带,直接朝搭了戏班子的地方走去。
路上已经有了些人吃完饭没事干,也打算去隔壁村听戏,个个拿着灯笼,离得远,瞧不清人,也不见灯笼,只听到轮椅咯噔咯噔轮动的声音,吓得还以为出了什么灵异事件,几个人缩成一团,壮着胆子打着灯笼照过来一看。
咦?这不是朝曦吗?
“朝曦,你也来听戏啊?”隔壁刘大娘热情问道。
朝曦点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过来看看。”
刘大娘点头,“年轻人就该多出来走走,别老是待在屋里瞎捣腾。”
她视线下移,“这位是?”
“我的病人。”朝曦也不算说谎,“腿脚不方便,暂时在我这里住几天。”
她是大夫,确实有人上门求医,重伤需要住几天的也有,刘大娘没有怀疑,反而拉着其他人过来,一起走。
说是照顾朝曦,所有人都带了灯笼,就朝曦没带,朝曦其实不需要,不过也没拒绝,几个人结伴而行,边走边聊。
和平常一样,她们说话,她一句也插不上,但是会认真听,往常会有些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