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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不留下任何东西。
张恪默默盘算过,根据沈青烟还有烽火的警报,建奴的人马应该在半天之内就能赶到,就算运输攻城器械比较慢,最多一天之内,战斗就要打响。
因此留给张恪备战的时间的确不多,他把城中的人马打散重编,李光荣的家丁和奉集堡原有的守军各抽出五十人,张恪的部队抽出十个人,总共一百一十人编成一哨。四面城墙,每一面两哨人马,一哨戒备,一哨休息。
张恪手上还剩下一百人,另外又从士兵当中抽出敢战的,对建奴有仇恨的四百人,一同组成机动部队。
另外城中的民夫也全都组织起来,凡是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所有男人一律充作民夫,帮着搬运物资,必要的时候上城御敌。
张恪不光是调动人员,各处的防御工事也要加强,奉集堡作为军事要塞,守卫的力量并不弱,四角城墙,都有四门佛朗机炮,四门虎蹲炮。
张恪亲自检查每一门炮,勉励炮兵用心迎敌。而且特意打开了军械库,不管好坏,把铠甲全都搬了出来,只要迎敌的士兵就人手一副,总好过没有。
奉集堡北面靠山,建奴主攻的方向应该开阔的南城,张恪火速征集了全城的被褥,工匠立刻制造防备弓箭的悬户,木架固定在城墙上,覆上棉被,再洒水阴湿,就足以抵御弓箭的射击。
张恪又亲自和士兵们搬运局拒马,摆放在墙角和垛口下面。建奴要是敢跳进来,一定扎成刺猬。
正在张恪忙得浑身冒汗的时候,突然乔福低吼了声:“来了!”
张恪猛地抬头,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红色的旗号,向着奉集堡滚滚杀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战
握着从李光荣手里缴获的千里眼,张恪向远处望去,目之所及,全都是红衣红甲,火红的旗号。看人数至少在一千五百人以上,席卷而来。
是正红旗!
野猪皮的精锐!
张恪忍不住看了看身边的士兵,不少人明显神情慌乱,显然士兵们对建奴有着深深的恐惧。
未战先却,不是什么好兆头,张恪也没有办法,他能把这些人整合起来就算很不错了,没法指望着他们一下子成为真正的勇士。
“马彪,你去传令,告诉弟兄们要带好头,冲在最前面!”
“遵命!”
马彪急忙去传令,城头上做着最后的动员。后金兵离着奉集堡越来越近,有一个白净面皮的中年武将笑着说道:“硕托贝勒,末将和李光荣还有点交情,我去劝劝他。”
“好!”粗犷的声音笑道:“烦劳李将军了,你去告诉李光荣,他要是识时务就赶快投降了大金,要是不投降,大金的勇士立刻杀进城去,一个不留!哈哈哈哈!”
“遵命!”
这个中年人催马向城下跑来,大约相距一百二十步,他停住了战马。
“城上的明军听着,我是李永芳,和你们总兵李光荣是好朋友,让他出来和我搭话!”
李永芳!
这个名字张恪一点也不陌生,他不就是第一个投降满清的狗汉奸吗!站在垛口,能清楚的看到李永芳的模样,三十来岁,五官端正,三缕胡须,看起来温文尔雅!
真是白瞎了一副好相貌!
城头上一点声音都没有,李永芳顿时不耐烦了。
“李总兵,你还想顽抗到底吗?实话告诉你。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白莲教的人马这时候说不定已经猛攻沈阳和辽阳了。你还是赶快投降大金,老汗王爱惜人才,小弟不过是一个游击就得到了重用,你堂堂的总兵,一定会飞黄腾达!”
……
李永芳还在劝说,可是张恪顿时脑袋嗡了一声,最坏的情况果然出现了,白莲教和鞑子搅在了一起。沈阳和辽阳兵马众多,而且按照历史的轨迹。野猪皮要在明年才能打下沈阳和辽阳。或许两地不至于危急,但是短期之内奉集堡恐怕没法得到援兵了,就要靠着自己这些人了!
张恪注意到不少士兵变颜变色,有些恐惧,就想着鼓舞一下士气。
“乔福,你的箭术好,看看能不能把这个狗汉奸射死?”
乔福闭起一只眼睛,瞄了一会儿,失望地摇摇头。
“狗汉奸至少穿了三层铠甲。又在一百二十步之外,就算我的箭能射中他,也没法伤他。”
乔福刚刚说完,突然在城墙的中间有个人挺身而出。一步踏在垛口上,手里的硬弓拉开。
“狗汉奸,你该死!”
话音未落,一支箭划过空中。向着李永芳射过去。这一箭射得势大力猛,又快又狠。张恪和乔福全都忍不住屏息凝视。
狗汉奸本能的感到不妙,他拼命的晃头。流星一样的利箭贴着颧骨划过,留下一道血槽,又射中了狗汉奸的耳朵。
箭头力量不减,生生 被李永芳的头盔给射落到地上,在箭杆处还挂着半个血淋淋的耳朵!
这一箭几乎把李永芳的魂儿都射飞了,死亡从来没有如此接近,等到清醒过来之后,他就觉得脸上,耳朵火烧火燎的疼痛,鲜血顺着伤口涌出,流的脸上脖子上都是。
“啊!”
李永芳痛得几乎落马,只能转身狼狈逃回。
这时候城头上突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士兵们高声大叫:“好箭术,神箭啊!”
“射得好!”
张恪也大声笑道,虽然没有射死李永芳,但是也足以让这个狗汉奸知道厉害了。
“是哪位好汉射得这一箭,本官要重赏!”
有几个士兵簇拥着一条彪形大汉快步走了过来,这个大汉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巨人了,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两条长大的胳膊,比普通人都长了一截,仿佛是动物园的猩猩。
大汉到了张恪的面前,冲着他拱手施礼:“生员杜擎见过大人!”
生员!这模样还是个读书人?
张恪顿时一脸的怪异,问道:“杜先生,看起来你不是奉集堡的兵吧?”
“没错,生员是山东人,建奴屡屡挑衅天朝,心中不忿,就到辽东投军,听说贺世贤总兵能征惯战,我准备去沈阳,结果,结果走错了路,就到了奉集堡。”
杜擎说着,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堂堂秀才,走错了路,的确是够丢人的。不过也正是走错了路,正好赶上了建奴来袭,他就被征调,成了民夫。
张恪了解之后,顿时心头大喜,看杜擎的模样,文武全才,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杜兄,你不用当民壮了,我临时委任你为试百户,和乔福一起管理弓箭手,大家一起杀奴报国!”
“好嘞!我就要杀个痛快!”
多了一员干将,张恪的心情好了不少,城头上的士兵士气也倍受鼓舞,可是往城外看去,大家差点气歪了鼻子。
原来李永芳被射中狼狈逃回之后,硕托恼羞成怒,他顿时下令手下的兵丁驱赶着百姓,向奉集堡走去。
数十名百姓扶老携幼,哭声震天,他们都是临近小堡的军户,来不及逃走,全都落到了建奴的手里。
由一名拨什库带着几个士兵像是赶羊一般,临近城墙一百多步的时候,停了下来。拨什库提着腰刀,到了一个老者面前,猛地挥起腰刀,人头飞起老高。鲜血迸溅,无辜的百姓吓得浑身发软。
一个通译大声地喊道:“城上的明军听着,你们敢不投降,就是这个下场!”
说话之间,几个建奴野兽一般。手中的武器挥舞起来,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全都毫不留情。他们甚至丧心病狂地把残肢断腿挑在武器上,向着城头炫耀。
“娘的!”杜擎在城头攥着拳头,他目测了一番,建奴最近也有一百三十步,他的弓箭根本射不到!
“可恶!”
乔福冲他摆摆手:“杜秀才,你还是省省力气,等着建奴杀上来。多射死几个,才能真正替冤死的百姓报仇!”
“嗯!”杜擎咬着牙,说道:“杜某今生要学霍去病,不破匈奴,誓不罢休!”
连续杀死了十几个汉人百姓,城头上一点反应都没有,硕托也不耐烦了。区区一个小堡,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建奴的军阵骚动起来,不多时有三四百个士兵涌了出来。在他们的前面有三十多辆高大的盾车。这些盾车比起蒙古人的还要高大坚固,厚厚的生牛皮能够阻挡弓箭和炮子,这是鞑子消耗明军火力惯用的伎俩。
在盾车后面跟着披着重甲的死兵,他们使用大刀长枪。一个个作战经验丰富,是登城作战的主力,在后面跟着不少弓箭手提供掩护,更精锐的白甲兵则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他的任务就是等待死兵冲开缺口之后,扩大战果。
张恪透过悬户的瞭望口,仔细的观察着建奴作战的方式。心中不免涌起一股寒意。别管野猪皮的制度有多么野蛮落后,但是他的爪牙却是如此锋利!
和建奴之间,注定了是一场长期的斗争!
“大人,用火炮吧!”
张恪目测了一下,建奴已经到了二百多步,佛朗机炮已经差不多能够到了。
“再等等!”
炮兵不明白这位长官的意思,也只能准守命令。建奴的盾车还在向前,突然有一辆盾车斜斜地倒了下去,一下子把后面的士兵都暴露出来。
张恪心中暗喜,原来他在南门外面设置了不少陷阱,虽然时间仓促,没法做得太深,但是至少能添一点麻烦。
果然盾车侧翻,进攻得队伍就是一顿,辅兵急忙跑出来,担土填坑。
“还等着什么,开炮!”
轰轰轰!
两个城角,八门佛朗机炮相继开火。士兵们把炽热的铁条送到了火门上,一枚枚铅丸在炸药的推动之下,快速的射出炮口。
划过优美的弧线,砰!
一枚炮弹正好砸中了盾车,顿时盾车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洞,炮弹力道不减,继续扫过后面的建奴。
先是砸碎了一颗脑袋,紧接着打烂两个肩膀,最后砸碎了一条小腿。如果不是陷入了地面的泥土之中,这枚炮弹还能继续杀敌。而且炮弹激起的碎木屑到处乱飞,不少建奴都受了伤,脖子上脸上全都口子。疼得他们爹妈乱叫,四处逃窜。
“打得好!”
张恪高兴地猛拍大腿,没想到奉集堡的炮兵有两下子。要是每一炮都这么精准,怕是这些盾车一会儿就被打光了。
不过张恪显然过高估计了炮兵的水平。
除了第一炮开门红之外,其余炮弹全都没有正面击中。只有一枚炮弹打碎了一个盾车的轮子,接着碰到石头从地上蹦起,穿透了一个建奴的腹部,留下了脸盆大小的伤口,眼见得不活了。
剩下的几枚炮弹只是零星打死了几个辅兵。
张恪当然不会满足眼前的战果,他把手中的令旗挥动起来。
“开炮,开炮,开炮!”
佛朗机炮有三个子铳,全都事先装填完毕,用的时候只要换下来即可。
炮声隆隆,铅弹从城前激射而下,不时传来木头碎裂,人员惨叫的声音。建奴爹妈乱叫,狼狈逃窜,看得城头士兵欢欣鼓舞。
砰!
突然!
一声格外的巨响,张恪突然觉得脚下猛烈的摇晃,两个耳朵几乎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浴血
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坏了城头上的所有,张恪急忙看过去,只见两三个炮手重重的摔在城墙上,胸前脸上全都是伤口,有两个更是嘴里喷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一门佛朗机炮从中间炸开,炮手全都遭了池鱼之殃。对这种情况,城头的老兵并不陌生,年久失修,明军的很多火器都问题重重,实际上每次开炮士兵们都在冒着风险。
这次装药多了,加上气密性不好,自然就会炸膛。
眼看着三名炮手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城头上的炮兵都傻愣愣的,不敢继续开火。
“狗才,怕什么!”
张恪猛地大喝一声,冲到了炮位前面。外面建奴攻城紧急,炮火停了,这不是找死吗!
“快,辅兵把受伤的弟兄抬下去”张恪转头看向了那些惊魂未定的士兵。
“你们都听着,本官就站在你们身后,要是炸膛死了,本官陪着你们,我就不信你们的命比我还金贵!”
张恪说到做到,果然提着刀,就站在了炮位五步左右。昂首挺胸,巍然不动。
炮手们互相看了几眼,有个四十出头的老兵跺了跺脚。
“还愣着干什么,大人都不怕,我们一条贱命,死就死了,和建奴拼了!”
炮手们再度鼓起勇气,城头上炮火响得更加猛烈。就在刚刚迟疑的时间,城外的辅兵又填满了不少土坑,盾车能够继续向前,离着城池只有一百五十步左右。
好在这些佛朗机炮能够调整角度,在有经验的炮手指挥下,士兵们有条不紊的忙着,透过准星和照门,三点一线,锁定目标。
炮声隆隆响起。一枚炮弹正好击中了盾车,
这枚炮弹是从下面打进去的,结果将车轴和支架全都击碎,胳膊粗的木料飞起,正好击中了两个马甲兵的胸口。劲头之大,比起铁锤锤击还要吓人,两层铠甲根本不起作用,只听到他们的肋骨根根碎裂,张开大嘴,拼命地吐着血块。摔在地上,眼看的没命了。
另外还有一个跟在后面的白甲兵也霉运当头,不知从哪飞来的木条穿透了他的脖子,鲜血汩汩流出,四肢抽搐着倒地丧命。
炮声隆隆,又有三辆盾车被击碎,死伤的建奴差不多超过了二十人。还算老天开眼,没有再发生什么爆炸的情况。城头上的士兵看着张恪能身先士卒,都备受鼓舞。尤其是城下鞑子的惨状,更让他们打起了精神。
这种程度的杀伤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一战能砍二十颗真正鞑子的人头,都能算得上大捷了。
不过张恪却没有丝毫的高兴。由于距离太近,炮兵已经失去了作用,真正的血拼就要来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开火!”
吴伯岩大声的喊道。一排火铳手迅速射击,铅弹击中盾车,打得牛皮和棉絮砰砰作响。不过却没法穿透盾车。造成的微小伤害丝毫不影响盾车继续向前。
“哼!”吴伯岩气得直跺脚,急忙下令:“后面的人听着,瞄准那些辅兵,拿他们开刀!”
辅兵们还在担土填坑,他们又没有铠甲保护,凭着血肉之躯怎么能挡得住犀利的火铳。六十步开外,一枪击中,顿时打得血肉满天飞。
城上的士兵都看得傻了眼,同样是火铳,他们手里的只能打三十几步,人家的却能提高一倍的射程。而且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大清堡的火铳手在射击的时候,只要拿出一个纸筒,咬开了,把火药装进去,夯实,再塞进去弹丸,就能点火发射了。
这种方式比起他们的药筒要快了一倍多,而且士兵负担更轻。毕竟在高度紧张的时候,人很容易出错,凭着士兵的经验装药,就会出现有时多有时少的情况,这也是明朝火铳容易炸膛的原因。
用了定装火药之后,就避免了这个危险,士兵们只管装填射击就是了。
废柴一样的火铳兵竟然成了最有杀伤力的王牌,十几个后金辅兵拼命推着鹿角,这时候一轮火铳袭来,顿时有四五个人被击中。
其中有个更是直接爆头,脑袋像是烂西瓜一样,碎成了无数块。
另外一个腹部被打出了拳头大小的窟窿,肠肚流出,这家伙踉跄着转身往回跑,跑了没有三十步,就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生命力。
“他们行,咱们也不差!”
奉集堡内的士兵也久在边境,仗打得不少。论起作战经验比大清堡的兵丰富多了。他们的火铳手也冲了出来,正巧建奴离着近了,他们的火铳也能击中。