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最主要的还不是因为秋雨你这丫头,哼哼,如果你只是兰兰的同学好朋友也就罢了,如果是女同拉拉一类的。三个字,对不起!
这丫头,真不讨人喜欢。就一小讨厌鬼。也太自以为是了吧。不能让她太过嚣张,不打压她一翻,还以为哥是好惹的。
只是秦寿还未来得及在次开口,又被田诗晨斥责的打断。“是啊秦寿,兰兰也不小了,她有自己的朋友圈子,也有她的想法,你不要以管教小孩子的方法管教兰兰。”
“就是嘛,哥哥你是八零后吧。网上不是都说八零后是最苦逼的一代吗?苦逼什么?就是娇生惯养,好吃懒做,想法多又不敢去真正实现。你可别怪我说得难听,这不是我说的,是网上说的。”
嘿,丫头,有胆量开骂,就没胆量承认是你的真心开骂,想推脱给网上舆论。秦寿双眼一横,忍不住有发飙的冲动。如果不是顾及兰兰面子,以秦寿的脾性管你是谁,骂人和打架,一直都是秦寿的强项。
小讨厌鬼理直气壮,毫不畏惧。但装着害怕想说又不敢说,最后却总能道出来。“哥哥比起其它八零后,已经很能干了。进了大公司上班,前景好,工资待遇也不错。可有多少八零后能比得上哥哥你呢?很少吧,都是少数部分,都是精英份子。”
本来快要爆发的火山,瞬间就像被拔掉电源,电视机屏幕出现黑屏,虚惊而已,一场空。
好一招以退其身而使其身先,以外其身而始其生存。秋雨短短的两句话,给了一棒子,又给一罐蜜糖。弄得秦寿想发飙又无从下手,心里甜甜的又于心不甘。厉害,厉害!
秦寿俨然不敢小视她,小讨厌鬼却还没玩没了了。
“秦寿哥哥,看得出来你很关心兰兰。但也不能什么都替她做主,什么都替她考虑,也要让她做自己喜欢的事,尝试经历外面的风雨,看看外面的世界吧。没有风雨又哪来彩虹,一直把兰兰当成瓷娃娃捧在手心里,怕摔碎了。当成温室里的花娇养,兰兰永远都不可能成长。”
不仅秦寿傻眼了,一旁的田诗晨也满不可思议。九零后大军就是不同一般,秦寿也是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碰了无数的墙壁才想通这些道理。
当然,他这辈的人早熟一些的不是没有。可大多数都成熟很晚,为什么懂得这么晚,还不是因为八零后都是独生子女,教育严重偏激。
就像秋雨刚刚讲的那般,的确从小,父母让他们养成了娇气的性格。捧在手心里,怕摔碎了,含在嘴里又怕融化了。想让子女快乐阳光健康的长大,恰恰是害了他们。
这样会不独立,思想成熟得较晚,没有独挡一面的能力,更不要说闯荡天下的勇气。
九零后大军确实凶猛,秋雨才多大,就看得这么透。但秦寿也不是省油的灯,百思回转。怎么才几句话,像被人牵着鼻子在走?
嘿,你个黄毛小丫头,毛都还没长齐就来教训秦寿。找错人了你。
总觉得秋雨话里有话,似乎在暗示秦寿什么。秦寿不喜欢被教育,还是比小他八岁的小丫头教育。这感觉很不好。
秦寿以大哥哥的身份,笑容和煦,语气平缓,似乎很亲切,不根小丫头一般见识。“秋雨妹妹,你怎么认为我把兰兰当小孩子一般看待?”
“不是吗?”秋雨没有多话,理所当然反问。
“是,也不是。”意味深长简直回答,但秦寿并没有急于解释。他在等,等秋雨自投落网。
果然,毕竟是十八岁的小姑娘,你在聪明,怎么可能聪明得过快二十六,和各类人精打过交道的老油条,秦寿哥哥。
只见秋雨妹妹装着不经世事,为兰兰打抱不平。实则眼眸冷冽肯定,居然她妹的还露出不易察觉的揶揄,和言下之意的鄙视。
“好哥哥,刚刚你那样那样子语气,真的好吓人。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吧,我都被你吓到了。兰兰……”
故意留着不说完,还同情可怜看看兰兰,又投以田诗晨需要援助保护的害怕。还不就是明里暗寓,秦寿就是个传统古板,只知道发脾气,不懂得真正教育关心人的大坏蛋。
装得真像,秋雨妹妹哟,你和秦寿去参加奥斯卡吧,没准下一届影帝影后,就是你们两儿。秦寿真的忍不住了,这次是真心的笑出声。“我说是。因为我身为兰兰的哥哥,哪有长辈不疼子女,好兄长不疼自己弟弟妹妹的道理?”
高明的一句话,既表明了秦寿疼惜兰兰天经地义,虽然有些自恋,但也表明了秦寿是个好哥哥。身为好高高,当然要喜笑颜开顺势摸扶一下兰兰的头,兰兰不好意思避开,秦寿无奈笑了,继续讲道:
“我说也不是。你问问兰兰,从小到大,她想做什么,我阻拦过她没有。就算有,也是本质上的问题兰兰做错了,我以正确的引导方式让兰兰自己意识到问题对与错。”
这句话更高明。说白了,教育管束的问题,乃秦寿和兰兰的家事,小讨厌鬼你一个外人,哥哥管教妹妹,你瞎操毛个心。
仅两句并不高深实则道理极强的回答,秦寿就堵住回应了秋雨好几句看似高谈论阔的人生哲学。秦寿的话是由内而外的让人信服,秋雨的话看似极赋色彩,仔细深想,其实没太大内涵。
还有一个问题,秦寿想不明白。看得出,秋雨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聪明的女孩,干嘛要故意给好同学好朋友的哥哥留下第一不好的印象?
秦寿温和的笑容看在秋雨眼里,极其可恶透顶。但也被噎得愣是不知道说什么,咬牙切齿看得秦寿在次忍不住“呵呵”大笑。
就这一笑,笑得秦寿洋洋得意,忘乎所以畔动右腿,“唉哟喂”一个趔趄,脸都绿了。
第四十一章 同性恋()
(第一更)
“哥,哥。”又急燥又焦虑的兰兰扶抱秦寿,她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女孩,扶没扶稳,反而差点被秦寿直接压摔在地。
倘若不是秦寿咬牙吃痛及时战稳,反手搂抱几乎吊住腰背的兰兰,秦寿没事她倒先摔在了地上。“兰兰,别扶我了,我自己能走。”
听闻,兰兰脸一红,“哦”了一声就放开手。懊恼责怪的垂头,想帮忙又帮不了,倒成了累赘似的,不敢看秦寿却又忍不住偷瞟。
瞧那偷偷摸摸的清澈眸子,兰兰怎么像自我感觉做错了事的孩子,怕受到家法伺侯似的。兰兰哟,你可什么都没做错,错的是秦寿不好,都怪秦寿太重了。
田诗晨这么睿智精明的商业女强人,一眼就瞧出兰兰的自责。双手搂挽秦寿的右臂,爱怜对兰兰请求道:“先回家吧,一直站着,你哥哥的腿很吃力。来,搭把手。”
结果,兰兰正要伸手挽扶,秋雨那丫头抢了个先。
“我来帮忙,秦寿哥哥我来扶你。”秋雨那丫头不管别人同不同意,就已经绕到秦寿左边死死抱住了他。责任感十足的对兰兰吩咐。“兰兰你带路,开门,我和这位姐姐扶秦寿哥哥。”
谁要你扶了,丫的,刚刚寒碜得秦寿够呛,倘若反应在慢点,就被你这小丫头给噎得秦寿真是个大坏蛋。你那点花花心思,到底在想什么呢?
秦寿想要挣脱秋雨挽扶的手,这丫头跟换了个人似的,完全没有先前隐晦的咄咄逼人,理直气壮。反而忧郁歉然柔呢,话是对秦寿在说,眼睛却瞧向田诗晨。
“哥哥,你这么重,万一你没站稳姐姐一个人可拉不住你。我们两人刚刚好,你就别逞强了嘛。”
丫的,话确实有理。秦寿一时找不出更有理的话拒绝小讨厌鬼,田诗晨又温婉娇笑同意。“是啊秦寿,快走啦,你真的很重。”
都这么说了,秦寿还能说什么?老老实实的被扶上七楼。秦寿无所谓,早已习惯楼梯的望尘莫及。
秦寿还没喘口气,可田诗晨跟秋雨,一路歇歇停停,哈声哈气,没有电梯的楼房,苦了这两个女人和女孩。秋雨那丫头就算了,自讨苦吃,没叫你扶你偏要来扶。
最可恨的,到第四楼时,这丫头明面上还扶着秦寿,实际上成了秦寿在扶她。秦寿不得不吃力的单腿又蹦又跳,他娘的,秦寿有苦难言,总不好当面责怪小讨厌鬼:你丫的快放手,自己走,老子不用你扶。
隐忍,都是因为给兰兰留面子。最可恨的是瞧见小讨厌鬼还装着累死累活的表情,擦试额腮的汗。秦寿真想单手给她一脑勺。
在望望满脸已被香汗浸渍的田诗晨,秦寿一百二十个内疚跟心疼。一瘸一拐一步一个台阶,由于秋雨丫头的小心眼,秦寿单腿支持的力量更重,也给了田诗晨多了一分压力。
她何时受过这种累哟,为了秦寿一个在普通不过的男人加下属,田诗晨默默甘苦一路搀扶秦寿站在门前,一个累字都没喊过。
终于站在门前,兰兰已经开了门,秋雨在也不用装模作样,一甩秦寿的手,欢呼喜悦就往里跑。“到了,到了。啊,好累。”
望着敞开的大门,田诗晨总算窸窣口气,紧迫的月眉舒展而开。懂事乖巧的兰兰又跑了过来接替小讨厌鬼的位置。虽然步履蹒跚,总算将秦寿扶坐到沙发上。
小讨厌鬼在屋子里四处张望,好奇又满意。“兰兰,你们家真干净。”
那是当然,兰兰是秦寿见过除老妈子玲阿姨之外,最勤快,最贤惠的女人,准确讲现在她还是女孩。兰兰从厨房倒了一杯水递给秦寿,没有理会秋雨的话,慰心关切的眸子里只有秦寿。“哥哥,先喝点水。”
“唉哟,兰兰呀,我和那位漂亮姐姐也累了也渴了,你看看,漂亮姐姐都出了汗,怎么就不给我们倒杯水呀。”
秋雨嘻嘻做笑,一口一声漂亮姐姐,喊得田诗晨也喜上眉梢。她同田诗晨一起坐在秦寿旁边,两个女人加女孩看看端着水杯说不出是尴尬还是其它别样感觉的兰兰。
兰兰嘟起小巧的嘴巴,恍若含黛。“我现在就去给你们倒水。”
秋雨张开双臂仰靠沙发,懒散的伸懒腰,转头望向秦寿的侧脸。“哥哥,你真好福气,有兰兰这么好的妹妹。生为女人,我都羡慕死了。”
“兰兰真的好漂亮好可爱。”端坐婉静的田诗晨,冷傲姿然,端庄内敛。有内涵的女人是成熟而神秘的,比起秋雨与实际年龄不符的神态,此刻却装着小女孩娇态。田诗晨的迷人,让秦寿直接忽视秋雨的存在。
“呵呵。”秦寿本想对田诗晨骄傲的承认,是啊,有这么好的表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可话到嘴边,想起和兰兰并非拥有血缘关系,那种隐隐的悸动,说不清是何情绪。
思绪一转,话锋也就跟着转了。秦寿想搞清秋雨初次见面的种种举动和想法,不知她的性格真的令人讨厌,还是故意为之。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兰兰。
一幅死要面子的态度,其实秦寿在套秋雨的话。“你猜错了,在你们面前兰兰是好妹妹,私底下我却是被欺负的对象。”
“不会吧?”秋雨没开口,惊讶娇笑的田诗晨根本不信的抢声。因为和秦寿谈过这个话题,田诗晨很清楚秦寿现在是言不由衷。
和煦的眼光是故意留给秋雨看的,面对田诗晨,秦寿一瞬而过的奸诈笑意,又看以温和无奈的口吻有意无意回答田诗晨。“真的。诶,秋雨妹妹,你是不知道的。怎么,兰兰平时在你面前提起过我吗?”
“提过,兰兰每次说起你,都是一脸的向往。”小讨厌鬼只说了一句,秦寿看不出此刻她依然面露的笑意之下,隐藏着什么,但小讨厌鬼嘴角微不可闻的抽搐,证明肯定有鬼。
“姐姐,秋雨,喝水。”今天似乎批发打断,秦寿已经准备好深入试探的话,又被端着两杯水回来的兰兰给打断。她满是歉意,客气。“不好意思姐姐,你是客人,本来该先把水给你喝的。”
“没关系兰兰。”田诗晨喜欢得不得了,婉顺接过。对秦寿羡慕的赞叹。“兰兰真懂事,秋雨妹妹说得对嘛,你真的好有福气。”
“姐姐,你是哥哥的,朋友吗?”总算,绕了一大圈,兰兰还是问出心中的疑问。
田诗晨双手捧着水杯,喜笑盈盈。“恩,我们是好朋友。”
她并没有说出真正的身份,秦寿知道,田诗晨这是给他在兰兰面前留的面子。同样也证明,田诗晨是真心把他当成好朋友对待。只有是朋友,才不会在别人跟前,说她是秦寿的上司。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你家住哪儿?哦,我叫李兰。”本来很随意的一句话,换在平时谁都不会注意。可兰兰想探清究竟的渴望模样,秦寿总觉得她像是在查户口。
也许是兰兰纯真的样子,总能给人很好的印象,喜欢和她说话。秦寿都注意到了,田诗晨怎么会注意不到兰兰刨根问底。田诗晨不仅不在意,很亲和的回应。“我叫田诗晨,住在汤一品小区,离这儿不算太远。”
“哇,汤一品小区?渝都市最好的花园洋房,姐姐你住那儿?”满不可思议的兰兰,睁睁盯着田诗晨,羡慕和敬佩。但,立即,兰兰就将满是欣喜投缘的目光投向秋雨。
秋雨这丫头正在喝水,像是呛到咳了好几声。“田诗晨姐姐是有钱人嘛。”
温婉而笑,田诗晨谦虚的轻抿着红唇。兰兰一来,话到是扯远了。田诗晨竟然在此时缓慢起身。“秦寿,你在家休息几天,腿不方便。等完全好了在去上班。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明天早上还要开会。”
兰兰似乎也有些喜欢田诗晨,真切的挽留。但说的话,让秦寿都不仅汗颜。“田姐姐,现在还不晚呀,没到零点。”
就算没到零点,也快了吧。而且这个时间,不算晚?如果这话是从秦寿口中说出来,到还罢了,可从兰兰那里讲出,怎么都感觉不对。
田诗晨疑惑问道:“兰兰,你觉得现在不晚吗?”
“她几乎放了学就回家,要是多在路上逗留一会儿就觉得晚了,怎么可能不晚?田姐姐,别听兰兰乱讲,现在真的很晚了。”秋雨那小讨厌鬼满不在意的嘻笑,怎么都感觉巴不得田诗晨快走似的。
好球,你巴不得田诗晨快走是吧,秦寿更巴不得这小讨厌鬼立即从眼前消失。“是啊,很晚了。秋雨,明天你们还要上课,你也快点回家吧,别让你家里人担心。”
“不要紧的,我就一个人住,回不回去都没什么。哥哥,今天我睡你这儿好吗?”
想得美,不可能。秦寿温和的笑脸,有些僵硬的拒人于千里之外,毋庸置疑。但装着无奈的样子,瞧瞧四周。“这儿地方小呀,睡不下。”
“我可以和兰兰一起睡。”说着说着,小讨厌鬼秋雨就拉着兰兰的小手。
她这么说,秦寿还真不好拒绝了。正要筹措良词,赶走小讨厌鬼。兰兰却畏畏缩缩摆脱她,伸了回去,吱吱唔唔低鸣道:“我习惯了一个人睡,秋雨,你还是回去吧。”
也,怎么回事?刚刚看你们在路上都手拉手,感情很好的样子。秦寿万万没料到,兰兰居然会拒绝她。
一般情况下,同性的同学朋友睡一张床,晚了,是不好拒绝。难道真像秦寿猜疑的那样,秋雨就是兰兰所说的那个,同性恋……
第四十二章 趣逗表妹的感觉很不错()
第二更,唉,不好意思,还是晚点了,码字速度没跟上。在这里为明天请个假,明天一更,大约还是在晚上十一点左右一更,下午两点钟的一更更不了。工作太忙,但保证,过几天欠的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