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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喝上两口,眼睛便亮了起来,看起来他显然对于烈酒的喜受,更甚于是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并没有因为姚查那带着大明口音的蒙古话,而生出什么吹动牛角召集人手、拔刀相向的事。
“我想当这个部落的那颜!”那颜也就是首领,姚查这么说出自己的来意,然后他下意识地绷紧了肌肉,准备说出下一句,那就是:我要挑战这部落的勇士。
谁知道那老人听着,点了点头道:“这酒你能不能弄一些过来?只要你一百天里,能弄上五袋这种酒,还有十斤茶叶……”他小心地打开一个小袋子,姚查看了,便是军户出身,也看得出这绝对是劣茶,也就是百姓私下唤作“拜神茶”那一类——除了拜神之时摆于供桌之外,谁也不会去喝那玩意。
只听老头说道:“我们都服你来当那颜!”说着老头就叫了起来,十来个青壮瓦剌人便奔了出来,听着那老头的话,纷纷点头,对姚查说道,“是啊、是啊!五袋酒,十斤茶,你当那颜就是!”
姚查就愣住了,早知道这样,他是不是该找师母柳依依背一袋茶叶过来呢?说不定就能收服许多个部落了!但姚查不笨,要是真的给酒给茶就当这个部落头,那就个傀儡吧?当下他摇了摇头,对那些青壮说道:“酒、茶叶,我能弄到,打败我。我就给你们一斤茶;你们要是输了,就得让我当那颜。”
“好!”那些草原的男子,一听打败他能弄到茶叶,一个个眼睛都快冒出青光了,要知道游牧民族对于茶的需求是很大的,牧民因为饮食品种十分单一,并不是说穷苦牧民也能天天吃肉,例如这个小部落,不见得能吃上多少肉,但诸如酥油羊油之类的东西都是常吃。他们摄入的动物性油脂远远超过内地农耕汉族,而茶的作用就是里面含有茶碱,没有茶,对他们来讲,消食解渴就成了问题。
远远地。丁一只看见姚查避了一个瓦剌青壮的扑扯,几记刺拳再加一记下勾拳。直接就把对方放倒了;而接下去下一个青壮是个摔跤高手。很快把姚查摔倒,但大约是在姚查的十字绞之下坚持不下去认了输……当姚查放倒了第五个青壮,就没有人再上来了,周围的瓦剌人都单膝跪下,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走吧。”丁一给陈三他们说道,拔转马头奔向下一个可能有牧民聚集的地方。
这只是一个开始。也许接下去不会象这一次这么顺利。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极好的开门红。
进入草原七天之后,丁一的身边就只有陈三跟随了。
从紫荆关出来,按丁一他们前进的路线。本来就是切向瓦剌部的边缘,丁一的目标,本身也就是这些小部落。很明显他择兵时选的这些本来就是民间大力士的军士,加上这半年的锤炼,在刻意回避了箭术和马术的情况下,徒手格斗战胜这些小部落里勇士,还是一件很有把握的事。
“这一次,选一个大点的部落试试。”丁一对陈三这么说道。
毕竟他们的目的,又不是真的想当这些小部落的那颜或小汗。
只是天色已黄昏,他们不论怎么想,也只能看明天的运程。
但没有想到丁一刚说完这话没一会,他们刚找到一条河流的旁边,一处适合作为宿营地的丘陵时,就听到了南方传来满溢草原韵味的歌声。随着歌声策马而去,远远便见一个有二三百户的部落,似乎在进行某种庆典,篝火边不时有人起身舞蹈,马头琴在奏响。
“看来你要自己找宿营地了。”丁一对陈三摊开手,无奈地笑了起来,翻身下马把自已的装备携带上,然后把座骑的缰绳扔给了陈三,后者脸上颇有些担忧,但他很明白自己阻止不了丁一,没有人能阻止他,包括丁一自己。
所以陈三只是在马上对丁一说道:“先生,保重!”
“我存国强。”丁一点了点头对他这么说。
“我存国强!”陈三郑重地重复了一次,然后没有更多的废话,一人双骑奔向北边的来路。
丁一慢慢地向前走着,看山跑死马,目视可见的蒙古包,走了许久,看着依旧还在远方。
但对丁一来说这不算什么,他行进的速度和开始的时间并没有分别,不会更快也不会更慢,仔细观察他走路的话,会让人感觉似乎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部器械,不单速度不变,几乎连几步呼一口声、吸一口气都保持在一个相同的频率上。
走到离那部落最外围的帐蓬,有三四百米时,他发现了一些的东西,他所熟悉的东西,伪装。就在他的前方,有着两堆伪装的草丛。除非生活在草原的牧民们,刚刚在这里埋葬了两具尸体,再从别的地方铲出一些草皮来盖在上面。但这是草原,不是中原,对于葬礼来讲,似乎没有这样的讲究,又或者有,但丁一不知道。
丁一停了下喝了一口水,不多也不少,然后他便慢慢地卧倒下来,因为他可以百分百的确定,那是两个做了伪装的人,就算牧民也有和中原百姓一样的丧葬习惯,丁一也敢于确认。因他相信,这个世界上大约不会有尸变这种事。
那两堆草在向前移动。
很明显这是两个高手,不论是在这时代还是几百年后,都绝对算得上高手,他们的身后,并没有因为前进,而把长草压出一道轨迹来。而他们身上的伪装,恰恰与身边的长草差不多,绝对不会引人注意——丁一之所以能发现他们,只不过是职业的怪癖,注意到他们身上的草比周围的草要略为干枯,如果夜幕来临,就算是丁一也不可能发现异常。
丁一慢慢地向右边那堆草爬过去,然后大约十步左右便加快了速度,不是因为他不再介意身体压过草丛的声音,而是节奏。他跟上了前方那个伪装者爬行的节奏,丁一所带起的动静,都跟对方行动的频率同步。
有一些东西,一旦到位了,就显得如此的轻易。便如丁一扑在对方身上,猛然击向颈动脉。对方就昏阙过去一样。不用去做什么生死相搏。也不用刀来剑往,也许动起手来,丁一不一定就能稳赢——就象苏欸,哪怕现在丁一也不敢保证正面对决能稳胜——但在沙场上决定胜负的,不仅仅是拳脚功夫,还有综合素质。
丁一取出一节绳子。把对方双手反剪,两个大拇指根部打了一个捕俘结,多余的绳子便把对方反剪起来的双手肘部合并,打了一个防脱结。再于颈部打了个绳头结,这样除非这人将脑袋拿下来,否则绝对不可能挣脱得掉。
然后丁一慢慢地爬向左边,如果从空中俯视,便会发现,丁一运动的轨迹是一个“s”形。没有什么意外,特别是在丁一以已之长对敌之短,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一记后手直拳干净利落再次砸昏对方,然后是丁一得以再次施展他的捆绑手艺。
这个时候,夜幕已临。
丁一直起身,走向那在部落中央的篝火堆,他毫不掩映的轻松步伐,甚至还用蒙语放声歌唱、踏歌而行,异于这个时代的曲调犹加引人注意,很快就有两个牧民迎了上来。他们并没有弯弓搭箭或是拔出弯刀,而是对着丁一招呼道:“哪个部落的雄鹰,飞到了这里啊!”、“我们有酥油,还有马奶酒,你来吗?长生天的子孙!”
不知道是他们喝多了,还是草原人说话的习惯就是这样,有点连说带唱的感觉。
但其中的友善丁一是可以感觉得出来,甚至这两个牧民都从始至终不曾抬手指向他。
战争,是战争扭曲了一切。
也是贪婪,才让这些原本朴实的人,变得丑恶和凶残。
丁一的蒙古语,并不是当年在什么培训机构学的,而是跟他的蒙古族战友学来的,那位蒙古族的战友殉职之后,身为孤儿丁一那几年里,每有探亲假期,就是去这位战友在通辽的家里过,所以他的一口蒙古话,并不比四夷馆里的通译差多少。
“我的朋友,如果你不介意请一个汉人喝酒,那么我无法拒绝你的好意。”丁一冲他们抱拳致意,他并没有打算扮成瓦剌人,尽管目前来看,他的蒙语并没有什么破绽,但丁一很清楚,时间一久,聊得一多,终于会露出马脚的。
“汉人?”这让那两个牧民愣住了,他们有些反应不过来,因为大明对于这个部落来讲很有些遥远,而且他们更习惯称之为明人,而不是汉人。其中一个憨实的牧民手动了动,但终于没有举起来,“你是明人吧?为什么来草原?商人?”
丁一摇了摇头,摘下腰间的酒袋扔了过去:“我听说草原的男儿,会尊敬强者,所以我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当然,如果我不够强,我想跟你们学学马术,用茶叶和好酒来作为学习的费用。”
“长生天在上!”那个瘦高个子的牧民突然跑了过来,丁一并没有推开他,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蓄力的前兆,事实证明,对方也没有恶意,“快走吧明人,部落里有贵人来了,她的护卫脾气可不好!走,赶紧走,你想学马术吗?过几天再来。”他说着从那憨实男子手里抢过那袋酒,塞入给丁一,“留着它,活下去,过几天你要还想学,再来找我,我叫阿古达木……”
但这个时候从篝火那边的方向,传来脚步声,有人用低沉的嗓门怒斥着:“嘿!你们在干什么!你是谁?哪个部落的!”火把亮起,一个魁梧的瓦剌人走了过来,浓密的胡子遮去了他半边脸,但遮不去如狼一般的双眼,他不是一个牧民,因为不单佩刀负弓,而且他穿着硬皮甲胄。
“我是汉人……”丁一微笑着对他说道。
阿古达木刚想说丁一是个明国的商人,丁一已经把接下的话说了出来,“我听说草原的男儿,会追随强者,我想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强者?”那个瓦剌人愣了一下,大笑起来,他看起来要比丁一强壮高大许多,他指着丁一笑道,“是的,草原上的男儿会尊敬强者,跟随强者……”然后他便收敛了笑意,如公牛出起冲锋前,从鼻孔里冒出的咆哮,“但你,不是强者!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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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凭陵杂风雨(四)
“我想,你欠我一杯马奶酒。”丁一微笑冲着那个瓦剌人说道,“我至少可以喝完它再走。”
这不是一个十来青壮的小部落,看这规模至少有几百能战的青壮,而且阿古达木说来了贵人,看怕至少还有几十护卫吧,那算起来就得三两百人了,必要的时候,老人妇女也是能上得了马拉得开弓的,丁一不是神,不可能一个个把他们都打趴,从一开始丁一就没打算这么干。
如果没有那两个俘虏,丁一大约会以学习马术的名义,过几天再来,了解这个部落再做打算。
但现在没有必要了。
当丁一把那个瓦剌人带到两个俘虏的前面时,那个瓦剌人脸色就不太好看了,他举起火把拉开对方的衣领,一个狼头的刺青图案赫然映入眼中,不由他倒吸了一口气:“孛日帖赤那!孛日帖赤那!”
他转身就向篝火处奔去,跑了几步却停下来对丁一道:“明人!我,巴特尔,欠你一碗马奶酒!”然后他就顾不上丁一了,手持火把一边跑一边挥动着,似乎是召集同伴的讯号,有好几根火把便随即在部落的四周亮起。
阿古达木和他的同伴在黑夜里,都响起了牙关打战的声音。孛日帖赤那这个名字,丁一所知道的,就是据传是成吉思汗的二十二代祖先,大约是苍狼的意思,为什么会带给那个巴特尔和这两个牧民如此的恐惧?丁一有些摸不着头脑。
当被请到篝火边,有人给丁一端来了马奶酒,丁一浅尝了一口,望向明显是这里主事者的那位女人,大约二十出头的女首领。她的皮肤绝对算不得细腻,小麦色的肌肤、强健的肌肉。在火色映射下有一种铜铸铁打的错觉。
她也端着酒,虎口是握刀的茧,手指骨节粗大应该能开得了硬弓:“明人,你的同伴在哪里?”她有如鹰的眼,应该很少有人敢于跟她对视,丁一,显然是不多的例外,只倒让她生了些兴趣,“你想要什么?骏马?金子?”
“只有我一个人,至于我的来意。巴特尔。”丁一微笑着举起碗,冲巴特尔示意。
后者有些无奈地冲这个女首领复述了刚才丁一所说的话。
这让周围的瓦剌人哄然大笑,更招惹了许多饱含怒火的眼神,一个明人,来到草原上。想要让长生天的子孙追随他!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么?当第一个人开始咒骂丁一,便有了许多的和应者。然后是弯刀出鞘的声音。
但随着那位女首领举起的手。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去,她把碗里的酒一干,随手把碗甩开,扶着膝盖饶有兴趣地向丁一问道:“你是游历的剑客?明人,你叫什么?”
“我姓丁,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姓丁的、丁先生都行。”丁一又喝了一口马奶酒,不论是咒骂声还是弯刀出鞘,都没有让他脸上的微笑消失,“我不是游历的剑客。我的朋友出了点事,我需要力量,听说草原上强者为尊,我想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也许可以打败狼王,然后带着追随我的人,去帮助我的朋友。”
女首领听着点了点头,过了半晌却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也先?现在草原上最强的狼王。”边上有着许多的附和的声音和吼叫声。
“我不需要那么强大的力量,”丁一摘下腰上的酒袋,把它扔给女首领,“我也驾驭不了那么大的力量。”他并没有说自己无法打败也先,而是很直接地表示,他没有成为瓦剌王者的野心。他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小部落的头领。
女首领拔出开酒袋的塞子,喝了一口,点头道:“好酒!丁先生,你觉得自己可以成为这个部落的狼王?”这回不单是部落里的男人在狂笑,连开始对丁一表示善意的阿古达木,也在边上咒骂着叫丁一去死了。
“跟我说说孛日帖赤那吧。”丁一把碗里的马奶酒喝尽了,没有回答女首领的问题,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
“没什么,一伙马贼!看在你帮我们捉住了两个探子,丁先生,你坐在这里看着,看着我们砍下他的头颅,然后你再决定,要不要做这个部落的头狼!”女首领站了起来,把酒袋抛回给丁一,却对着周围的男人说道,“长生天的子孙,恩怨分明!” 那些瓦剌人轰然称是,纷纷说等丁一看着他们战胜之后,一定没有勇气,再说出这样的话语
虽然史书上的记载,是清朝才有马贼这样的称呼,但丁一对于这个时代的草原上,有一伙马贼,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出奇。强盗和妓*女,是人类最为原始的两种职业,草原在清朝以前没有强盗?显然至少丁一是不这么认为的,而草原上的强盗没理由步行吧?那么骑上马的强盗,不是马贼是什么?
至于那些瓦剌人的嘲讽声、咒骂声,丁一听着并没有什么反应,仍然笑了笑,喝了一小口酒,然后把塞子塞上,解下连鞘的长刀横在膝上,对那女首领说道:“他们大约有多少人?攻击的习惯是怎么样,你清楚吗?”
“估计他们不会超过三百人,因为被他们洗劫的,都是不超过一千人的部落,但这些人都是强手!”巴特尔在女首领的示意,向丁一简略地说了那伙马贼的情况,他刻意压下声音,似乎是怕引起边上牧民的恐惧,“他们肯定有神箭手!至于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他们下手很狠,从来没有留下活口……”草原不比中原,一旦部落被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