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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欢奴,即使离得很远,沈谅也能认出他来,虽然那张脸已经由少年变为青年,但是三年的奔波逃亡没有刻下太多的痕迹,只是脸色比沈谅记忆中的要苍白,好像他一直躲在地下不见天日似的。
“准备放箭。”将军传令,他受到金鹏杀手的影响,担心了好几天,没想到“群龙之首、五峰之王”会是这么一位疯子。
“等等。”沈谅还是不放心,他只看到欢奴,没有见着荷女,欢奴虽然杀了许多人,但是有红顶大鹏的帮助,在沈谅心目中,对荷女的剑法印象更深。
将军有点不太高兴,这里是疏勒国的军营,金鹏杀手只是客人,却干涉他下达命令,但他将不满藏在肚子里,营地里还藏着二十名杀手,他不得不小心行事。
沈谅召来十名杀手,这个时候没必要保密了,杀手走出军营,零散地排开,迎向黑马骑士,这些人各有分工,三名杀手负责杀人,七名监视空中的情况,那只大鸟才是他们最防备的对象。
杀手们一手持刀,一手提着一触即发的臂弩,弩箭上抹着见血封喉的毒药,足够毒死一头大象。
疏勒国的士兵们忍不住偷偷撇嘴,这里不是璧玉城,对以多敌少这种行为接受度不高,甚至有点鄙视。
黑衣骑士没有下马,缓缓举起一柄金鹏堡特有的狭刀,然后吹响了挂在胸前的兽角。
疏勒国的官兵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高亢的号声,心中为之一震。
十名杀手紧张地停住脚步,抬头向天空中寻找乌云样的大鹏鸟。
号声未歇,更多的骑士从山口中涌出,重剑平放在肩头,沉默地催马小跑,只有马蹄践踏大地汇集而成的轰响与号声相迎合。
将军与手下的士兵们脸上骤然变色,一共有多少大雪山骑士,一千、两千?还是更多?他们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多的剑客同时出现,这些粗野的山民从一出生开始就争斗不休,能聚起上百人的队伍就是了不起的成就。
军营里总共只有不到一千名士兵,平时阻截零散的逃亡剑客绰绰有余,与对面雪山崩塌似的骑兵大军相比,却无异于以卵抗石。
马匹加快速度,重剑离开肩头,杀戮之气弥漫天地,死亡的味道充盈每一个人的鼻腔。
阵前的十名杀手像立于荒野的孤独小树,面对的却是摧枯拉朽的狂风暴雨。
在继续执行命令与转身逃生两种念头之间犹豫不决,杀手们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剑客们甚至没有出剑,马群驶过,十名杀手已经成了碎片。
“放箭!放箭!”将军高声喝叫,心头生起毁灭的预感。
士兵们手忙脚乱地排列阵型,弯弓搭箭。
在他们头顶,一朵乌云飘过。
“魔鸟!”
惊恐的话音刚落,一名士兵已经被抓到空中,随即惨叫着跌落,那声音令人如此胆寒,一半士兵扔下兵器,准备逃跑。
沈谅不敢相信眼前的场景,那的的确确是欢奴,怎么可能真的成为“群龙之首、五峰之王”?
他跌跌撞撞地向帐篷跑去,将拦路的士兵全都推倒在地,就算行动失败,也得先杀死那名铁匠,不能将其留给欢奴。
营地里已经乱成一片,所有人都在争抢马匹,将军正命令亲兵在自己人中间杀出一条血路。
没人注意帐篷里发生的事情,沈谅冲进去,看到里面多了两个人,护在铁匠与学徒身前。
一名温婉而冷漠的少年,手中握着长剑,一名绿色眼珠的少女,手里拿着狭刀。
剩下的十名杀手不见踪影。
沈谅仓皇退出帐篷,他已经失去了斗志,只想跟着大家一块逃跑。
大雪山剑客冲进军营,如同洪水淹没路上的一切活物,红顶大鹏高低起伏,像一个快乐的孩子在玩自己最喜欢的游戏。
沈谅看到人群中的欢奴跳下黑马,收起狭刀,拔出利剑,骑士洪流自动在“群龙之首、五峰之王”身边分开,给两名狭刀持有者让出生死决战的孤岛。
沈谅拔出狭刀,他是洗心院刀主,绝非默默无闻之辈。
帐内,两名学徒簌簌发拌,铁匠达伽却保持着镇定,说:“我要一百斤乌山精铁,才能给你们的主人打造天下最锋利的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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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谋士
方闻是没想到自己会穷困潦倒至此,每天早晨睁开双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怎么才能哄骗几粒米来充饥,他曾经因为饱读诗书谈吐与众不同而备受左邻右舍的尊敬,甚至有本地的财主想要将女儿嫁给他,却被他拒绝了,大丈夫志在四处,何患无妻?等到他周游列国四五年,一事无成黯然回乡时,被他拒绝的财主拍着心口,暗自庆幸了好几天。
如今的方闻是在乡里就像是隐形人,熟悉的乡邻不是视而不见就是躲着走,怕他开口借钱或是沾上晦气,今天竟被两名陌生的大汉堵在院子里,好像他的倒霉还没到头似的。
当时,方闻是正在隔壁哥哥家中,施展三寸不烂之舌,乞求、威逼、利诱,微言大义、天文地理,什么招术都用上了,就是地狱里的鬼王也得心动,可嫂子却连眼皮都不抬,照常喂鸡拾掇院子,一粒米也不肯“借”,小叔的声音对她来说跟聒躁的知了没什么区别。
口干舌燥,饥火焚心,方闻是再次生出时不我遇不如归去的消极念头,两名陌生的大汉推门不请自入,他们显然已经打听到确切消息,一见着衣裳褴褛的书生就问:“你叫方闻是?”
大汉穿着毡衣,风尘仆仆,相貌粗野,语气也很生硬,像极了几年前绑架他的土匪,方闻是顿有不祥之感,急忙摇头。
一直不说话的嫂子这时的反应却出奇的快,抢先开口,“就是他。”
黑布袋从天而降,方闻是满腹经纶,面对上来就动粗的大汉,一点招架之力也没有,脑袋被套个正着,眼前一片黑暗,接着被人抗起,开始自己最后一段倒霉生涯。
方闻是的嫂子长出一口气,颇有多年顽疾一朝痊愈的舒畅感,可是想到当家的日后可能会问起,于是等大汉走了一段时间之后,撕心裂肺地喊起来,“抢人啦!”
左邻右舍都走出家门观望,只来得及看见马匹扬起的灰尘,心中纳闷,什么人如此不开眼,要抢一名穷酸?再说何必抢呢,来人说句话,乡亲们就会将书生绑起来送过去,有人供饭,方闻是自己也会愿意吧。
两名大汉带着方闻是马不停蹄地前进,每天只休息很短的时间,第一天下来,方闻是就觉得全身骨头都散架了,但是当大汉拿出干粮时,他还是一把抢过去狼吞虎咽,甚至没问一句这是要去哪。
大汉吓了一跳,第一次觉得这位书生或许有点门道。
方闻是猜到他们这是在向西行走,奇怪的是,大汉没有选择最安全最通畅的天山南路,那条路经过璧玉城,有金鹏堡的保护,他们尽走群山以北的荒野,有时候连路都没有。
填饱肚子之后,方闻是开始担心人身安全的问题,他很客气地向两位“兄台”询问,得到的回答却是被破布塞住嘴巴,两名大汉相互之间也很少说话,只有单调的马蹄声,日夜不停,即使在睡梦中耳朵里萦绕的也都是得得得。
所以,当半个多月之后,旅程终于结束,头上的布袋被摘掉,嘴里的破布被拿出,方闻是感觉自己仍飘浮在动荡的马背上,双脚像是踩在绵花堆里,大汉一松手,他就倒在地上,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是一座很大的帐篷,光线阴暗,装饰简单,铺着粗糙的毡毯,两边或坐或站着十几位粗野的男子,每人身边都竖着一柄又长又宽的重剑,方闻是有一种感觉,这些人的身份地位与剑的大小成正比。
第一印象很快就不攻自破,最里面的矮榻之上,盘腿坐着一名年轻人,从位置上来看应该是首领,身边的刀剑却最短小。
年轻人脸色苍白,似有虚寒之症,面貌本来应该是英俊的,却被那副阴郁的表情遮蔽不少。
在矮榻左右各站着一名护卫,左手是名极俊美的少年,方闻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右手是名十多岁的少女。
方闻是连吞几下口水,说出早已埋在心中的实话,“大王饶命,小的一介书生,无钱无势,想必两位大哥是抓错人了。”
矮榻上的年轻开口说话,声音冰冷,稍显慵懒,却有一种生杀在握的威严,让方闻是彻底相信他就是“大王”。
“方闻是,你不认得我了吗?”
方闻是抬起头,仔细看了一会,脑子飞快地转动,希望能想起点什么,随后眼睛一亮,“是你啊,哎,怎么不早说?兄台一向可好?家里人也都好吧?”
年轻人等他说完,“四年前铁山大营,方先生可还记得赠马之人?”
有了这句提醒,方闻是终于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可还是想不起名字,“是你!你……怎么……你不是……这是哪?”
“这里是大雪山山口,我叫杨欢,已经不是金鹏杀手了。”
大雪山!方闻是震惊了,这里离家乡最少有上千里,自己竟然被抓到这个鬼地方来,不用问,周围这些狰狞的男子就是传说中的大雪山剑客了。
乡下僻远,剑客冲出大雪山直逼疏勒国边境的事,还没有传到方闻是的耳朵里,但他隐隐约约对“杨欢”这个名字有印象,记得这是金鹏堡几年前的叛逃者,他可从来没将这事与自己若干年前见过的杀手学徒联系在一起。
“杨老弟。”方闻是脱口而出,转念又改换称呼,“杨大王……”
一名独眼汉子冷冷地纠正,“群龙之首、五峰之王。”
方闻是一怔,这个名字太长,他有点叫不出口,独眼汉子给他一个简称,“龙王。”
“龙王陛下。”方闻是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怎么都觉得这个年轻人和自己见过的杀手学徒不像是同一个人。
“没有‘陛下’,就是‘龙王’。”独眼汉子孜孜不倦地教诲什么都不懂的书生。
“龙王。”方闻是真心觉得这个称呼非常奇怪,但他的心神已经镇定下来,能够很好地掩饰真实情感,“召见在下,不知有何吩咐。”
“方先生还记得当初的承诺吧,我现在有五千人马,找你出谋划策。”顾慎为也不喜欢“龙王”的称呼,但这是五峰族长商量好几天献上的尊称,他只能接受。
方闻是当然不记得随口说过的一句话,不过有人找他出谋划策,终归是好事,或许他等了二十几年的人生转折点就落在此时此刻,“嗬嗯,当然当然,五千人马,不错不错。”
顾慎为了解方闻是的为人,“方先生旅途劳顿,不妨稍事休息,明日再谈。”
虽然宴席上的菜肴种类不多,却很丰盛,不是大块的肉,就是乳酷奶酒,方闻是吃了几年来最饱的一顿饭,直到肚皮高高鼓起,再也塞不进一块肉,他才腾出工夫仔细观察年轻的“龙王”和手下野蛮的剑客。
想让他方闻是出谋划策,也得有点根基才行,他可不会给一群乌合之众当军师。
观察的结果不是很乐观,剑客们沉默寡言,武力没问题,可是相互间十分戒备,谁也不瞧谁,总是一只手抓肉,另一只手放在离重剑不远的地方。
龙王杨欢由两名少年服侍进餐,每道菜都要由其中一位试吃。
这里还没有建立成套的规矩,进出的剑客不用通报,掀帘就闯,也不行跪拜之礼,冲龙王微微点头就算尊重。
不过方闻是非常清楚地感觉到,所有人都害怕这位年轻的龙王,这种害怕发自内心,除了那两位侍者,甚至没人敢过分靠近他。
饭后,方闻是前往指定的帐篷时,在营地里所见所闻让他心中更加含糊。
来来往往的剑客不少,但是肯定没有五千人,很大一部分还是十几岁的孩子和五六十岁的老人,他们也跟帐篷里互相戒备的头领一样,分成几伙,剑拔弩张的气氛非常明显。
只有比仇恨更强大的恐惧才能压制住这些人。
方闻是对大雪山剑客很失望,对年轻的龙王却越发好奇。
那个年轻人,有什么本事能镇住一群野兽般的剑客,让他们低头称其为“王”?
那天晚上,方闻是肚子撑得难受,辗转反侧,没怎么睡好,于是干脆起床,在帐内来回踱步,去茅厕蹲了几回,将那些他以为永远也用不上的知识重新整理出来,就在他感到有点饿的时候,心中产生了成形的想法。
第二天,龙王没有召见他,方闻是就在营地里走来蹿去,到处跟剑客们聊天,了解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剑客虽然粗野,不同部落之间势同水火,对客人却都很热情,有问必答,从不撒谎,让方闻是增加了几分信心。
第三天晚上,龙王单独召见谋士,帐篷里除了他们只有两名少年侍者在旁。
方闻是胸有成竹,也不客套,一见面就问:“龙王,请你告诉我一句实话,你与金鹏堡为敌,是要报仇呢,还是想当西域霸主?”
“有什么区别?”
“报仇是私人的事,不是西域所有人都跟大雪山剑客一样,对金鹏堡怀着深仇大恨,你在这里能轻易找到同盟,出了这山,还有几个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就为替你报仇?反正我不愿意。西域争霸则是胜王败冠、风险极大利益也大的事,加入者为的是名、是权、是财,天下人皆愿分享。所以啊,你想报仇,我帮不上忙,不如放我回家种地;你想争霸,没准我能出点主意。”
顾慎为没想到方闻是会说出这样的话,低头沉思了一会,“争霸也得杀人吧?”
“杀人无数。”
“我要当西域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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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胜败
顾慎为与方闻是彻夜长谈,小姑娘铁玲珑困得不行,伏在矮榻上睡着了,初南屏尽忠职守,一直保持着警惕,他听不懂龙王与谋士在说些什么,耳朵全用来聆听帐外的声音。
初南屏自然有紧张的理由,龙王遭遇暗杀可不是一次两次,他发过誓,决不让这位共修者死在别人手里。
次日下午,顾慎为召集五位族长共商要事,方闻是平生第一次以军师的身份发言,兴奋得一直没闭眼,满脑子都是合纵连横的想法,竟也不觉得困倦,当他向几名阴沉的大雪山族长分析当前的形势时,意气风发,似乎整个天下都握在他手中。
“大雪山岌岌可危,若不早做准备,熬不过今年就得全军覆灭。”方闻是接受龙王的建议,一开口就来个危言耸听。
五位族长听到这话都不屑地大笑起来,弹多峰独眼族长龙啸士最先提出反驳,他被神鸟大鹏啄去一只眼珠,地位反而因此上升,拥有龙王面前第一顺位的话语权,“全军覆灭?你可知道,这两个月来,大雪山三次击败疏勒国大军,杀敌无数,我军损失寥寥无几,金鹏杀手十几次暗算,全都有来无回,成串的人头现在还挂在营地大门口。”
方闻是虚心听毕,表现出对弹多峰族长的尊敬,然后问道:“既然如此,大雪山为何不向疏勒国进军?而是留在山口坐等进攻呢?”
“就等龙王一声令下。”龙啸士挥拳砸在身前的矮桌上。
“因为我们没打算离开大雪山。”年纪最大的落神峰族长龙擒鹰提出另一个说法,其余三位族长各有倾向,纷纷点头,都没有开口。
只有方闻是连连摇头,“嘿嘿,诸位觉得大雪山连战连捷,在下却认为大雪山一败涂地,何谓胜何谓败,不能只看一时一地……”
军师的话有点费解,惹怒了五位族长,龙啸士扬起重剑,喝道:“胜即胜,败即败,清楚明白,有什么一时一地的,难道大雪山在战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