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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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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当然不是发扬什么邻里友爱精神,帮白狼城收拾乌延,实际上辽西之地,乌丸势力占绝对优势,素利与另一个鲜卑首领弥加,一直被打压,他们东部鲜卑三大部落:素利、弥加、厥机,其部众全部加起来,还比不上全盛时期的一个轲比能。
    原本三部鲜卑中,东部鲜卑就是实力最弱的,更何况一分为三,那更是弱得没边了。尤其辽西的素利与弥加,被蹋顿压得死死的,部族发展,日见窘迫。他们早就瞄上了平冈,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辽西,除了山就是海,这让牧民们怎么活。
    以往是忌惮乌延的实力,但眼下乌延连续挫败,部族实力大损,又有人挑头,只要跟着干,就能分肉吃,何乐而不为?
    马悍长鞭一指:“我用平冈这块肥肉,引出素利联合出兵,再加上弥加助田国让夺取文成,这笔买卖还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过了。”
    二人相视大笑。马悍一振魔瞳弓,对太史慈道:“走,咱们去扫净外围,比一比,看谁干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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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了,为了让书友们有个洁净的环境看书,以后不再专门列出打赏感谢,而是改为隔一段时间才总结感谢,谢谢大家支持。)(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谢谢“赵无恤2014”投出首张月票,“悄悄流逝的青春”、“封神逍逸”慷慨投票,太感谢了。) ~~~~~~~~~~~~~~~~~~~~~~~~~~~~~~~~~~~~~~~~~~~~~~~~~~~~~
    乌延觉得近来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小小的逃奴部落连续击败,连儿子都丢了性命,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奇耻大辱!按他的暴戾脾性,当日失败逃回平冈后,就要召集全族三千战士,再杀回濡水,踏平汉戈寨。但是,当轲比能部惨败的消息传来,乌延顿时消停了。
    一个人独战四千鲜卑、乌丸联合骑兵,杀死数百,重创轲比能;夺取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火焚轲比能牙帐,一家伙干掉了二万多鲜卑精锐,一下打掉了轲比能近半的实力。
    这家伙,就是个煞星啊!
    乌延听到这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时,脸上横肉一个劲地抽,末了,才牙疼似地说了一句:“究竟是鲜卑人太弱了,还是这个马悍太强了……”
    前几日,巫祝为他杀牛占卜,得到的结果是近日大凶。乌延郁闷不已,有什么大凶呢?白狼城么,他们总计才八百人马,守城都守不过来,难不成还敢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有能臣兀替自己监视着,白狼城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就会传过来。退一万步说,那个马悍真敢来。老子就让能臣兀抄后路把白狼城端掉,让你小子连个窝都没有……老子还真不信了。你还真能以一敌千!
    可如果不是白狼城,那这个大凶又从何而来呢?
    乌延只觉得一阵阵头疼。失去儿子的悲痛,加上部众损失,接连失败,在部族中的威信遭到严重削弱,已经有好几个部族对自己的指令阳奉阴违了……这令他心情很不好,这几日一直灌酒。
    正薰薰然之际,蓦闻帐外一阵大乱,乌延一瞪眼,正要怒骂。帐外突然传来骑卫首领赤鲁的急促声音:“汗王,城内起火,好像、好像是草料场……”
    乌延的酒意消得一干二净,冷汗都下来了。草料场!那里可是堆放着足够整个部族过冬的干草料,要是都烧了,这个冬天牲畜可怎么活?没有足够的牲畜,乌延部不完也完了。
    “快滚去救火!”乌延一腿踹飞酒案,狼嚎声全城皆闻,“谁放的火?谁守的夜?抓回来。我要活扒了他们的皮!”
    话音未落,一个乌丸巡兵连滚带爬跌起王帐,声音凄厉:“汗王!鲜卑人、鲜卑人偷袭!已经攻到了北门!”
    乌延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这大凶,竟然是指鲜卑奴……”
    ……
    平冈城东南方向五里处,一片高高低低的山冈下。静静峙立着一支骑兵队伍,望着远处冲天火光。以及随风传来的隐隐喊杀声,禁不住互相拍肩击掌。难掩兴奋之色。
    马悍已经骑上了战斗马银箭,全身披挂,赤盔赤甲,魔弓如血,霸王枪高高竖起。灰冷冷的夜色下,给人一种赤煞夜魔行将噬血的冷酷感。
    太史慈看着红透半边天的熊熊火光,心头也滚烫起来。杀胡奴啊,自己浪迹辽东近两载,也没少与胡奴有冲突,但率领几百骑兵……呃,是与几百精锐骑兵冲击胡骑,这样的激昂感觉,还从来没有过。
    太史慈看了身旁的马悍一眼,那长得惊人的霸王枪令他心头啧了一下,低声道:“乌丸人乱了,此时出击,正是良机。”
    马悍嘿嘿一笑:“还没到时候,鲜卑人与乌丸人还没死磕够。素利一定气得吐血了,不过,谁让他运气不好……嗯,是本事不行,先让乌丸人发现了。子义你信不信,鲜卑人也一定想让我们打头阵来着,这样就可以跟在后面捡便宜。嘿嘿,素利想跟我玩这一手,还欠了点火候。”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素利不够火候,而是他没有马悍那样一条牛逼的机械臂。
    乌延在草原混了几十年了,更有“草原兀鹰”之称,眼下又是非常时期,游哨都放出十几里外,有个风吹草动早就有人禀报了,哪会让人杀到城门才醒觉。但他真是流年不利、霉星高照,碰上了马悍与太史慈这两大煞星。
    在马悍的热源探测器精确指引下,黑漆漆的荒原上,马悍、太史慈与十名精选的夜射好手,犹如长着一双夜眼一般,横扫方圆十里。许多乌丸游哨被黑暗中一箭穿喉,死得不明不白,连声警告都发不出。太史慈不禁感叹,如果他在白天与马悍对射,死命拉近距离至一百五十步,还有三分胜算,但若是黑夜对决,甭管距离远近,他都必败无疑。这家伙,太非人了。
    马悍、太史慈等人几乎扫平了平冈城外围大部分游哨,只留下正北方的游哨没动,这是留给鲜卑人的“见面礼”。果然,素利的大股鲜卑骑兵一出现,就为乌丸哨骑所察觉。素利也派出了精锐斥候骑兵,想无声无悄拔掉乌丸游哨。这些鲜卑斥侯骑术比马悍强,箭术不比马悍差,暗夜拔哨的技术也相当不错,但只少了一样,没有那逆天的探测器。所以当鲜卑斥侯将明暗游哨拔除得七七八八时,还是无可避免地惊动最后几个乌丸哨骑……警讯发出,平冈城内的乌丸骑兵人手一根火把,如一条火龙冲出北门,截杀鲜卑人。
    素利一心想让马悍的白狼悍骑先顶上去,等两边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收拾残局,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派出内应纵火焚烧乌丸人的草料,这已是一件大功了……没成想到头来,还是自己的一千骑先与乌丸人交上火。
    事已至此。素利也没法,只能红着眼。命令手下千骑,豁出命去干:“杀光乌丸人。抢光乌丸人的女人与财产,割下乌延老贼的头颅给本王当酒器,平冈是我大鲜卑勇士的!”
    “嗷!”
    “大鲜卑勇士们”的眼睛一下红了,像打了鸡血似地,向仓促集结的乌丸人发动疯狂攻击。乌丸人仓促应战,被杀得节节后退,最后堵在北门,城内上千乌丸骑兵冲不出去,完全发挥不出兵力优势。在乌延的大骂声中。次子普咄碌率五百骑走西门,绕过半城,侧击鲜卑人。
    当马悍看到普咄碌率五百乌丸骑兵从西门呼啸而出时,向太史慈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击。
    太史慈深吸一口气,摘下四石弓,振声高呼:“白狼悍骑第一队,上马!”
    霍霍霍霍……二百白狼悍骑动作整齐胯上马背,战马仿佛也感染到那股澎湃战意。发出希聿聿地长嘶。
    “出击!”
    太史慈弓梢一指,一马当先窜出,身后二百骑如影随形,铁蹄犁土。迅猛扑向乌丸人。
    普咄碌率五百骑兵冲出西门,整好队,正准备绕城侧击时。万万没料到在骑兵队后面竟冲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骑兵,嗖嗖嗖嗖。一阵乱箭铺天盖地,当场放倒五、六十骑。瞬那间。人仰马翻,火把坠地,点燃地上枯草与翻滚人体,不少人马被火燎得乱蹦乱跳,乱做一团。
    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白狼悍骑又连射两轮,再次干翻数十骑。在距离乌丸人还有三十步时,划了个大弧一掠而过,没入黑暗中。
    夜战最忌与敌混战,敌我不分,乱打一气,指挥失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这样干的。白狼悍骑就是一支标准的弓骑兵,近似于白马义从,别说是黑灯瞎火的夜晚,就算是明晃晃的白昼,那也是边战边撤,保持距离,绝不能被敌人粘住,打一枪就跑。
    普咄碌与乌丸人毛愣了,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躺下了近百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黑暗中再次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铁蹄声,一群杀气腾腾的骑兵就像从暗黑的地狱冲出,人未至,箭如麻,乌丸人又忽啦啦倒下一片。
    这些乌丸骑兵可不是乌延的骑卫精锐,而是牧民战士,全凭血勇作战,胜则如狼,败则鼠窜,说白了就是没有纪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遭到神出鬼没的伏兵打击,一个个慌乱不堪,眼见城门就在身侧,本能地往城内退却。
    普咄碌又惊又怒,一边喝令手下骑兵追击,一边策马挥鞭,狠狠将退缩的牧民抽打得东倒西歪:“混帐!全都给我滚出来,追上去,狠狠射死这些只知偷袭的鲜卑狗!”
    白狼悍骑来去如风,加之又是黑夜,竟被当做是鲜卑人了。
    突然后方一阵大乱,适才追上去的近百骑乌丸人被杀得七零八落,狼狈逃回,而白狼悍骑更如附骨之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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