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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不掉的。方才头一回过来。就派了千人队捉他们回来了。”虽然不知道杨善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对于瓦剌人来说,公理总是在弓箭的射程以内,捉了回来慢慢拷打,没有什么懂不清楚的事。
“我知道。”丁一拿下了嘴里的烟头,在进入瓦剌大营之后。他抽的不是烟,只是为了让瓦剌人习惯,他嘴角总是叼着一个冒着火头的东西,然后丁一微笑着把那个烟头按在了身边的一条绳子上。绳索很快被点着,火头如蛇一般弯曲着窜到石头后面,长草丛中,象一只硕大的折翅的萤火虫。
受命追赶杨善的千人队,在漆黑的夜里,在这个很多人都患夜盲的夜晚,他们很幸运的找到了远处的火把光点。但是那些光点分成了两队,一队往宣府方向奔去,一队往大同方向而去。
加上那些可能是为迎回皇帝仪仗的黑甲骑士,杨善一行也不过三十人,一支千人队捕捉三十人,也先已对此事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想不透杨善想搞什么事,但他很清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的阴谋都将破碎,所以他拿出了绝对的力量,一支千人队,足够把那三十人,碾碎一百次。不要忘记,这是以三两万铁骑就击溃二十万明军的瓦剌军兵。
“你,带上四个百人队,向宣府赶去,其他人跟我来!”千夫长马上做出了分兵的措施,不论怎么分兵,也是上千铁骑对二十骑——他只计算那些黑甲骑士,至于杨善和他的从人,无是千夫长还是他手下的军兵,都从来没有视他们为对手。——所以千夫长根本就不需要太多的计较,就算那二十骑是铁打的,一千铁骑也足够把他们踏碎。
凭借着骑术的高超,只奔驰了不到四百步,距离已然明显地拉近,往大同方向的四个百人队,已看见对方骑士在马背上隐约的身影。所以当前面十数骑又再分成几股逃窜,追兵也就拆开来,每个百人队追赶一个方向:“若有伏兵,马上撤退!”千夫长是老于沙场的,第二次分兵前叮嘱了一句,其实他并不太相信明军敢于和他们野战。
这不是在京师保卫师吃了大亏的瓦剌军兵,这是土木堡之役自信无限膨胀的瓦剌精锐。
麾下的百夫长虽然纷纷应了,但率着人马追赶目标的他们,却有着某名的兴奋,杀戮,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情。驻扎在猫儿庄因为有也先不许再抢杀的命令,尽管这些瓦剌人还是祸害了数以十万计的明国百姓,但毕竟不自由,不畅快。
奔驰而去的不是一支支百人队,而是一群群狼,獠牙间滴着唾液,瞪着发绿的眼睛的狼。
他们会撕碎一切,不论前面是老虎还是狮子,至少于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第三次分兵时,有一个瓦剌的百夫长感觉不太对劲:“明狗的马蹄声音不对!为什么听着还是至少还有十几骑的声响?”就算前方马蹄声里,有一半是备马,也至少有十四五骑!
杨善一行人不过三十众,第一次分成两股,每股便只有十数枝火把;第二次分两股,每股开始只有七八根火把,但现在第三次分成两股,每股只有三两枝火把。但瓦剌人自小就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就算在奔驰的战马上,这位百夫长仍然能感觉到,前方马蹄声跟火把的不符。
“功劳该是那颜的!”手下的十夫长大笑说道,他们看穿了明人的诡计,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先前分出去的明人马队。都是人少火把多,也许是把火把缚在备马鞍上,也许是一人手持两根火把,而真正的目标,就在这一队人多但火把少的队伍里。
这一次前面的明人分出了四五股,每股只有一枝火把,但是对老于战阵的瓦剌人来说,他们识穿了明人的阴谋,他们便毫不犹豫再次分兵,其实他们感觉只要有两个十人队在一起。就足够可以拿下目标了,就算拿不下,也可以拖住对手,吹响牛角让其他的队伍过来会合支援。
往大同方向追赶的其他队伍,也跟这支百人队的遭遇差不多。于是从猫儿庄到大同这段不算远的距离,被追赶者和追赶者。都拆分成了许多的小队。有两支十人队刚要去追赶自己的目标。却就被其他两支队伍从身边掠过,抢先衔尾追去。
那两个十夫长不禁破口大骂:“他娘的,谁手下的崽子?马都骑不利索,就来抢老子们的活计!”不过前面似乎又多出两根火把,他们也就没有过多的停留,赶紧朝着新发现的目标赶了过去。争功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犹其那些黑甲骑士上好的鱼鳞甲,一旦捉到,这些甲胄和刀枪自然就是归自家所有。那可是铁甲,不论对于草原还是中原的军兵来说,都是极大的一笔财富。
至于擦身而过争功的那两支十人队,同样的膻腥气味,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弓刀,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算他们之中有一个马骑得不好的家伙,也不见得出奇,有许多崽子跟着大人出来打仗,大人战死了,崽子就拿上大人的弓刀,胯上大人的战马,接着打下去,要不然的话,死者的战利品和缴获,是不会送到草原他的帐篷里的,等到大军回师,死者的牛羊和女人、崽子,都会被其他人分掉。
可惜黑夜里他们看不仔细,否则就会发现,那人不是马骑得不太好,而是无法在全速奔驰的战马上驾驭自如,只好把整个人都捆绑在战马上以防摔下来,而那马的缰绳,也是执在旁边的瓦剌装束的骑士手里。
当宣府方向传来连接三声的爆炸声,扯着不会骑马绑于马上同伴的缰绳的人,就吹响了竹制的哨子,听上去并不尖锐,象是夜莺的啼叫,三长两短的哨声,在爆炸声音的余震里并不引人注意,象是被惊飞的宿鸟。
除非象前面逃窜的队伍,专门在等着这声音的响起,才会注意这动静,缓下马速来。
很快这一队逃兵就和被追者会合在一起,那个被绑在马上的人,看着杨善点了点头,却问一路帮他扯着缰绳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回爷爷的话,先生门下弟子姚查,恕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没什么再多说什么话,这两支先前的追兵,骑在马上,扯下了身上的瓦剌人外衫和帽子,露出里面的黑色战袍和鱼鳞甲,如同护卫着杨善前去猫儿庄那二十骑一般的装束,他们熄去了火把,点上了丁一“发明”的防火马灯,没有玻璃不要紧,又不是要量产,水晶片嵌镶上去一样的透光,可以照得见前方的路。离得远了,可就不如火把一般惹眼。
大同城外百骑阵列,刑大合看着那数十骑挑着马灯前来,对城前晃动了火把,若干个大篮子放了下来,杨善扶着从马上下得来,腿脚麻木的英宗上了其中的一个篮子,刑大合教那姚查带着二十个在草原生活了好些日子的军士,上了其他的篮子,姚查还要说什么,刑大合冷冷地道:“阵前抗令者,杀。”
英宗在那篮子里被城上军士搀着上升,却对刑大合问道:“尔将奚为?”就是问他们还要干什么。
“回爷爷的话,先生说,瓦剌人应该被教训。”(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把吴钩看了 (四)
在英宗的帐篷里,也先冷冷看着卧床的人,开口道:“你是谁?”他之所以折回来,是因为他一路上都感觉不对,直到要和伯颜帖木儿与赛刊王各自回营时,把臂道别之际,方才醒起哪里不对来。
手,他摸过英宗的手,很凉。
那不是皇帝的手,皇帝不是也先,皇帝的手不是那样的骨节粗壮,老茧丛生,那是一个苦人儿出身干惯了粗活、使惯了刀枪的手!
也先看着仍在床上不说话的人,那面目,用心细看,加上心中已有了怀疑,立时觉得虽和英宗有几分相肖,便与平日里的皇帝,却不是一个人。也先发了性,吼了一声:“人来!”却不耐烦等外面护卫入内,上前掀开那被子,伸手便要去将那人拏起来。
这时突然一股巨力将也先撞得向边上踉跄了几步,一道雪亮的刀光掠起,然后是赛刊王的惨叫,他的左手齐肘而断,那截手臂落在地上,五指还在抽搐着。也先气得发狂,如果不是赛刊王舍命将他撞开,刚才那一刀,毫无防备之下说不定就将他斩得开膛破肚。
他拔出刀,也先不是大明的皇帝,他是草原的实际控制者,刀马都绝非等闲之辈。
这时帐篷外面突然传来剧烈的爆炸声,那是二十颗手榴弹的爆炸,从护卫杨善前来瓦剌大营的二十黑甲骑士身上均出来的。趁着也先宴请杨善的时候,丁一把它们分散浅埋在帐篷前方,导火索拧在一起,再接了一根长的导火索,一路绕过草丛和碎石,洒了沙土掩盖。引到旗杆下露出绳头,正是方才丁一用烟头点着的所在。
此时那扮作英宗的军士已长啸跃起,长刀冲着也先怒斩而下。
他存了死志,丁一先前已跟他说过,不走,就会“病死球!”
这个结局,是他预料中事。
明人之中,不见得就没有血性的汉子,便是明末时节大势已去,除了女中丈夫秦良玉。还有战死的卢象升,还有大明典吏阎应元!何况此时,大明气运犹在!
成为金鱼胡同那宅院的照壁上的一颗星星,就是他所期待的归宿。
这一刀没有建功,也先在爆炸引起的轻微震动之下有点恍惚。但信手两刀也仍把这死士的长刀荡开了,以命换命。也不是说换就换得来。这死士也很清楚这一点。一交手他就知道自己和也先差得太远,于是他从被子里掏出物件来,却是一枚手榴弹,信手一刀将导火索削得几乎只余二寸长,凑到火烛上,呼喝道:“掷弹兵!前进!”
连也先都能学出这句话了。赛刊王自然也是听说过,一时吓得亡魂丧胆,连忙将发了性还要提刀上去的也先扑倒在地。
剧烈的爆炸在帐篷内响起,很多预制破片割破了帐篷横飞出来。几个响应也先呼喊要冲入帐内的瓦剌军士,被那弹片深深削入躯体之下,一下子就仆倒在地。
丁一从地上一跃而起,左手大马士革弯刀,右手百炼秋水雁翎刀,冲上去前去,将方才被二十颗手榴弹炸得人慌马乱,一时不知所措的瓦剌军士斫翻在地,把弯刀咬在嘴里,扯起伯颜帖木儿,伸手穿过他臂弯,扳在他肩头上,用力一扳,硬生生将他右臂拗得脱了节,再把伯颜帖木儿推给旗下的吉达,取下咬在嘴里的弯刀,说来繁琐,起落之间,不过三两息的时间。
吉达早就铁了心要跟着丁一,犯上作乱对于草原上来说,只要有实力,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立时把伯颜帖木儿扯了过来,横刀架在他的脖子,丁一已窜入帐篷里面去了。这时那些瓦剌护卫已回过神,只不过伯颜帖木儿被吉达把刀架在颈上,他们一时也不好动弹,伯颜帖木儿气得须发乱颤:“太师和赛刊王在帐里!”
这几息,从手榴弹爆炸到丁一窜入帐篷,前后大约也就十五秒上下的功夫。
十五秒内可以做什么事?太多了,犹其是对事先将每一步的可能都计算好,根本不需要思考的丁一来说,结果伯颜帖木儿身边三个护卫,劫持了伯颜帖木儿之余,他甚至还有空闲花上三两秒卸了伯颜帖木儿的肩关节,以防吉达控制不住他,再冲入帐篷。
当听着伯颜帖木儿的话,清醒过来奔向帐篷的护卫,却发现已经迟了。
因为丁一已经劫了也先出来,居然对他们骂道:“蠢货,瞪着我能杀死我么?赛刊王不知道怎么断了手,快入去救他!”冒着浓烟的帐篷里,丁一如果不是在地上摸着那截断臂,发现那断臂手指上戴着好几个戒指,他也是看不清赛刊王伤势的。
也先被那烟呛得此时仍在拼命地咳嗽,他可不象丁一有所准备,闭了眼冲入去,摸索着拖了人就出来。不过等得也先喘匀了气,开口却是说道:“你没有骗我,我是有大气运的,你咒我不死,雷也炸我不死。”不单是他,被瓦剌军士抬出来的赛刊王,身上除了那断肢,也没有被半块手榴弹的弹片命中,或者是他们真是有大气运,或是赛刊王久经沙场对于危险的敏锐,采取了最为恰当的躲避手段。
赛刊王极是硬气,就在这被手榴弹碎片切割得破烂的帐篷面前,坐了下来,咬了一截木头,教军士用烙铁烙在断肢,生生烙熟了止住血,一张脸痛得惨白偏生没有呻吟一声,吐了咬断的木头吩咐道:“传令下去,只是遭了雷,我和特知院都无事,太师拔刀斩了雷火,不伤分毫!各部不得妄动,违者以作乱论,杀无赦!”那些纷乱的瓦剌军士,听着立时有了主心骨,纷纷四去传令不提。
丁一听着,不禁心中赞了一声,也先能称霸草原,他身边真是有人材的,这赛刊王这份冷静比他强忍痛苦的坚忍,更加的可怕和难得。草原的军队,是最无纪律性的,打顺了以一敌十不在话下,打不顺,就被生生赶出中原。
他这话吩咐下去,却是安抚人心以防骚乱,否则引起营啸的话,这几万铁骑一旦崩散,后方虎视眈眈的脱脱不花,保证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你想好怎么答复我没有?”也先这么对丁一问道,似乎此时被刀架于颈子上的,不是他而是丁一,“我没有耐心了,我不想等到太阳升起,你现在就必须给我答复,否则的话,你知道,自己是什么下场。”
他一点也不害怕丁一,一点也不在乎丁一架在他颈上的刀。这不是装腔作势,贴身劫持着他的丁一,从对方的呼吸和颈动脉地搏动,可以看出来,也先的平静是发自于内,绝非装腔作势的平静和淡然。
也先又问了赛刊王伤势,后者答:“无妨,支撑得住。”
于是也先点了点头,便没再问,不单是再问下去,会破坏赛刊王方才努力在军士面前营造的坚强形象,实际上他和伯颜帖木儿都被劫持,也需要赛刊王撑住来主持大局。他对丁一说道:“你在乱军济了皇帝的命,今夜更是教他逃了去。别说只是朋友,便是安答,便是亲生的兄弟,也还了情义。”也先笑着说道,甚至还伸手抚了抚自己戟张的胡须,似乎丁一横在他颈下的长刀,根本就不存在,“你在万军之前,发下誓言,替我征战十年,今晚之事便算了。但攻打明国,就不容你不参战不出力!”
他没有去问英宗到底怎么溜掉的,丁一什么时候做的手脚。也先不是一个刑警也不是一个侦探甚至连提刑官也不是,他没有这癖好去寻根究底。他在意自己看中的人才,特别是能在他的大营里,万军之中,把他劫持的人才。
“我发誓,你就信我?”丁一颇有些好奇。
也先笑了起来:“你比熊罴更大胆,比狐狸更狡猾。你也有如狼王一样的气概,连吉达这样的勇士也愿为你效死。但你是忠心的人儿,你说出的话,比金子更贵重。你发誓,我便信你。”
丁一听着有些脸红,想不到自己这号人,在也先的心中,居然信用值这么高?不过想想这老小子被劫持之下,大约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吧?若是自己放了他,大概就翻脸不认人了。
谁知也先似乎猜出丁一的心思,笑道:“你莫以为,刀架在我的颈上,就是劫持了我。”他信手一指,缩在吉达身边的少年阿鼠,“你说,我教人射这少年一箭,你杀不杀我?你若杀我,这少年就要死,那些明军的俘虏就要死。你若不在乎这少年……”他对伯颜帖木儿说道,“特知院,我教人射吉达一箭,你可害怕?”
“我不怕。”伯颜帖木儿也毫不惊慌。
也先愈更笑得开怀:“你能把特知院交给吉达,你信任他,我杀他,你能如何?你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