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疯狂军火王-第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指头转了个圈,箭头朝上,啪达一声压进了箭槽里,动作如同行动流水,从上弦到上箭,前后不过十秒的功夫,而这时对方的骑兵也冲到了他们前方二百米远的地方,一个个拍着马匹,手上雪亮的马刀抡成一片雪亮的光球,本来骑射是最好的方式,但是谁能指望一些乌合之众能够在马上开弓呢,那可是一件技术活,但是总有那么一两个人材,在马上抓起了浮云镇出产的铁胎弓,上箭弯弓,随时准备射箭。



78 杀
    “哈!哈!”土匪们扬着马刀拍着战马一路飞奔,三支狙击箭一同射了出去,各中一人,皆中胸口,威力如此之大的箭支射胸口还是射脑袋已经没有任何区别了,全都是一击致命。
    马的前奔,再加上箭支迎头射击,直接就将三名土匪射得从马上飞了起来,又撞翻了后面两个人才一同落地,落地的时候,已经零碎得不成模样,根本就认不出那曾经是一个人形。
    “撤……”元林低喝一声,纵身跳了出去,向后方的护掩队里撤去,身边的士兵突然哼了一声,一个跟头扎在地上,背后还插着一支羽箭,浮云镇出产的扁头普通箭支。
    “靠……”元林忍不住骂了一声,刚想伸手去将兄弟的尸体扛起来,可是这名兄弟却像是没事人一样跳了来,跑得比兔子还快,元林这才猛然想起他们的身上都穿着九命猫I型防护服,看来这防护服还真是有用,那名兄弟只是摔了个跟头,脸上破了点皮。
    撒丫子狂奔,纵身向早就准备好的坑里跳去,刚刚跃起,元林的背后也挨了一下,对方有高手啊,如此想着,翻身进坑,一把扯下背后的箭支,箭头已经变形了,钢口比制式军用的差多了,外贸型的没法与军用相比。
    扔了手上变形的破箭,翻射上弦装箭,然后举弩射击,这一次,是六个人齐射,射死六个,撞翻了三个,再撤退,只不过这时土匪越来越近了,已经贴到了一百米之内,上弦,射击,再撤退,终于,退到了掩护射击的半自动弩群当中。
    “自由射击……”元林大喝一声,一把夺过身边一名士兵手上的半自弩,举弩就将早已经装好的弩箭射了出去。
    普通的弩箭只是普通硬木经过浸油烘烤处理的硬木杆,但是他们破山队手上的武器全部都是经过特殊制造的,箭杆被钻出一条细长孔洞,里面装进了铅丝加重,就连尾翼都不是普通的平行尾翼,而是旋转尾翼,箭头只是普通的三棱破甲箭,加装的箭杆再加上旋转尾翼,射出去的箭支具有更加强大的破甲能力和炸裂功能。
    射箭,脚下一踏,手上轻轻一拍,另一支箭上弦,然后再射击,从来都没有哪支弩能有他们这么快的射速这么强大的威力,再加上精准的射击,不过四十余人的小部队,硬是将对方百余名骑兵定在当场,当箭匣里的十支箭射出去一半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土匪能再站在当场了,只是这还没完,接着上箭射击,就连那些战马都没有放过,他们是特种部队,没有办法携带战利器,既然带不走的,索性直接干掉,尽可能力削弱对方的力量。
    “搜!”元林低喝一声,将弩扔还给那名嘀嘀咕咕大为不满的士兵,带头向那些土匪们冲去。
    土匪由于其生活的特殊性,大部分人都习惯将自己的财富换成金子或是宝石之类的硬通货,随身携带,以免什么时候跑路的时候身上一无所有。
    土匪最喜欢的方式是将金子做成金牙镶在嘴里或是做成链子之类的挂在手脚脖子上,无论走到哪里,拆下来就可以换成金钱,方便之极。
    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只要是完整的先补上一刀,嘴里有金牙的,调转刀头用刀柄连同牙齿一同砸下来,金链子宝石之类的直接收进兜里,每个人都找到了至少十两金子或是宝石之类的东西。
    丁君霍经常跟他们说,军队要有纪律,缴获要归公一同处理,但是打仗也不能白打,白打仗是亏本的卖买,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顺手牵羊的捞点好处回来,无疑金银宝石之类容易携带的财宝是最好的选择。
    部队将丁君霍的话彻底的执行,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每个土匪的尸体都被扒得精光,就连藏在鞋底里的金叶子都被翻了出来带走,派人将这些财富交给后方看守的士兵,然后接着出发。
    当铁手带着千余人赶来的时候,只看到地上一片片的死尸,有马的尸体,还有人的尸体,马的身上炸出一个个拳头般的大洞,而人更是如此,有的人脖子上还被补了一刀,最可气的是每个人都被扒个精光,赤身裸体的扔在荒野当中,身上的财富都没了,但是那些铠甲却全被扔了,根本就没有带走。
    “这帮王八蛋!”铁手气得一把就将手上的刀子摔了出去,刀脊砸在石头上,当的一声断成了两截,铁手那张小白脸气得更加苍白,在原地发了一会疯,深深的吸了口气,精钢假手将甩在额前挡住了眼睛的头发撩了上去,动作轻柔而优雅,又恢复了从前冷静的模样。
    “走,回去!”铁手喝道。
    “铁手老大,我们得追,这么多的兄弟,可不能白死啊!”熊老大咧着嘴低吼着,他心疼啊,这一百多名骑兵当中,有三十余名是他的手下,而且都是最精锐的手下,土匪当中,会骑马,还会在马上骑射的着实不多,而那两会能在马上射箭,而且还射得颇准,正中元林和他一名兄弟的骑手就是熊老大的手下。
    “回去!”铁手淡淡的说道,并且随着说话声,阴森森的盯着他,熊老大一愣,扯了扯蛋,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来。
    “是是,回去再做打算,是是……”熊老大扯动着脸皮,低着脑袋走了回去,翻身上马,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恨恨的一甩马头,在马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扬蹄哒哒而去。
    “这事,不算完,我会千倍百倍的找回来的!”铁手哼了一声,骑着马撤回了大队当中。
    “传我的命令!”铁手对着一帮聚在身边的老大喝道,“派三百名骑兵,分成三队护住两翼,只要发现有不对的地方,立刻射箭,然后撤回来,谁都不许追击,谁死了不要紧,若是死了战马,我拿他鞭尸泄恨!”铁手低吼道,一帮老大低着脑袋,谁也不说话,却也算是默认了铁手霸道的命令。
    “去吧,加快速度赶往浮云镇,只要我们抵达浮云镇,他们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主动出击。”铁手挥了挥手喝道。
    “是。”一帮老大们有气无力的应了,调动着骑兵,轰隆隆的围着前进的大部队转悠着,元林带队又射落了数十名骑兵,可是对方并不跟上来,只是远远的射箭,然后退将回去,绝不会追击。



79 迎敌
    “马上去通知一团长,告诉他对方比较难缠,对方的指挥官很有头脑,从前倒是没发现铁手还有这两下子。”无林说到最后,变成了喃喃自语,身边的士兵领命而去,快步向后奔去,半个小时便狂奔十余里,到了存放马匹之处,换上马匹,向后面的一团奔去,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便将消息传递了过去。
    “狗剩团长,没事我就回去了。”士兵敬了一礼说道。
    “行了,你回吧!”狗剩点了点头,接着捏了捏下巴,忍不住吧了口气,“唉,你们说,当初我爹妈咋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呢?连个大号都没起,天天狗剩狗剩的,难听死了,不行,回去以后我得让丁先生给我重新起个大号!”狗剩说道,身边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笑笑,笑个屁,布置任务啦……”狗剩回手啪啪两巴掌将两个营长差点扇了个跟头,将所有的尉级以上的军官都聚到了身边,开始置任务。
    仅用不到一千人去攻击十倍以上的敌人,这卖买并不好干,一个不好就要让人包了饺子,虽然他们是精锐,不怕这个,哪怕被包围也有足够的实力冲出去,但是有所损伤的话就不好了,尽可能的做到零伤亡才是他们的目标。
    “郑强子,我要你带领一营的二百轻骑沿外围游击,使用自动弩,寻机射击,记着,别太靠近,破山队的人说了,他们有床子弩,被那玩意射上一下子可就完蛋了,想想咱们的座弓就知道了。”狗剩一脸严肃的说道。
    “嗯!”一营长郑强尽可能的将自己的罗圈腿并得严实一点,没办法,从小爱骑牛骑马,长大了一直都是罗圆腿,不过骑术却是最精湛的。
    床子弩与座弓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区别就是浮云镇的坐弓一次性可以射出五支巨型弩箭,而传统的床子弩不会超过两支。
    浮云镇的座弓使用的是钢片叠加的方法制做,这种最关键的弩臂材料经久耐用,而且抗摔打性也强,传统的床子弩使用的是木制的弩臂,包括弓也是如此,一张弩臂或是弓臂要经过数年的时间才能造好,与浮云镇的出产效率一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千余人的小部队快速挺进,直接就向对方的大部队迎去,探马来报,就在对方不足五里的地方摆开阵式。
    这是一处相当适合埋伏的地方,宽只有百余米,两侧都是不宽,但是也足以挡住骑兵和步兵的沼泽陷坑,他们只要守住这百余米宽的地方就行了,除非对方舍得花大力长时间派出部队绕行,外头游击的骑兵也不是吃素的。
    从后头的马车上卸下几乎有一人高的钢板打制的巨盾,巨盾使用的是薄钢,但是前面却有一定的弧面,可以有效的滑开射来的箭支,把盾一立,刀盾手一手持盾一手拎刀,后面是数百长枪手,长枪都是用泡过桐油的四米多长的竹杆制成,一支支都有鹅蛋般粗,前头装上三棱破甲枪头,经过桐油几泡几烘烤的竹枪威力一样不俗,更加结实。
    比后面细的前半部用更加薄的钢板包了半支枪来配重,又能平衡前后不一样的重量,普通的刀剑劈上去,至少要三下才能劈断,战场上瞬息万变,三刀断枪,足以让长枪手做很多事情了。
    再后面就是人数更多的弩手了,半自动弩使得他们在与土匪做战的时候占尽了上风,特别是在原地立定齐射当中,弩的射速一点也不比弓慢,而且由于使用的是踏环上弦,臂、腰、腿一起使力,用力更加均衡,所以开箭的次数也远远要比弓的次数多。
    一名用时数年时间训练出来到弓手,就算是精锐,一次开二十箭已经是极限,再多的话就会对身体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而弩只要有力气,一次开弩百余次一点问题都没有,两相一比较,浮云镇自然淘汰对人体伤害大,单次使用次数少的弓,只配给民兵部队,正规军全部换成了半自动弩。
    狗剩就这一千来号人,当然不能傻乎乎的硬等着对方眼自己正面冲突,在阵前,摆上了十余排枪林阵,三十度角向前,下方用简易的三角支架架起,正好可以刺向骑兵的马匹胸腹,步兵正好刺入脖子和前胸,十分有效。
    “队长,是咱们的骑兵。”士兵向元林汇报着。
    “看来狗剩已经采取行动了,散开,三人一组,寻机配合做战。”元林摆了摆手说道,自已带着两名士兵先行出发,其它的士兵也自行组队,一支狙击弩配上两支半自动弩的火力支援,一起向对方扑去。
    “营长,前面发现敌人的斥候,数目有一百多个。”侦察的士兵骑着全身被涂得跟妖怪似的战马狂奔回来,马还没有停住便大声吼道。
    “咱们二百多号骑兵,还怕了他们一百来个,正好端了他,抢了他们的马,咱们也是双骑啦……”郑强子拍了拍坐下那匹黑色的战马咧着嘴笑道,他们战马虽然仍是裸马,但是据说马甲也很快就要出来了,郑强子有些期待,马甲出来以后,全身披着重甲的战马在敌人阵中心狂撞是什么样,但是不能坐等,该干的话一样要干。
    “出发……”郑强子吼道,手上四尺多长的马刀一扬吼道。
    外贸型的马刀与他们的制式马刀在外形的相差不大,都是后端笔直,前端程微弧形,刀尖微挑的窄长战刀,而且马刀的前面配重要更加重一些,一条弯曲如龙般的黄铜配重块几乎绵延了半个刀身。
    外贸型的马刀配重使用的是铅,虽然同样配重占了半个刀身,但是在个地方一是受力点,再加上刀身被缕空使用配重,同样成为了脆弱点,外贸马刀使用的材料更次一点,对上其它部队的刀枪或许不会吃亏,但是便宜也占不到哪去,但是对上浮云镇的制式马刀差距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真要是让脆弱点碰上,肯定是碰一把断一把,一点错都没有。



80 杀
    “杀……”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了对方骑兵的身影,郑强子右手马刀一举,左手也捞过了身后的半自动弩,也不拎马缰,全凭双腿控制,这套本事每名骑兵都有,完全解放了双手,不过这样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只是怕危险还当个屁兵,反正丁先生也说了,将来会给所有的士兵建一个英雄堂,把所有为浮云战死的士兵都请进去,那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甚至他们巴不得能战死战场才好。
    “杀……”二百骑兵发出震天价似的呼喝声,挥动着闪亮的马刀冲了上去,马刀不同于普通步兵的长刀,骑兵要的就是一个气势,一个冲劲,对隐蔽性要求并不高,所以只有骑兵的马刀才是闪亮的,而且马刀也比外贸型的马刀长上半尺,也只有浮云镇这种拥有超前炼钢技术的地方才会拥有如此强悍的武器。
    土匪的骑兵傻了吧叽的迎了上来,只不过接近到数百米远的地方时突然发现,对方竟然比自己多出一倍的人数来,步兵或许可以凭着英勇战胜数倍于忆的敌人,但是骑兵不行。
    小规模的骑兵对抗,几乎是一个照面冲锋就会结束,一个照面穿插而过,伤亡就已经超过一半了,双方谁都讨不得好去,所以在人数上,自然要求就更高一些,哪怕是以兵法而著称的楚国,也没有听说哪支骑兵部队可以取得以少胜多的神奇战绩。
    土匪这边拼了小命的勒住胯下的战马,然后拼了命的调头,骑兵的速度在这种时代无疑就是最快的一种兵种了,对方从高速冲击到停止,再转身,浪费了很多时间,而郑强子已经带着一营的骑兵部队冲到了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对方在加速,又拉近到了一百米,这个距离,已经是半自动弩最强大的射程之内了,虽然对方身上都穿着军铠,只不过对于浮云镇出产的三棱破甲箭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自由射击……”郑强子大吼一声,大嘴一张,将马刀向嘴里一叼,双腿一夹,控着战马高速奔行,双手一架,将半自动弩架了起来,嗡嗡的将箭射了出去,弩一垂,腾出一只脚下狠狠的一踏,手在下方的箭匣上重重一拍,啪的一声将箭上弦,再次射击,军人用起东西来难免会粗暴一些,他们手上弩的箭匣是损坏最为严重的,都是像他这么死命拍的,直到使用的金属制的箭匣以后才有所改善,让他们可劲的拍,据说最近正在研究使用全金属制成的半自动弩哩,那玩意更经祸害。
    马跑得固然够快,可是却又哪里有箭飞得快,一支支一尺半长的弩箭飞射而来,直接痛快利落的洞开了身上的军铠,然后刺破人体,钻进体内,虽然他们使用的并不是破山队专用的旋转箭,但是威力仍然不凡,三棱箭头在身体上开出一个孔洞来就足以让一个流血流死了。
    眼看着一个个的土匪从马上摔了下来,郑强子咬着嘴里的马刀,从牙缝里发出一声尖叫,像女人办那种事最痛快时的尖叫,他兴奋了,他达到了痛快的最高点,两只眼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