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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附近,朝曦很放心,她晚上要去抓脆骨蛇,脆骨蛇只在夜间活动,下午睡觉,上午带沈斐出来走走,免得他过于无聊,过几天就施针了,这几天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虽然沈斐兴致并不高,甚至有些蔫,不过朝曦还是坚持把网编好,沈斐的胳膊腿塞进缝里,前头一绑,他整个人被迫趴在朝曦背上。
朝曦活动了一下,完全没问题,很牢固,可以爬树了。
带着一个人上树确实有些麻烦,不过难不倒朝曦,虽然危险,还是艰难的一点一点在往上爬。
身后的沈斐不用管,他怕掉下来,自己搂住朝曦的脖子,尽量配合。
人已经在树上了,不配合也没用,不如让自己舒服一些。
沈斐一向很识时务,他被迫跟朝曦在一起,结一年夫君,一直将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明明从前锦衣玉食,现在什么都没有,饭菜粗糙,床榻简单,睡不习惯他也不会说,有需求也不会告诉朝曦,朝曦愿意给他做便做,不给他做,他便自己忍着。
有时候明明不喜欢,比如晒太阳,出来游玩,偏偏朝曦喜欢,他也不会拒绝,任由朝曦将他搬搬弄弄,折腾来折腾去,连爬树都许了。
朝曦是个奇女子,能看病,能打猎,能爬树,还能下水,单手抱人都轻轻松松,明显有功夫底子,一点也不像她说的那样,文不成,武不就,文是真的不行,很多常见的字都不认识,不过武嘛,没她说的那么不堪。
沈斐自己习武,多少摸得清,这人不仅会武,而且功夫还不弱。
朝曦已经爬上了树,站在最下边的树枝上,那树枝粗,支撑两个人的体重完全没问题。
虽然是最下边的树杈,不过有几颗果子,朝曦双手要扶着树,不方便摘,沈斐主动伸出手,握住最近的小树杈,那树杈的结尾上零零散散挂了几颗或青或红的果子,他没有一个一个的摘下来,直接想取整个小树杈。
因为只有一只手,遇到些困难,树杈掰断了,皮还连着,需要大力的扯,他俩在树上,一不小心会闪到。
沈斐大拇指和二拇指掐住树杈,转着圈来回折动。
刚吃过早饭,还是清晨,微红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枝,照在沈斐身上,更加显得那手白玉一般,因为举得高,袖子滑下,线条优美的手臂露了出来,皮肤细腻白皙,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女孩子都不如他保养的好。
也不知是这人不尽心,还是树杈委实难折,沈斐来来回回转了很多圈,那东西依旧挂在原处,眼瞧着就剩下一点皮,就是扯不下来。
一定是这人没尽心,不想弄这个,那手越来越无力,幅度也越来越小,似乎有放弃的想法。
朝曦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手又继续转起圈来,使了些力折树杈。
朝曦视线上挪,看了看其它的小树杈,都在远处,沈斐够不着,只有这个能摸到,眼角余光似乎瞧见了沈斐又在偷懒,手逐渐放缓,不太想折。
朝曦再度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人无奈继续加快了速度,骤然使力,终于将小树枝取了下来,拿在手里。
“朝曦。”沈斐低声在她耳边说话,“可以了,咱们下去吧。”
那是不可能的,朝曦还没过瘾,她就是喜欢沈斐紧紧贴着她,不得不搂住她脖子的感觉,俊脸就在她肩上,眼角余光可以瞥见高挺的鼻梁,和狭长的睫毛,扇子似的,轻轻扇动,又像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依着自己,带他去更高的地方,将沿途遇到的果子尽数摘了下来,沈斐不想摘,朝曦便不放他下来,俩人拖着时间似的,一直站在树上,朝曦有的是力气,沈斐不大愿意被这么挂着,无奈妥协。
手里拿不下,丢在地上,待会捡,瞧着够这两天吃的,才勉强罢手,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了一口气。
他高兴的太早,朝曦并没有放他下来的意思,反而更努力的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处,指了指远方给沈斐看,“好不好看?”
大自然是神奇的,青山绿水,森林平原,草屋庄稼,在这个地方一览无余。
草屋是朝曦的草屋,庄稼也是朝曦种的,她自己开荒了一块地,种了些黄瓜,西瓜,小葱,小蒜,还有她的各种药材。
药材要年份的,朝曦种了三年,差不多还要种个七八年的样子。
“怎么不说话?”朝曦手肘朝后,捅了捅沈斐。
沈斐目光停在蓝天白云,和微微发红的太阳上,欣赏了半天才道,“好看。”
朝曦满足了,不枉费她编了半天渔网,辛辛苦苦将人背上来,冒着被讨厌的风险完成了种种壮举,其实她想要的也只是一句肯定的话而已。
在树上又待了一会儿,朝曦开始着手下来,下来比上去麻烦一点,还要担心身后的沈斐,怕他掉下来。
很幸运,俩人平安着地。
朝曦去解身前的绳子,因为身后沈斐的体重挂着,将绳子绷得很紧,一时半会竟解不开,朝曦有些烦躁,手越解章法越乱,沈斐亲自上手,“我来吧。”
他让朝曦坐下,绳子放松后再解,为了看清绳结,下巴搁在朝曦肩上,只有一只手,解的很慢,另一只手不能弯曲,只轻轻垂在朝曦胸前,偶尔能帮点忙。
也不知多久,绳结终于有点松动,沈斐还在努力,刚刚在树上叫他摘个果子偷懒,这会儿倒是很卖力,急着跟她脱离关系一样,朝曦有些生气,身子一站,又将松动的绳结拉了回去,“麻烦死了,回去再解。”
他越是想摆脱她,朝曦便越不如他的意,继续背着人,捡地上刚刚折下来的树杈。
她只要一弯腰,沈斐便会整个身子前倾,修长白皙的手自她肩头伸出,扶在地上,怕摔倒。
地上脏,那双好看的手上染了淤泥。
沈斐最爱干净,瞧着脏了的地方出神了很久,能明显感觉情绪低落了许多。
往后朝曦带他看河,看风景,都激不起他半分兴致,给他擦了手也一言不发。
没有办法朝曦只能使出杀手锏,回去后将绳子剪了,给这人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头发也洗了,这人才慢慢阴转晴天,很快晴天转阴。
朝曦把他给剃了。
17、突然幸福()
沈斐躺在被子里,双眼闭着,不知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无论朝曦怎么喊都不应。
朝曦没想到这么严重,比她亲这人眼睛,背这人上树反应还大。
直接不理她了。
朝曦试着以各种理由喊他,吃饭了,喝药了,这人皆不理,她将东西搁在床边,晚上醒来东西原样没动。
沈斐最在乎两样东西,第一,洗澡。第二,他的腿。
为了腿那药再苦再难喝也一份没漏尽数喝了,床底下的箱子里那么多医书,繁琐复杂,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能看下去,都是为了他的腿。
太想医腿,将自己的清白都奉献了出来,现在这样不喝药不吃饭,是连自己最重要的腿都不要了吗?
朝曦坚持劝了他小半个时辰,这人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早上回来给他洗完澡,剃了身子后便一直如此,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睁眼,就这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死了一样。
朝曦担心他真的死了,时不时要过去探一探他的鼻息,确定没死才松一口气。
她将药放下去,认真道,“天黑了,我去抓脆骨蛇,你把药喝了好不好?”
沈斐还是那个样子,侧躺着,脑袋对着墙,仿佛睡着了似的,对外界不搭不理。
“过两天我要给你施针,不方便我才剃的。”朝曦解释。
沈斐是整个下·半身没有知觉,她要一圈施针,确实不方便才剃的。
“沈斐,你不要生气了。”朝曦不死心,又劝了两句,“你要生就生我的气,不要饿着自己,药也要按时喝,吃了药腿才会好,等你腿好了就能摆脱我,以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现在就为了这点事把自己饿死了不值得。”
朝曦该说的话都说完,沈斐还是老样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劝,叹口气站起来,收拾了一下上山的工具,背起药篓出门。
临走前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人,那人没有半分动摇,无奈摇摇头,将门关上离开。
半夜里上山还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野兽都是夜里觅食,朝曦这样的在它们看来就是食物,还好有平安在,熊的气息会吓走一部分野兽。
如今还不是深冬,食物还算好找,不是必须乃至快饿死的阶段一般的野兽不会碰熊,三五百斤的体重加上力气大,即便是老虎都不一定能不能打得过,所以一人一熊不出意外是安全的。
朝曦将曾经装过脆骨蛇粉的木盒拿出来,给平安闻,平安的鼻子很灵,很多草药,人参,冬虫夏草都是它闻出来的,它经常在大山里转悠,只要一闻就知道哪地方有,直接带路便是。
今个儿出了意外,平安停在原地很久,仔仔细细闻了木盒三四次,依旧停在原地,看来脆骨蛇已经从这片山谷退了出去,运气不好要翻过山,或者去一些很危险的沼泽地,瘴气林才能找到,那地方平安去不了,它要是一脚踩空朝曦非但救不了它,还有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朝曦决定先翻山出去碰碰运气,也许山外头有。
这路程可不近,最少一天一夜回不来,山谷实在太大,这还是捡近的走,远些的三天三夜回不来。
既然决定出发了,也顺便将平安过冬的猎物给捕了,相当于一边打猎一边找脆骨蛇,走的是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路程,有什么危险朝曦也不知道,平安更不知道,所以有些紧张。
它每次出了自己的领地都会紧张,全身心戒备,白天也不睡,瞪着一双小眼睛四处瞅。
它的眼睛还不如朝曦,也就耳朵和鼻子比朝曦灵,朝曦闻遍百药,最多也只能凑近了才能闻到生长地,但是平安只要附近百米之内有的,亦或者爬过,经过的,它都能分辨出来,靠这个打猎,如果不行的话就等于瞎子,等着被别的野兽吃。
一人一熊走走停停,边打猎边找脆骨蛇,累了原地休息,还能走便走,半路平安会撒娇,不想走,被朝曦拖着继续走。
它每次都这个毛病,朝曦习惯了,绳子一拽,生生将熊拉走,偶尔实在累的厉害,便躺在熊的身上,五百多斤的熊会带着她继续走,尤其是回来的路,不用朝曦管,直接往它身上一躺,这厮自己便迫不及待的回来了。
它的体力,耐力都是朝曦的三五倍,只是懒而已,实际上很能跑,加上它是杂食动物,大多吃素食,野果,玉米之类的食物,所以不大情愿跑远了去打猎,需要朝曦催着,十分没有自觉。
一人一熊翻了南边的山,一个来回没有收获,除了平安的食物多了许多,大部分储存在胃里,小部分拖拉回来,还有一部分朝曦背着,路上遇到什么野果之类的也一并带回来,所以拖了不少时间。
记挂着沈斐,一夜加一个白天,再加一夜,清晨赶回来。
她只给沈斐留了三四顿的饭,搁在炉子的旁边,生的,需要他坐着轮椅,过来端到炉子上蒸,煤什么的就在地上,有煤夹,脏不了他的手,不过这人正在气头上,朝曦担心他一夜一天再加一夜,包括朝曦在的那天都没吃饭,相当于两天,真会饿出毛病。
朝曦归心似箭,顾不上脏和累,一路风尘仆仆回来,到家后整个人虚脱一般,险些一头栽下去。
她这一天半里紧赶慢赶,走的两条腿都是肿的,血气上浮,有些支撑不住,好在年轻力壮,稍稍歇了一会儿,才抬脚朝门口走去。
还是清晨,天没有全亮,本以为这人该是没醒,朝曦轻手轻脚打开门,谁料一进来便见沈斐坐在床边,点着灯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瞧了她一眼,“回来了?”
朝曦一愣,这人不生气了?
好像忘了给他剃了的事一样,还跟以前似的,平静日常,自然而然问她‘回来了?’
宛如等在家里的妻子,在丈夫回来时问候一句,那般温馨,体贴。
从来都是朝曦等着别人,沈斐是第一个等她的人,心顿时一暖。
“嗯,我给你摘了一些野果。”朝曦尽量不提那天的事,免得刺激到沈斐,再度跟她生气。
就这样挺好,那天的事揭过。
朝曦将背篓取下来,里头的东西拿出来,粗糙的肉和果子给平安,软的,好吃的,甜的给沈斐。
就是这么偏心。
屋里平安进不来,它守在窗户旁,很矮的窗户几乎能让它小半个身子爬进来。
朝曦怕它压着沈斐,丢个果子出去,将平安打发去追果子,它跟大猫似的,喜欢接果子,捡乱七八糟的破烂回来当宝贝,抓孢子搁在朝曦的门口,朝曦开始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结果是让她烤着给它吃的,贼坏贼坏。
“你吃过饭没?”朝曦将果子尽数倒在桌子上,没来得及清洗,先去做饭,打开蒸笼整个人愣住。
“你做的?”
里面有三道菜,青椒和鸡蛋,茄子加肉,还有清蒸豆芽,材料都是朝曦没处理过的,不应该在沈斐的食谱上。
朝曦给他准备的都是处理过的食材,比如鱼啊,虾啊这些有营养的,茄子和青椒是她后院里种的,沈斐自己去采的。
她往角落看去,果然那轮椅上积了厚厚一层泥土,沈斐真的跑去菜园子里自己摘了菜,像个小媳妇似的做好等她回来吃饭。
那饭菜看着就不是一个人的,沈斐做了她的一份。
突然觉得幸福,一股莫名的情绪在胸膛发酿。
18、突然明白()
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