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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顺着韩文的目光望去,这才发现龙小云一直在狠狠地盯着他,目中充满了怨毒之色。
郭嵩阳的铁剑无论多神妙,诸葛刚无论死得多么惨,都未能使这孩子的目光移开片刻。
但李寻欢一看到他。他立刻就笑了,躬身道:“李大叔,你老人家好。”
李寻欢暗中叹息了一声,微笑着道:“你好。”
龙小云道:“家母时时刻刻在惦记着你老人家,大叔你也该常来看看我们才是。”
李寻欢苦笑着点了点头。这孩子的话,常常都使他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
“你如果想要一个将来跟我或者是嵩阳铁剑战斗的理由!很好!我给你!你不出手,他。与他的母亲……就要死!”,韩文咧着嘴,笑容无比的恶劣:“郭兄!我们该上路了!”
李寻欢愣在当场!
没有理会李寻欢,韩文与郭嵩阳开始走动。两个人的第一步,几乎是同时开始的。他们谁也不愿占对方的便宜,剑客,本就是骄傲的。
清风更轻,旭阳更为艳丽。
在黑暗笼罩大地之后,苍天总是会降给人间更多光彩,就正如一个人刚刚降生,本无杂念,但这个世上的太多事情,始终在影响他的成长。
这就是人生。如果真的已经能了解人生,也许悲伤就会少些,快乐就会多些。
梅林中还余有梅花的芬芳,他们踏着残雪,慢慢的往前走,脚步声“吱吱”的响,他们的脚步越走越大,脚步声却越来越轻,因为他们的精神和体能,都能渐渐到达巅峰。
等到他们真正到达巅峰时的一刹那,他们就会出手。
谁先到达巅峰,谁就会先出手。
他们都不想再等机会。因为他们都知道谁也不会给对方机会。
郭嵩阳的确是很可怕的对手!
也许这是韩文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真正的,第一个对手,很强。
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巅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
所以有人不惜“求败”,因为他觉得只要能遇着一个真正的对手,纵然败了,也是愉快的。
郭嵩阳并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但他今天真的很高兴,所以,难免的又啰嗦了两句:“我本以为李寻欢才是我苦苦追求的对手,可到头来,却是你,真是没有想到啊!”
“哦?为何是李寻欢呢?在李寻欢之上,尚有上官金虹,天机老人这等武功强悍之辈,在你之下,也有‘银戟温侯’吕凤先、‘疯道人’胡不归之流,为何……偏偏就是李寻欢?”,韩文也很有兴致,不免的回问。
郭嵩阳沉吟了一番,默默的说道:“天机老人神鬼莫测,行踪飘渺……我连他的人是谁都不知,又谈何去挑战他?上官金虹,他已经不是纯粹的武人了!与这种人交手,我引为平生之耻!吕凤先、疯道人,哼……”
他只是轻轻一哼。韩文却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手下败将,安敢言勇乎?
他再问:“那为何你又改了主意?李寻欢可以称得上是英雄,而我——似乎并没有那么的光明磊落!”
“至少你的剑不会骗人!”,郭嵩阳稍加沉默,看着韩文手中的“白云剑”道:“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你只不过是想要找一些对手而已!天下无敌,谁不寂寞?愚人短见。粗夫鄙言,理他作甚?”
“呵呵呵!你倒是有趣儿!我的朋友一向很少,如果可能……真想跟你成为朋友啊!”,韩文缓缓地说道,旋即是一声长叹。
他虽然与郭嵩阳紧紧相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但他已了解郭嵩阳。这是不可能的!他是个骄傲的人,他宁愿战死,那才是对他最大的尊重!
果然,郭嵩阳沉下了脸,厉声道:“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何况……”
他语声又渐渐和缓,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
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
但韩文却很了解他的意思。
郭嵩阳道:“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更是心有不甘!”
韩文叹道:“不错!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很有幸!我能再次碰到一个!”
“哦?”,郭嵩阳有些惊讶,但旋即厉声道:“正是如此。是以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韩文点头。道:“同样!”
郭嵩阳的步子越来越大,留下来的脚印却越来越淡了,显见他身体内外一切都已渐渐到达巅峰。
他的精神、内力、肉体,都已和他的剑融而为一,他的剑就已不再是无知的钢铁,而有了灵性。
他忽然停住了脚步,作揖到底,道:“请!”
他已经到达了最巅峰的状态!尤其是——能弯下来的剑,才是最恐怖的!因为这代表着,刚!柔!并!济!他的剑,已经到达了那个最高的层面儿之上,不再只是宁折不弯!
韩文面色微变,同样还了一礼,道:“请!”
朋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却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
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最难了解的!
也许就因为它难以了解,所以才更弥足珍贵。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烟尘。
北国的冬意尚有存留。
春天……来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韩文的眼睛,这是他自信的表现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封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韩文抿了抿嘴唇儿,他感觉到了压力!但惟有压力,才有动力。
他的剑,拔得很慢,慢的就像是一个吃冰糖葫芦的小娃娃,先舔去上边儿的冰糖,在慢慢地品尝山楂的滋味儿……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韩文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韩文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韩文退无可退,避无可避,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作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枯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树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象惨绝!亦艳绝!
韩文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落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作了无数光影,向韩文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韩文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他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他的剑,终于出鞘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原地,良久,低下了头,缓缓地说道:“把……我的剑与我……葬在一起!”
他败了!
。。。。。。。
。。。。。。。
看着郭嵩阳嘴角上的微笑。韩文摸了摸脖颈上的一道浅浅的伤痕,呆了一下,良久,也露出了一抹微笑。
他笑得很开心,这并不是杀人过后的那种畅快,而是为郭嵩阳觉得开心!他已经了无牵挂并且达到目的的去了!这比自己艰难的在尘世中挣扎,苦苦追求回家的路。不好么?
李寻欢抿着嘴,愣愣的看着这一切,韩文与郭嵩阳之间的胜者角逐出来了,无论他们谁是胜者,他们最终都会来找自己,但自己呢?怎么办?又当如何?
突然间,他发现远处有一道黑色的身影在向这边望来,一个黑袍人。静静的站在这里,他本以为这也是要来渔翁得利的人,可却见韩文朝他打了几个手势,那人转身便走掉了,一时之间,更是迷惑了。
就在这时,突然又有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穿林而来。这姑娘他似曾相识。
想了很久,他霍然想到自己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个酒楼喝过酒,也见过这个女孩儿,还有他的爷爷,一个说书人的孙女儿?
她怎么会来?又要做什么?
她连那双动人的大眼睛里都带着笑意,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韩文直接坐在了原地,慢慢的给郭嵩阳整理身上稍显凌乱的衣服,缓缓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来?孙小红?”
孙小红并未理韩文,径直说道:“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他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
她娇笑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韩文微笑道:“听你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孙小红抿嘴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剑还要厉害得多!”
韩文道:“哦?”
辫子姑娘娇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却可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韩文微微仰脸,错愕了一下,摇了摇头,示意她看向李寻欢,道:“我不行!他才厉害!”
孙小红仔细地打量了一眼李寻欢,目光回转接着道:“昔年‘水母’阴姬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但‘侠盗’楚留香的胆子却比天还大,竟直闯神水宫,独斗阴姬,两人由地上打到水里,再由水里打到半空,‘水母’阴姬的武功虽无敌,到最后还是被楚留香打败了!”
她又娇笑着问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韩文摇了摇头,道:“吹捧的话不用说了,想说我们这一战已经超过了他们?说书说惯了吧?好了!我没有什么心情跟你瞎扯了!我要把这位仁兄先葬了,然后再找些好酒喝!再然后……也许有要杀人!真是单调且惬意的生活啊!”
孙小红面上一僵,良久,道:“我爷爷让我来请你!还有——小李探花!”
说这话,她已经英姿飒爽的向李寻欢拱了拱手。
李寻欢挑了挑眉头,心中暗自思忖,连韩文都没有拒绝,这个女孩儿到底是什么来头?
好一会儿他说道:“不知你爷爷是谁?为何要请我这个酒鬼?姑娘……”
孙小红嘟起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叫我姑娘?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出于礼貌,李寻欢拱了拱手道:“在下李……”
辫子姑娘道:“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孙小红格格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一百年也比不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我知道喝酒的人都有这毛病,却想不到你也有同病。”
孙小红道:“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板起了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动过手,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来了兴致,不管是见谁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现在很想喝酒,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孙小红大眼睛里发出了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但她的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道:“既然无憾……那么就一醉方休吧!跟我来!”
“你们先去!我会到的!”,韩文扛起了郭嵩阳的尸体,脚下一踏,便已窜出去十数丈远,远远地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真是个……怪人!”,孙小红吐了吐舌头,转而对李寻欢又有了非同寻常的兴趣儿。道:“走啊!”
“去哪里?该你带路吧?”,李寻欢无奈的笑着。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
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看起来。他的心情并不好,他看到了李寻欢,却并未见到韩文……
这位小姑娘说起话来就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女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得头疼,反而觉得很愉快。
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的,只要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暂时放到一边。
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一个女人若是又聪明、又漂亮、又会喝酒,就算多嘴些,男人也可以忍受的──但除了这种女人外,别的女人还是少多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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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店里,并没有那个说书人老头儿的身影,李寻欢就忍不住要问她:“你爷爷现在为何没有在你身边呢?”
孙小红这次的回答倒很简单,没之前那么啰嗦,道:“我爷爷到城外接人去了。”
李寻欢本来还想问她——“接人为何要到城外去接?”、“接的人是谁?”、“既然只不过是去接人,为什么不带你去?”
但李寻欢一向很识相,也一向不愿被人看成是个多嘴的男人──和孙小红在一起,也根本就没有机会让他多嘴。
她好像存心不让李寻欢再问第二句话,已抢着先问他:“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你这手飞刀是怎么练出来的呢?”
“听说你有个好朋友叫‘阿飞’,他出手之快,也和你差不多,但现在他忽然失踪了,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失踪了,你为什么也会突然间失踪两个月?”
“现在你行藏既露,以后来找你的人一定不少,你是不是还打算留在这里?如果你想走,又要去哪里?”
“梅花盗究竟是什么人?”
“他已有两个月未露面,是不是已被人除去了?”
“他是被谁除去的?是不是你?”
孙小红问的这些话,李寻欢连一句也没有答复──有些话固然是他不愿回答的,有些话却连他自己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早已猜出林仙儿就是梅花盗。
他也早已知道阿飞是绝不忍向林仙儿下手的。
那天,他还是让阿飞去了。他知道这少年的外表虽冷酷,但心里面却蕴藏像火一般的热情。
他知道阿飞必定是带着林仙儿走了。
但他们到哪里去了呢?林仙儿以后是不是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林仙儿是不是真的会对阿飞生出感情?
想起这些问题,李寻欢就不免要叹息。他也不知道今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